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【口市规划局建筑工程!设计方案平》面图尺寸标注—细则(试行》。)
》。为统一和规范建【筑工程设计方案平面!图尺寸标注以提【高规划?行,政审批?工作效?率方便规划》批,后管理特制》订,本细则
《。。
第一章 总则
】。
第一条 》本,细则:。对应的建《筑工程设计方—案平面图包括—总平:面图以?及各分层建筑平面】图
第二条 【引用标准房屋建筑制!图统一标《准,G,B/T 50—001-2001、!。总图制图《标准(G《B/T 5》0103-200】1)
第三条 】经,。规划:行,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总!平面:图即为建《。设工程的核准定【。位图
第》。四条 ?建筑工程设计方案】尺寸标注均》以轴线为准
—
,第五:条 坐标系》。统采用?海南海口独立—坐标系、《国,家85高程基准
!第二章? 总平面《图尺寸标注》
第六条 总平面!图绘制应以“—规划设?计专用地形》图”为底图
【第七:。。条, 总平面《图的用地范围线【应以“定线作业表”!为准
第八条 总!平面图标注内容【
用!地线坐标、建筑物】拐角坐标、建筑物】。单体尺寸、建筑物】退红线尺寸、建筑】物与周边《主要建?筑物:间距:尺寸、拟建建筑间距!尺寸
第九】条 尺寸标》注精度要《求
— , , 总图中的》坐标、距离应以米】为单位取至小数点】。后,三位不足时以—零补齐
第十!条 尺?。寸标注误差
【 》 用地线《坐标必须与定—线作业表相》应坐标一致;—
,
》 建筑物拐角【坐标计算的》建筑:物尺寸必须与标注的!建筑单体尺》寸一致;
》
, 》 总平?面,标注建筑单体—尺寸必须与建筑单】体首层平面图—标注尺寸一》致;
?。
: ,。。 建筑—物退红线尺寸、建】筑,物间距尺寸等实际尺!寸较总平面图—标注尺寸小的差【。值不应超过20cm!实际尺寸较总平面图!标注尺寸大的—放线成果标注实【际尺:寸
第—。十一条 用地线【。绘制
】 :。用地线?应按规划建设用【地定线作《业表绘制并标注【出用地界址》坐标用?地线为圆《弧的应?按弧:线,绘制并?标注半?径半径?数字前应加》注,半径符号“R”
】
分】期开发建《设的应?注明:分期用地线并标【注坐标
《
, 第十二条— 相邻建筑物表【示
《 ? :相邻建(构)—筑物属性及位置应】按规划?设计:。。专用地形图如实【绘制:
,。
》拟拆除建筑》应,如实绘?制并按下图示表示】
第【十三条 拟建—建筑:物表示?
— 拟建建》筑,应在建筑正中标注栋!号、楼型号》及层数
》 第十四条 建筑!物角:点坐标标注
】 每—栋建筑物应至少标】。。。注4:个主要角点坐标【;角点坐《标应标注主要墙【体,的轴线?交点:坐标不得标注外墙】坐标、屋面坐标
! 第十五条— 建筑物单体尺【寸标注
】 总平面图【。应标注?每栋建筑物的—总长度和《总宽度的轴线尺寸轴!线应注明《。轴号;建筑物—长、宽尺寸及—轴号应与《单体平面图一致
】
第十六条 】退让规划控制线【。尺寸标注
】 总平面图上!应标注建筑物—至用地?。红线、道《路控制线、》水体控制线、绿化控!制线等最小距—离(如两《。者不平行则》加标注最大距离)】。建筑物退让距离应】符合法规和已—批规划设《计,要点要求
— 退【线距离应标注拟建建!筑离控制线最近的】建,筑,角点轴线交点至控】制线的垂直》。距离
?
第十七—条 :建筑物间距》尺寸标注
! 总《平面图?上应标注《相邻建筑物间相互间!距(含?与保留?建筑的间距)尺【寸;应当《标注:相,邻建筑主体最小【间,距(如?两者不平《行则加标注最—。大距离)
第三】。。章 建筑分层平【面,尺寸标注
第十八!条, 建筑物应标注楼栋!号及型号
第【十九条 《定位轴线《应编号横《向编号应《用,阿拉伯?数字从左《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!。号,应用大写拉》丁字母从下至—上顺序编写拉丁字】母的I?。、O、?Z不:得用作轴线》编号
第二十【条,。 尺寸分为总尺寸】、定位?尺寸、细部尺寸三种!。标注单位应》以毫米为单》位
:
第二十一条 圆】弧应标注出半径【半径数字《前应:加注半径《符号:“R”
第二十】二条 应标注外墙至!轴线尺?寸(半墙厚)、阳台!。宽度尺寸等
第】四章: 附:则
?第二十?三,条 本?规定由局总工室负责!解释
第二—十四条 本细则自2!012?年8月1日起实施
!
附件标《注样图?
单体平【面图标注样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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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平面—。图标注样《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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