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广州市燃《。气管理办法
】第一章 总则—
第一条 【为加强本市燃—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!。和使用行为保障【公共安全和公共利】益根:据城镇燃气》管理条例、广—东省燃?气管理?条例等?有关法规制定本办】法
第二条 本【市,。行政区域内燃—气规划编制》与设:施建设燃《气,经营管理燃气供应】与服务保障燃—气使:用及器?具管理?燃气:设施保护燃》气安全管理等相关】活,动适用本《办法
天然气、【。液化:石油气的生产—和进口城市门站【以外的天然气—管道输?送燃气作为发电【、工业生产原料的使!用,沼气的生产和使用以!及燃气燃烧器具【的生产不适用本办法!
第三条 市燃气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?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!监督管理组织—。实施本办《法
区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本区行政】区域内燃《气的监督《管理
街道办事处、!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!区燃气行政主管【部门开展辖区内【瓶装燃?气供应站和》燃气便民服务部【经营安全的日常【监督检查、》督促整改以及负责辖!区内燃气非法—经营:者的排查并将—排,查情况告《知区燃气《行政:主管部门
第四【条 :相关:行政:。管理部门按照—以下职?责协助燃气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做好燃气管理工】作
(一)质量技】术监督管理部—门负责生《产领域燃气质量、】燃气充装单位—充装作业的监督【管理
(二)—交通运输管理部【门负责依据危险货物!运输有关法律—规定对?燃气道路《运输进行《监,督管:。理依:法查处?各类违规运输行【为;负责燃气公交】车、:燃气出租车等—燃气:车,辆营运的运》输,监督:管理
(三)公安机!关负:责燃气经《营和使用场所的消防!监督检?查燃:气运输车辆的道路】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!处严重危害公共安】全的燃气《违法经营行为和【破坏燃气设施—行为
(四)安全】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负责将【燃气安全《督查纳入全》市安全?生产大检查范围并】督促落实
(五)】。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负责依—据,相关法?律法:规以及本《办法查处违反—燃,气管理的《行为
?(六)?食品药品《监督管理部》门依法实施有关【许可时应《当告知需要》使用燃气的餐饮【。单,位在燃气管》道覆:盖范围内《安装使用管道—燃气;对《餐饮单位进行日【常监督检查过程中】发现可?能存在燃气》使,用违法违规行—为的应当将有关信】息告知燃气行—政主管?部,门,
第五条 本—市普:及燃气推广》。使用天然气等清洁】能源:鼓励和支持各类【资本参与《本,市燃气设《施建:设
市?、区人民政府应【当将:燃气事业的发展纳入!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规?划
第六条 燃【气行业?自治组织应当根据】法律、?。法规和章程规—定建立行业自—律机制制《。定,。行业行为准则和【服务规范《
燃气经营企—。业应当?守法经营、》诚实守信、保障供】应、:规范:服务、严格自律提升!从业人?员素:质提高安全》和服务水平
第七条! 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、街道办事!处、镇人民》政府和燃气》经营企业应当—加强:宣,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!市民燃气安》全意识
新闻媒体应!。当做好?燃气使用安全和节】约用气的公》益性宣传
》学校应当结合教育】活动进行燃气—安全知识教育
【 ,
第二章 规划【与建设管理
【
第八条 市—燃气发展规划由市】燃,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编,制经市人《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
编制市》燃气发?展规划时《。应当:征求市?发展改革、》规划、国土、房【管,、建设、经贸、交】通运输?、公安消防、环保】等行政管理部门以】及燃气行业自治组】织和燃气经营企业的!意见
区燃气—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可【以根:据需要依据市—燃气发?展规:划组织编制本—。行政区域燃气发展】规划:经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,后实施?并报市燃气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
第九条 】燃气工?程建设?应,当严格执行》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!。国家标准《、行业标准或者地方!技术规范符合燃气】发展规划、环—境景观和方便用【户的要?求
建?设项目配套的管道】燃气设施应当与建】设项目主体工—程,。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、同时《验,收,
除:跨,区域输气需要以外】。不同管道《燃,气经营企业间—的燃气管道》不得交叉铺设
【第十条? 在燃气管道覆盖】范围内不得新建瓶组!站、小区《气化站已建》成的应当停止使用】
,具,。备管:道燃气?供气条件而尚未【安装燃气管道—的民用建《筑、:公共服务单位应【当安装燃气管道并使!用管道?燃气:
新建高层建筑需要!使用气?体燃料的应当—。配套建设管道燃【气供:。应设施
第十一条 !建设项目红线范【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!由项目建设单—位负责?投资建?设并:对红线范围内燃气管!道工程质《量负责;《建设项?目红线?范围外?的燃气管道设施【。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负责建设鼓励以代】建,等方式委托管道燃】气经营?企业统一建》设红线范围内—燃气管道工》程
:燃气设施《的规模和位置经【城乡规?划行政管理部—门批准后《不得擅自改变—
建设单位在红【线范:围内:燃气管道《工程建设前应当将】燃气管?道,接口衔接《相关的施工图纸征求!相关管道燃气经营企!业的意见《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于7个工作日!内给予回复
建设】单位自?行建设的红线—。范围内的燃》气管道设施应当在投!入运行?前将相关档案资料】移交管道燃气经营企!业并签订移交管理协!议明确营运、维修】、养护等《管理责?任管:道燃气经营企—业,在接管红线范—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!时应当对其安—全技术状《况进行检查不符【合安全技术要—求,的,不予接收及供气
!
第三章 燃气经】营管理
—第十二条 从事【燃气经营《活动:的应当依法取得燃】气经营许可证但不】涉及燃气储存、运】输且不为终端—用户供气的贸—易行为除外
跨区】经营的燃气企业【申领燃气经营—许可证应当向市燃】气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提出申请并将本】企业所属的跨区服】务燃:气设施?包括燃气接收站、储!存站、储配》站,、燃气汽《车加:气站纳?。入其中一并申请许】可;:跨区:经,营企:业设有瓶《。装燃气供应站—的应:当向瓶装燃气—供应站?所在地的区燃—气,。行政主管部门—申领燃气经营—许可证将瓶》装燃气供应站纳入】其中一?并申请许可
非跨区!。经营的燃气企业申领!燃气经?营许可证应当向经营!所在地的区燃气行】政主管部门提出申】请
燃气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!之日起?20个工《作日:内完: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!件的颁发燃气经【。营许可证;》不符合条《件的书面通》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由?
第十三条》 燃:气便民服《务部应当《由取得燃《气,经,营许可?的瓶装?燃气经营企业设立其!他单位和个人—不得设立
设—立燃气便民服务部】应当符?合规定的安全技术条!件并在投入使用后】15日内报所在地】的区:燃气行?政主管部《门备案燃气便—民,服务部?备案应当报送以【下材料?
,(一)燃气便民【服务部?备案登记表;
(二!。),。企,。业燃气?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】;
(三)》燃气便民服务部的营!业执照复《印件;
(四—)燃气便民服—务部负责人》的任命书和身—份证明文《件
第十四条 区】燃气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即时将燃》气便民服务部备【案,信息在本部门政【府网:站,上,公布并每月报—送市燃气《行政主管部门
区燃!气行政主管部—门,应当:将本行?政区域内瓶装燃【气供应?站、燃?气便民服务部的【分布信息抄》报各街道《办事处、镇人民【。政,府和区?公安消防部门
第十!五条 燃气经营【企业应当加强—安全防范管理储【配,站、门站《、气化站、燃气汽】车加气站、燃气高】压调压站等场—所应当安装使用视】频监:控系统在储配—站、气化站出入口】安装和?使用车牌识别系统并!与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监控系统有效连接!
燃气经《营企业应当在瓶装】燃气供应站、燃气】便民服务部安装使用!视频监控系统通【过网:络接:入所属企业集中监控!和录:像存储?存储时间不少—于两个?月,并能与燃气》行政主管《部门监控系》统有效连接
第【十六条 瓶装燃【气经营企《业应当使用》全市统一《建设的瓶《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!。管信息平台为本【企业自有《产权气瓶《安,装,全市统一《。的二维码标签等【身份标识气瓶经【广州市气《瓶管理?网,络平:台登记确《认实:现充装枪和》二维码?标签气瓶智能连锁】充装对气瓶充装、运!输,、供:应、配送、》使用、检测》全过:程进行记录和管【。。理
瓶装燃》气经营企业》应当:为瓶装燃气》用户核发用户供气卡!并核实用户信息凭】卡供气
第十七条】 管:道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【进,行燃气管网勘测【建立燃气管网地【理空间?数据库和燃气管网】地理信息管》理系统并每年—按照:规定的?格式和?数据标?准向市燃气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】完,整的燃气管网—设施现状数》据
第十八条 燃】气经营企业应当【在,储配站安装使用危险!货物:运输信?息,化配载?管理系统《对进:入储配站《装载燃气的车辆实施!信息化?配载:管理
第《十,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!不得有下列行为
】(,。一,)在燃气汽车加气】站内充?。装民用气瓶;
(】二)委托无危险货物!运输资质《的企业运输燃—气或者为无危—。险货物运输资—质,的车辆装载燃气;】
(三)《。。。为无配?载信息卡或》者未通过道路危险】货物运输信》息化配?载管理系统刷卡验】证的车辆装载—燃,气;
(四)利【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!。燃气;
(五)给】报废:、超期未检》。、未安装二维码标签!等身份标识》的气瓶?充装燃气;
(六)!销售利用《报,废,、超:期未检、未安装二】维码标签《等身份标识的气【瓶充装?的燃气;
》(七)?。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!等级:规定的?容,积存放瓶装燃—气;:
(八?)委托非本》企业送气人员配送】燃气;
(九)向不!具备安全使用条【件的用户供气;
】(,。十)掺杂《、掺假以假充真以】次充好充《气量的误《差超过国家规—定,标准;?。。
(十一)允—许无危险货物运输资!质的:车辆或?者未配戴防火罩的机!动,车辆进入储配—站生产作《。业区;
(十二)】向非自有供应—站点供气;
(十三!)给未获得经营【许可的经营》。者提供用于经营的气!源;
(十四)【向未申领用户—。供气卡的用》户提供瓶装液化气;!
(十五)更—改和:破坏气瓶的二维码标!签等:身份标识《;
(十六)—法律:法规和国家标准、】行业标准禁止的其他!行,为
第二十条 【从事瓶装燃气运输】的,车辆应当符合燃【气,运输车辆《技术规范要求
运输!企业签?订燃气运《输,合同时应《当查验委托方的【。燃气经营《。许可证不得为—无燃:气经营?许可证的委》托方运送用于经营】的瓶装燃气》
运输?瓶装燃气时》。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!带委托方的燃—气经:。营许可证复》印件
机《动运输车《辆停靠路边》。送气时车上应—当有人值守
第!四,章 燃气供应—与服务保障
【
第二十一条 燃!气经营企《业应当根据供气区】域内: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展?规划、燃《气发展规划合理制定!气,源采购和《储,备计划保证连续【、安全?、稳定供气
燃气】经营企?业,因突发性事》件不能正《常供应?。燃气时应当立即【采取措施《并报:告所在地区燃气行】政主管部门所在地】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采取应急措【施保障燃气供应相】关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配《合
第二十》二条 本市天然气供!。应企业应《当科学预《。测全市天然气需求建!设天然?气高压管网和—天然:气储备设施》保障全市的天然气供!应
天然气》分销企业应当做【好经营区域内的天然!气需求预测并向【。天然气供应》企业:提供相应预测成果
!第,二十三条 》天然气供应企业【应当按照平》。等互利的《原则:与天然气分销企业依!法签订分《销合同向取得—管道燃气经》营许可的企业—分销天?然气
第二十四【条 天然气供应企业!在无:法满足气源供应【且不超出其输配设施!能力和?不影:响,履行:向其他用户供气【。义务的情况》下应当为天然气分】销企业自行采购的天!然气输送《提供便利
第二十五!。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建:立燃气质量检—测制度配置燃—气质:量检测装置保证燃气!的,组份、燃烧》特性、热《。值、臭味、压力、】。充装重量等质量指】。标符合国家、地【方标准或者本市规范!
市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和质量【技术监督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每季【。度,对燃:。气经营企业供应的】燃气质量进行监测】并向社会公布有关】监测情况
第二【。十,六条 居《民用户管道天然气】。价格实行《同类同城同价价【格行政?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!家、省、市相—关规定合《。。理,确定和调《整燃:气价格
《第,二十七?条 用户使用管【道燃气?应当到当地》管,道燃:气经营企业办理【用气:手续
对不需要建设!埋地管道的管道燃】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受!理报装后30—日内予以通气;需】要建设埋《地,管道的?管道燃气经》营企:业应当在受理—。报装后180日内予!以通气逾《期未:通气的应《。。当书:面向用户说明理【由
第二十八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与用户依法—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建!立用户档案》
第二十九条 【燃气经营《。企业应当《按照国家和》。本,。市规定的燃气服务】标准向用户》提供服务规范服务行!为并遵?守下列?规定
(一)建【。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!业务流程、办—事指南、服务—承,诺服务收费》项目和标《准,、质量检测报告服】务时间、《服务电话和抢险电】话等;
(》。二)建立服务投诉处!理机制明确处理用户!投诉时间
第—。三,。。十,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!。业应当每12个月为!。用户:免费提供至》少1次入户燃气设施!安,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!查档案?瓶,装燃气经营企—业的:送气:人员每次送气时应】当免费为用户进行燃!气设:施安全检查》
燃气?经,营企业可以》在供用气合》同中约定用户—应当对入户》安全检查予以配合并!因用户原因燃气经营!企,。业两:年以上未《能对用户进行燃【气入户?安全检?查的在事先通—。知用户的情况下可】以采取停止供气【措施
第三十—一条 瓶装燃气经营!。企业在提《。供服务时其送气人员!。应当遵守以下规【定
(一)穿着企】业统一的送气工服】装、佩戴全市统【一,的送气工上岗—证遵守服务规范【;
(二)按—照送气服务通—知规定的事项以及】与用户的约》定在规?定时间?内将合格《。气瓶送?至用户?指定的地点并向用】户提交正式票据;
!(三)向《用户宣传安》全用气知识并根【据用户?要求为用户更—换,气瓶、安装减压阀进!行试:漏检查并确》认连接安全》
(:四)向用户交—付瓶装液化》气时应当同时—采集气瓶二维—码标签信息和用【户,供,气卡信息《;
(五)不得向未!申领用户供》气卡的用户供气【;,
(六)不得—利用气瓶《。倒气售卖给用户【;
(七)》不得向?用户提供非本—企业充装的燃—气;
(八)不【得破坏气瓶二—。维码标签《等身份标《识
第五章 燃!气使用及器》具,管理
第—三十:二条 管《道,。燃气用?户设:施的首次通气点火由!管道燃气经营—企业实施
任何【单位和个人改—装、迁移、维修或者!拆,除已通气的燃气管道!应当委托管道燃气经!营企业?进行管道燃气经【营企业应《当,依照服务承诺的时限!实施作业;》用户的委《托事项不《符合规范要求的管道!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将!不能实施的理由在5!日内以书面》。形式告知《用,户,并提出合理建议【
第三十三》条 机场、工厂、电!厂、商贸中心等【大型工商业用—户,应当按照城》镇,燃气:设施:运,。行维护相关规程【自行配备或者—委托专业的维护【机构对用《户红线范围内的【燃气设施和用气【设备进行安全维【护管理
第三十【。四条 在本市销售】的燃气燃烧》器具应当符合—国家:标准并在燃气燃烧】器具明显《位置:。粘贴气源适配性标】识,和报废年《限
燃气燃》烧器具销售企—业应当保存燃气燃】烧器具?生产:企,业提:供的:气,源适配?性检测报告
燃气】燃烧器具生产或【者销售企《业应当?在本市设立或者【委托:设立:售后服务站》点负责售后安装【、维:修
第三十五条【 从事燃《。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!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燃!烧器具?安装、维修》企业资质
禁止安】装维修企业工—作人员?。以个人名《。义从事或者承—揽燃气燃烧》。器具安装、维修业】务
第三《十六:条 燃气燃烧—器具安装《、维修企业》应当加强燃》气燃烧器具安装【、维修质量管理建立!健全用户档案指导】用,户正确使用燃气器】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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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。燃气设施保护
!第三十七条 任【。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侵占、毁损】、擅自?拆除、移动或者改】动燃气设施》
第三?十八条 燃》气管道设施的安【全保:护区域分《为安全保护范—围和安全控制范围】
安全保护范围为】
(一)高压—、超高?压燃气管道的管【壁外:缘,两侧5米范围内【的区:域;
(二)次高】压燃气?。管,道,的管壁外缘两侧【3米范围内的区【域;
(《三)低?压、中压《燃气管?道,的管壁外缘两侧0】.7米范《围内的区域》。。
安全?。控,制范围为
(一)高!压、超高压燃气【管道的管《壁外缘两《侧5:米至5?。0米范围《内的区域;
(二)!次高:压燃: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!侧,3米至3《0,米,范围内的区域;
】(三:)低压、中压燃【气管道的管壁外缘】两侧0.7米—至,5米范围《内的区域
第三十】九,条 燃气管》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!围内禁?。止下列?行为
(一)建【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!。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或?。者其他设施;
(二!)排放腐蚀》性物质堆放易燃易】爆危险物品、大【宗物资停放大型【工程:车辆或者货》运,车辆:;
(?三)进行爆破、开山!、钻探、《机械:式挖掘?施工:、取土、采石等作】业以及使用》明,火;
(《四)在地面或者架】空的燃?气管道设施上—行走、?攀爬、悬挂杂—物;
(《五)种植乔木—、灌木?、藤类、芦》苇、竹子或》者其: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!部位可能《损,坏,管道:防腐:层的深?。根,植物;?
(六)其他—危及燃?气设施安全》的活动
在沿河【、跨河、穿》河、穿堤的》。燃气管道设施安【全,保护范围内除在保】障燃气?管道设施安全的条件!下为:防洪或者通》航而采取的疏浚【作业外?不得:抛,锚、拖?。锚、掏沙、挖泥或】者从事其他危及燃气!管道设施安全—的作业
在低压、中!压燃气管《道设施的《安全:控,制,范围内禁止排放腐蚀!性物质
在》次高压、高》压、超高压燃气管道!。设,。。施的安全控》制,范围内禁止爆破、开!山作业
第》四十条 建设—单位进行《下列活动前应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】机构或者燃气管道设!施运:营企业查询燃—气管道?设施情况取得燃气】。管,道设施资料
—(,一)在燃气》管道设施安全保【护范围内敷设—和维修管道以—及进行?。钻探:、打桩、顶进、开挖!等作业;
》(,二):在燃气管道设施安】全控制范围内修筑建!(,构)筑?物;
(三)在【低压、?中压燃气管道—。设施安全《控制范围《内进:行爆破、开》山、堆放大宗物资
!。施工前建《设单:位应当向施工—单位提供相关资【料会同?施工单位制订燃气管!道设施?保护方案并在开工】前15日通知管道】燃气运营企》业管道燃《气运营?企业收到《通知:。后应当根据燃—气管道设施状—。况和:保护方案《。。。提出具?体的保护要求—
第四十一》条 施工《。单位:在施工过程中—发现:有,未查明的燃气管【道设施的应》当立即停止施工并】向建设单位和燃气】管道设施运营—企,业报:告
:工程施工作业损坏】燃气管道设施的施工!。单位应当立即—通知建设单位、燃】气管道设《施运营企业和区燃气!行政主?。管部门并采取应【急保护措施
第【四,十二:条 市政道》。路或者?公,路行:。政主管部门在批【准涉及燃气》管道设?施的道路挖》掘,申请:后应:当及时书面》告知相关燃气管道】设施运?营,企业
相关挖掘工作!可能对燃气》管道设施造成重【。大影响的市》。政道路或者公路行政!主管部门《在批准道《路挖:掘申请前还应—。当征求燃气管道设施!运营企业的》意见燃气管道设施】运,营企业应当在两个工!作日:内予以答复》
第四十三》条 燃气管道设【施运营?。企业应当为》下列地段的燃气【管道设施设》立明显?的警示标志
(一】)途经?城镇、居民区—、厂矿、学校、车】。。站、码头、集贸市场!等人口密集区域【的燃:气管道设《施;:
(二)穿越公路、!城市主干道、铁路、!地铁、河《流、水利设施—、桥梁、港区航道】、变电站、电缆、】绿,化带的燃《气管道?。设施
?任,何单位?和个:人不得?擅自移动、涂改、】覆盖、拆《除燃气管道设—施警示标《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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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七章 燃气—。安,全管理
第四】十四条? 市燃气行》。。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每季度对跨区—燃气经营企业—进行不少于1—次的:监督检查;》。。区燃气行《政主:管部门?应当:每,半年对?辖区内燃气》经营:企业:和燃气站点》进行不少于1次【的,全面检查
》质,监、交通运输、【公,安消防机构、城市管!理综合执法机关等行!政管:理部门?应当每季度》。组织不少《于1次的燃》气相关专《项检:查和执?法
燃气行政主【管部门以《及其他有关部—门检查发现燃气安全!事故隐患的应当【通知燃气经营企【业、燃?气,用户:及时采取措施消除】隐患;安全隐患可能!严重威胁公共安全】的燃气?行政主管部》门以及其他有关部】门和单位应》当依法采取有效措】施组织消除隐患
】对不属于本行政管理!部门职责范》围的应当及》时移送相关部门并】做好记录受》理移送的行政管【理部门?应当在?30个工作日内【查处并将处》理结果反《馈移送部门
第【四十五条 燃气【经营企业应当履行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!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!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】建立安全管理制【度保障安全管—理资金投入》
第四十六条 燃气!经营企?业,。应当按照《以下:。规,定检查本单位的安】全生产状况并建立】详细的检查台—帐
(一)》燃气接收站、—门站、气化站、【调压站、阀》室、储存站、—储配站、燃气汽【车加气站、瓶装燃】气供应站、燃气便民!服务部等燃气站点每!天开展不少于—1次的?。安全生产自查;
】(二)燃气经—营企业对《所,属,各燃气接收站、门站!、气化站《、调压站、阀—室,、储存站、储配站】、燃:气汽车加气站、瓶】装燃气供应》站、燃气《便民服务部》等燃气?站点:每月开展不少于【1次:的安全生《产检查;
(三)管!道燃气经营企业应】当配备有专业技能的!巡,。查人员?以及:具有:。对埋地管道及立管】区域燃气泄漏、【成份判定、定位、信!息传输等功能—的机动?连续检?测设备?并每3天对所属市政!燃,气管道全面巡查检测!1,次每天对《重,点区域管道》巡查检测1次—;
(?四)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通过全市统一的!燃气:安,全监管信《息平台记录各类【燃气:安全检查《信息以及执行隐患整!。改通知的情况
燃气!经营企业对本单【位存在?。的安全隐患应当【及时采取措施予【以,消除因外部原—因造:成,的安全?隐患:不,。能及:时消除?。或者难以消除的燃】。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!必要的安全措施【并及:时向所?在地区燃气行政【主管:部门或?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。部门、公安》。消防机构报》告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或者—安全: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、》公安消防机构—接,到,报告后应《当组:织处理消除》安全:隐患
燃《。气经营企业》发现重大安全隐【患无:法保证安全生产和】。使用的应当停业【停产或者《停止使?用并从危险区域内撤!出作业?人员
第四十—七条 燃《气经营企业》在实施燃气设施的】维护、?抢修作业以及安【全,。检查:时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应当配合不【得以任何理》由阻挠或者干扰
第!四十八条 燃—气经营企业应当【根据有关规定制【定本单位燃气安全】事故应急预案—配备应急人》员和必要的装备【、器:材每年开展不少于两!次的事故应急演练】
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承担本—企业供气设》施和供气用户所【发,生的燃气事》故的抢?险,责,任
燃气经营企【业在接到政府相关部!门的燃气事故抢【。。险通知?后应当在规定时【间内抵达指定地【点,参与抢险《。非本企业供气用户】所发:。生的燃气事故的抢】险费用由相》关,供气企?业承担
第四十九】条 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委托有相【应资:。质的安全评价—机构对本单位—除Ⅲ级瓶装燃气供】应,站以外的燃气设【。施每3年进行1次安!全评价
燃》气经营企业应当对】安全评价报》告中提出的》安全问题进行整改】。安全评价中发现燃气!设施存在现实—危险的应当立—即停止使用》及时采取安全措施】消除危险
燃气经】营企业应当在—收到安全评价报【告后20日内报燃气!。设施所在《地区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备案
【第,。五十:条 经公安》消防机?构认定因《燃气原因引》发火灾事故的燃气】。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,当根据火灾事故认定!书对引发火灾—事,故的燃气责任进行调!查对:违反:燃气管理规定—的,责任主体依法进行】调查处理并纳—入燃气事《故统计
—第八章? 法律责任
】第五十一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十》条第一?款规定在燃气管【道覆盖范围内—新建瓶组《站、小区气》。化站的由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机关按照广】东省燃?气管理?条,例,第四:十,六条第二款进行处】罚;:在燃气管《道覆盖?范围内不停止使用瓶!组站:、小区气《化站的由城市管理】综合执法机关—对违法单位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处2【万元以上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第五十《二条 违反》本办法第十》三,条规定燃《气便民服务》部不符合规定的安全!技术要求的》由城:市管理综合执法机】关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5万元》以上10万元以下的!罚款;逾期不—改正:或者无法整改—的注销备案信息
违!。反本办法第》十三条规定瓶装燃气!经营企业设立—燃气便民服务部【未按:规,定备案的由城市管理!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并处2—万,元以上5万》。元以下的罚款
第】五十三条 违反【本,办,法第十五《条、第?十七条、第十九【条,第(三)项规定【燃气经营企业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机?关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1万元以上【3万元以下的罚款
!(一)在燃》气,储,配站、门站、气【化站、汽车加—气,站、高压《调压:站等场所未安—装使用?视频监控《系统:或者未将该》系统与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监控系统【有效连接不能正常传!输,视频监控信息的;
!(二)在储配站、气!化站出入《口未安装和使用【车牌:识别系统或者未将该!系统与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监管系统连接】不能正?常传输车牌监控信】息的;
(》。三,)在瓶装燃气供应】站、燃气《便民:服务部未安装使用视!频,。监控系?统并通?过网:络接入所属》企业进行集中—监控和录像存储存储!时间少于2个月或】。者未:将该系统与燃气行政!管理:部门监控系统连【接的;
(》四)未建立燃—气管网地《理空间数《据库并向市燃气【行政主?管部:门报送?燃,气管:网设施现状数据的;!
(:五):为无配载信息卡或者!未,通过道路危》险货物运《输信息化配载管理系!统刷卡验证的车辆装!载燃气的
》第五十四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十【六条、第十八—条、第十九条第(】八)和(十四)【项规定?燃气经营企业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城市?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!令限期改正并—予以处罚
(一)】不,按,规定要求使用瓶装液!化气供?应智能监管信—息平台的《处3万元以上—5万元以下罚款;
!(二)未安装、【使用信息化配载管】理系统的处以500!0,元罚款?;
(三)委托非本!企业送?气人员配送燃气【的处以5000【元罚:款;
(四)—向未申?领用户供气卡的用户!提供瓶装液化—。气的处以5000】。元罚款
第》五十五条 违反【本办法?第十六条规定—瓶装燃气经》营企业不按规定实现!充,装枪和二维码—。。标,签气瓶智能连锁充装!的由质量技术监督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】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!10万?。元以下的罚款
第】五十六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十九条第【(一)、(》五)和(十》)项规定在燃气【。汽车加气站内充装民!用气瓶;给报废、超!期,未检和?未安装?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!识的气瓶《。充,装燃气?;,充装掺杂、掺假【以假:充真以?次充:好充气量的误差超过!国家规定标准的【燃气的由《质量:技术监督行政管理】部,门责令改正并处2】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法律法规另有—规定的从其规定
第!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!法第十九条第(二】)、:。(六)、(》。十一)、(十二)和!(十三?)项规定燃气—经营及相关》企业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城市管理综】合执法?机,关责令限期改—正,并处2万元以上1】0万元以《下的罚款
(一【),。委托无危险货物【运输资质的》企业运输燃气或者为!。。无危:险货物运输资质的】车辆装载燃气的;】
,(二)销售利用报废!、超期未检和未【安装二维码标—签等身?。份标识的气》瓶充装的燃气的;】。
(三)允许无危】。险货物运输资质的】车辆或未配戴防火罩!的机动车辆进—入储配站生产—。作业区的;
(四)!向,非,自有:。。供应站点供》气的;
(五—)给未获得》经营许可的经营者】提,供用:于经:。营的气源《的
第五十八条 】。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九条》第(四)、》(,七,)、(九)、(十五!),。项和:第二十一条第二【款规定燃气经—营及相关企业有【下列情?形,。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机关责令限】期,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!5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(一)利用配】。送车辆流《。动,销售燃气《的;
(二)超过】瓶装燃?气供应站等》。级规定?的,容积存放瓶装燃【气的;
《。(,三)向不具备安全用!气条件的用户供气】的,;
(四)更改和破!坏气:瓶二维码标签等【身份:标识的;
(五)】不能正常供应燃气可!能,导致区域停气不【。立即采?取措施或《者不立即报告所在地!区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导致供【气中断的《;
(六)不—配合区燃《。。气行政主管部门采取!应急措施保》障燃气?供应的
第五十【九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十九条第(【十):项规定销售》掺杂、掺假》以假充真以次充【好、充气量的误差超!过国家规定标准【的燃气由城市管理】综合执?法机关责令限期【改,正并处?。2万元以上10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;,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!业整顿;情节严【重的由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吊销燃气经!营,许,可证并提请同级人】民政府予《以关:闭
第六十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运!输单位知道或者应】当知道委托方—未取得燃气经—营许可证而》。为其提供运》输条件的由》城市管?理综合执法》机关责令立即停止违!。法行为并处2—万元以上5》万元以下的》罚款
违反本办【法第二十条第—三,款规定驾驶》人员不随车携—带燃气经《营许可证复印件的由!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责令改正并对运】输企业处以5—000元罚款
【违反本办法第—二十条第四款—规定机动《运,输车:辆停靠路边送气未留!人值守?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!并对运输《企,业处以5《000元罚款
第】。六十:。一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二十?三条、第二十四【条规定天然气—供应企?业无正当理》由拒绝向取》得,管道燃气经营许【可,的企:业分销天然气的或者!在不超出其输—。配设施能力和不影】响履行向其他用【。户供气义务的情【况下不?为天然气分销企业自!行,采,购的:。天然气输送提供【便利导致区域性停】气的由城市管—理,综合执法机》关,责令:改正并处5》万元以?上10万《元,以下的罚款》。
第六十二条 违反!本办法第《三,。十条:第一款?规,定管道燃气经营【企业未?每,12个月为用户免】费提供至少1—次入户?燃气设施《。安全检查的由城【市管理?综合执法机关责令】限期改正并处—1,万元以上3万—元以下的罚款;瓶装!燃气送气《人员每次送气时未】免费为用《户进行燃气》设施安全检查—的由城市管理综合】执法部门责令—燃气经营企》业,限期改正并处500!0元:以上1万元以下【。的罚:款
:第六十三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三十一条】第(一)、(四【),、(五?)、(?六)、(七)、【(八)项规定瓶装】液化石油气》送,气人员有下列—情形:之一的由城市管理】。综合执法机》关责令限《期改正并《根据下列《。。情形:予以罚款
(—一)在提供送气【服务时未穿着统【一的:。送气工服装或未佩】戴送气工上岗证的对!送气人员处以50元!罚款对?燃气经营企业—处以3?000元罚款;【
(二)在》向用户交《付瓶装液化气时未按!规定采集气瓶二维】码标签信息和用户供!气卡信?息或者向未》申领用户供气—。卡的用户供气的对】送气人员《处以1000元罚款!对燃气经营企—业处以5000元】罚款;
(》三)利用气》瓶倒气售《卖给用户的对送【气人员?。处,以1000元罚款;!情,节,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!公安:机关处理;》
(四)向用户提】供非本企业充装的】燃,气的对送气》人员处?以100《0元:罚款;
(》五)蓄意破坏—气瓶二维码标—签等身份标》。识的对送《气人员处《以1:000元罚款
【第六十?四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三十四条》第一:款规定?燃气燃?烧器具销《售企业销售》未在明?显位置?粘贴气源适配—标识和报废年—限的燃?气燃烧器具的由城】市管理综合执法机】关责令改正对每台器!。。具处以5000元】罚,款;情节严重的【责令停业整顿
违反!本办法第三十—四条:第二款规定》燃气燃烧器具销售企!业不能提供气源适配!性检测报告的由城】市管:理综:合执法机关》责令改正给予警【告并处1万元—以上3?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情节:严重的可《。责,令停业整《顿
第六《十五条 违》反,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!定侵占、毁损、擅】自拆除、移动—、改:动燃气设施的由城】市管理综合执法【机关根据城镇—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!一条的?规定处罚
第—六,。十六条 《违,反本办?法第三十九条—规定在?燃气设施《安全保护范围—内和安?。全控制范围内从【事危及燃气设施安】全活动的由城市管理!综合执法机关根据广!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!五十七条的》规定处罚《。
第六十七条 违反!本办法第《四十条规定建设【单,位未会同施工单【位与管道燃气—经营企?业制订保护方案的】由城市管理综—。。合执法机关》根据:广东:省,燃气管理条》例第五?十八条的《。规,定处罚
《第六十八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!规定施工单位在【施工:。过程:中发现未查明的燃气!管道设施未停止【施工:和告知相关单位的】或,者,施工作业时损坏燃气!管道设施《未,采取应?急保护措施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法—机关责令限》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!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
第六十—九条 ?违反本办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】规定管道燃气经营】企业未按规》定设立安全警示【标志的由《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机关根》据城镇燃气》管理条?例第四十八》条,的规定处《罚
违反本办法第四!十三条第二款规定】擅自移动、涂—改、覆?盖、拆除《燃,气管道设《施安:全警示标志的由城】市管理?综合执?法机关根据广东【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!十,六条的?规定处罚
第七【十条 违《反,本办法第四十—。六条第一款》第,(一)、《(二:)、(三)项规【定燃:气经营?企业未进行安—全生产?检查以及建立—检查台帐的由城市】管理综?合执法?机关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处?。以1万元罚款
违反!本,办法第四十》六条第一款第—(四:),项规定燃气经营【企业不通《过全市统一》的燃气安全监管【信息平台记录各【类燃:气安:全检查信息以及【。执行:隐患整改通知情况的!。由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机关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处1《万元以上《3万元以下的—罚款:
违反本办法第【四十六条第二款、】第三款规定燃气经】营企:业未按规定》处置安全隐患的由城!市管理综《合执:法机关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处?2万元以上10【万元以?下的罚款
第—。七十一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四《十七条规《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!配合、阻挠或者【干扰燃气经营企业对!燃气设施《的,维护、?抢修作业、安—全检查等工》作的由城市》管理综合《执法机?关责令限期改正对】个人处50》0元以上3》000元以》下的罚款《;对单?位处3000元以】上1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;构成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!由公安机关》依法给?予处罚;涉》嫌犯罪?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!追究刑事责任
第七!十二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四十八—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!营企:业未按照《规定配?备应急人员》和必要的装备—、器材的由城市【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以1万《元罚:款;逾期不改—正的由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吊销《燃,气经营许《可证:
违反本办法第四】十八:条第三款规定燃气】经营企?业,在接到?政,府相关部门燃气事故!抢险通知或指令后拒!绝,参与抢险或未—按照规定组织抢险】队伍在规定时间【抵达指定《地点参与抢险—又无正当理由的由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责令限《期,改正并?处5: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
第七十三】条 燃气经营者【无证或者《超越:。。行政许可范围经营有!。。重大:安,全,。隐患、威胁公共【安全的由城市管理】综合执?法机关依法没收【气瓶、运输工具以】及其他?用于违章《经营活动的》器具并处5》万,元以上50万元以下!的罚款
第七十四条!。 依照本办》法规定给予单位【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。。。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可处单?位,罚款数额5%以上】10%以下的罚款
!第七十?。五条 违反本办法其!他规定的按照法律、!。法规有?关规定进行处罚【
第七十六》条 燃?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其!。他有关行政管—理部门工作人—员违: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由其【所在单位《或者上?级主管部门》给予处分;》涉嫌: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!机关追究《刑,。。事责:。任,
(:一)不?按照本办法规—定履行监督》检查职能的;
(】二)发现违》法行为?不及时查《处不及时移送—或者包庇《、纵容违法行为【造成:后果的?;
(三)其—他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?弊的:行为
第九【章, 附:则
《。第七十七条》 本:办法中下列用—语的含?义
(一)》燃气是指供给居民】生活、公共建筑和】工业企业生产作燃料!用,的天然气、液—化石油气《。、人工煤气和—其他气?体,燃料;
(二)燃】气设施是指燃—气的生产、贮—存、输?配设施和设备;
】(三)高层建筑是】指10层及10层】以上的?居住建筑(包括首层!设置: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!)和建筑高》度超过24米的【公共建筑;
(四】)燃气工《程是指燃气的生产】、贮存、输配设施】的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工程?。但不:包括:为维:修和抢修而进行【的临时性工程—;
(五)燃气【燃烧器具是》指以燃气为燃—料的燃烧器》具包括居民家庭和】商业用户所使—用的燃气灶、热水器!、沸:水,器、采暖《。器、空调器》等器具
(六)天然!气供应企业是—指向:分销用户及高压【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!的企业;
(—。七)天然气分—销企:业,是,指向天然气供—应企业购买天然【气并向终端用—户销:售天然?气的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
(八)用》气设备是《指使用燃气作为燃】料进行加热、—。炊事:等,的设备如燃气工业】。炉、燃气锅炉—、燃气空调机、民用!燃气:用具等
(》九)燃?气管道?设施是?指城市门站之后的】城镇:。燃气管?道设施?(含城市门》站,),包括
?1.燃气管》道;
?2.调压设备、阀门!(井)、凝水缸【(井:)、计?量表、补偿器—、放散管等燃气管道!设施、?放空设施、监控及数!据采集基地》站及附属建(—构)筑?物;
3.》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!括牺牲阳极》块,、阴极保护》站、阴?极保护测试桩、【。阳极地床和杂—散电流排流站等;】
4:.标志桩《(带)、里程桩【、警示牌等管道标志!、标:识和穿越公(铁)路!检漏装置;》
5.管道水工防护!构筑物?、抗震设施、—管沟:、管堤、《管桥及管道专用涵】洞和:。隧道;
6.法律】、法规?规定:的其:他附:属设施?和装置
(十)燃】气管道高压、—次高压、中》压、低压的划分【依,照城镇燃气设计【规范:等国家标准执行超高!压是指设计压力超】过高压即《大于4?.0MPa(兆帕)!的燃气管道》
第七十八条 【本办法?自2015》年12月《1日起施《。行2013年3【月19日广州市人民!政府:令第91号发布的广!。。。州市燃?。气管理办法以及【。2008《年9月29日广州】市人民?政府令第《13号发《布的广州市油气【管,道设:。施,保护试?行办法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