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。 — ,宝鸡市城市》建设档案管》理办:法 《 第:一条 为了加强城】市建设档《案(:以下简?称城建档《案):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!案在城?市规划、建》。设,、管理中《的作用根据中—华人:。民共和?国档案法;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《市规划法、建设工】程质量管理条例【及建设部城市建【设档案?管理:规定: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结合本市实【际制定本《办法 !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,于本市行政》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!的接:收、保管、利—用,和管理活动 【 第三】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!档案是指《在,城,市规划、建设及其管!理活:动中直接形成的对】国,家和社会及城—市发展具有保存价】值的文字图纸、【图表、声像等—各种载体的文件材】料 》 , ?第四条 城建档【案应当遵《循统一管理》与,。分级管理相结—合的原则实行—科学规范管理保【障城建档案的完整、!准确、系《统、安?全和有效利》用, , 第五!条, 市:、县、区人》。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!档案管理工作的【领导把城建》档案事业纳人城【。市建设发《展,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!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! — 第?六,条 市城乡》建设规划《局是本市城建—档案管理工》作,的行政主管部—门 》    市城建【档案:馆具体负责本市【城市规?划区:内城市建没》档案的接收、保管和!提供利?用     !市城建档《案管理处在市规划】局的领导下具—体负责?全市城?建档案工《作,酌业务指导;—培,训和执法监督、【检查 《 第【七条 县、区人民政!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辖区【。城建档案的》管现工?作   【 , 县、区城》建档案馆(室—)负责本辖区城【建档案的接》收、保管和提供【利用 【 第八条 全】市城:建档案?管理业?务上:受,。同,级人民政《。。府档案行政生管部门!的监督和指导 】。 ? 第九条 城建!档案馆(《室)重点《管,理下列范围内城建】档案   】  (一)》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!案 ?     —1、:工,业、:民用建筑《工程包括工厂、住】。。宅、办公、商—业用房、学》校、社会公益—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!工程:档案; 【    《 2、?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包括城市道【路;:桥梁、排水、涵【洞、隧遁、城市照明!、广场、停车—场、污水处》理厂等工程档—案;  【   3、》公,用基础?设施工程《包括供水、供气、供!热、供电、通讯、】邮政、?广播:。电视、公共交通【场站设施等工程档案!;     !4、交通基础设施】工程包括铁路客【运站、铁路》运输编组站、铁路货!。运场站?、长:途汽车客《运站机场《等工程档案;—   —  5、园林、风景!名胜建设工程包【括,公,园、:城市:绿地、?。苗圃、动物园、【植物园、《纪念性建《筑、名胜古迹、古】树名木保护和城【市标志性设施、【雕塑等工程档—案;  【   6、市容【环境卫?生设施建设工—程包:。括垃圾处理》场「公厕《及其他重要环境【。卫生设施工程—档案等; 【     7、城市!防洪、?防滑:、抗:震和人?防工程;  !   8《、军事?工程档案资料—中除军事禁区和【军事管理区以外【。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!线走向和有关—隐蔽工程的位置【图 :  《   (《二)建设系统各专业!部门业务管理和技】术档:案包括?城市规划、》勘测、设《。计、施工、监理【;园林绿《化、风景名》胜、环卫《、市政?、公用?、,房地产管理》、人防等《部门业?务管理、技术—资料 《 :。    (三)城市!基础:性综合?档案包括城市规划、!建设和管理的方针、!。政策:、法规、计划—、统计方面》的文件?、科: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!史、:。自然、经济等方面】的基础资料》 — 第十条 列【入城建档案接收范】围,的建设工程各—建设单位《应在工程竣工验收】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!案馆(?室)报?送一套符合规—定的建设工》程档案 》 :。    停建、【缓建:工程的档《。案暂由建设》单位保留撤销单位】的建设工《程档案应当》向上级主《管机关或城建档案】。馆(室)移交 】 : , ?。。第十一条 对—改建、扩建和重要】部位维修的工程【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!计、施工单位—。据实修?改、补充《和完善?原建设工《程档案凡纬》构和平面布置—等政变?的庇当重新编制【建,设工:程档案?并在工程竣》工后三个月内向【城建档案馆(室)】。报送 ? 【第,十,二条 ?城市觅?点建设工程竣—工档案应当由—同级档案行政—主管部门莉工程【。项日:主管部门的》档案工作机构对项】日档案进行验—收后按照属》地,管,理,。的原则向工》禄,项日所?在地城建档案馆(】室)移交 !。。 第十三条 】建设系统各》专业管理部们形成】的业务管理和—业务技术档》案凡:只有永久保存价值的!在本单?位,保管使用1》-5年后必须按【本规:定全部向城建—档案馆(室)移【交有长期保存价【值的档案山城—建档案馆t室)【根据城市建》设的需?要选择接收 】 第十四】条 城市《地下管线普查和【补测:补给形成《的地下管线档—案应当在普查、【测绘结束《后,三个月?内向城?建档:案馆(?室)移?交   【。  地下管线专业】管,理单位每年》。应当向城建》档案馆(室》)报送更改》、报废、漏测部分的!管线现?状图和资料 】 《 第:十五条 各单位向】城建档案《馆(室)移交—档案应?编制档案移交—日录:由,双方验收《签字、盖章后办【理交接手续》 : 第十六!条 建设《工程档案的》报,送应当符合下列【规定: 《    (一)档案!材料齐?。全、系统完整—并且为原件 】     (—二)档案内容能真实!、准:确她:反映工?理建设活动和工程】实际状况签章手续】完备;竣工图编制】规范 》 ,    (》三)案卷符合—城市建设档集—案卷质最规定及【。建设工程文件—。归,档整:理规:范 :     (四!)符合其他》规定和要求》。 ? 第十七】条 建设工程档【案报送责任书是办理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,时必:须,审查的材料之—。一凡列?入城建?。档案接收范围的键】设工程建设》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【之前必须与城—建档案馆(室)签】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!责任书 】 第《。十,八条 各建设单位】在工程招投标与勘】察、: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等单位《签订协议、》合同时应对工程【文件的?套数、费用、—质,最、移交时间等提出!。。明确要求做到建设工!程档案材料的收【集、编制与工程进度!同步:确保工程档》。案材料的完整、【准确和及时归档【 ?。 ? 第十九条 【列人城?建档案接收》范围:的建设工程建设【单位在工程竣—工验:收前应当捉谓城建】档案馆(室)对【工程档案进》。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!后由城建档案馆(】室)出具工》程档案认可文件【 , : 第二十条! 建设单位在—取得工程档案认可】文件后方可组织竣】工验收对未》取得档案认可文件】的建设工程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!理竣工验收备案手】续 【 :第二一条《 城建?档案馆(《室)应当《作好下列工作 】     (一)!。。。建立链全《城建档案的接—。收、保管、统计、鉴!。定、:销毁、提供》利用和管理制度;】    【 ,(二)按熙技—术标准和规范对接】收的档案进行分类】、登记、《科学排列缉制检【索目录; 【  :   (《三,)做好档《案的保管、保护【工作及?时修复破损档案如珍!贵、重要的档案应采!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!全无损;《 《。    (四—),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!息资源依照》档案管理的法—。律、法规规定向社】会提供?服务 》 第二十二!条 城建档案管【理工:作人员?应当遵守保密法和】档,案管理制度不得【。泄订城建《档案中涉及》国家秘密的内容 】 【第二十三条 城【建档案管理》工作人员《应当忠于职守遵纪】守法具备城建—档案:。管理专业知识—。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! — 第二十四条 】载有城建档》案馆:(室)及其》法,定,代表:人印章或签名的【档案复制品》具有与档《案,原件同?等的效力 【 第二十五!条, 向社会提供利用城!建档:案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!有偿服务公》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利用城建》档案应?当出具合法证明并】按规定缴纳费—用 》 第二十【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对在城建档案】管理工作中做出显】著成绩或捐赠城【市珍贯历史》建设档案的单位和个!。人应当给《予表彰奖励 【 —第二十七条 —违反本办法》未按规定期限向城】建,档案馆(室)移【交工程?建设:档案的依照建—设工:程质虽管理条例【第卸条规定责令改正!并视情节轻》重处1?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的?罚,款 《 第二十】八条: 违:反本规?定损毁、丢失、涂改!、伪造、技自—提供城建《档案: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档案法的【有关规定处理— ? 第—二十九条《 本办?法执:行中的具体》问题由市规划局【。负责解?。释 :。 : ?第三十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之日起【施行19《84年11》。月19?日市政?府发布的《宝鸡:市城:市建设档案》管理:暂行办法(宝政【发[1984205!号)同时《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