《 :海口市规《划局建筑工程设计】。方案平面图尺寸标】注细则(试行)
】
为统一—和规范?建筑工程设计方案】平面图尺寸标注以提!高规划行政审—批工作效率》方便规划批后—管理特制订本—细则
第一章【 总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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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本细则】。对应的建筑工程设】计方案平面图包【括,总,。平面图以及各分【层,建筑平面图
—。
第二条《 引用标准房屋建筑!制图统一标准GB】/T 5《0001-2001!。、总图?制图标准《(GB/《T 50103-】2001)
【第三条 经规—划行政管《理部门?批准的总平面图即为!。。建,设工程的核准定【位图
?
第四?条 建筑工程—。设计方案尺寸—标注均以轴》线为准
第五条】 坐标系统采用【。海南:海口独立坐标系【、国:家85高程基—准,
第二章 —总平面图尺寸标注】
第六条 总平面!。图绘:制应以“规划—设计专用地》形图:”为:底图
第七条 】总平面图《。的用地范《围线应以《“定线?作业:表,”为准
第八条 !总平面图标注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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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用地—线坐标、建筑物拐】角坐标、建筑物单体!尺寸:、建筑物退红线尺】。寸、:建筑物?与,周边主要建筑—物间距尺寸》、,拟建建筑《间距尺寸
【 第九条 》。尺寸标注精度要求
!
总】图中的坐标》、,。。距离应以米为单【位取至小数》点后三位不》足,时以零补《齐
? 第十条 尺寸】标,注误差
【 用地—线坐标?必须与定线作业表】。相应坐标一致;
! 建筑物!拐角坐标计算的建】筑物尺寸《必须与标注》的建:筑单体尺寸一致;
!
, : 总平面标】注建筑单体尺寸必须!与建筑单体首层平面!图标注尺寸一—致;
】 , ,建,筑,物,退红线?尺寸、建筑》。物间距?尺寸等实际尺—寸较总平面图—标注尺寸小的—差值不应超过20c!m实际尺《寸较总平面图标注尺!寸大的放线成果标】注实际尺寸
!第十一条 用地【线绘制
— 用地【线应按规划》建,设,用地定?线作业表绘制并标注!出用地界址坐标用】。地线为圆弧的应按弧!线绘制并标》注半径半径数字【前应加注半径—符,号“R”
】 《分期开发建设—。的应注明分期—用地线并标》注,坐标
》 第十二条》 相邻建筑物表示
!
— ,相邻建(构)筑【物属性及位置应按规!划设计?专用地形《图,如实绘?制
拟拆!除,建筑应?如实绘制并按下图】示表示?
第十三!条 拟建建筑物表示!
【 ,拟建:建筑:应在建筑正》中标注栋号》、楼型号及层—。数
》第十四条 建筑【物角点坐标》标注
】 每栋建筑物应至!少标:注4个主《要角点坐标;—角,点坐:标应标注主要—墙体的轴《线交点坐标不得标注!外墙坐标、屋—面坐标
第十!五条 建筑》物单体尺寸》标注
【 : 总平面图应标【注每栋建《筑物的总长度和总】宽度的轴线尺寸轴线!应,注明轴号;建筑【。物长、宽尺寸及轴】号应与?单体平面图一致
】
: 第十六条 退让规!划控制?。线,尺寸:标注:
】总平面图上应—标注:。建筑物至用》地红线、道》路控:制线、水体控—制线、绿化控制【线等最小距》离(如两者不平行则!加,标注:最大距离)建筑【物退让距离应—符合法规和已批规】划设计?要点要求
】 退》线距离应标注拟【建建筑离控制线最】近的建筑《。角点轴线交点至控】制线的?垂,直距离
【第十七条 建筑物】间距:尺寸:标注
《 总平】面图上应《标注相邻建筑物【间相互间距(含【与保留建筑的间距】)尺寸;《应,当标:注相邻建筑主体最小!间距(如两者—不平:行则加?标,。注最大距离)
【。
,第三章 建》筑,。分,层平面尺寸》标注
第》十八条 《建筑物应《标注楼栋号》及型号?
第十九条— 定位轴《线应编号横向编号】应用阿?拉伯数字《从左至右顺》。。序编写竖向编号【应用大写拉》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!编写拉丁字母的I】、O、?Z不:得用作轴线编—号
第二十—条, 尺寸分为》。总尺寸、定位尺寸、!细部尺寸三种标注】单位应以毫米—。为单位
》第二:十,一条: 圆弧?应标注?出半径半径数字前】应加注?半径符?号“:R,”
第《二十二条 应标【。注外:墙至轴线尺寸(半】墙厚)、阳台宽度】尺,寸等
第四章 附!。则
第二》十三:条 本规定由局【总工室负责解释【
第二十四条 】本细则自《2012年8月1】日起实施《
附件标注样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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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体平面图—标注样图
》。
?总平:。面图标?注样: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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