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海口《市规划局建筑工程】设计方案平面—。图尺寸标注细则(】试行:)
为统一】和规范建筑工程设】计方案平面》图尺寸标注以提【高规划行政审批工作!效率方便规划批后管!理特:制订:本细则?
第?一,。章 :总则
第》一条 ?。本细则对应的建筑】工程设计方案—平面图包括总—平面图以及各分层建!筑平面图
第二】。条 :引用标准房屋建【筑制图统一标准【GB:/T: 50001-2】0,。01:、,总图制图标准(【GB/T 》50103-—20:。01)
第三条】 经规划行政管理部!。门批准的总》平面图即为》建设工程的核—准定位?图
:
第四条《 建筑工程》。设,计方案尺《寸标注均以轴线为准!
第五条 坐标系!统采用?海南海口独立坐标】系、国家《85高程基准
【
第二章 》总平面图尺寸标注】。
第六条 总【平面图绘制应—以“规?。划设:。计专用地形图”为底!图
:
第七条 总—平面图的用地范围】。线应以“定线作业表!”为准
第八条 !总平面图标注内【容
— 用《地线:坐标、建《筑物拐角坐标、建筑!物单体尺寸》、建:筑物退红线尺—寸,、建筑物与周边【主要建筑物间距【尺,寸、:拟建建筑间距尺【寸
第九条 !尺,寸标注精度要求
! 总【图中:的坐标、距离应以】米,为单位?取,至小数点后》三位不?足时:以零:补,齐
第十条】 ,。尺寸标注《误差
! 用:地线坐标必须与【定线作?业,表相应?坐标一致;
—
? 建筑物【。拐角坐标《计算的建筑物—尺寸:必,须与标注的建筑单】体,尺寸一?致;
》 总平面标!注建筑?单体尺寸必须与【建,筑单体首层》平面:图标注?尺寸一致;
【 , 建—筑物:。退红线尺寸、建【筑物间距尺寸等实际!尺寸较总平面—图标:注,尺寸小的差值不应超!。过20cm实—际尺寸较总平面图标!注尺寸大的放—线,成果标注实际尺寸
!。
, 第十一条 用地!线绘制
《
: , 《。用地线应按规划建】设用地?定线:作业表绘制并标【注出用地界址坐【标用地线为圆弧的】应按弧线绘制并【标注半径《。半径数?字,前应加注半径符号“!。R”
【 : 分期开《。。发建设的应注明分期!用地线并标注坐标】
,
第十二条【 相邻建筑》物表示?
: 相邻】。建(构)《筑物属?性及位置应按规划】设计专用地》形图如实绘制
! : 拟:拆除:建筑应如《实绘制并按下图【示表示
】 第十三条》 拟建?建筑:物表示
》 》 拟建建筑》应在建筑《正,中标注栋号、楼型】号及层?数
第十四】条 建筑《物角点坐《标,标,注
》 每栋建筑物!应,至少标注4个主【要角点坐标;角点】坐标应标注》主要墙体的轴线交点!坐标不得标注外墙】坐标:、,屋,面坐标
第】十,五条 建筑物单【体尺寸标注
】 》总平面图应标注每】栋建筑物的总长【度,和总宽度的》轴线尺寸轴线—应注明轴号;—建筑物长、》宽,尺寸及轴号应与单体!平面图一致
!。第十六条 退让规划!控制线尺寸标—注
》 总平面图上!应标注?建筑物?至用地红线、道【路控制线、水—体控:。制线、绿化控制【线等最小距离(如两!者不:平行则加标注—最大距离)》建筑物退让距离应符!合法规和《已批规?划设计要点要求【
: ?。 退线距离应】。标注拟建建筑离【控制:线最近的建筑—角点轴线交》点至控制线的垂直距!离
《。 第十七条 建【筑物间距尺寸标注】
《 总平面图上!应,标注相邻建筑物【间,相互间距(含与保】留建筑的《间距)尺《寸,;应当标注》相邻建筑《主,体最小间距(如【两者不平行则加标】注最大距离)
第!。三章 建筑分—。层平面尺寸标注【
:第十八条 建筑【物应标注楼栋号【及型号
第十九】条 定位轴线应【编号横向编》号应:用,阿拉伯数字从左【至,右顺序编写竖向【编号应用大写拉丁】。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!。写拉丁字母的I、】O、Z不得用—作轴线?编号:
第?二十条 尺》寸分为?总尺寸、定位尺寸】、细:部尺寸三《种标注单《位应以毫米为单位
!
第二十一条 圆弧!应标注出《半径半径数字前【应加注半径》符号:“R”?
:第二十二条》 ,应标注外墙至轴【线,尺寸(半《墙,厚)、阳台宽度尺寸!等
第四章— 附则
第二【十三:条 本?规定由局总工室【负责解释《
,
第二十四条 【。本细:则自2012—年8月1《日起实施
附【件标:注样图
单体!平面图标注样图
】
总平》面图标?注样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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