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州市燃气》。管理办法   第一!章, 总则   —第一条 为》加强本市《燃气管理规》范燃气?经营和使用行为【保障:公共安全和公共利】益根据城镇燃气管】理条例、广东省燃气!管理:条例等有关法—规制定本办》法 第二条》。。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!气规:划编制与设施建设燃!气经营管理燃气供】应与服务保障燃【气使用及器具—管理燃?气设施?保护燃气安全管【理等相关活动—适用本?。办法 天《然气、液化石油【气的生产《和,进口城?市门站以外的天然】气管道输《送燃:。气作为发电、—工业生产原料的【使用沼气的生产和使!用以及?燃气燃?烧器具的生》。产不适用本》办法: ,第三条? 市燃?气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本市行—政区域?内,。燃气的监《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!法 :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本区行政【区域内?燃气:的监督管《。理 街道办》事,处、:镇人民政府负责【。协助区燃气行政主】。管部门?开展辖区内》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燃!气便民服务》部经营?安,全的:日常监督检查、【督促整改以》及负责辖《。区内燃气非法—经营者的排查并将】排,。。查情:况告知?区燃气行政》。主管部门 第四条 !相关行政管理部门】。按照以下职》责,协助燃气行政主管】部门做好《燃气管理工》作 (一《。)质量技《术监:督管理部门》负责生产领》域燃气?质量、燃气充装单】位充:装作业的监》。督管理 (二)交】。通运:输管理?部门:负责依?据危险货物》运输有关法律—规定对燃气道路运输!进行监督《管,理依法查处各类违规!运输行为《;负责燃气》公交车、燃气出【租,车等燃气车》辆营运的运》输监督?管理 (《三)公安机》关负责燃气经—营和使用场所—的消防?监督检查燃》。气运输车辆的道【。路交:通安全管理依法查】处严:重危害公共安全的】燃气违法经营行【为和:破坏燃气设施行【。为 (四)安—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门负责将燃】气安:全督查纳入》全市:安全生产大》检,查范围?。并督促落实 (五)!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负责依据【相关法律《法规以及本办法【查处:违反燃气管理的行】为, (六)食》品,药品监?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!有关许可时应当【告,知需要使用》燃气的餐《饮单位?在,燃,气管道?覆盖:范围:内安装使用管道【燃气;对餐饮单【位进行日《。常监督检查过程【中,发现可能存在燃气】使用违?。法违规行为》。的应当将《。。有关信?息告知燃气行政主】。管部门 第五条 本!市普及燃气推广使用!天然气等清》洁能源鼓励和—支持各类资》本参与本市燃—气设施建设 —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应当将燃气事—业的发展纳入—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 《。。第六条 燃气行业】自治组织应当根【据法律、法规和章程!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!制制定行业行为准则!和服务规范 燃【气经营企业》应当守法经营—、诚:实守:信,、保障供应、规【范服务、严格自律提!升从业?。人员素质提》高,安全和服务》水,平, 第七?条 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、》街道:办,事处、镇人民政府】和燃气?。经营企业《应当加强宣传燃【气安全知识》提高市民燃气—安全意识 》。新闻媒体应当—做好燃?。气使用?安全和节约用气的公!益性:宣传 ?学校应?当结:合教育活《动进行燃《气安全知识教育  ! 第二章 规划【与建设?管理   》第,八条 市燃气发展规!划由:市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编制经市人民政【府,批准:后实施 编制市【燃气发展规划时应】当,征求市发《展改革、规》划,、国土、《房管、建设、经【贸、交通《运输:、公安消防、环保】等行政管理部门【以及燃气行业自【治组织和《燃气经营企业的意】见 区燃气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】根据需要依据市【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!制本行?。政区域燃气发展规】划经:。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!实施并报《市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】 第:九条 ?燃气工程建设—应当严?格执行有《。关法律?、法规以《及国家标准、行业】标准或者地方技术】规范符合燃气发展】规,划、环境景观和【方便用户的要求【 建设项目配套的管!道燃气设施应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!程同时设计、—同时施工、同时验】收 除跨区域—输,气需要以外不同【管道燃气《。经营企业间的燃【气管道不得交叉铺】设 :第十条 在燃气管】道覆盖范围内—。不得新建瓶》。组站、小区气化【站已建成的应—当停止使《用, 具备管道》燃气供气条》件而尚?未安装燃气管道【的,民用建?筑、公共服务单【。位应当安装燃气管道!并使用管道燃气【 新建高层》建筑需?要使用气体燃料的】应当配套建》。设管:道燃气供应设—施 第十一条 【建设项目红线范【围内的管道》燃气设施由项目建】设单位负责》投资建设并》对红线范围内—燃气管道工程质量】负责;建《设项目红线范围【外的燃气管道设【施由管?道燃气经营企业【负责建设《鼓,励以:代建等方式委托管】。道燃气?经营企?业,统一建设《红线范围内燃气【管道工程 燃气设施!的规模和《位,置经城乡规划行政管!理部:门批准后不得擅自】。改,。变 :建设单位《在红线范围内燃气管!道工程建设前应当】将燃气管道接口衔接!相关的?施工图纸征求相关管!。道燃气经营企—业的意见管道燃气】经营企业应当—于7个工作》。日内给予回复 【建,设单位?自行建?。。设的红线《范围内的燃气管【道设施应当在投入运!行前将相关》档案资?。料移交管道》燃气经?营企业并《签订移交管》理协议?明确营运、维修、养!护等管理《责任管道燃气—经营企业在接管【。红线:范围内的《燃气管?道设:施时应当《对,其安全?技术状况进行—检查:不符合安全技术【要,求的不予接收及供气!   第三章 【燃气经营管理   !第十二条 从—事燃气经营活动的】应当依法取得燃气】经营许可证但不涉及!燃气储存、运—输且:不为:终端用户供气的贸易!行为除外 跨—区经营的燃气企业】申领燃气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市!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提《出申请?并将本企业所属的跨!区服:务燃气设施包括燃气!接收:站、储存站、—储配站、燃气汽车】加气站纳入其中一并!。申请许可;跨区【经营企业设》有瓶装?燃气供应《站的应?当向:瓶装燃气供》应站所在地的区燃】气行政主管》部门申领燃》气经营许《可证将瓶装燃气供应!站纳入其中》一,并申请许《可 非跨区经营的燃!气企业申《领燃气经营许可证】应当向?经营所在地的区【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提出申请 】燃气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!20个?工作日?内完成审查》经,审查符合条件的【颁,。发燃气经营许可【证;不符合条件【。的书面通《知申请?人并说明理由 第】十三条 燃气便民服!务部应当由取—得,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!燃气经营企业设立】其他单位《和,个人不得《设立 设立燃气便】民服务部应当符合】规定的安全技术条】。件并在投入使用【后15日内报所【在地的区燃》气,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燃气便民服务!。部备案应当报送【以下材料 》。(一)燃气便民服务!。部备案登记表—; (二)企业燃】气经营许《可证复?印件:; (三)燃气【。。便民服务部》的营业执照复—印件; (四)燃】气便民服务部负【责人的任命书—和身份证明》文件 第十四条 区!。燃气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应当即时《将燃气便《民服务部备案信【息,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!公布并?每月报送市》燃气行政主》管,。部门 ?区燃气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!瓶装燃气供应—。站、:。。燃气便民服务部【的分:。布信息抄报各街【道办事处、镇人【民政府和《区,公安消防部门 第十!五条 燃气经营企】业应当加《。。。强安:。全防范管理》储配站、《门站、?气化站、《燃气汽车加气站、燃!。气高压调压站等场】所应当安装使—用视频监控》系统在储配站、气化!站出入口安装和【使用车牌识别系统并!与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监控系!。统有效连接 —燃气经?营企业应当在瓶装燃!。气供应站、燃—气便:民服务部《安装使用视频监【控系统通过网络接入!所属企业集中监【控和录像存储存储】时间不少《于两个月并能—与,燃,。气行:政主管?部门:监控系统《有,效连接 第十六【条 瓶装燃气经【。营企业应当使用全市!统一建设的瓶装液化!气供应智能》监管信息平》台为本企业自有产】。权气瓶安《装全市统一的二【。维码标签等身份【标识气瓶经广州市】气瓶管理网络平【。台登记确认实现充装!枪和二维码》标签气瓶智能连锁】充,装对气瓶充装、【运输、供《应、配送、使用【、,检测全过程进—行,记录和管《理 瓶?装燃气经营企业应】当为瓶装《燃气用户核发—。用户供气《卡并核实用户信息】凭卡供气 第十七】条 管道燃》气经营企业应当进】行,燃气管网勘测建【立燃气管网地—理空间数据库和燃】气管网地理信息管】理系统并每年按照】规定的?。格式和数《据标准向市燃气行】政主管?部门报送《完整的燃气管网设施!现状:数据 第十八条【 燃气经《营企业?应当在?储配站?。安装使用危险货物运!输信:息化配载管理系统】。对,进入储配站装载燃气!的车辆实施》信息化配载管理 】第十九条 燃—气经营企业》不得有下列行为 (!一)在燃气汽车加气!站,内充:装民用气瓶; (】二)委托无危险货】物,运输:资质的企业运输燃】气或者为无》危险货?。物运:输资:质,的车辆装载燃气;】 (三)为无配载】信息:卡或者未通过道路】危险货物运输—信,息化配载管》理系统刷卡》验证的车《辆装载燃气; (】四)利用配送车辆】流动销售燃气; (!五)给报废》、超期未检、未【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!份标识?的气瓶充《装燃气;《 (六)销售利用报!废、超期未检、未安!装二维码《标签等?身份标识的气瓶【充装的?燃气; (七)超过!瓶装:。燃气供应《站等级规定的容积】存放瓶装燃气—; (八)委托非本!。企业送气人》员配送燃气; (九!)向:。不具备?安全使用条件的用户!。供气;? (十?)掺杂?、掺假以假充—真以次?。充好充气量的误差超!过国家规定》标准; (》十一)允许无危险货!物,运输资质的车辆或者!未配戴防火罩—的机动?车辆:进入储配站生产【作业区; 》(,十二)向非自有供】应站点供气; (十!三)给?。。未获得经营许可【的经营者提供用于】经营的气源; (十!四)向未申领用【户供气?卡的用户提供—瓶装液化《气; (十五)更】改和破坏气瓶的二维!码标签等《身份标?识; (十》六)法律法》。规和国家标准—、行业?标准禁?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!十条 从事瓶装【燃气运输的》车辆应当符》合燃气运输车—辆技术规范要求【 运输?企业签订燃气运【输合同?时应:当查验委托方的【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!为无燃气经》。营许可证的委—托方:运送用?于经营的瓶》装燃气 运输瓶装】燃气时驾《驶人:员应当随车》携带委托方的燃气经!营,。许可:证复印件《 机:动运输车辆停靠【路边送气时车—上应当有人值—守   第四章 燃!气供应与服务保【障   《 第二十一条 燃气!经营企业应当—根据供气区》域内国民《经,。济和社会发展—。规划、燃气发展规划!合理制定《气源采购和储备【计划保证连续、安全!、稳定供《气 燃气《经营企业因突—发性事?件不:能正常供应》燃气时应当立即【采取措施并报告所在!。地区燃?气行政主管部门所】在地区燃《气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当采?。取应急措施保障燃气!供应相关燃气—经营企业应当—配合 第二十二【条,。。。 本市天然气—供应企业应当科学】预测全市《天然气需求建设【天然气高压管网【和天:然气储备设施—保障全市《的天然?气,供应 天然气分销】企业应当做好经营区!域内的天然》气需求预《测并向天《然,气,供应企业提供相【应预测?成果 第二》十三条 天然气供】应,企业应当按照平等互!利的原则与天然【气分销企业依法【签订分销合同—向,取得管?道燃气经营许可的】企业分销天然气 第!二十四条 天然【气供应?企业在?无法满足气源—供应且不超出—其输配?。设施能力和不影响履!行,向其他用户供气义】务的情况下应当【为天然?。气分销?企业自行采》购的天?然气输送《提供便利《 第:二十五条 》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建《立燃气质量检—测制度配置》燃气:质量检测装》置保证燃气的组份、!燃烧特性、热值【、臭味、压力、充装!重,。量等:质量指标符合—国家、地《方标准?或者本市规》范 市燃气》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!技术监督行政管理】。。部,门应当每季》度对燃气经》营企业供应的燃【气质量进行》。监测并向社》会,公布有关《监,测情况 第二—。十六条? 居民?用户管?道天然气价格—实行同类同城同价】价格行政《。管理部门《应当按?照国家、省、市相关!。规定合理确定和【调整燃气价》格 第二十七—条 用户使》。。用管道燃气应当【到当地管道》燃气经营企业—办,理用气手《续 对不《需要建设埋地管道】的,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在受理—报装后3《0日内?予以通气;》需要建设埋》。地管道的《管,道燃气?经,。营企业应当在受理报!装后180日内【予以通气《逾期未通气的应【当书面向用户—说明理由 第二【十,八条 燃气》经营企业应当与【用户:依法签订供用气合】同并建立用》户档案 第》二,十九条 燃气—经营企业应当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!的燃气服务标准向用!户提供服务规范服】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!定 (一)》建立信息《。公开制度公示业【务流程、办》事,指南、服务承诺服】务收费项《目和标准、质量检测!报告服?务时间?、服:务电话和《。抢,险电话等; (二)!。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!制明确处理》用户投诉时间 【第三:十条: 管道燃《气经营企业》应当每12个月【为用户免费提供至少!1次入户燃气设【施安全?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!档案瓶装《燃气经营《企业:的送气人员》每,次送气时《应当免费《为用户进行燃气【设施安全检查 【燃气:经营企业《可以在供用气合同中!约定用户应当对【入户安全检》查予以配《合并因用户原因燃】气经营企业两—。年以上未能》。对用户进行燃—气入户安全》。检查的?在,事先通知用户—的情:。况下可以《采取停止供气措施 !第三十一条》 瓶装?燃气经营《企业在提供》服务时其送》气人员应当遵守以】。下规定 (一)【穿着:企业统一的》送气工服装、—佩戴:全市统?一的送气工上—岗,证遵守服务规范;】 (二)《按照送气服务—通知规定的事项以及!与用户的约定—在,规定时间内将合格气!瓶送:至用户?指定:的地点并向用户提】交正式票《据; (三)向用户!宣传安?全用气知《识并:根据用?户要:求为用户更换气【瓶、安装减压—阀,进行试漏检》查并:确认连接安全 (四!)向用户交》付瓶装液化气时应】当同时采集气瓶二】维码标签信息和【用户供气卡信息; !(五)?不得向未《申,领用户?供气:卡的用?户供:气; (六》。)不得利用气瓶倒】气售卖给用户; 】(七)不得向—。。用户:提供非本企业充【装的燃气《;, (八?)不得破坏气瓶二】维码标?签等身?。份标识   —。第五章 燃气使用及!器具:管理:   第三十二【条 管?道燃气用户设施的】首次:通气:点火由?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实施 任何单—。位和个人改装、【。迁移:、维修或者拆—除已通?气的燃气《管道应当委托管道】。。燃气经营企》业进行管道燃气经营!企业:应,当依照服务承—诺的时限实》施作业;用户的委托!事项不符合规—。范要求?的管道燃气》经营:企业:。应当将不能实施的理!由在5日内以书面】形式告知用户—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!三十三条 》机场、工《厂、电厂、商贸【中心等大型工商业用!户应当按《。照城镇?燃气设?施运行?维护相关规》程自行配备或—。者委托专业》的维护机构对用【。户红线范围内的燃气!设施和用气设备【进行:安全维护《管理: ,第三十四条 在【本市:销售的燃气燃烧【。器具应当《符,合国家标准并在【燃气燃烧器》。具明显?位置粘贴气源适【配性标识和报—废年限 《燃气燃?烧器具销售企—业应:当保存燃气》燃烧器具生》产企:业提供的气源适配】性检测?报告: 燃气燃《烧器具生产或者销售!企业应当在本市设立!或者委托设立售【后服务站点负责【售后:安装:、维:修 第三十五条【 从事燃《气燃烧器《具安装维修企业【应当取得燃气燃烧】器,。具安装、维修企业】资质 禁止安装维修!企业工作人员以个】人名义从事》或者承揽燃气燃烧】器具:安装:、维修业务 第三十!六条 燃《气,燃烧器具《安装、维《修企业应当加强【燃气:燃烧器具安装、【维,修质量管《理建立健全用户档】案指导用户》正确使用燃气器具】   第六章 【。燃气设施保护—   第《三十七条 》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【侵占、毁损》、擅自?拆,除、移动或者改【动燃气设《施 第三《十,八条 燃气管道【设施的安全》保护区域《分为:安全保护《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! ,。安全保护范》围为 (一)—高压:、超高压燃气管【道的管壁外》。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!区域;?。 (二)次高压燃】气管道?的管:壁外:缘两侧3米范围【内的:区域; 《。(三)低压》、中压燃气》管道的管壁外—缘两侧0.》7米:范围内?的区域 安全控制范!围为 (一)高压、!超高压燃气》管道的管《壁,外缘两侧5米—至,50米范《围内的区域》; (二)次—高压燃气管道的【管壁外缘两》侧3米至30米范围!内,的区域; (三【)低压、中压燃【气管道的管壁外【缘两侧0.7—。。米至5米范围内的】区,域, 第三十九条 燃气!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!范围:。内,禁止下列行为 (一!)建设占《压地下燃气》管线的建《筑物、?构筑物?或者:其他设施; (二】。)排放腐蚀》性物质堆放易燃易】爆危险物品、—大宗物资停放大型】工程车辆《或者货运车辆;【 (三)进》行爆破、开》山、:钻探、?机械式?挖掘施?工、取土、采石【等作业以及使用【。明火; (》四):在地面或者》架空的燃气管道设】施上行走、攀爬、】悬挂杂物; —(五)种植》乔木、灌木、藤类】、芦苇、竹子—。或者其他《根,系,深达管?道埋:设部位可能损—坏管道防腐层的深】根植物; (六)其!他危及燃气设施【安,全的活动 在沿【河、跨?河,、穿河?、穿堤的《燃气管道设》施安全保《护范围内除在保【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!的条件下为防洪【或者通航而采取【的,疏浚作业外不—得抛锚、拖》锚、掏沙、挖泥或】。者从事其他危及燃】气管道设《施安全的作业 在低!压、中压《。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!控制范围内禁止排放!腐蚀性物质 在次】高压、高压、超高压!燃气管道设》施的安全《控,。制范围内禁止—爆破、开《山作业 《。第四十条 》建设:单,。位,进行下列《活动:前,应当向城建档案【管理机构或者燃气管!道设施运营企业查询!燃气:管道设?施情况取得》燃气管道设施—资料 (《一,)在燃气管道设施】安全保?护范围内敷设和维修!管道以?及,进行钻探、打桩、】顶进、开《挖等作?业; ?(二)在燃气管道】设,施安:全控制范围内—修筑建?(构:)筑物?;,。 (:三)在低压、中【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!控制范围内进行【。爆破、开山、堆【放大:宗物:。。资 施工前》建设单位应当—。向施工单位提供【相关资料会同施【工单位制订燃气管道!设施保护方案并在】。开工前1《5日通知管道—燃气运营《企业管道《燃气运营企业收【到通知后应当根【据燃气管道设施【状况和保护方—。案提出具体的保护要!求, 第四十一》条 施工单位在【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未!查,明的燃气《管道设?施的应当立即停【止,施,工并向?建,设,单位和燃气管道设】施运营企业报告【 工程?施工作业损坏燃气】管道设施的施工【单位应当立即通【知建设?单位、燃气》管道设施运营企【业和区燃气》行,政主管部门并采取】应急保护措》施 第四十》二条 市政道路或】者公路行政主管部门!在批:准涉及燃气管道设施!的道路挖《掘申请后应当—及时:书,面告知相《关燃气?管道设施运》营企业 相》关挖掘工作》可能对燃《气管道设施造成重大!影响的市政道路【或者公路行政—主管部门在批准【道路挖?掘申请前《还应当征求》燃气管道设施—运营企?业的意见燃气管道】。设施运营企业应当】在两个工作日内【予以答复《 第四?。十三条 燃》。气管道设施运—营企业应当为下列】地段的燃气》管道设施设立明【显的警示标志 (一!),途经城镇、居民区、!厂矿、学校》、车站、码头、集】贸市场等人口密【集区域?。的燃:气,管道:设施; (二)穿越!公路、城市》。主干道、铁路、地】铁、河流《、水利设施》。。、桥:梁、港区航》道、变?电站、电缆、绿化带!的燃气管道》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擅自移动、】涂改、覆盖、拆【除燃气?管道设施警示标【志   《第七章 燃气安全】管理   第—四十四条 市燃气】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每】季度对跨区》燃气经营企业进【行不少于1次的【监督检查;》区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?每半年?对辖区内燃气—经营企业和燃气站】点进行不少于—1次的全面检查【 质监、交通运输、!公安消?防机:构,、城市管理》综合执法机》关等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:每季:度组织不少》于,1次的燃《气相关专项》。检查和执法 燃气行!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!有关部?门检查发现燃气【安全:事故隐患的》。应当通?知,燃气经?营企业、燃气用【户及时采取措施【消除隐患《;安:全隐患可能严重威胁!公共:安全的燃气行政【主,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!部门: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!有效措施《组,织消除隐患 —对不属于本行政管理!部门职?责范围的应当及时】移送相关部门—并做好记录受理移送!的行:政管理?部门应?当在:30个工作》日内查处并将处理】结果反?馈移送部门 第四十!五条 燃气经营企】业应当履行》。安全生产主体—责任设置安》全,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!全管理?人员建立安全管【理,制度保障安全—管理资?金投入 第四十六条! 燃气经营企业应】。当按照以《下规定?检,查本单位《的安全生产状况【并建立详细的检【查台帐 (一)燃】气接收站、门站、气!化站、调压站、【阀室、储《存站、?储配站、燃气汽车加!。气站、瓶《装燃气供应》站、燃气便民服务部!等燃气?站点每天开》展不:少于1次的安全生】产自查; (—二)燃气经营企业】对所属各燃》气接收?站、门?站、:气化:站,、调:压,站、:阀室、储存站、储配!站、燃气《汽车:加气站、瓶装燃气】供应站、燃气便民服!务部等?燃气站?点每月开展不—少于:。1次的安全》生产检?查;: (:三)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配备有专业技能!的巡:查,人员:以及具有对埋地管】道及立管区域燃【。气泄漏?、成份判定》、定位、信息传输】等功能的机动连续】检,测设备并每》3天对所《属市政燃气管—道全面巡查检测【1次每天对》重,点区域管《道巡查检《测1次; (四【)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通过—全市统一的燃—。气安全监管信息平】台记录各类燃气安全!检查信息以及执【行,隐患整改通》知的:情,。况 燃?气经:营企业对本单位存在!。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!采取措施《予以:消除因外《部原因造成的安全】隐患不?能,及时消除或》者,。难以消除的燃气经】营企业应《当采取必要的安【全措施并及时向所】。在地区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或者安全【生,产监督管《理部门、公安—消防机构报》告燃: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部:门、:。公安消防机》构接到报告后—。应,当组:织处理消除安—全隐患 燃气经【营企业发现》重大安全隐患无【法,。保证安全生产和使】用,的应当停业》停,产或者停止使用并】从危险区域内撤出】作,业人员? 第四?十七条 燃气—经营:企业在?实施燃?气,设施的维护、抢修】作业以?及安全检查》时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应当《配合不得以》任何:理由阻挠或》者干扰? 第四十八》条 燃气经营企业】应,当根据有关规定制】定本单位燃》气安全事故应急预】。案配:备应急?人员和必要的—装备、器材每年【开展不?少于:。两次的事《故应急演《练, 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承担本企业!供气设施和供气用户!所发生?的燃:气事故?的抢险责任 燃【。气经营?企业在?接,到政府相关部门的】燃气:事故抢险通知—后应当在规定时间】内抵:达指定地点参与抢】险非本企业供气用户!所发:生的燃气事故—的抢险费用由相关供!气企业承担》 第四十九》条 燃?气经营企《业应当委托有相应】资质的安全评—价机构对本单—位除Ⅲ级瓶装燃气】供应站以外》的燃:气,设施:每3年?进行1次安全评价 !燃气:经营企业应当—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!出的:安全问题《进行整改《安全评价中发现燃】气设:施存在现实》危险的应当立即停】止使用?。。及时采取安全措施】消,除危险? ,燃,气经营企业应当【在收:到安全评价报告后2!0日内报《燃气设施所在—地区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 《第五十条 经—公,安消:防机构认定因燃气】。。原因引发火灾—事故的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根据—火灾事故认》定书对引发》火灾事故的燃气责任!进行调查对违—反燃气管理规定的】责任:。主体依?。法进行调《。查处理并纳入燃气】事故统计  — 第八章 法律【责任   第五【十,一,。条 违反本》办,。法第十条第一款规】。定在燃气管道覆盖范!围内新建瓶组站、】小区气化站的由【城市:管理综合执法—机关按照《广东省燃《气管理条例第四十】六条第二款进行【处,罚;在?燃气管?道覆盖范围》内不停止《使用瓶组站》、小:区气化站《的,由城市管理》综合执?法,机关对违法单位责】令限期改正》并处2万元以上5万!元以下?的罚款 《第五十二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!规定燃气便民服务部!。不符合规定的安全】技术要求的》由城市管理综—合执法机关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!万元以上10万【。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!不改正或《者无法整改的注销备!案信息 违》反本办法第》十三条?规定瓶装燃气经【营企业?设立燃气《便,民服务部未按规【定备案的由城—市管理综合执法【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2万元以上》5万元以《下的罚款 第五十】。三条 ?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五条、第十七条、第!十,九条第(三)项【规定燃气经》营企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城市管【理综:合执法机关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处—1万元以上3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 (一)在燃气【储配:站、门站《、气化站、汽车【加气站、高》压调压站等场所未】安装使用视》频监控系统》或者未将该系统与】燃气行政主管—部门监控系统有效连!接不:能正常传输视频监】控信息?的;: (二)在储配站、!气化站出入口未安装!。和使:用车牌识别系统【或者未将该系统与】燃气行政《主管:。部门:监,。管系统连接不能【正常传输车牌—监控信息《的; (三》)在瓶装燃气供【应站:、燃气?便民服务部未安装】使用视频监》控系统并通过—网,络接入所属企业进行!集中监控和录—像存:储存储时《间少于2《个,月或者未将该系统与!燃气行政管理部门】监控系统连接的; !(四:)未建立燃》气管网地理空间【数据库?并向市燃气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报:送燃气管网》设施现?状数据的; (五)!为无配?载信息卡或》者未通过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】信息化配载管理系】统刷卡验证的车辆装!载燃气?。的 :。第五十四条》 违反本《办法第十六条、【第十:八条、第十九条【第,(八)和(》十四)项规》定燃气?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!之,一,的由城?市管:理综合执法机关责】令,限期改正并予以处】罚, (一)不按规定】要求使?。用瓶装液化气供【应智能监管》信息平台的》处3:万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罚款》; (二)未安【装、使?用信息化配》载,。管理系统的处以【5000元罚款;】 (三)《委托非本企业送【气人员配送燃气的】处以50《00元罚款》; (四)》向未申领用户供气】卡的用户提供—瓶装:液化气?的处以5000元】罚款: ,第,。五十五条 违—反,本,办法:第十六条规定瓶装燃!。气经营企业不按规】定实现充装枪和二维!码,。标,签气瓶智能连—锁充装的由质量【技,术监督行政管理部】门责令改正并处5】万,元以上1《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第五十六】。条 :违反本?办法第十九》条第(?一)、(《五)和?(十)项规》定,在燃气汽车加气【。站内充装《民用气?瓶;给报废、超【期未检和未安—装二维?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!气瓶充装燃气;充】装掺杂、掺假以【假充真以次充好充】气量的误差》超过国家规定标【准的燃气的由质【量技术监《督行政管《理部门责令改正并】。处2万元以》上10?万元以下的》罚款法律法规另【有规定的从其规【定 第五十七—条 违?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!(二)?、(六)、(十【一)、(十二—)和(十三)项规】定燃气经《营及相关企业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由城【市管理综《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!改正并处2万—元以上?。10万元《以下的罚《款 (一)委托无】危险:货物运输资质—的企业运输燃气【或者:为无:危险货物运》输资质的车辆装载】。燃气的;《 (二?)销售利用报废【、,超期未检和未—。安装:二维码标签等身份】标识的气瓶充装的燃!气的; (三)允】许无危?险货物运输资—质的车?。辆或:未,配戴:。防火:罩的机动《车辆进入储配站生】产作业区的》。;, (四)向非自有】供应站点供气—的; (《五,)给未获得经营许可!的,经营者提供用—于经营的气源的【 第五十八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》十九条?第,(四)、(七)、(!九,。)、(?十五)项和第二【十一条第二款规定】燃气经?营及:相,关企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城》市管:理综合?执法机关责令—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!以上:5万元?以下的罚《款 :(一)利用配送车辆!流动销?售燃气的; —(二:。)超过瓶装燃—气,供应站等级规定的】容积存放瓶装燃【气,的; (三》)向不具备安全【用气条件的用户【供气的; (—四,),更,改和破坏气瓶二维码!标签等身份标识的;! (五)不能正【。常,供应燃气可能导致】。。。区,域停气不立即采【取措:施或:者不立即《报告所在《地区燃气《行政主?管部门?导致供气中断的;】 (六?)不配合区燃气行】。政主管部门采取【应急措施保障—燃气供应的 第五十!九条 违反本—。办法第十九》条,第(十)项规定销】售掺杂、掺假—以假:充真以次《充好、充气量的误】差超:过国家?规定标准的燃—气由: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责《令限期改正并—处2: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;逾期?不改正的责令—停业整顿;》情节严重的由燃【。气行:政主管?部门:吊销燃?气经营许可证并提】请同: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! ,第,。六十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二十条】第二款规《定运输单位知道或者!应当:知道委托方》未取得燃气》经营许可证而为其】提供运输《条,件,的由城市管理综合】执,法机关责令立—即停止?违法行为并处2【万元以上5万—元,以下的?罚款: 违反?。本办:法第二十条》第三款规定驾驶人】员不随车《携带燃?气经营许可证复印】件的由城市管—理综合执法》机关责?令改:正并对运输》企,业处:以5000元—罚,款 :违反本办法第—二十条第四款规定】机动运输车辆停靠】路边送气未留人【值,守的由城市管—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!改正并对《运输:企业处以50—。0,0元罚款 》第六十一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二十三】条、第二十四条规定!天然气供应企业【无正当理《由拒绝向取》得管道燃气经营许】。可的企业分销天然】气的:或者在不超出—其输:配设施能力和不影】响履行向其他用户】供气义务的情况下不!为天:。然气分?销企业自行采—购的天然气》输送提?供便利导致》区域性停《气的由?城市管理综》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!并处5万元以—上10万元以—下的罚款《 ,第六十二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条第一款规》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未每12个》月为用?户免费提供至—少1次?入户燃气设施安【全,检查的?由城:市管理综合执法【机关责令限期—改正:并处1万元》以上:3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,;瓶:装燃:气送气?人员每次送》气时:未免:费为用?户进行燃气》设施:安全检查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部:门责令燃气经—营企业限期改—正并处50》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的罚款 第【六十三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?三十一条第》(一)、(四—)、(五)、—(六)、(七—)、(八)》项规:定,瓶装液化石油气【送气人员有下列情】形,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机关责令【限期改正并根据下】列情形予以罚—款 :(一)在提供送气服!务时未穿《着统一的《送气工服装或未佩戴!送气工上岗证的【对送:。。气,人员处?以,。50元罚款对—燃,。气经营?企业处以3000】元罚款?; (二《)在向用《户交付瓶《装液化气时》未按规定采集—气瓶二维码标签【信息和?。用户供气卡》信息或者向》未申领用《户供:气卡的用户供气【。的对送气人员—处以1?000元罚款对【。燃气经?营企业处以50【0,。0元罚款;》 (三)利》用气瓶倒气》售卖:给用户?的,对送气人员》处以1000—元罚款;情节严【重涉嫌犯罪的移【送,公安机关《处理; 《(,四)向用户提供非】本企业?充装的燃气的对【送气人员处以1【000元罚》款; (五)—蓄意破坏气瓶二【维码标签《等身份标识的—对送气人员处以1】000元罚款— ,第六十四《条 :违反本?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!。。款,规定燃气《燃烧器具销售企业销!售未在明显位置粘】。贴气源?适配标识《和,报废年限的》燃气燃烧器具的由城!市管理综合执法【机关责令改正—对,每台器?具处以500—0元罚款《;情节严重》的责令停《业整顿? 违反本办法—第三:十四条第《二款:。规定燃气燃烧器具销!售企业不能提—供气源适配性—检测:报告的由城市—管理:综合:执法机关责令改【正给予警告并—。处1: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!的,罚款;情节严重的可!责令:停业整顿《 第:六十五?条, 违反本办法第三】十七条规定侵占【、毁损、擅自拆除、!移动、改动燃气【设施的?由城市管《理综合执法机关根据!城镇燃气管理条【例第五十一条的规】定处罚 第六—十六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九条规定在燃气【设施: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!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!及燃气?设施安全活动—的,由城市管《理综:合执法机关根—。。。。据广东省燃气管【理条例?第五十七条的—规定:处罚 第六十七条】 违反?本办法第四十条规】定建设?单位未?会同:。施工单位与管道燃】气经营?企业制订保护方案】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关》根据广?。东省:燃,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的规【定处:罚 第六十八条 违!反本办法第四十一】条规定施工单位【在,施工过程中发现未查!明的燃气管道设施】未停:止施工和告知相【关单位的或者施工作!业时损坏燃气管【道设:施未采取应急保【护措施的由城—市,管理综合执法—机关责令限期改正】并,。处5万?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 第六—十九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四十三》条第:一款规?定管道燃气经营【企业未按规定设【立安:全警示标志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根据城镇燃气管理】条例第四十》八条的规定处罚 违!。反本办法第四—十三条?第,二,款规定擅自移动、涂!改、覆盖、》拆,除燃气管道》设,施,安,。。全警示标《志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:。执,法,机关根据广东省燃气!管理条例第》五,十六条?的规定处《罚 第七十条 违】反,本,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!款第(一)、(【二,)、(三)项规定】燃气经营企业—未进行安全生产【检查以及建立—检查台帐《的由: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!并,处以1万元罚款 】违反本办法第—。四十六条第一款【第(四?),项规:定燃气经营企业【不通过?全市统一的》燃气安全监管信【息平台记录各类【燃气安全检查信【息以及?。执行隐患《整改通知情》。况的由城市管—理综合?执法机关责令限【期改正?并处:1万元以上3万【。元以下?的罚款 《违反本?办法第?四十六条第二款、第!三款规定《燃气经营企》业,未按规定处置安全隐!患的由?城市:管理综合《执法机?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2万元?以上10万》元以下?的罚款 第七十【一条 违《。反本办?法,第四:十七条规定有关【单,位和个人不配合、阻!挠或:。者干扰燃气》经营企?业对燃气《设施的维《护、:抢修作业、安全【。检查等工作的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!机关责?令限期改《。正,对个人处5》00元以上30【。00元以下的罚款】;对单位处3000!元,。以上1?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构成违《反治安管理》规定的由公安机【关依法给予处罚【;涉嫌犯罪的—依法:移送:司法机关追究—刑事:责任 第七十二条 !违,反本办法《第四十八条》第一款规定》燃气经营企业未按】照规定配备应急【人员:和必要的装备—、器材的由城市管理!综合执法机关—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以1万元罚款;逾!期不改?正的由燃《气行政主管部门吊】销燃气经营许可证】 违反?本办:法第四十八条第三】款,规定燃气经营企业】在接:到政府相关部门【燃气事故抢险通【知或指令后拒绝参与!抢险或未按照规定】组织抢险队伍在【规定时间抵》。达指定地点参与抢】险又无正《当理:由,的由城市《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责令限期改正并【。处5:万,。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《。 第七十三条— ,燃气经营《者无:证或者?超越行政许可范围】经营有重大安全隐】患、威胁公共安全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机关依法没收【气,瓶,、运输工具以及其】他用于违章经—营活动的器具并处】5万元以上5—。。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 第七》十,四条: 依照?本办法规定给予单】位罚款处罚的对单】位直接负责》的,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,。接责任人员可处单】位罚款?数额5?%以:上,10%以下的—罚款 第《七十五条 违—反本办?法其他规定的按【照法:律、法规有关规定进!行处罚 《第七十六条》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!和其他?。。有关:行政管理部》门,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!规,定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级主?管部门给予处分【;涉嫌犯罪的—依法移?送司法机关追究刑】事责任 (一—。)不按照本办法【规定履行监督检查】职能的; (二)】发现违法行为不及】时查处不及时移【送或者包庇、—纵容违法《行,为,造成后?果的; (三)【其他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权、?徇,私舞弊的行为 【  第九章 附则】   第七十七条 !本办法中下》列用语的《。含义 (一》)燃气是指》供给居民生活、公共!建筑和工业企业生】产作:燃料用的《天然:气、液化石油气【、人工煤气和其他气!体燃料; (二)】燃气设?施是指燃《。气的:生产:、贮存、输》配设施和设备—;, (三)高层—建筑是?指10层及1—。0层以上《的居住建筑(包【括首:层,设置商业服》务网点的住宅)【和建筑高度》超过24米的公共建!筑; (四)—燃气工程是指燃气】的生产?、贮存、输配—设施的新《建,、扩建、改建工程但!。不包括为维》修和:抢修而?进行的临时性—工程:; :。(五:)燃气燃烧器具是指!。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!器具:包,括居民家庭和商【业用户所使用的燃】气,灶、热水《器、沸水器》、,采暖:器、空调器等—。器具 (六)天然】气供应企业》是指:。向,分销用户《及,高压直供《用户销售天然气【。的企业; (—七)天然气分—销企业是指》向天然?。气供应企业购买天然!气并向终端用户销】售,天然气的管道—。燃气:经营企业 》(八)用气设备是】指使用?燃气作为燃料进行】加热、炊事等的设备!如燃气工业炉、燃气!锅炉:、,燃气空调机、民用燃!。气用具等 (—九)燃气《管道设施《是指城?市门站之后的城镇】燃气管道《设施:。(含城市门》。站)包括《 1:.燃气管道; 2.!调压设备、》阀门(井《),、凝水缸《。(井)、计》量表、补偿器—。、放散管等》燃气管道设》施、放空设施、监】控及数?据采集基地站及【附属建(构)筑物】;, 3:.管道防腐》保护设施包括牺牲】阳极:块、阴极保护站、】阴极保护测试桩、阳!。极地:。。床和:杂散电流《排流站等; —。。4.标志桩(带)、!里程桩、警示牌【等管:道标志、标识和穿】越公(铁)路检漏】装置;? 5.管道水工【防护构筑《物,、抗震设施、—管沟:。、,管堤、管桥及管道】专用涵洞和隧—。道,; 6.法律—。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。附,属设:施和装?置 (十)燃气管道!高压、次高》压,。、中压、《低压的划分依照城】。。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!家标准执《行超高压是指—。。设计压力超过高压】。即大于4.0MP】a(兆帕《),的燃气管道 第【七十八条 》本办法自20—15年12月1日起!施行2013年3】月19日《广州市人《。。民政府令第91【号发布的广》州市:。燃气管理办法以【及200《8年9月29日广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】13号?发布:的广州市油气—。管道:设施保护试》行,办,法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