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燃气管—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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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【
第一》条 为加强本—市燃: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!和使用行为保障公共!安,全,和公:。共利益根据城镇燃气!管理条例《、广东?省燃气管理条—例,等有关?法规制?定本办?法
第二条 本市】行,政区域内燃气规【划编制?与设施建设燃气经营!管理燃?气供应与服务保障】燃气使?用及器具管理燃气】设施保?护燃气安全》。管理等?相关:活动适用《本,办法
天然气—、液化石油气的【。生产和进口城市门】站,以外的?天然气管道输送燃】气作:。为发电?、工业生产原料的】使用沼气的生产和】使用以及燃气燃【烧器具的生产不适用!本办:法,
,。第三条 市燃—气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本市【行政区域《内燃气的监》督管理?组织实施《本办法
区》燃,气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本区行政区—域内:燃气的监督管理【
街道办事处、【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!区,。燃气行政《主管部?门开展辖区》内瓶:装燃气供应》站和燃?气便民服务》部经营?安全的日常》监督检查、》督促整改以及负责辖!区内燃气非法—经营者的排查并将排!。查情况?告知区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?
第四条 》。相关行?政管:理,部门按照以下—职责协助《燃气行政主》管部: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!
(一)质》量技术监督管理部】门负责生产领—域,燃气质量、燃气充】装单位充装》作业的监督管理
(!二)交通运输管理】部门负责依据危险】货物运输有关—法律规定对燃气【道,路,运输:进,。行监督管理依法【查处各类《违规运输行为;负责!燃,气公交车、燃气【出租:车等燃?气车辆?营,运的运输监督管理
!(三)公安机关负】责燃气经营和使用】场所:的消防监督检—查,燃气运输车辆—的道:路交通?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严!重危害公《共安全的燃气违法】经营行为《。。。和破:坏燃气设《施,行为
(四》)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部门负】责,将,燃,气安全督查纳入全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范!围并督促落实—。
(:五):城市管理《综合:执法机关负责依据相!关法律法规以及本】办法查处违反燃【。气管理的行》为
:(六)食品》药,品监督管理部门依】法实施有关许可【时应:当告知需要使—用,燃气的?餐饮单?位在燃气管道覆盖】范,围内安装《使用管道燃气;对】餐,饮单位进行日常监】督检查过程中—。发现可能存在燃【气使用违法违规【行,为的应当将有关【信,。息,。告知燃气行政主【。管部门
第》五条 本《市普:及燃:气推广使用天然气等!清洁能源鼓励和【支持:各类资本参与—本市燃气《设施建设
市—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】将燃气事《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
第》六条 燃气行业【自治组织应当根据】法律、法规和章【程规定建《立行:业自律机《制制定?行业行为准则和【。服务:规范
?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守《法,经营、诚实守—信、保障供应、【规范服务、》严格自律提升—从业人员素》质提高安全和服务水!平,
第七条 》燃气:行政主管部门、【街道办事处》、镇人民政》府和燃气《。。经营企业应当加强】宣传燃?气安:全,知识提高市》民燃:气安全?意识
?新闻:媒体应当做好燃【气,。使用安全《和节:约用气的公益—性宣传?
学校应当结合【教育:活动进?行燃气安全知识教育!
?第二章? 规划与建设管理】
?第八条 市燃—气发展规《划,由市燃气行政—。主管部门组织编制】经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实施
编制市燃!气发展?规划时应当征求【市,发展改革、规划、国!土,、房管?、建设、经贸、交】通运输、公安消防】、环保?等行政?管理:部门以及燃气行业】自治组织《和燃气经营企业的】意见
区燃气行【政主管?部门可以根》据需要?依据市燃气发展规】划组织?编,。制本行政区域—燃气发展规》划经本级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并报市燃》气,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:
第九条《。 ,燃气工程建设应【当严格执行有—。关法律、法规以【及国:家标准?、行业?标准或者《地方技术规》。。范符合燃气发展规划!、环境景观和方便用!户的要求
建设【项目配套的管道【燃气设施应当与建】。设项目主体工程【。同时设?计、同时施工、同】时验:收,
除跨区域输—气需要以外》不同: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间的燃气管道【不得交叉铺设
第】十条 在燃气—。管道覆盖范围内不】得新建瓶组站、小】区气:。。化站:已建成的应当停止】。使用
具《。备管道燃气供—气条件而《尚未安装燃》气管道的民》用建筑、《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安!装燃气管道并使【用管道?燃,气
新建高层—建筑需要使》用气体?燃料的应当配—套建:设管道燃《气供应设施》
第十一《条,。 建设项目红—线范围内的管—道燃气设施由—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!资建设并对红线范围!内,燃,气管道工程质—量负责;建设—项目红线范围外【的燃气管道设—施由:管道燃气经营—企业负责建》设鼓励?以代:建等方式委托管【道燃气经营》企,。业统:一建设红线范围内燃!气管道?工程
燃气设—。施的规模《和位置经《城,。乡规划行政管—理部门批《准后不得擅自改【变
建设单位—。在红线范围内燃【气管道工《。程建设前应》当将燃气管道—接口衔?接相关?的施工?图,纸征求相关管—道燃气经营》企业的?意见管道燃气经营企!业应当于7个工【作日内?。给予回复
建—设单位自行建设的红!线范围?内,的燃气管道设施【应当在投入运行【前将:相关档案资料移交管!道燃气经营企业并签!订移交管《理协议明确营运【、维修、养护等管理!责任管道燃气—。经营:企业在接管红线范】围内的燃气》管道设施时》应当对其安全技【术状况进行检查不符!合,安全:技术要求的不予接收!及供气
第【三章 燃气经—营管理
第十】二条 从事燃气经】营活动的应当—。依法取得燃气—经营许可证》但不涉及燃气—储存、运输且不为】终端用户供气的贸易!行为除外
跨区经营!的燃气企业》申领燃?气经营许《可证:。应,。当向市燃气行—政,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并将《本企业所属的跨【。区服务燃《气设施包括燃—气接收站、储存站】、储配?站、燃气汽车加气站!纳入其?中一并申请许可;】跨区经营《。企业设有瓶》装燃气供《应站的应当向瓶装】燃气供应站所在地】的区燃气行》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!经营:许可证将瓶装燃气】。。供应站纳入其—中,一并申请许可—
非跨区《。经营:的燃气企业申领【燃气经营许可证【应,当向经营所在—地的区燃气行政【主,管部:门,提出申请
燃气行】政主:管部门?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起:20个工作日—内完成审《查,经审查符合》条件的颁《发燃气经营许可证】;不符合条件的书面!通知申请《人并:说明理由
》第,十三条? 燃气?便民服务部》应当由?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】的瓶装燃气经营【企业:设立其他单位和【。个人:不得设立
》设立燃气便民—服务部应当符合【规定的?安全技术《条件:并在投入使用后【。15日?内报所在地》的区燃气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燃?气便民服务》部备案应当》报送以下材料—
,(一)燃气便—。民服务部备案登记】表;
(《二):。企业燃?气经营许《可证复印件》;
(三)燃气便民!。服务部的营业执照复!印件;
《(,。四,)燃气便《民服务部负责人的任!命书和身《份证明文件
第【十,四条 ?区燃气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即时将【燃气:便,民服务部备》案信息在本部门政】府网站上公布—并每:月报送市燃气行【政主管部门》
,区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应》当将本行政区—域,内瓶装燃气供应【站、燃?气便民服务部—的分布信《息抄报各街道办事】处、镇人民政府和】区公安?消防部门
第—。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!业应当加《强安全?防范管理《储配站、门站、气化!站、燃气汽车—加,气站、燃气高压调压!站等场所应当安装使!用视:频监控?系,统在:。储配站、《气化站出《入口安装和使用【车牌识?别,系统并与《燃气行政主管部【门监控系统有效连】接
燃气经营—企业应当《。在瓶装燃气供—应站、燃气》便民服务部安装【使用视?频监:控系统通过》网络接入《。所,属企:业,集中监控和》录,像存储?。存储时间《不少:于两个月并》能与:燃气行?。政主管部门》监控系?统,有效连接
第十六条! ,瓶装燃气经》营,企,业应:当,使用全市统一建【设的瓶装液化气供应!智能监管《信息:平,台为本?企业自有产》权气瓶安装全市【统一的二维码标【签等身份标识气瓶】。。经广州市气瓶管理】网络平?台登记确认实现充装!枪和二维码标—签气瓶智能连锁充装!。。对气瓶充装》、运:输、供?应,、配送、使用、检测!全,过,程进行记录和—管理
?瓶,。装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为】瓶装燃气用户核发用!户,供气卡?并核实用户》信息凭卡供气—。
第十七条 管道燃!气,经营企业应当—进行燃气管网勘测】建立燃气管》网地理空《间数据库和燃气管网!地理信息《管理系统并》每年按照规定的【。格式和数据》标准向市燃》。气,行政主管部门报【送完整的燃气管网】设施现状《数据
第十八条【 燃气经《营,企业应当在储配站安!装使用危险货—物运:输信息化配》载管理系统对—进入储配站装—载燃:气,的车辆实施信息【。化配载?管理
第十九条 燃!气经营企业不得有】下,列行为
(一)在】燃气汽车加气站内】充装民?用气瓶;
(二【)委托无危险货【。物运输资质的企【业运输燃气或—者为无危险货物运】输资:质的车辆装载—燃气;
《(,三)为无配载—信息:卡或:者未通过道路危险】货物运输信息化【配载:管理系统刷卡验证的!车辆装载燃气;
(!四)利用《配送车辆《流动销?售燃气;
(五)给!报废、超期未检【、未安装二维—码标:签等身份标识的气】瓶充装燃气;
【(六)销售利—用报废、超期—未检、未安装—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!识的气?瓶充装的燃气;
(!七)超过《瓶装燃气供应—。站等级规《定的容积《存放:瓶装燃气;
(八】。)委托非本企业送】气,人员配送《燃气;
(》九)向不具备安全使!用条件的《用,户供气;
》(十)掺杂、—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!好,充气量的《误差超?。过国家规定标准;】
(十一)允许无危!险货物?运输资质《的车辆或者未配戴】。防火罩的机》。动车辆进入储配站】生,产作业?区;
?(十二)向非自【有供:应站点供气;
【(十三)给未获【得经营许《可的经营者提—供用于经营》的气源;《
(十四《)向未申领用户【供气:。卡的用?户提供?瓶装液化气;—
,(十五)更改和破坏!气瓶的二维码标【签等身份标识;【
(十六)法律法规!和国家标准》、行业标《准禁止的其他行【为,。。
第二十《条 从事瓶装燃气】运输的车《辆应当符合燃气运】输车辆?技术:规范:要求
运输》企业签订燃气—运输合同时应当查】验委托方的燃气经】营许可证不得为无燃!气经营许《可证的委《托方运送用于经营】的瓶装燃气
运输瓶!装燃气时驾》驶,人员应当随车—携带:。委托方的《燃气经?营许可证《。复,印件
机《动运输车《辆停靠路边送气时】车上应?当有人值《守
第》四章 燃气供应【与服务保《障 :
第二十一【。条 燃气经》营企业?应当根据供气区域内!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、燃气发【展规划合理制—定气源采购和储【备计:。划保:证连续?、,安全、稳定》供气
燃气经营企】业因突发性事—件不能正《常供应燃气时应【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报!。告所在地《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!所在地区燃气行【政主:管部门应当采取应】急措施保障燃气供】应相关燃气经营【企业应?当配合
《第二:十,。二条:。 本市天然气供应企!。业应当科学预测【全市天然气需—求建设天《然气:高压管网和天然【气储备设施》保障:。全市的天然气供应】。
天然?气分:销企业应《当做好经营区域内】的,天然气需求预测并向!天然气供应》企业:提供相?。应预测成果
第【二,。十三条 天然气供应!。企业:应当按?。照平等互利的原则】与天:。。然气分销企》业依法签订分销合】同向取得管道燃气】经营许可的企业【分销天?然气
第二十—四条: 天然气供应企业】在无法满足气源【供应且不超出—其输配?设施能力和不影响】履行向其他》用户供气《义务的情况下应当为!天然气分销》企,业自:行采购的《。天然气输送提供【便利
第二十五条】 燃:气经营企业应—当建立燃气》质量检测《制度:配置燃气质》量检:测,装置:保证燃气的组—。份、:燃烧特性、热—值、臭味、压—力、充装重量等质量!指标符?合国家、地》方标准或者本市规】范
市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和质《量技术?。监督行政管理部【门应:当每季度《对燃气经营》企业供?应的燃气质量进【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!有关监测情》况
第二十六条【 居民用户管道天然!气价:格实行同类同城【同价价格行》政管:理,部门应当按照国家、!省、市相《关规定合理确定【和调整燃气价—格
第二十》七条 用《户使用管道燃—气应当到当地管【道燃:气经营企业办理【用气手?续
对不需要—建设埋地管道的【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在受》。理报:装后30日》内,予以通气;需要建】设埋地?。管道的管道燃—气,经营企业《应当:在受理报装后1【80日内予以通气逾!。期未通气的应当书面!向用户说明理由
第!。二十八条 燃—气,经营企业应当—与用户依《法签:订供用气合同并建】立用户档案
第二】十九条 燃气—。经营企业应》当,按照国家和本市【。规,定,的燃气服务标准向】用,户提供服务规范服务!。行,为并遵守《下列规定《
(一)建立信息】公开制度公示业务流!程、办事指南、【服务承诺服》务,收费:项目和标准、—质量检测报告服【务时间、服务电【话和抢?险电话等;
(二】)建: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!明确处理用》。户,投诉时间
第三十】条 管道《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每12《个月为用户免费【提供至少1次入户】燃气设施安全检查】建立完整的检查档】案,瓶装燃?。气经营企业的送气人!员每次送气时应【当,免费为用户进行燃气!设施安全检查
【燃气经营企业—可以:在供用?气合同中约定用【户应当对入户—安全检查予以—配合并因用户—原因燃气经》营企业两年以上未能!对用户?进行燃气入户安【全检查的在事先通】知用户的情况下可以!采取停止供气措【施,
第三十一条— 瓶装燃气经营【。。企业在提供》服务时其《送气人员应当遵守以!下规定
(一)【。。穿着企业统一的送气!工服装、《佩戴全市统一的送】气工:上岗证遵守服务【。规范;
(》二)按?。照送气服务通—知规定的事项以【及与:用户的?约定在规《定,时间内将合格气瓶】送,至用户指定》的地点?。。并向用户提交正式票!据;
?(,三)向?用,户宣传安全用气【。知识并根《据用:户要求为用户更【换气瓶、《安装:减压阀进行试—漏检查并确认连【接安:全
(四)向用【户交:付瓶:装液化?气时:应当同时《采集气瓶二维码标】签,信息和用《户供气卡《信息;
《(五)不得》向未申领用户供气卡!的用户供气;—
(六?)不得利《用气瓶?。倒气售卖给用户;
!。。(七)不得向—用户提供非本企业】充装的燃气;—
(:八)不得破》坏气瓶二维码标签等!身份标识
【第五章 燃气使用】及器:具管理
第三十!二条 管道燃—气用户设施的—首次通气点火由管】。道燃气经营企业实施!
任何?。单位和个人改装【、迁移、维修—。或,者拆除已通气的【燃气管道应当委托管!道燃气经营企业【进,行,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依照服务承诺!的时:限,实施:作业;用户的—委托事项不符合【规范:要,求的管道《燃气经营企》。业应当将不能—实施的理《由,在5:日,内以书面形》式告知用户并提【出合理建议
第三十!。三条 机场、—工厂、?电,厂、:商贸:中心等?大型工商业用户应当!按照城镇燃气设施】运行维护相关规程】自行配备或者委托专!业的维护机构对用】户,红线范围《内的:燃气设施和用气设】备进行安全维—护,管理
第三十四【条 在本市销售的燃!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!国家标准并在—燃气燃烧器具明显位!置粘贴气《源适配性标识和【。报,废,年限
燃气燃烧器具!销售企业应当保存燃!气燃烧器具生—产企业提《供的气源适配性检测!报告:。。
燃气燃烧》器,具生产或者销售企】业应当在本市设立或!者委托?设立售后服务站【点负责?售后:安装、维修》
第三十五条 【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!装维:修企:业应:当取得燃气燃—烧器具安装、维修企!业资质
禁止安【装维修企业工作人】员以个人名义从事或!者承揽燃《气燃烧器具安装【、维修业务
第三十!六条 燃《气燃:烧,器具:。安装、维修企业应当!加强:燃气燃烧《器具安装、维修质】量管理建立健全用】户档案?指,导用:户正确使《用燃气?器具
第六【章 燃气设施—保,护
?
第三十七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侵占、毁损、擅自!拆,除、移动或者改动】燃气设施
第三十】八条 燃气管—道设:施的安全保护—区域分为安全—保,护范:围和安全控制—范围
?安全保护范围—为
(一)高压【、超高压燃气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】。侧5米范围内—的区域;《。。
(二)次高压燃】。气管道的管壁外缘】两,。侧3:米范围内的区—。域,;
(三)低压、】。中,。压燃气管《道,的管:壁外缘?两侧0.《7米范围内的—区域
安全》控制范围为
(一】)高压、超高—压燃气管道的—管壁外缘两侧5【米至50米范围内】的区域;
》(二)次高压—燃气管道的管壁【外缘两侧3米至30!米范围内的》区域;
《(三)低压、中压燃!气管道的管》壁外缘两侧0.7】。米,。至5米范围内的【区域
第三》十九条 燃气管道设!。施的安全保》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!为
(一《)建设占压》地,下燃气管线的—建筑物?、构筑物《或者其他设》施;
(二)—排放:腐蚀性物质堆放【易燃易爆危》险,物,品、大?。宗物资?停放大型《工程车辆或》者货运车辆;
(三!。)进行爆破、—开山、?钻,探、机械式》挖,掘施工?、取土、采石等作业!以及:使用明火;
—(四)在地面或者】架空的燃气管—道设施上行》走、:攀爬、悬挂杂—物;:
(:五)种植乔木—、灌木、藤类、芦苇!、竹子?或者:其他根?系深达管道埋设部】位可:能,。损坏管道防腐层【的深根植物;
(】六)其他危及燃【气设施安全的活动
!在沿河、《跨,河、穿河《。、穿堤的燃》气管道?设,施安全?保护范围内除—在保障燃气》。管道设施安》全的条?。件下为?。防洪或者通航而采取!的疏浚作业外不得抛!锚、拖锚、》掏,沙、挖泥或者从事】其他危及燃气—管道设施《安全:的作业
在低压【、中压燃气管—道设施的安全控【。。制范围内《禁止排?放腐蚀性《物质:
在:次高:压、高压、超高【压燃:气管道设《施的安全控制范【围内:。禁止爆破、开山作业!
第四十条 建设单!位进行下《列活动?前应当向城建—。档案管理机构或者】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!业,查,询燃气管道设施情】况取得?燃气管道设施—资,料
(一)在燃【气管道设施安—全,保护范?围内敷设和维修管】道以及进行钻—。探、打?桩,、,顶进、开挖》等作业?。;
(二)在燃【气管道设施》安全控制范围内【修筑建(构》),筑物:。;
(三)在低压】、中压燃气管道【。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!。进行爆破、开—山、堆放大宗物资】
,施工前建设单位应】当向施?工单位提供》。相关资料会同—施,工单位制《订,燃,气,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并!在开工前15—。日通知管道燃—气运营企业管道【燃气运?营企业收到通知【后应当?。。根据燃?气管道设《施状况和保》护方案提出具—体,的保护要求》
第:。四十一条 》施,工单位?在施:工过程中发现有【未查明的燃气管道】设施的应《当立即停止施工并】向建设单位》和燃气管道》设施运营企业报【告
工程施工作业】损坏燃?气管道?设施的施工》单位应?当立:即通知建设》。单位:、燃气管道设施运营!企业和区燃气行【政主:管部门并采取—应急保护措》施
第四十二条【 市政道路或者【公路行?政主管部门在批【准涉及燃气管道设施!的道路挖掘申请后】。应当及时书面告知】相关燃气《管道设施运营—企业
相关挖掘工作!可能对燃气管道设】施造成重大影—响的市政道路或者】公,路,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!道路挖掘申请前【还,应当征求燃气—管,道设施运营企业【。的意见燃气管道设】施运:营企业应《当在两个工》作日内予以》答复
第四十三条 !燃,气管道设施运营企】业应当为下列地段的!燃气管道设施—设立明显的警—。示,。。标志
(一)—途经城镇、居—民区、厂矿、—学校、车站、码头、!集贸市场等人口密】集区域的燃气管【道设施;
(—二)穿越公》路、城市主》干道、铁路、地【铁、河流、水利设】施,、桥梁、港区航道、!变电站、电缆、绿化!。。带的燃?。气管道设施
任【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擅自》移动、涂《改、:覆盖、拆除》燃气管道设施警示标!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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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燃气】安全管理
第四!十,。四条 市燃气行政】。。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!对,跨区燃气经》。营,企业进行不少于1】次的:监,督检查;区燃—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每半年对辖区内燃】气经营企业和燃【气站点进行不少于】1次:的全面检查
质监】、交通运输、公安消!防机构、城市—管理:综合执法机关等行政!管理部?门应当每季》度组织不《少,于1次?的,。燃气相关专项—检查和执法
燃气行!政主管部门以—及其他?有关部门检》查发现燃气安全事】故隐患的应当通【知,燃气经营企业、燃气!用户及时采取措施】消除隐患《。;安:全,隐患可能严》重威胁?公共安全的燃气行政!主管部门以》及其他有《关部门和单位应当】。。。。依法采取有》效措施组织消除【隐患
对不属于本】行政管理部门职【责范围的《应当及时《移送相关部门并做好!记,录受理移送的行政】。管理:部门应?当在30个》工作:日内查?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!移送部门
第四十五!条 燃气经营企【业应: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!责任设置《安全管理机构—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】人员建立安全管理】制度:保障安全管》理资金投入》
第四十六条 燃气!经营:。企业应当按》照以下规定检查本单!位的安全生》产状况并建立详【细的检查台帐
【。(一)燃气接收站、!门站、气化站—、调压站《、阀室、储存站、】储配站?、,燃,气汽车加气站、瓶装!燃气:供应站、燃气便民】服务部等燃气—站,点每天开《展不少于1次的安】全生产?自查;
(二)燃】。气经营企业对—所属各燃气接收站、!门站、气化站—。、调压站、阀室、储!存站:、储配站、燃气汽车!加气站?、瓶:装燃气供应站—。、燃气便民服务【部等燃?气站点每月开展不少!于1次的《安全生产检》查;
(三)管道燃!。。气经营企业应当【配,备,有专业技能》的巡查人员以及具有!对埋地管道及立管】区域燃气泄》漏、成?份判定、定位、信】息传输等《功能的机《动连续检《测设备并每3—天对所属市政燃【气管道全面巡查检测!1次每天对重点区域!管道巡查检测1次】;,
(四)燃气经营企!。业应当?通过全市统》一的燃气《。安全监管信》。息平:台记录各类燃气安】全检查信息以及执】行,隐患整改通》知的情况《
燃气经营企业【对本:。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!应当及时采》取措施予《以消除因外部原【因,造成的?安全隐患不能及时】。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!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,采取必?。要的安全《。措施并及时向—所在地区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!。者安全生产监—督管:理部门、公安—。。消防机构报告燃气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部门》、公安消防机构【接到报告后应当组】。织处理消除安—全隐患?
燃气经营企—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!无法保证《安全生?产和使用《的应当停业停产或】者停止使用并—从危险区域》内撤出作《业人员
第》四十七?条 燃?气经营企业在—实施:燃气设?施的维护、抢修作】业以及安全》检,查时有关单》位和个人应当配【合不得以任何—理由阻挠或者干扰】
第:四十八条《 燃气经《营企业应当根据有】关规定制定》本单位燃气》安全事?故应急?预,案配备应急人员【和必要的《。装备、?器材每年开》展不少于两》次的:。事,故应急?演,练
燃气经营企【业,应当承担本企业【供气设施和供—气用:户所发生《的燃气事《故的抢险责任
【燃,气经营企业在—接到政府《相关部门的燃气事故!抢险通知后应当【在规定时间内抵【达指定地点参与【抢险非本企业供气用!户所发生的燃气事故!的抢险费用由—相关供?。气企:。业承担?
第四十九》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委托有相应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】构对本单位除Ⅲ级】瓶装:燃气:供,应站以?外的燃?气设施每《3,年,进行1次安全—评价
燃气经营企】业应当对安》。全,评价报告中》提,出的安全问》题进:行整改安全》评价:中发现燃气设—施存在现实危险的】应当立即停止—使用及?时采取?安全措施消除危险】
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收!到安全评价报—告后20日内报【燃气:设施所在地区—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备案
—第五十条 经—公安消防机》构认定因燃气原因引!发火灾事故》的,燃气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当根据火—灾事故认定》书对引?。。发火:灾事故的燃气责任进!行调查对违反—燃气管理规定的责任!主体依法进行调查】处理:并纳入燃《气事故?统,。计
第八—章 法律责任
】
第五十一条 【违反本办法》。第十条第一》款规定在《燃气管?道覆盖范《围,内新建瓶组站、小区!气化站的《由城市管《。理综:合执法机关按照广东!省,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!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罚!;在燃气管道覆盖范!围内:不停止?使用瓶?组站、?小区气化站的—由城市?管理综?合执法机关对违【法单位责令限期改正!并处2万元以上5万!元以:下,的罚款
《第五十二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!。规定燃气便民服【务部不符合》规定的安《全技术要求的由【城市:管理:综合执法机关责令】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!。以上10万元以【下的罚款《;逾期不改》正或者无法整—改的注销备案信息】
,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三《条,规定瓶装燃气经【营企业?设立燃气便》民服务部《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城!市管理综合执法【部,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处?2万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的罚款
!第五十三条 违反】。本办法第十五条、】第,十,七条:、第十九条》第(三)项》规,定燃气经营企业【。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由城:市管理综合执法机】关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处1万元以上3【万,元,以下的罚款
(一】)在燃气储配站【、门站、气化站【、汽:车加气站、高压调】压站等场所》未安装使《用视频?监控系统或者—未将该系统与—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监控》系统有效连接不能】正常传?输视频监控信息的;!
(:二)在储配站—、气化站出》入口未安《装和使用《车牌识别系统—或者未将该》系统与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:监管系统《连接不能正常传【输车牌监控信息的】;,
(:。三)在瓶装燃气供】应站、燃《气便民服务》部未:安装使用视频监【控,。系统并通过网络接】。入所属企业》进行集中监控—和录像存储存储时间!少于2个月或者未将!该系统与燃气行政】管理部门监控—系统:连接:的,;
(四《)未建立燃气管网地!理,空间:数据:库并向市燃气—行政主管《部门:报送燃气管网设【施现状数据》的;
(五)为无】配,载信息卡或者未【通过道?路,危险货物运》输信息化配载管理】系,。统刷卡验证》的车辆装载燃—气的
第五十四【条,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六条、第十》八条、第十九条第(!八)和(十四)【项规定燃气经营【企业有下列情—形,之一的由城市—管理:综合执法《机关责令限期改【正并予以处罚
【(一:)不按规定要求使】用瓶装液化气—供,应智能监管信息平】台的处3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《下罚款;《
(二)未》。安装、使用信息化配!载管理系统的处以】500?0元罚款;
(三】)委托?非本企业送气人员配!送燃气的《处,以5000元—罚款;
(》四)向未申领—用户供气卡的用户】提供瓶?装液化气的处以【500?0元罚款
第五十】五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十六条规—定瓶装燃气》经营企业不按规定实!现充装枪和二—维码标签气瓶—。智能连锁充装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!政管理部门责—令改:正并处5万元以上1!0,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,第五十?六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九条第(】一)、(五》),和(十)《项规定在燃气汽车加!气站:内,充,。装民用气瓶;给报】废、:。超期未?检和未安装》二维码标签等身份】标识的气瓶充装燃】气;充装掺杂、掺假!。以假充真以次充【好充气量的误差超】过国家规定标—准的燃?气的由?质量技术监督行政】管理部门责令改【正并处2万元以上】10万元以下—的罚款法律法规【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
第五十七!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!九条第?(二)?、,(六)、《(,十一:)、(十《二)和(十三)项】规定燃?气经营?及相关企业有下【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】执法机关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处》2万元以上》1,0万元?。以,下的罚款
(—一)委?托无危险《。货物运输《资质:的企业?运输燃气或者—。为无危险货物—运输资?质的车辆装》。载燃气的;
(二】)销售利用报废、】超期未检和未—安装:二,维码标签等身—份标识的气瓶—充装的燃气》的;:
(三)《允许无危《险货物运输资质的】车辆或未配戴防火】罩的机动车》。辆,进入储?配站生产作》业区的;《
(四)《向非自有供应站【点供气?的;
(五)给未获!得经营许可的经营】者,提供用于经营的气源!的
第五十八条 违!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!(四)、(七)【、(九)、(十【五)项和第二十【。一条:第二款规《定燃气经营及相关企!业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】执法机?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1万元以上5—万元以下《的罚款
(一—)利用配《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!的;
(二)超过瓶!装,燃气供应站等—级规定的容积存【放瓶:装燃气的《;
(三)向—不,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!。用户:供气的;
》(四)更改和破坏气!瓶二维码标签等身】。份,标识的;
(五【)不能正常供应【燃气可能导致区【域停气不《立即采取措施或【者不立即《报告所在地》区燃气?行政主管部》门,导致供?。气中断的;》
(六)不配合【。区,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采!。取应急措施保障燃】。气供应?的,
第五十九条— 违反?本,办法第十九》。条,第(:十)项规《定销售掺杂、掺假以!。假充:真以次充好、充【气量的误差超过国】家规定标准的燃【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!并处:2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》下的罚?款,;,逾,期不改正的》责令停业整》顿,;情节严重的由燃气!行,政主管部门吊—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!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!。以关闭
第六十条】 违反本办法—。第二十条《第二款?规,定运输单《位知道或《者,应,当,知道:委托方未取得燃气】经营许可证而为【其提供运输条件的】由城市?管理:综合执法机关责令立!即停止违法行为【并处2?万元以上《。。5万元以《下,的罚款
违》。反本办法第二十条】第三:。款规定驾驶人员不】。随,车携:带燃气经营许可证复!印件:的由城市管理—综合执法《机关责令改正—。并,对,运输:。企业处以5000元!罚款
违反本办法】第二十条第四款【规定机动运输车【辆停:靠路边送气未—留人值守的由城市管!理综合执法机—关,责令改正并》对运输企业》处以5000元罚】款
第六十一—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:二十三条、第二【。十四条规定》天然:。气供:应,企,业无正当理》由拒绝向取得管道】燃气经营许可—的企业分销天然【气的或者在不超【出其输?配设施能力和不【影响:履行:向其他用户供气义】务的情况下不为天然!气分销企业》自行:采购的天然气输送】提供:便利导致区》域性停气的》由,城,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!责令改正并处—5万元以上1—0,万元以下的罚—。款,
第六十二条 违反!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!款规定管道》燃气经营企业未每1!2,个月为用户免费【提供至少1次入户】燃气设施安全检【查,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机关责令限—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!上,3万元?以下的罚《款;:瓶装:。燃气送气人员—每,。次送气时未免费为】用户进行燃气设施】。安全检查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部,门,责令燃气经》营企业限期改正并】处5000元以【。上1万元以下的【罚款
第六》十三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三【十一条第(一)【、(四?)、(五)、—(,六)、(七)—、(八)《项规定瓶装液—化石油?气送气人员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责令限期改正并】根据下列情》形予以?罚款
?。(一)在提供送气服!务时未穿着统一的送!气,。工,服装或未《佩戴送?气工上?岗证的对送气—人员处以50—元罚:款对燃?气经:营企业处以3—00:0元罚款;
—(二)在向用户交付!瓶装液化气时未【按规定采集》气瓶二维码标签信息!和用户供《气卡信息《或者向未《申领用户供》气卡:的用户供《气,的对送气人员处以1!000元罚款对燃】气经营?企业处以50—0,0元罚款《;
(三)利—。用气瓶倒气售卖给】用户的?对送气人《员处以10》00:。元罚款?;情节严重》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!机关:处理;?
,(四:)向用户《提供非?本企业充装的燃气】的对送气人员处【以1000元罚【款;
(《五)蓄意破坏—气瓶二维《码标签等《身份标识的》对送气人员处以【1000元罚款【
第六?十四条? 违反本《办法第?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!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】企业销售未在—明显位置粘贴—气源适?配标:识和报废年》限,的燃气?燃烧器具的由城市管!。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!改正对每《台器具?处以5000元罚款!;情节?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!
违反本办》法第三十四》条第二款《规定燃气燃烧器具销!售企业不《。能提供气源适配性检!测报告的由》城市管?理综合执法机关【责令改正给予—警告并处1万元【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!款;情节严重的【可责令停业整顿
】第六:。十,五条 违反》本办法第《三十七条规定—。侵,占、毁?损、擅自拆》除、移动《、改动燃气》设施的由城市—管理综合执》法机关根据城镇燃气!管理:条例第五十一条的】规定处?罚
第六《十六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!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!。范围内和安全—控制范围内从事【危及燃气设施安【。。全活动的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机关?根据广?东,省燃:气管理条例第五【十七条的《规定:处罚
第《六十七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?四十条规《定建设?。单位未?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!燃气经营企》业制:。订保护方《案的由城市》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根据广东《省燃气管理》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!定处罚
第六十八条! 违: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!规定施工单》位在施工过程中【发现未查明的燃【气管道设施》。未停止施工和—告知相关单》位,。的或者?施工作业《时损坏燃气管道【设施未采《。取应急保《护措施的《。由城:市管理综合》执法机关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处5万元【以上10万元—以下:罚款
第《。六十九条 》违反本办法第四十】三条第一款规定管道!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!定设立安全警示标】志的:由城:市管理综《合执法机《关根据城镇燃—气管理条例第—四,十八条的规定处【罚
违反《本办法第四十—三条第二《款,规定擅自移动、涂改!、,覆盖、拆除燃气管】道设: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!城市管理综》合执法机《关根据广东省燃气管!理条例第《五十六条的规—定处罚?
第七?十条: 违反本办法第四】十六条第《一款第?(一)、《(二)、《(三)项规定燃【气经营企业》未进:行安:。全,生产检?查以及建立检查台帐!的由城?市管理综合执法【机关责?令限:期改正并处以1【万元罚款
违反本】办法第四《十六条第一款—第(四)项规定【。燃气经营企》业不通过全市统【一的燃气安全—监管信?息平台记录》。各类燃气《安全检查信》息以及执行隐患整】。改通:知情况的由城市管】理,综合执法机关责【令限期?。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!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违反本办法第四】十六条第二款—。、第三款规定燃【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!处置安全隐患的由城!市,管理综合执法机【关责令限期》改,正并处2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第七十一条! 违反本办》法,第四十七《条规定有关单位和】个人不配合、—阻挠或者干扰燃【气经营?。企业:对燃气设施的维【护、抢修作》业、:安全:检查等工作的由【城市管理综》合执法机关》责令限期改正—对个人处500元以!上3000元以【下的罚款;对单位处!3000元》以上1万元以下【。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!安管理规定的由公】安机关依法给予处】罚;涉嫌犯罪的【依法:移送司法机关追究】刑事责任《
第:七十二条 违—反本办?法,第四十八条第—一款规定燃气—经营企业未按照【规定配备应急人员和!必要的装备、—器材:的由城市管》理综合执法机关【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以1万元罚款;】逾期不改正》的由燃气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吊销:燃气经营许可—证,
违反本办法第四十!八,条,第三款规定》燃气经?营企业在接到政府】。相关部门《。燃气事故抢险通知】。或,指令:后拒绝参与抢险【或未按照规》定组织抢险队伍在规!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!参,。与抢险又无正当理】由的由城市管理综】合执法机关责令【限期改?正并处5万》元以上1《0万元以下罚款
】。第,七十三条《 燃气?经,营者无证或》者超越行政许—可范围经营有—重大安全隐》。患、威胁公》共安全的由城市【管理综合执法机【关依法没收气瓶、】运输工具以及—其他用?于违章经营活动的器!具并处5万元以【上,50万?元以下的罚》款
第七十四条 依!照本办?法规定给予单—位罚款处《罚的对单位》直,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?他,直接责任人员可处】单位罚款数》额,5%以上1》0%以下的罚款【
第七十五条 违反!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!照法律、法规—有关规定进行处【罚
第七十》六条 燃气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和其他有《关行政管《理,部门工?作,人员: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其—所在单?。位或:者,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处分;涉嫌犯罪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!追究刑事责》任
(?一)不按照本办法】规定履?行监督?检查:职能的;
(二)发!现违法行为不—及时:查,处不及时移送—或者包?庇、纵?。容违法行为造—成后果的;
(三】)其他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行为
第九!章 :附则:
,。
第七十》七条 本办法中下】列用语的《含,义
:。(一:)燃气是指》供,。给居民生活、—公,共建:筑和工业企业—生产:作燃料用的天然【气,、液化石《油气、人工》煤,。气和其他气》。体燃料;《
(二)燃》气设施是指燃气【的生:产、贮?存、输配《设施和设备;
(】三)高层建筑—是指10层及—10层以《上的:居住建?筑(包括《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!。点的住宅)和—建筑高度超过—24米的公共建筑;!
(四)燃》气工程是指》燃气:的生产、贮存—、输配设施的新建】、扩建、《改,建工程但不包括【为维修和抢修而进行!的临时性工程;【
(五)燃气燃【烧器具是指以燃【。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!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!用户所使用的燃【气灶、热水器、沸水!器、采暖器、—空调器等器》具
(六)天然【气供应企业是指向分!销,用户:及高压直《。供用户销售天然【气的企业;
(七)!天然气?分销企业是指向【天然气供应企业购】。买天然气并向终【端用户销售天然气的!管,道燃气经《营企业
(八)用气!设备是指使用燃【气作为燃料进行加】热、炊事等的—设备:如,燃气工业炉》、燃气锅《。炉、燃气空调机、民!用燃气用具等
(九!)燃气?管道:设施是指《城市门站之后的【城镇燃气管道设施(!含城市门《站,)包括
1.燃气管!。道;
2《.调压?设备、阀门(井)】、凝水缸(井—),、计量表《、补偿器、放散【。管,等燃气管道设施【、放空设施、监控及!数据采集基地站及】附属建(构)筑物】;
3.管》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!。牺,牲阳极块、阴极保护!站、:阴极保护测》试桩、?阳极地床和杂散【电,流排流站等》。;
4?.标志桩(带—)、里程桩、警示牌!。等管道标志、标识】和穿越公(》铁)路检漏装—置;
5.管道水工!防,。护构筑物、抗—震设施、管沟、管堤!、管:桥及管道专》用涵洞和隧道;【
6.?法律、法规》规定:的其他?附属设施和装置
(!十,)燃气管道》高压、次高压、【中压、低《压的划分依照—城镇燃气设计规【范等国家标》准执行超高压是指设!计压力?超过高压即大—于4.0MP—a,(兆帕?)的燃气管》道
第七十八条 】本办法自2015】年12月1日起施】。行2:0,13年?3月19日广州市】人民政府令第9【1号发布《的广:州,市燃气管理办法以及!2008《年9月2《9,日广州市人民政府】令第13《号发布的广州市油】气管道设施》保护试行办法同时废!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