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燃气管—理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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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。章 总则
【。第一条 为加—强本市燃气管理【规范燃气经》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!共安:全和公共利益—根,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!、广东省燃气管【理条例等有关法规】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【本市:行政:区域内燃气规划编】制与设施《建设燃气经》营管理燃气供应与服!务保障燃气使用及器!具管理燃气设施【保护燃气安》全管理等相》关活动适《用本办法
天然【气、液化石油气的】生产和进口城市门】站以外的《。天,然气管道输》送燃气?作为:发,电、工业生产—原,料的使用沼气—的生产和《使,用以及?。燃气:燃烧器具《的,生产不适用本办【法
第三条》 市燃气《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市行政》区域内燃气的监【督管理组织实施【本办法
区燃气【行政主管《部,。门负责本区》。行政区?域内燃气的监督【。管理
?街,道,办事处、镇人民政】府负:责协助区《燃,气行政主管部—门开展辖区内—瓶,装燃:气供应站和燃气便民!服务部经《营安全的日常—监督检查、督促整改!以及负责《。辖区内燃《气非法经营者—的,排查并?将,排查情况告知区燃气!行政:主管部?门
第四条 相关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】以,。。。下职责?协助燃气行政—主,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!工作
(一)质量】技,术监督管理部—门负责生产领域燃气!质量、?燃气充装《单位充装作业的监】督,管理
(《二)交通运》输管理部门负责依】据危险?货物运输有关法律】规,定对燃气道路—运输进行《监督管理依法—查处各类违规—运输行为;》负责燃气公交—车、:燃气:出租车等燃气车辆】营运的运《输监督?管理
(三》)公安机关负责燃气!经营和使用》场所的消防》。监督检查燃气运输】车辆:的道:路交通安全管—。理依法?查处严重《危害公共《安全的?燃气违法经营行【为和破坏燃》。气设施行《为
(四)安全【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负责》。将燃气安全督查纳入!全市安全《生产大检查》范围并?督促落实
(五【),城市管理《综合执法机关负【责依据相关法—律法:规,以及本办法》查处违反燃气管【理的行为
》(六:)食品药品》监督管理《部门依法实施—有关许可时》。应当:告,知需:。要使:用燃:气的餐饮单位在燃】。气,管道覆盖范围内安】。装使用管道燃气;对!餐饮单位进行日常】监督检查过》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燃!气,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!应当将有关信息【告,知,燃气行政主管部【门
第五条 本市】普及燃气《。推广:使用天然气等清洁】能源鼓励和支—持,各类资?本参与本《。市,燃气设施建设
市、!区人民政《府应当将燃气事业】的发展纳入国民经】济,和社会发《展,规划
第《六条: 燃气行《业自治组织》应当根据法律、法】规,和,章程规定建立—行业:自律机制制》。定行业行为准—则和服务规范—
燃气经《营企业应《当守:法经营?、诚实守信、保【障,供应、规范服务【、严格?自律提升从业—人员素质提高—安全和服务水平【
第七条 燃气【行政主管部门、【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!。政府和?燃气经营企业—应,当加强宣传燃气安全!知识提高《市民燃气安》全意识
新闻—媒体应当做好燃气】使用安?全和节?约用气的公》益性宣传
学校应】当,结合:教育活?动进行燃气安—全知:识教育
第二】章 规?划与建设管理—
第八》条 :市燃气发展》规,划由市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组织编制经【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
编制市燃气】发展规划时应—当征求市发展改【革、规划、国土、】。房管:、,建设、?经贸、交通》运输、?公,安,消,防、环保等行政【管理部门以及—燃气行业自治组织】。和,燃气经?营企业的意见—
,区燃: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以!根据需要《依据市燃气发展规划!组织编制《本行:政区域燃《气,发,。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后实施并【报市燃气行政主【管部门备案
第九】条 :燃气工程建设—应当严格《执行有关法》律、法规以及—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!或者地方技术规范】符合燃气发展规划】、环境?。景观和方便用—户的:要求
建设项目配】套的管道燃气设施应!当与建?设项目主体》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!施工、同时验—。收
除跨区域输【气需要以外》不同管道燃气—经营:企业间的燃气管道不!得交叉铺设
—。第十条 在燃—气,管道覆?盖范围?内不:得新建瓶《组站、?小区气化站已建成的!应当停?止使:用
具备管》道燃气供气条—件而尚未安装—燃气管道的民—用建:筑、公共《服务单位应当—安装燃?气管:道,并使用?管道燃气
》新建高层建筑需【要使用气体燃—。料的:应当配套建设管【。道燃气?供应设施
》第十一条《 建设项《目红线范围内的管】道燃气设施由—项目建?设单位负责投资【建设并对《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!工程质量负责;建】设项:目红线范围外的燃】气管道设施由管道燃!气经营企业》负,责建设鼓励以代建等!方式委?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统一建?设红线范《围,内燃气管道工程
燃!气设施的规模和位】置经城乡规划—行政管理《部门批准后不—。得擅自改《变
建设单位在【红线: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!建设前应当将燃【气管道?接口衔接相》关的施工图纸征求】相关管道燃气经营】。企业的意见管道【。燃气经?营企业应当》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!回复
建设单位【自行建设《。的红线?范围内?。的燃气管道》设施应当在投—入运行前将相关【档案:资料移?交管道燃气》经营:企业并签订移—交管理协议》明确营运、维修【、养护等《管理责任管道燃气经!营企:业在:接管红线范围内【的燃气管道设施【时应当对其安全技术!状况进行《检查不符合》安全技术《要求的不予接—收及供?气
第三章 】燃气经营管》理
第十二条 !。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!应,当依:法取得?燃气经营许可—证,但不涉?及燃气储存、运输且!不为终端用户供气的!。贸易行为《除外
跨区经—营的燃气《企业申领燃气经【营许可?证应:当向:市燃:气行政?主,。管部:门提:出申请并将本企业所!属的跨区服》务燃气设施》包括燃气接收站【、储存站、储配站、!燃气汽?车加:气站纳入其中一【并,申请许?可;:跨区经营企》。业设有?瓶,装,燃气:供应站的应当—向瓶:装燃气?供应站所在地的【区燃:气行:。政主管部门申领【燃,气经营许《。可证将瓶装燃—气,供应站纳入其中一】。并申请许可
非【跨区经营的燃气企业!申领燃?气经营许可证应当】。向经营?所在地?的区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:
燃气?行政主?管,部门:应当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】。2,。0个工作《日内完成审查经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!燃气经营《许可证;不符—合条:件的书面《。通知申请人并说明】理由
第十三条 】燃,气,便民服务部应当由取!得燃气经营》许,可的瓶装燃气经营】企,。业设立?。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!设立:
设立燃气便—民服务部应当—符合规定《的安全技术条件并在!投入使用后15日内!报所在地的区燃气行!政主管部门》备案燃气便民服务】部备案应当报—。送以下材料》
,(一)?燃气便?民服务部备案登【记表;
《(二)企业燃—气经营许可》证复印件;
—(三)?燃气便民服》务部的营业执照【复印件;
》。(四)?燃气便民服务部负】责人的任命书和身份!证明文?。件
第十四条 【区燃气行政主管【。。部,。门应当?即时将燃气便民服务!部备案信息在本【部门政?府网站上公》布并每月《报送市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:
,区燃气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将本行】政,区域内瓶装燃气供】应,站、燃气便民服【务部的分《布信息抄报各街【道办事处《、镇人民政府—和区公安消防—部门
第十五条 燃!。气经营企《业应当加强安—全,防范管理储配站、门!站、:气化站、燃气汽车】加气站、燃气高压】调压:站等场所《。应,当安:装使用视《频监控系《统在储配站、气化】站出:。入口安装和使用车】牌识别系统并—与燃气行《政主管部《门监控系《统有效连《接
燃气经营—企,业应:当在瓶?装燃气?供应站、燃气便民服!务部安装使用—视频监控《系统通过《网,络接:入所属企业》集,中,监控和录像存—储存:。储时间不《少于两个月并能与】燃气:行政主管部门监控】系统有效连接
第十!六条 瓶装》燃气经营企业—应当:使用全市统》一建设的《瓶装液?化气供应智能监管】。信息平台《为本企业自》。有,产权气瓶《安装全市统一的二】。维码标签《等身份标《识气:瓶经广州市气瓶管】理网络平台登—记确认实现充—装,枪,和二维码标签气瓶】智能连锁充装对【气,瓶充装、《运输、供应、—配送、使用》。、检测全过程—进行:记录和管理
—瓶装燃气经营—企业应当为》瓶装燃气用》户,核发用户供气卡【并核实用户》信息:凭卡供气
》第十七条《 管道燃气经营【企业应当进行—燃气管网勘》。测建立燃气管—网地理空间数据库】和燃:气管网地理信—息管理系统并每年按!照规定的格》式和数?据,标准向?市燃气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报送完?整的燃气管网设施】现状数?据
第十八条 燃气!经营:企业应当《在储配?站安装使用危险货物!运输信息化配载管】理系统对《进入储配站装载燃】气的:车辆实施《信息化?配载管理
第十【九条 燃气经营【企业不得有下—。列行:为
(一《)在燃气《汽车加?气站内充装民—用气瓶;《
(二)委托—无危险?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!运,输,燃气或者为无危险】货物运输《资质的?。车辆装载燃气;
(!三)为无配载信【息卡或者未通过道】路危:险货:物运输?信息化配载管理系统!刷卡验?证的车辆装载燃【气;
(四)利【用配送车辆》流动销售燃气;
】(五)给报》废、超期未检、【未安装?二维:码标签等身份标识】的气瓶充装燃气【;,
,。。(六)销售利用报废!、超:期未检、未安装二】维码标?签等身份标识的气】瓶充装的燃》气,;
(七)超过瓶】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!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!气;
(八》)委:托非本企《业送气人员》配送燃气;
(九】)向不具《备安全?使用条件的用—户供:。气;
(十)掺【杂、掺假以》假,充真以次充》好,充气量的误差—超过国家规》定标准;
(十一)!允许:无,危险货?物运:输资质的车辆或者未!配戴防火罩的机动车!辆进入储配站生【产作业区;
—(十二?)向非自有供应站点!供气;
(》十三)给《未,获得经营许可的经营!者提供用于经营【的气源;
》(十四?)向:未申:领用户供气卡的【用户提?供瓶装?液化气?;
(十五》)更改和破坏气瓶】。的二维?码标签等《。身份标?识;:
,(十六)法律法规和!国家:标准、行业》标准禁止的其他行】为
第二十条— 从事?瓶装:燃气运输的》车辆应当符合燃【气,运,输车辆技《。术规范要求
运输】企业签订燃气运输】合同时应当查验【委托方的燃气经营】许可证不得》为无:燃气经营许可证的】委托方?运送用于经营的【瓶装燃气
》运输瓶装燃气时驾驶!人员应当随车携【带委托方的燃气【经营许?可证复印件
机动运!输车辆停靠》路边送?气时车上应》。当有人值守
—
第四《章 燃气《供应与服务保障 】
?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!营企业应当根据供】。。气区域内国民经【。济和:社,会发展规划、燃气发!展规划合《。理,制定气源采》购和储备计》划保证连续》。、安全?、稳定供气
燃【气,经营企业因突发【性事件不能》正,常供应燃气时应当立!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所!在地: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!所在地?区燃气行政》主,管部门应当采取【应急措施保障—燃气供应《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配合
《第二十二条 本市】天然气供应企—业,应当科学预测全市】天然气需求建—设天然气高压管【网和天?然气储备设施保【障全市的天然气供】应
:天然:气分销企业应当做】。好经营区域内的【。天然气需求预测并向!天然气?供应企业提供—相应:预,测成果
第二十【三条 天然气供应】企业应当按照平等互!。利的原则与天然【气分销企业依法【签订分销合同—向取得管道燃—。气,经营许可的企业分】销天然气
第—二,十,四条 天然气供【应企业在无法满足】气源供应且不超出】其输配设施》能,力和不影《响履行向《其他用户供气义务】的情:况下应当为天—然气分销企业自【行采购的《天然气输送提供便利!
第二十五》条 燃气经》营,企业应当《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!度,配置燃气质量检测】装置保证燃气—。的组份、燃烧—特,。性、热值、臭味、】。压力、充装重—量等质量指标符【合国家、地方—标准或者《本市规范
市—燃气行政主管—部门和质量技术监】。督,。行政管理部门应【当每季度《对燃气经营企业【供应的燃气质量【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!布有关监测》情况
?第二十?六条 ?居民用户管道天然】气,价,格实行同类同城同价!价格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按照国家、】省、市相《关规定?合理确定和》调整燃气价格—
,第二十七条 用【户使用管《道燃气?应当到当《地管道燃气经营【。企业办理用》气,。手续
对不需要【建,设埋地管《道的管?。道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在受》理报装?。后30日内予—以通气;需》要建:设埋地管道的管【道燃气经营企业【。应当在受理报装后1!80日内予》以通气逾期未通【气的应当书面向用户!说明理由
》第,二十八?条 :燃气经营《。企业应?当与:用,户依法?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建!立用户档案
第二】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!业应:当按:照国家和本》市规定的燃气—服务标准向用—户提供服务规范服】务行为并遵守下列】。规定
?。(一:)建立信息公开制】度,公示业务流程、办】事指南、服务承诺服!务收费项目和标【准、:质量检测报》告服:务时间?、服务电话和—抢险电话等》;
(二)建立服务!投诉处理《机制明确处理用户】。投诉:时间
第三十—条 管?道燃气?。。经营企业应当每1】2个月为用》。户免费提供》至,少1次?入户:燃气设施安全—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!档案瓶装燃气经营】企业:。。的送气?人员:每,次送气时《应当免费为》用户进行燃气设施】安全检查
燃气经】营企业可以在供【用气合同中》约定用?户应当对入户—安全:检,查予以配合并因用】户原因燃气》经营企业两》年以:上未能对用户进【。。行燃:。气入户安全》检查的在事先通知】用户的?情况下可以采—取停止供气措施
第!三十:一条 瓶装》燃气经?营企业在提供服【务时其?送气人员应当遵守】以下规定《
(一)《穿着企业统一的送】气,工服:装、佩戴全市统一】的送气工《上,岗证遵?守服:务规:范;
(《二):。按照送气服》务通知规定的事【项,以及与用户的—约,定,。在规定时间内将合】格气瓶?送至用户指定—的地:。点并向用户提交正】式票据;
(三)向!用户宣传安全—用,气,知识并根据用—户要:求为用?户更换气瓶、—安装减?压阀进行试漏检【查并确?认连接安全
(四)!向用户交付瓶装液】化气时应当》同时采集气瓶二维】码标签信息和用户】供气卡信息;
(】五)不?得向未?申,领用户供气卡—的用户供《气;
(六》)不得利《用气瓶倒气售卖【给用户;
》(,七)不得向用户提】供非本企业充—装,的,燃气;
(八)不】得破:坏气瓶二维码标签等!身份标识
》
第五章》 ,。燃气使用及器—具管:理
第三十二】条 管?道,燃气用户设施的首次!通气点火由管道【燃气经营企业实【施
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改装、迁移、维修或!者拆除已《通气的?燃气管道应当委托管!道燃气经营企业进】行管:道燃气经营》企,业应当依照服—务承诺的《。。时限实施作》。业;:用户的委托》事项不符《合规范要求的—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将不能实施的理由!在5日?内以书面形式告【知用户并提出合【理建议
第三十【三,条 :机场:、工厂?、电厂、商》贸中心等大型工【商业用户应当按照城!镇燃:气设施运行》维护相关规程自【行配备或者委托【专业的维护机—构对用户红线范围】内的燃气设施和用气!设备进?行安全维护管—。理
第三《十四条 在》本市销售的燃—气燃烧器具》应,当符合?国家:标准并在燃气燃烧】器具明?显位:。置粘贴?气源适配性标—识和报废年限
【燃气:燃烧器具销售企【业应当保存》燃气燃烧器具生【产企业提供的—气源适配性检测报告!
燃:气燃烧器具》生产或者销售企业应!当在本市设》立或者委托设立【售后服务站》点负责售后安装【、维修?
第三十五条— 从事燃气燃烧【器具安装《维修:企业:应当取得燃气燃烧器!具安装、维修企业资!质
:禁,止安:装维修企业工作人员!以个人名义从事或者!承揽燃气燃烧器具安!装、维修《业,务
第三十》六条 燃气燃烧器】具安装、维修企业应!当加强燃气燃烧器】。具安装、维》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!用户:档案:指导用户正确使【用燃气器具
—
第六章 燃气】设施保护
第】三十七条 》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侵占、毁损—、擅自拆除》、移动或者改动燃气!设施:
第三十八条— 燃气管道设施【的安全保护区域分】。为安全保护范—围和安全控制范围】
安全保护范围为
!(一)高压、—超高压?燃气管道的管壁外】缘两侧5米范—。围内的区域;
【(二)次《高压燃?气管道的管壁—外缘两侧3米范围】内的区域;
—(三)低压、中【压燃气管道的管【壁外缘两侧0.【7米范围内》的区:域
安全控》制范围为
》(,。一)高压、超—。高压燃气《管道:的管壁?。外缘:两侧5米至》50米范围内的【。区域;
(二)次】高,压,燃气管道的》管壁:外缘两侧3米至30!米范围内《。的区域;
(—。三)低压《、中:压燃气管《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!。.7米至5米范围】内,的区域
第》。三十九条《 燃气?管道设施《的安全保护》范围内禁止下列【行为
?(一)建设占—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!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?其他设施;
(二)!排放腐蚀性》物质堆放易燃易爆危!险物品、大宗—物资停放大型—工程车辆或者货运车!辆;
(《三)进行爆》破、:开山、钻《探、机械式挖—掘施工、取土、采】石等作业《以及使用明火;
】。(四)在地面—或者架空《的燃气管道》设施上行走》、攀:爬、悬挂《杂物;
(五)种】植乔木、灌木—、藤类、《芦苇:、竹子或者其他【根系深?达管道埋设部—位可能?损,坏管道防腐层—。的深根植物;
(】六)其他危及燃【气设施安全的—活动
在沿》河、跨河、》穿河、穿堤》的燃气管道设施安】全保护范围内除在保!障燃气管道》设施: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!或,者通航而《采取的疏浚作—业外不得抛锚、拖】锚、掏沙、挖—泥或者从《事,其他危及燃气管道设!。施安全?的作业?
在低压、中压燃】气,管道设施的安全控】制范围内《禁止排?放腐蚀性物质
在】次高压、高》压、超高压燃气管】道,设,施的安全控制范【围内禁止爆破—、开山作业
第四十!条 建设单位—进,行下列活动》前,应当向城建档案管】理机构或者燃气【管道设施运》营企业查询燃—气管:道设施情况取得燃】气管道设施》。资料
(一)—在燃气管道设施安】全保护范围内敷【设和:维修:管,道以及进行》钻探、打桩、—顶进、开挖》等作业;
(二)】在燃气管道》设施安全控制—。范围:内修筑建(构)筑物!;
(三《)在低压、中压【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】控制范?围内进行爆破、开】山、堆放大宗—物资:
施工前《建设单位应当向施】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!会,同施工?单位制订燃气管道】设施保护方案并【在开工前15—日通知?管道:燃气运营《企业管道燃气—。运营企业收到通【知后应当根》据燃气管道设施状况!和保护方案提出具体!的,。保护要求《
第四十一条 施】工单位在施工—过程中发现有未查】明,的燃气管道设—施的应当立即停【止,施工并向建设单位】和,。燃,气,。管道设施运营—企业报?告
工?程施工?。作业:损坏燃气管道设【施的施工单位应当】立,即通:知建设?单位、燃气管—道设施运营》企业和区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并采取—应,急,保护措施
第四十二!条 :市政道路或者公路】行政:主管部?门在批准涉及燃【气管道设施的道路挖!掘申请后应当及时】书面告知相》关燃气管道设—施运营企业
相【关挖掘工作可能对】燃气管道设》施造:。成重:大影响的市政—道路或者《公路行?政主:管部门在批准—道路挖掘申请前还】应当征求燃气管道设!施运:营企业的意》见燃气管道设—施运营企《业应当在两》个工作日《。内予以答复
第四】十三条 《燃气管道设施—。运,营企业应当为下列地!段的燃?气管道设施设立【明显:的警示标志
—(一)?途经城镇《、居民区、》厂矿、学校》、车站、码头、集贸!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!的燃气管道设—施;
(二)穿越公!路、:城市主?干道、铁路、地铁】、河流、水》利设:施、桥梁、港区航道!、变电站、》。电缆:、绿化带的》燃气管道设施—
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擅自《移动、?涂改、覆《盖、拆除燃气管道】设施警?示,标志
》第,七,章 燃气安全管理
!
第四十四条 市!燃,气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每季度对跨区】燃,气经营?企业进?行不少?于1次的监督—。检查;区燃》气行:政,主管:部门:应,当每半年对辖—区内燃气《。经营企业和燃气【站点进行不少于【1,次的全面检》查
质监《、交通运输、公安消!。。防机构、城市管【理综合执法机—关等行政管理部【门,应当每季度组织不】少,于1次的《燃气相关专项检查和!执法
?燃气行政主》管,部门以?及其他有关部门【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!故隐:。患的应当通知—燃气经营企业—、燃:气用:户及:时采取措施》消,除隐患;安》。。全隐患可《能,严重威胁公共安【全的燃气行政—主管: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!。门和:单位应当依法—采取有效措施—组织消除隐患
对】不属于本行政管理部!门职责范围的应【。当及时移送相关【部门并?做好记录受理移送的!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在30》个,工作日?内查处并将处理【结果反馈移》送,部门
第四十五条 !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履行安全生—产主体责任设置安】全管理机构配备专】职安:全管理人员》建立:。安全管理制度保【障安全管理资金【投入
?第,四十六条 燃气【经营:企业:应当:按照以下《规定检?查本单位的安—全生:产状况并建立详【细的检查台帐
(一!),燃气接收《站、门站、气化站、!调压站、阀》室、储存《站、储配站、燃气汽!车加气站、瓶装燃】气供应站、燃气【便民服务部等—燃气站点每》天开展不少于—1次的安全生产【自查;
(》二):燃气:经营企业《对所属?各,燃气接收站》、门站、气化站、】调压站、阀室、储存!站、:储配站、《燃,气汽:车加气站《、瓶装?燃气供应站、燃气】便民服务部等燃气】站点每月《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!全生产检查;
(】三,)管道燃气经营【企业应当《配备有?专业技能的巡查人员!以及具有对埋—。地管道?及立:。管,区域燃气泄漏、【成份判定《。、定位、信息传【输等功能的机动连续!。。检测设备并每3天对!所属市政《燃气管道全面—巡查检测1次每天】。对重点区域管道巡】。查检测1次;
【(四)?。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通过全市统一!的燃气安全监管信】息,平台记录各类—燃气安全检查信【息以及执行》隐患整改通知的【情况
燃气经营【企业对本单位存在】的安全隐《患应当及时采取【。措,施予以消除因—外部原因造成的安】全,隐患不能及时—消除或者难以—消除:的燃气经营企业【应当采?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】并及时向所在地【区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或者:安全生?产监督管理部门【、公安消防》机构报?告,燃气:。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安:全,。。生产监督管理—部门、公《安消防机构接到报告!后应:当组:织处理消除安—全,隐患
燃《气经营企《业发:现,重大安全隐患无【法保证?。安,全生产?和使:用,的,应当停业停》产,或者停止使》用并: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!业,人员
第四》十七:条 燃气《。经营企业《在实施燃《气设施的维护—、,抢修作业以及—。安全检查时有关【单位和个人应当【配,合不得以任何—理,由阻挠?。或者干扰
第四【。十八条 燃》气经营企业应当根】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!位,燃,气安全事故应急【预案配备应》。。急人员和《必要的装备、器材每!年,开展:。。不少于两次的—事故应?急演练
燃气—经营企业《。应当承担本企业供】气设施和《供气用户所发—生的燃气事故的【。抢险责任《
燃气经营企—。业在接到政》府相关部门的燃气事!故,抢,险通知后应当在规】定,时间内?抵达指?定地点参与》抢,险非本?企业供?气用户所发生的燃】气事故?的抢险费用由—相关供气企业—承担
第四十—九条 燃气经营企】业应当委《托有相应资质—。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!单位除Ⅲ级瓶装燃】气供应站以外的【燃气设施每》3年进行1次—安全:评,价
:燃,。气经营企业应—。当对安全《评价报告中》提,出的:安全问题进行整【改安:全,评价中发现燃—气设施存在现实【。危险:的应当?立,即,停止使用《及时采取安全措施】消除危险
燃气经营!。企,业应当在收到安全评!价报告后20日内报!。燃气设施所》在,地区燃气《行政主管部》门,备案
第五十条 经!公安:消,防机构认《。定因燃气原因—引发:火灾事故《的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根据》火灾事故《认定书对引发火灾事!故的燃气责任—进行调?查对违反燃气管理规!定的:责任主体依法进行】调查处理并纳—入燃气事《故统计
《
第八《章 法律责任
【
:第五:。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!第十条第一款规【定,在燃气?管道覆盖范围内新建!瓶组站、小区气化站!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,。执,法机关按《照广东省燃气—管理条例第四—十,六条第二款进—行处罚;在燃气管】道覆盖范围内不【停止使用瓶组—站、小?区气化站的》由,城市管理综》合执法机关对—违法单位责令限期改!正并处2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五十》。。二条 违反本办【法,第十三条规定燃气便!民服务部不符合规】定的安?。全技术要求的由城市!管,。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!限期改正并》处5万元以上—10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逾期》不,改正或者无》法整改的注》销备:案信息
《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三条规定瓶》装燃气经营企—业,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!未按规定备案的【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!部门责令《限,期,改正并处2》万,元以上5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,第五十?。三条 违《反本办法第十五条】、第:。十七条、第十九【条第(三)项规【定燃气经营企业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执法机关责令】限期改正《并处1万元以上3万!元以下的《罚款
?(一:)在燃气储》配,站、门?站、气化《。站、汽车加气站、高!。。压调压站《等场所未安装—使用视频监控系统】或者未将该系统与燃!气行政主管》部门监控系统有【效,连接不能正常传输】视频监控信息—的;:
,。(二)在储配站【、气化站出入口未安!装和使?。用车牌识别系统或】者未将该系统与燃气!行政主管部》门,监管系统连接不能】正常传输车》牌监控信息》的;
(三)—在瓶装燃气供应【站、:燃气便民服务—部未:安装使用《视频监控系统—并通过?网,络接入所《属企业进行集中监】控和录像存储存【储时间少《于2个月或者未将】该系统与燃气行政】管理:部门监控系统连接的!;
(四)未—建立燃气管网地理空!间数据库并向市【燃气行政主管部【门报送?燃气管?网设施现状》数据的;
》(五)为无配载【信息:卡或者未通过—。道路危险《货物运输信息化配】载,管理系统刷卡验证的!车,辆,装,载燃:。气的
第五十四条】 违反本《办法第十六条、第十!八条、第十九条第(!。八)和(十四—)项规定燃气经营】企,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,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责令限期改正【并予以处罚》
(一)不》按规定要求使用瓶装!液化气供应智能【监管信息平台的处】3万元?以上5万《元以下罚款;—
,(二)未安》装,、使用信息化配载管!理系:统的处以50—00元罚款》;
(三)委—托非本企业送气人】员配送?燃气的处以5—000元罚款—;
(四)向未申领!用户供气卡的用户】提供瓶装液化气【的处以50》00元罚款
第【五十五条 违反【本办法?第十六条规定—瓶装燃气经营—企业不?按规定实现充装枪】。和二维码标签气【瓶智能?连锁充装的由质量】技术监?督行:政管:理部门?责令改正并处5万】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的罚款》
第五十六条 违反!本办法?第十:。九条第(一)—、(五?),和(:十)项?规定在燃气》汽车加气站》内充:装民用气瓶;给【报废、超期未—检和未安装二维【码标签?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!。装燃气;充装掺杂、!掺假以假充真以次】。充好充气量的误【差超过国家规—定,标准:的燃气的由质量技术!监督行政管理部门】责,令改正并《处2万元以》上10万元以下的罚!款法律法规另有规】定的从其规定
第五!十七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!第(二)《、(:六)、(十一)【、,(十二)和(十三)!项规定燃气》经营及相《。关企:业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《由城市管理》综,合执法机关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2万元?以上1?0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(一)委托无危】险货物运输》资质:的企业运输燃—气,或者为无危险货物】运输资质的车辆【装载燃气的》;
(二)销售利用!报废、超期未检和】未安装二维码标【签等身份标》识的气瓶充装的【燃气的?;
(?三)允许无危险【货物运?输,资,质的车辆或未配戴】。防火:罩的机动车》辆进入储配站生【产作业?区的;
(》四)向非自有供【应站点?供气的;
(—五)给未获得—经营许可的》经营:者提供用于经—营的气源的
第五十!。八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九条第(四【)、(七)、(【。九)、(十五)项和!第二十一《条第二款《规定燃气经营—及相关企业有—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机,关责:令限期改《正,并处1万元以上【5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
(一)利】用配送车辆流—动销售燃气的;
(!二)超过瓶》装燃:气供应站等级—。规定的?容积存放瓶装燃气】的;:
(:三)向不具》备安全用气条件的】用户供气的;
【(四:)更改和《。破坏气瓶二维—。码标:签等身份《标识的;
》(五)不能正—常供应燃气可能导致!区域停气《不立即采取措施【或者不立即报告【所在地区燃气—行,政主:管部门导《致供气中断的;【
,(六:。)不配合《区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,采取应急《措施保障《燃气供应的
第五】。十九条 违》反本办?法第十?九条第(十)—项规定销售掺杂【。、掺假以假充真以次!充好、充气量的【误差超?过国家规定》标准的燃气由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!处2万?元以上10万元以下!。。的罚款;逾》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!整顿;情《节,严重的由燃气—行政主管部门吊销】燃气经营许》可证并提《请同级人民政—府予以关闭
第【六十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二十》条第二款规定运输】单,位知道或者应—当知道委《托方未取《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而!为其:提供运输条件—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关责令立即!停止违法行为—并处2万元以—上5万元《以下的罚款
违反】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!款,规定:驾驶:人员不随车携带【燃气经营许》可证复印件的由城】市,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责令改正《并对运?输企业处以500】0元罚款
违反本办!法第二十条》第四款规定机动运】输车:辆,停靠路?边送:气,未留人值《守的由?。城市管理《综合执法机》关责令?改正并对运输—企业处以《50:00元罚款
—第六:十一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二十三条【、第二十四条规【定天然气供应企业无!正当理?由拒:绝向取?。得,管道燃气经营许【可的企业分销天【然气的?或,。者在不超出》。其输配设施能力【和不影响履行向其】他用户供气》义务的情况下不【为天然?气分销企《业自:行采购?的天然气输》。送提供便利导致区】域性停气的由城【市管理?综合执法机关责令】改正并?处5万元以上10】万元:以下:的罚款
第六—十,二,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三十《。条第一款规定管【道燃:。气经营?企业未每12个【。月为用户免费提供至!少1次?。入户燃?气设施安全检查的由!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机关责令—限期改正并处1万】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;?瓶装燃气送》气人员每《次送气?时未免?费为用?户进行燃气设—施安全检查的—由城市?管理综?合执法部门责令燃】。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!并处50《00元以《上1万元以下的罚】款,
第六?十三条 违》。。反本办法《第三十一条第(一】)、(四)》、(五)、》(,六)、(七》)、(八)项规【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送!气人员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:执法机?关责:令限:期改正并根据—下列情形予以罚【款
:。(一)在提供—。送气服务时未—穿着统一的送—。气工服装或未佩戴送!气工上岗证的对送气!。人员处以50元罚】款对燃气经》营企业处以》3000元罚款;】
(:二,)在向用户交付瓶】装液化气时未按规】定采集气瓶二维码】标签信息和用—户供气卡信息或者】向未申领用户供气】卡的:用户供气的对送气】人员处以1000元!罚款对燃气经营【企业处以《5000元》罚款;
(》三)利用气瓶倒【气售卖给用户—的,对送气人员处以1】0,00元罚款;情节】严重涉?嫌犯罪的移送公安】机关处理;
(四)!向用户提《供非本企业充装【的燃气的对送气人】员处以100—0元罚款;》。
(五)蓄意—破,坏气瓶二《。维码标签等》身,份标识的对》送气人?员处以1《000元罚款
第六!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!第三十四《条第一款规定燃气】燃烧器具销售企业】销,售未在明显位置粘贴!气源:适配标识《和报废?年限:的燃气?燃烧器具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?责令改正对每台器具!处以5000元罚款!;情: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!顿
违反《。本办法第三十四条】第,二款规?定,燃,气燃烧器具销售【企业:不能提?。供气源适《配性:检测:报告的由城市管【理综合执法机关责】令,改正给予《警告并处1》。万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》情节严重的》可责令?停业:整顿:
第六十五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!条规定侵《。占,、毁损、擅》自拆除、移动、改】动燃气设施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】执法机?关,根据城镇燃气管【理,条例第五十一—条的规定处罚—
第六?十六条 违反—本办法第三十九条】规定在?燃气设施安全保护】。。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!围内从事危及燃气】设,施安全活《动的由城《市,管,理综合执法机关根据!广东省燃气》管理条例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!。罚
第六《十七:条 违?反,本办:法第四十《条规定建设单—位未会同施工—单位与?管道燃?气经营企业制订【保护方案《的由城?市管理综合执法机】关根据广《东省燃气《管理条例第五十八】条的规定处罚—
第六十八条 违反!本办法?第四:十一条规定施—。工单位在施工—过程中发现未查明】的燃气管道设—施,未停止施工和告【知相关单《位的或者施工作业时!损坏燃气管道设施】未采取应急保护【措施的由城市管【。理综:合执法机《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5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下—罚款
第六十九条 !违反:本办法第《四十三条第一—款规定管道》。燃气经营企业未【按,规定设立安》全警示标志的由【城市管理综合—执,法机关根据城镇燃】气管理条《例第四十八》条的规定处罚
违】反本办法第四十【三条:第二款规定擅自【移动:、涂改、覆》盖、:拆除燃气管道设施】安,全警示标《志的由城市》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根!据广东省燃气—管理:条例第五十》。六条的规定》处罚
?。。第,七十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!款第(一《)、(二)》、,(三)项规》定燃气经营》。企业未进行安全生】产检查以及建立【检查台帐的由城市管!理综:合执:法机:关责令限期》改,正并:处以:1,万元罚款
违—反本办法《第四十?六条:。第,。一款第(四)项规】。定燃气经营企业【不,通过全市统一的燃】气安全监管信息平】台记录?各类燃气《。安全检查信息以【及执行隐患整改【通,知,情况的由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机关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处1万】元以:上3万元以下—的罚款
违反—本办法第四十—六条第二《。。款、第三款规定燃】气经:营,企业未按规定处置】安全隐患《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《关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2万《元以上1《0,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第七十一》条 :违反本办法第四【十七条规定有关单位!。和个人不配合、阻挠!或者干扰燃气经营】企,业对燃气设施的【维护、抢《。。修,作业、安全检查等工!作的由城市》。管理综合执》法机关?责令限期《改正对个人处—500元以上30】00元以下的罚款;!对单位处3000元!以上1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构成违反【。治安管理规定的由】公安机关依法—给予处罚;涉—。嫌犯罪?的依法移送司法【。机关:追,究刑事责任》
第七十二》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四十八》条第一款规定燃【气经营企业》未按照规定配备应】急人员?和必要的《装,。备、器材的由—城市管理综》合,执法机?关,。。责令限期改》正处以1万元罚款;!逾期不改正的—由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吊销】燃气:。。经,营许可证
》违反本办法第—。四十:。八条第三款规定燃气!经营企业在接到【政府相关部门燃气事!故抢险通知》或指令后拒绝参与】抢险或未按照规定】组织抢险队伍—。在规定时间抵达指定!地点参与抢》险又无正当》理由的由城市—管理综合执法—机关责?令限期?改正并处5》万元: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
第?七十三条 燃气【经营者无《证或:者超越行政》许,可范围经营有—重大安全《隐患、威《胁公共安全的—由城市管《理综:合执法机关依法【没收气?瓶、运输工具以及】其他用于违章经营活!动的器具并处—5万元以上50【万元:以下的罚款
第七】十四:条, 依照?本办法规《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!。的对单位直接负责】的,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可处单位罚款【数额5%以上—10%?以下的罚款
第【七十五条 违—反本办法其》他规定的按》照法律、法规—有关:规定进行处罚
【第七十六条 燃气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和?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工作人员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,其所在单位或者【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处分;涉嫌—犯罪的依法》移送:司法机?关追究刑事责—任
:(一)?。不按:照本办法《规定履?行监督检《查职能的;
(二】)发现违法行为【不及时查处不及时移!送或者包庇、纵【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!。的;
(三)其【他玩忽?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行为
《
第九《。章 附则
第】七十七条 本办【法中下?列用语的含义
(】一)燃?气,是指供给居民生【活、公?共建筑和工业企业】。生,产作燃?料用的天然气、液化!。石油气、《人,工煤气和其》他气体燃《料;
(二)燃气】设施是指《燃气的?生产、贮存、—输配设施和设—。备;
(三)高层】建筑是指10—层及10层以上的】居住建?筑(包括《首层设置《商业服务网点—的,住宅)和建筑高度】超过2?4米的公共建筑;】
(四)《。燃,气工程是指燃气的生!产、:贮存、输配》设,。施的新建、扩—建、改建工程但【不包括为《。维修和抢修而进行的!临时性?工,程;
(五)燃【气燃烧器具》是指以燃气为—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!居民家庭和商—业用:户,所使:。用的燃气灶、—热水器?、沸水?器、采暖器、空调器!等器具?
(六?。)天然气《供应企业是指—向分:销用户及高压直供用!户,销售天?然气的企《业;
(七》)天然气分销企业】是指:向天然气供》应企业购买天然气并!向终:端用户销《售天然气的管—道燃气经营企业
(!。八):用气设备是指—使,用燃气作为》燃料进行加热、炊】事等的设备如—燃气工业炉、—燃气锅?炉、燃气空调机【、,民用燃?气用具等
(九)燃!气,管,道设施是指城—市门:站之后的城镇燃【气管道设施(含城市!门站)?包括
1.燃—气管道?。;
2.《调,。。压设备、《阀门(井)、—凝,。水缸(井)、—计量表、补偿器、放!散管等燃《气管道?设施、放空设—施、监控及数据【采集:基地站及附》属建(构)筑—。物;
3.管—道防腐保护设—施包括牺《牲阳:极,块、阴极保护—站、阴极保护测【。试桩、阳极地床和杂!散电流排流站等【;
4.标》志桩(带《)、里?程桩:、警示牌等管道【标,志、:标识和穿越公(铁)!路检漏装《置;
5.管道【水,工防护构筑物、抗震!设施:、管沟、管堤、【管桥及管道》专用涵?洞和隧道《;
6.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》他附属设施和装置
!(十)燃气管道高压!、次:高压、?中压、?。低压的划分依照【城镇燃气设计—规,。范等国家《标准执?行超高压《是指设计压力超【过高压即《大于4.《0,MPa(兆帕—)的:燃气管道
第—七十八条《 本办法自》201?。5年12月1日起】施行2013年3】月19日广州—市人民?政府令第91号【发布的广州市—燃气管理办法以【及,2008年9月29!日广州市人》民政府令第13号发!布的广州市油气【管道:设,施保护试行办法同时!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