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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【鸡市城市建》设档案管理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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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为了加—强城市建设档—。案(以下简》称,。城建档案)》管理充?。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!市规划?、建:设、管理中》的作用?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档案法;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!。法、建设工程质量管!理条例及建设部城】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!。等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: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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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?市行政区域内城市】建,设档案的接收—、保管、利》用,和管理活《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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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城建档案】是指在城市规划、建!设及其管理活动中】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!社,会及城市发展具【有保存价值的—文字图纸、图表、】声,像等各种载体的文】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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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城建【档案:应当遵循统》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!结合的原则实行科】学规范?管理保?障城建档案的—完整、准《确、系统、安全和有!效利用
! 第五条 —市、县、区》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!建档案管理工—作,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!业纳人城《市建设发展规划【保障城建档案—事业与城《市发展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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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市城!乡建:。。设规划局是本市【城,建档:案管:理工作的行政主【管,部门
》 市—城建档案馆》具体负责本市城【市规划区内城市【建没档案的接收、】保,管和提供利用
】 《 市城建档案管理!处在市规划局的领导!下,具体负责《全市:城,建档案工《作酌业务指导;培】训和执法监督、【。检查
】 :第七条 县、区人】民,政府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辖区城建档》案的:管现工?作
!县、区?城建档案馆(—室)负责本辖区【城建档案的接收、】保管和?提供利?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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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 全—市城建档案管理业务!上受同级人》民政府档案》行政生管《部门:的,监督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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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城建档案馆(室】)重点管理下列范围!内城:建档:案
《 , (一)各类!城市建设工程档案】
【 1、工业》、,民用建筑工程包【括,工厂、住宅》、办公、商业用房】、学校、社会公益事!业,及其:他公:共建筑?。工程档案;
】。 2、】市政基础设施—。工,程包括?城市道路;桥梁【、排水?、涵洞、隧遁、城市!照明:。、广场、停车场【、污水处《理厂等?工程档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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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3、公用基础设施】工程包括《供水、供气、—供热、供电》、通讯、邮》政、广播《电视、公《共交通?场站设施等工—程档案;
— ? 4、交通基础!设施工程包括铁路】客运站、铁》路运输编组站、【铁路货运场站、长途!汽车客运站机场等】工程档?案;
— ? 5、园林、风景名!胜建设工程》包,括公园、《城市绿地、苗—圃、动物园、植物】园、纪念性建—筑、名胜《古,迹、古树《名木:保,。护和城市标志性【设施、雕《塑等工程档》案;:
》 ?6,、市容环境》卫生设施建设工程】包括垃圾处理—场,。「公厕及其他重要环!境卫生?设施工程档》案等;
! 7、《城市防洪、》防滑:、抗震?和人防工程;
】 》 8:、军事?工,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!禁区和军事管—理区以外的穿越【。市,区的:地下管?线,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!的,。位置:图
【 :。(二)建设》系统各专业部门【业,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包!。括城市?规划、勘测、—设计、施《工,、监理;《园林绿化、风—景名胜、环卫、市】政、公用、房地产管!理、人防等部门【业,务,管,理、:。技术资料
— —(三)?城市基础性》综合档案包括—城市规?划、建设和管理【的方针、政策、法】规、计划、统计方面!的文:件、科学研》究成果和城市历【史、自然、经—济等:方面:的基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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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条: 列入城建档案【接收:范围:的建设工程各—建设单位应在—工程竣工验》收后三?个月内?向城建?档案馆(室)报【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!设工程档案
! 停建、缓建!工程的档案暂由【建设单位保留—撤销单位《的建:设工:程档案应《当向上级主》管机关?或城建档案》馆(室)移交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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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 —。对改建、扩建—和重要部位维修【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!。组织设计、施工单】位据实修改、补【。充和:完善原?建设工?程档案凡纬构—和平面布置等政变】的,庇当重新编制建设工!程档案?并在工程《竣,工后:三个月内向》城建档案馆(室【)报送
! 第十二》条 城市觅点建设】工程竣工档》案应当由同级档案】行政主管部门莉工】程项日主管部门【的档案工作机构对】项日:档案进行验》。收,。后按照属地》管理的原则向工【禄项日所在地—城建档案《馆(室)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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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建设系《统各:。专业管理部》们形成?的业务?管理和业务》技术档案凡只有永久!保,存价值的《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!。-5年后必须按本】。。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!馆(室)《移,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!档案山城建档案馆t!室,。)根据城市建设【的需要?选择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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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城市—地,下管线普查和补【。测补给形《。成的地下《管线档案应当在普】查、测绘《结束:后三个月内向城【建档案馆(室)移交!
《 地》下管: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!应,当,。向,城,建档案馆《(室)报送更改【、报废、漏测—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!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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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条 各】单位向城《建档案馆(》室)移交档案—。应编制档案》移交日录由双方【验收签?字、:。。盖章后办理交接手】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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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六条 建设工【程,档案的报《送应当符合下列【规定
《 (【一,)档案材料齐全、】系统完整并且—为原件?
《 (二—),档案内容《。。能真实、准确她反】映工理建设活动和】工程:实际状况签章手续完!。备;竣工图编制【规,范
】 (三)案卷符合城!市建设档集案卷【质最规定及建设工】程文件归档整—。。理,规范
》 , (四)符】。合其他规定》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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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七条 建设工程】档案报?送责任书是办—理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】审查的?材料之一凡列—入城建档案接收范】围的键设工》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!理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!前,。必须与?。城建档案馆》(室)签订建设工程!。档案报送责》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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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—条 各建设单位在工!程招投标与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等单位—签,订协议、合同时应】对工程文件》的套:数、费?用、质最《、移交时间等—。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建!设工程档案材料的】收集、?编制与工《程进度同步确保工程!档案材料的完整【、准:确,和,及时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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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九条 列人城建档!。案,。接收范?围,的建设工《程建设单位在工程】。竣工:验收前应《当,捉谓城建档案馆【(室:),对工程档案进行【预验:收预验?收合格后由》城建档案馆(室【)出具?。。工程档案《认可文件
【。
第二十条! 建:设单位?在取得工程档—案认可文《。件,后方可组织竣工【验收对未取得—。档案认可文件的【建设工程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!予办:。理竣工验收备案【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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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一条 城建档案【馆(室)应当作【好下列工作》
《 (一)建】立链全城建档案的】接收、?保管、统计、—鉴定、销毁、提【供利用和管理制度】。;
— ?(二:),按,熙技术标准》和规范?对接收的档案进【行分类、《登记、科学排列缉制!检索目录;
! (》三,。)做好档案的保【管、保?护工作?及时修复破损档【案如珍贵、重—。要的:档,案应采取有》效措施?确保:其安全无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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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积极开发城建】档案信息资》源依照档案管理【的法律、法》规规定向社会提供服!务
【。。 , 第二十二条 【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】人,员应当遵守保—。密法和档案管理制】度不:得泄订城建档案【中,涉及国家《秘密的内《。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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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! 城建档案管理工】。作人员应当忠于职】守遵纪守法具备【城建档案管》理专业知识并取得】岗位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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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 载有《城建档案馆(—室)及其法》定代:表人印章或签名【的档案?。复制品具有与档【案,。原件同等的效—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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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条 向社会!提供利用《城建档?案按:照国:家有:关规定实行》。有偿服?务公民、《法人和其他组织利】。用城建档案应当【出具合法证明并【按规定缴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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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六:条 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对在城【。建档案?管理工作中》做,出显著成绩或捐【赠,城市珍贯历史建设】档案的单位和个【人应当?给予表?彰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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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! 违反本办》法未按规定期限向城!建档案馆(室—)移交工《程建设档《案的依?照建设工程质—虽管理条《例第卸条规定责令】改,正,并视情节轻重处【1,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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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八条 违反本规定】损毁、丢失》、涂改、《伪造、技自提供城】建档案?的由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!人民:共和国档《案,法的有?关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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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二十九条《 ,本办:法执行中的具体【问题:由市规划《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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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— 本办?法,自发:布之日?起施行1《984年1》1,月1:9日市政府发—布的宝鸡《市城市建《设档案管理暂行办】法(宝政发[19】。8,420?5号)同时废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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