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州:。市燃气管理办法【   第一章— 总则  》 第一条 为加强】本市燃?气管理规范燃气经】营和使用行为保【障公共安全和公【共利益根《据城镇燃气管理条】例、广东省》燃气管理条例等【有关法?规制定本《办法 第二》条 本市行政—区域内燃气规划编】制与设施建设—燃气经营管理—燃气供应《与服务保障燃气使】用及器具管》理燃气?。设施:保护燃气安》全管理等相关活动适!用本:办法 天然气、液】化石油气的生产【和,进,口城市门《站以外的天》然气管道输送—燃气作?为发:电、工业生》产,。原料的使《用,沼气的生产和—使用:以及燃气燃烧器具的!生产不适用本办法】 第三条 》市燃气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市行政】区域内燃《气的监督管理组【织实施本《办法 区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本区行】政,区域:内燃气?的监督管理》 街道办事处—、镇人民政府负【责协助区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开展》辖区内瓶装燃气供】应站和燃气便民【服务部经营安全【的日常?监督:检查、督促整改【以及负责辖区内【燃,气非法?经营:者的排查《并将排查情》。况告知区燃气行【政主管部门 第四】。条, 相关?。行,政管理部《门按照?。以下职责协助燃【气,行政主管部门—做好燃气《管理工作《。 (一)质量—技术监督管理部门】负责生产《领,域燃气质量、燃气充!装单:位充装作业的监督管!理 (二)》交通运输管》理部门负责依—据危险货物运输【有关法律规定对燃气!道路运输进行监【。督管理依《法查处各类违规运输!行为;?负责燃气公交车、】燃气出租《车等燃?气车辆?营运的运《输监督?管理 (三)—公安机关负责燃【。气经营和使》用场所的消防监【。督检:查燃气运输车—辆的:道路交?。通安全管理依—法查处?。严重危害《。公共安全《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!和破坏燃气》设施行为 》(四)安全生产【监督:管理:部门负责将燃—气安:全督查纳入》全市安全生产大【检查范围并督促【落实 (五)城市】。。管理综合执法机【关负:责依据相关》法律法规以及本办】法查处?违反燃气管理的行】为 (六)食品【药品:监督管理部》门依法?实施有关许可时应当!告知需要使》用燃气的餐饮—单位在燃气管—道覆盖?。范围内安装使用管道!燃气;对餐饮单位进!行日常监督检查【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!燃气使?用违法违规行为的】应当将有关信息告】知燃气行政主—管部门 《第五条 本》市普及?燃气:推,广使:用天然气《等清洁能源鼓励和】支持:各类:资本参?与本市燃《气设施建设 市、】区人:民,政府:应当将燃气事—业的发展纳入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 :第六条 燃气行【业自治组织应当【根据法律、法—。规和章程规定建立行!业自律机制》制定行业行为准则】和服务规范 燃气】。。经营企业应当守【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】、保障供《应、规范服务、严格!自律提?升从业人员素质提】高安全和《服务水平 》。第七条? 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,、街:道办事?处、:镇人民政府和燃气经!营,企业应当加强宣【传燃气安全知识提】高市民燃气》安全意?识 新闻媒体—应当做好燃气使用】安全和节约用—气的公益性宣传 】学校应当结合—教育活动进行燃气安!全知识?教育:   第二》章 规?划与建设管理—   第八条 【市,燃气发展规》划由市燃气》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编制经市人民政府】批准:后实施 编制市【。燃气发展规划—时应当征求市—发展改?革、规划、国—土、房管《、建:设、经贸、交通运】输、公安消防、环保!等行政?管,理部门以及燃气行业!自治组织和》燃气经营企业的【。。意见 区燃气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需要依据市燃气】发,展规:划组织编《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!展规:划经本?级,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并报市燃气行【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!九条: 燃气工程建设应当!严格执行有》关法律、法规以【及国: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!者,地方:技术:规范:符合燃气发展—规划、环境》景观和?方便:用户:的要求 建设—项目:配套的管《道燃气设《施应当与《建,设项目主体工程同】。时设计?、同时施工、—同时验收 除跨区】域,输气需要以外不【。同管道?燃气经?营企业间《的,燃气管道不得交叉铺!。设, 第十条《 在燃气管道覆【盖范围内不》。得新建瓶组站、小】区气化站已》建成的应当停止使】用 具备管》道燃:气供气条件而—尚未安装燃气管道的!民用:建筑、公共服—务单位应当安—。装燃气管道并使【用管道?燃气: 新建高层建筑【需要使用《气体燃料的应当配】套,建,设管道?燃气供应设施 【第十一条《 建:设项目红线范围内】的管道燃气设施由项!目,建设单?位负责?投,。资建:设并对红线》范围内燃气管道工】程质量负《责;建设项》目红线范围外—的燃气管道设施由管!道燃气经营》企,。业负责建设鼓励以代!建等方式委托管道燃!。气经营?企业:统一建设红》线,范围内燃气管道工】程 :燃气设施的》规模和?位置:经城乡规划行—政,管理:部门批准《后不得?擅自改变 建设单位!在红线范围内—。燃气:管道工程建》。设前应当将燃—气管道接《口衔接相关》的施工图纸征求相】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的意见管道燃气【经,营企业应当》于7个?。。工作日内《给予回复 建设单】位自行?建设的红线范围内】的燃气管道设—施应当?。在投入运行》前,将相关档案资—料移交管道燃气【经营企业并签订移交!管理协议明确营运】、维修、养护等【管,理,责任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!接管红线范围内的燃!。气管道设施时应当】对其安?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!不符合安《全技术要求的不予接!收及供气  — 第三章 燃—气经:营,。。。管理:   第十》二条 从事燃—气经营活《。动的应当依》法取得?燃气:经营许可证但不涉及!燃气储存、运—输且不为《终端用户《供气的贸易行为除】外 跨区经》营的燃气企业—申,领燃气经营许可【证应当向市》燃气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并》将本企?业所属的跨区服务燃!气设:施,包括燃气接收站、储!存站、储配站、燃气!汽车加气站纳入其】。中一并申请许—可;跨区经营企业】设有瓶装《。燃气供应站》的应当向瓶装燃【气供应站所在—地的区?。燃气行政主管—。部门申领燃气经【营许可证将瓶—装燃气供应站纳【入,其,中一并申请许可 非!跨区经营《的燃气企业》申领燃气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经!营所在地的》区燃气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提出:申请 燃《气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?自受:理申请之日》起20个工》作,日内完成审查—经审:查符合条件》的,颁,发燃气?经营许可证;不符】合,条件的书面通知申】请人并?。说,明理由 第》。十三条 燃气便民服!务部应当由取—得燃气经营许可【的,瓶装:燃气经营《企业设?立其他单《。位,和个人?不得设立 设立燃气!便民服务部应当符】合,。规定:的,安全技术条》。件并在投入使用后1!5,日内报?所,在地的区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备案燃气便民!服务部备案》应当报送以下—材料 (《一)燃气便》民服务部备案—登记表; 》(二)?。企,业燃气经营》。许可证复印》件,; :(,三)燃气便民服【务部:的营:业执照复《印件; (四)【燃气:便民服务部》负责人的任命—。书和身份证》明,文件 第《。十四条 区》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即时将燃》气便民服务》部备案信息在本部】门,政府网站上公—布并每月报送市【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!区燃气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?将本行政区》。域内瓶装燃气供应】站、燃气便民—服务部的分布—。信息抄报各街道【。办事:处、镇人民政府和区!公安:消防部门 第十五条!。 燃气经营企—业,应当加强安全—防范管理储配站、门!站、气化站、燃气汽!车加气?。站、燃气《。高压:调压站等《场,所应当安装使用视频!监控系统《在储配站、气化【站出入口安装和使用!车牌识别系统—并与燃?气行政主管部门监】控系统?有效连接 燃气经】营企业应当在瓶装燃!气供应站、燃—气便民服《务部安装使用视频】。监控系统通过网络接!入所属企业集中监】控,和,录,像存储?。存储时间《不少于两个月并能】与燃气行政主—管部门监《控系统有效连接【 第十六条 瓶装】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使用全市统】一建设的瓶装液化】气供应智能》监管信息平台为本】企业自?有产权气瓶》安装全市统一—的二维码标签—。。等身份标识气—瓶经广州市》气瓶管理《网络平台登》记确:认实现充装枪和【二维码标签》气瓶:智,能连锁充装对气瓶】充装、?运,输、供?应、配送、使用、】。检,。测全过程《进行记录和》。管理 瓶《装燃气经营企业应】当为瓶装燃》气用:户核发用《。户供气?卡并核实用户信息】。凭卡供?气 第?十七条? 管道燃气经营企】业,应当进行燃》气管网勘测》建立燃气管网地理空!间数据库《和燃:气,管,网地:理信息管理系—统并每年按照规定的!格,式和数据标准向【市燃气行政》主管部门报送—完整的燃气管网【设施:现状数据《 第:。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!业应当在储》配站安装使用危【。险,货,物运:输信息?化配载管理系—统对:进入储配站装载【燃气的车辆》。实施信?息,化配载?管理 第十》九条: 燃气经营》企,业不得有《下列行为 (一)】在燃:气汽:车加气站内》。充装民用气瓶;【 (二)《委托无危险货物【。运输资质的企业【运输燃气或者为无】危,险货物?运输资质的车辆装】载燃气; 》(三)为无配载【信息卡或《者未通过道路危【险货物?。运输信息化配载管】理系统刷《卡验证的车辆装载燃!气; (四)利用】配送车辆《流,动销售?燃气; 《(五)?给报:废、超期未检、未安!装二维码标签等身】。份标识的气瓶—。充装燃?气; (六》)销售利用》。报废、超《期未检、未安装【二维码标签等—身份标识的气—瓶充装的《燃气; (七)超过!瓶装燃?气供应站等级—规定的容积》存放瓶装燃气—; (八)》。委托非本《企业:送,气人员配送燃—气; (《九):向不具备《。安全使用条件的用户!供气;? (十)掺杂、掺假!以假充?真以次充好充气【量的误差超过国【家规定标准; (十!。一)允许无危险【货物运输资质的【车辆:或者:未配戴防火罩的机动!车辆进入储配—站生产作业区; 】(十:二,)向非自有供应站】点供气;《 (十三)给未获得!。经营许可《的经营者提供用于】经营的气源; 【(十四)向未申【领用:户供气卡的》用户提供瓶装—液化气; (十五)!。更改和破坏气—。。瓶的二维《码,。标签等身份标识【; :(十六)法律法规】和国家标准、—行业标准禁止的其他!行为: 第二十条 从事瓶!装燃气运输的车【辆应当?符合燃?。气运输车辆技术规】范要求? 运输企业签订燃】气运输合《同时应当查验—委托方的燃气经【营许可证《。不得为无《燃气经营许》可,证的委托方运—送用于经营》的瓶:装燃气? ,运输瓶装燃气时【驾,驶人:员,应当随车携》带委托方的》燃气经营许可证复】印件 机《动运输车辆停靠路边!送气时车上应当有人!值守   第四章】 燃气供应与服务保!障    第二十】一条 燃气》。经营企业《应当根?据,供气区域内国—民经:济,和社会发展规—。划、:燃气发展规》划合理制《定气源采购和储【备计划保《证连续、安》全、稳定供》气 燃?气经营企《业因突发性事—件,不能:正常供应燃气—时,应当:立即采取措》施并报?告所在地《区燃气?行政主管《部门所在地区—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采取应急》措,施保障燃气供应相】关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配合 【第二:十二条? 本市天然》。。气,。。供应企业应》。当科学预测全市【天然气需《求建设天然气高压】管网和?天然气储备》设施保?障全市?的天然气供应 【天然气?分销企业《应当:做,好经营区域内—的天然?气需求预测并向【天然气供应企业【提,供相应?预测:。成果: 第二十三条 天】然气供应企业应当按!照平等互利的原则】与天:然气分销企业依法签!订分销合同向取得】管道燃气经》。营,许可的企业》分,销天然气 第—二十四条《 天然气供》。应企业在《。无,法满足气源》供,应且不超《出其输配设》施,能力和不影》响,履行向其他用户【供气:义务:的情:况下应当为天然气分!销企业自行采购【的天然气输送提【供便利 《第二十五条 燃气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】燃气质量《。。检测制度配》置燃气质量》检测装置保证燃气】的组份、燃烧—特性:、热值、臭味、压】力,、充装重《量,等质量指标符合国】家、地方标准—或者本?。市规:范 市燃气行—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!术监督行政管理【部门应?当每季度对燃气经】营企业?供,应的:燃气质量进行—监测:并向社会公布有【关,监测情况 第二【十六条? 居:民用户管道天—然气价格实行—同类同城同价—价格行?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!国家、省、》。市相:关规定合理确定和】调整:燃气:价格 ?第二十七条 —用户使用管》道燃气?应当到当地》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!理用气手续 对不】需要建设埋》地,管道的管《。道燃气经《营企业应当在—受理报装后30【日内予以通气;需要!建设:埋地管道的管道燃气!经营企业应》当在受理报装后1】。。80日内予以通【气逾:期未通气《的,。应当书面向用户说明!理,由 第二十八—条 燃气经营—企业应当与用—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!。同并建立用》户档案 第二十九条! 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按照国【家和:本市规定的燃气【服务标准向用户提】供服:务规:范服:务行为并遵守下【列规定 (一—)建: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!业务流程、办—。事指:南,、服务承诺服务【收费项目和标准、质!量检:测,报告服务时》间、服务《。电话:和抢险电《话等; (二)建立!服务投诉处理机【制明确处理用户投】诉时间 第》三十条 管道燃【。气经营企《业,应当每12个月为】用户免费《提供至少1》次入户燃气设—施安全检查建立完】。整的检查档案瓶【装燃气经营企业的】送气人员每》次送气时《应当免费为用户进】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! ,燃气经?。营企业可《以在供用《气合同中约定用户应!。当对入户安全检查】予以配?合并因?。用户原因燃气—经营企业两年以上未!能对:用户进行燃气入户】安全检查的》在事先通《知用户的情况—下可以采取停止供气!措施 第三》十一条 瓶装燃【气经营企业在提供】服务时其送气人【员应当遵守以—下规定 (一—)穿着企《业统一的送气工服装!、佩戴全市统一的】送气工上《岗证遵?守服务规范; (二!)按照送气服务通知!规定:的事项?以及与?用户的约定在—规定时间内将—合格气?。瓶送至用户指定的】。地点并向用》户提交正式票据【; (三《)向用?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!并根据用户要—求为用户更》换气:瓶、:安装减?压阀进行试漏检查并!确认连接《安全 ?(,四):向用户交付》瓶装液化《气时应当同时采【。。集,气瓶二?。维码标?签,信息和用《户供气卡信息—; (五)不得向】未申:领用户供气卡的用】。户供气; 》(,六)不得《利用:气,瓶倒气?售卖给?用户; (七)【不得向用户提供【非本企?业充装的燃气—; :。。(八)不《得破坏气瓶二维码】标签:。。等身:份标识  》。 第五章 燃气使】用及器具管理   !第三:十二条 管道燃【气,用,户设施的《。首次通气点火—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实施 ?任何单?位和个?人改装?、迁移、维修或者】拆除已通气的燃气】管,道应:当,。委托:管道燃气经营—企业进行管》。。道燃气?经营企业应当—依照服务承》诺的时?限实施作业;用户】的委:托事项不符》合规范要《求的管道燃》气经:营企业应当》将不能实施的理由在!5日内?以,书,面形:式告知用户并提【出合理建议 —第三十三条 —机场、工厂、电厂、!商贸中心等大—型工商业用户应【当,。按照城?镇燃气设施运行维】护相关规程自行【配,备或者委托》专业的维护机构【对,用户红?线,范围内的燃气设【施和用气设备进【行安全维护》管理 第三十四条 !在本市销售的—燃气燃烧器具应当】符合国家标准并【在燃气燃烧器具【明显位置粘贴气源】适配性标识和报【。废年限? 燃气燃烧器具销售!企业应当保存燃【。。气燃烧器具生产【企业提供的》气源适配性检测报告!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!或,者销售?企业应当在》本市设立或》者委托设立》。售后服务站点负责售!后安装、维》修 第三《十五条 从事燃气燃!烧器具安装维修企】业,应,当取得燃气燃烧【器具安装、维—修企业?资质 禁止》安装维?。修企业工作人员以】个人名义从事或者】承,揽燃气燃烧器具安】装、维修业务 第三!。十六条 燃气—燃烧器具《安,装、维修企业—应,当加强燃气燃烧【器,具,安装、维《。修质量管《理建:立健全用户档案指导!用户正?确使用燃气》器具   第六章 !燃气:设施保?护   第三十七条!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侵占、毁损、擅!自,拆,除,、移动或者改动【燃气设施《 第三十《八条 燃气》管,。。道设施的《安全保护区》域分为安全》保护范围和安全控】制范围 安全—保护范围为 (一】)高压、超高压燃】气管道?的,管壁外缘两侧5【米范围内的区域; !(二)次高压燃【气管道的管壁外【缘两:侧,3米范围内》的区域; (三)低!压、中压《燃气管道的管壁外】缘两侧0.》7米范围内的区域】 安全控制范围为 !(,。一)高压、》超高:压燃气管道的管壁外!缘两侧5米至50米!范围内的区域—; (?二)次高压燃—。气管道?。的管壁外缘两侧3米!至30米范围—内的区域《; (三)》低压、中压燃气管道!的,管壁外?缘两侧0.7米至5!米范围内的区域【 ,。第三十?九条 燃《气管道设施的安全】保护范围内》禁止下列行为 (】一)建设占》。压地:下燃气管线》的建: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其《他设施;《 (二?)排放?腐蚀性物质堆放易】燃易爆危险物品、大!宗物资停放大型【工程车辆或者货运】。车辆; (三)进行!爆破、开《山、钻探、机械【式挖掘?施工、取土》。、采石等《作业以及使》用明火; (四【),在地面或者架空的】燃,气管道设施上行走、!。攀,爬、悬挂杂物; 】(,五)种?植乔木、灌木、【藤类、芦苇、竹子】或者其他根》系深达管道埋设【部位可能损坏管道】防腐层的深根植【物; ?(,。六,)其他危及》燃气:设施安全《的活:动 在沿河、跨河、!。穿,河、穿堤的燃气管道!设施安全保护—范围内除在》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!全的条件下为防【。洪或者通航》而采取的疏》浚作业?外不得?抛锚、拖《锚、掏沙、》挖泥或?者从:事其他危《及燃气管道设施【安全的作业》 在低压、中压燃气!。管道设施《的,安全控制范》围内禁止排放腐蚀性!。物质 在《。次高:压、高压、超高压燃!气管道设施》的安全控制范围【内禁止爆破、—开山:作业 第四十条 】建设单位进行下列活!动,前应:当向城建档》案管理机《。构或者燃气管道【。设施:运营企业查》询燃气管《道设施情况取得燃】气管道设施资—料 (一)在—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!护,范围内敷设》和维修管道以及进】行钻探?、打桩、顶进、开】挖等作业;》 (二)在燃气管道!设施安?全控制范围内修【筑建(构)》筑物; (》三)在低压、中【压燃气管道设施安】全控制范围内—进行爆破、开山、堆!放大宗物资》 施工前建设单【位应:当向施工单位—提供相关《。资料:会,同,施工单位制订燃气管!道设施?保护方案《并在开工前15日通!。知管道燃气》运,营企业管道燃气运】营企业?收到通?知后应当根据燃气】。管道设施状况和保护!方案提?出具体?的保:护要求 第四十一条! 施工单位在施【工过程中《。发现有未查明的燃】气管:道设施的应当立即停!止施工并《向建:设单位和燃气管道设!施运营企业报告【 工程施工作—业损坏燃气管道设施!的,施工单位应当立即】通知建设单位、燃】气管道?设施运营企业—和区燃气《行政主管部》门,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! 第:四,十二条? 市政道路或者【公路行?政主管部《门在批准涉及燃气】管道设施的道路挖掘!申请后应当》及时书?面告知相关燃气管】道设施?运营企业 》相关:挖掘工作可能对【。燃气管?道设施造成重—大影响的《。市政道路或者公【。路行政主管部门【在批准道《路挖掘申请前还应】当征:求燃气管道》设施运营企业的意见!燃气管道设施—运营:企业应当在两个工作!日内予以答复 第】四,。十三条 《燃气:管道设施运营—。企业应当为下列地段!的燃气管《道设施设立》明显:的警示标《志 (?一)途经城镇、【居民区、厂》矿、学校、车—站、码头、》。集贸:市场等?人口密集区域的【燃,气,管,道设:施; ?(二)穿越公路、】城市主干道、铁路】、,地铁、河流、水利设!施、桥梁、港区航】道、变?电站:、电缆、《。绿化:带的燃气《管道设施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《移动:、涂改、覆盖—、拆除燃气管道设施!警示标志《   第七》章 燃气安全—管理  《 第四十四条 【市燃气?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每季度对跨区!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不!少于1?次的监督检查;区燃!气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。当每半年对辖区内】燃气:经营企业和燃气站】点进行不少于1次】的,全面检查 质监、】交通运输《、公安消防机构【、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,机关等行政管理部】门应当每季度组【织不:少于:1次的燃气相关【专项检查和》执法 燃气行政主】。。管,部门以及其他—有关部门检查—发现燃气安》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!知,燃气经营企》业、燃气用》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!隐患;安全隐患可】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!的燃气?行政主?管部:门以:及其他有关》部门和单位》应当依法采取—有效措施组》织,消除隐患 对不属】于本行政《管理部门职责—范围的应当及—时移送相《关部门并做好—记录受理移送的行政!。管理部?门应:当在30《个工作日内》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!。馈移送部门 —第四十?五条: 燃气经营企业【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!体责任设置安—全管理机构》配备:专职安全管》理人员建立安全管】理制度保障安全管理!资金投入 第四十】六条 燃气》经营企业应》。当按照以下规—定,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!产状:况并建立详细的检查!台帐: (一)燃气—。接收站、门站、气化!。站、:调压:站、阀室《、储:存站、储配站、【燃气汽车《加气站、《瓶装燃?气供:应站、燃气便—民服务部等燃气站】点每天?开展不少于1次的】安全生产自查—; (二)燃气经营!企业对所属》各燃气接收站—、门站、气化站、调!压站、阀室、储存】站、储配站、燃【气汽车加气站—、,瓶装燃气《供应站、燃气便民服!务部等燃气站点【。每月开展不》少于:。1次的安全生产检】查; (三)管道燃!气经营?企业应?当配备有专业—技能的巡查人—员以及具《有,。对埋地管道及立【管区域燃《气泄漏、《成份判定《、定:位、信息传输等功】能,的机:动连续?检测:设备并?每3天?对所属市政燃—气管道全面巡—查检:测,1次每天《对,重点区域管道巡查】检测1次《; (四)》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通过全市统一的燃!气安:全监管?信息平台《记录各类燃气—安全检查信》。息以:及执行隐患整改通知!的情况 燃》气经营企《业对本单位存—在的:安全隐?患应当?及,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!因外部原因》造成的安全隐患不】能及时消《除或者难以消除【的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!必要的安全措—施,并及:。时,向,所在地区燃》气行政主管》部门或者安全—生产监督《。管理部门《、公:安,消防机构报告燃【气行:政主管部门》或者:安,全生产?监督管理部门、【公安消防机构接到报!。告后应当《组织处理消除安全】隐患 燃气经营企】业发:现重:大安全?隐患无法保证—。。安全生产和使用【的应:当停业停产或—者停:止使用?并从危险区》域内撤出作业人员】。 第四?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!业在实施燃气设施】的,维护:、抢修作业以及安全!。。检,查时有?关单:位,和个人应当》配合不得以任何理】由,阻挠或者干扰 【第,四十八条 燃气经】营企:业应:当根据有关规定制】定本单?位燃: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!配备应急《。人员和必要的装【备、器材每年开展不!少于两次《的事故应《急演练 燃气经营】。企业应当《。承担本企业供气设施!和供气用户所发【生,的燃气事故的抢险】责任: 燃气经营企业在】接到政府相关部【门的:。。燃气事故《抢险通知后应当在】规定时间《内抵达指定地点参】与,抢险非本企业供气用!。户所发生的》燃气:事故的抢险》费,。用由相关供气企【业承担 第四十九】条 燃气经营—企,业应:当,委托有相应》资质的安全评价【机构对本《单,位除Ⅲ级瓶装燃【气供应站以》外的燃气设施每3】年进行?1次安全评价— 燃:气经营企业》应当对?安全评价报》告中提出的》安全:问题:进行整改安》全评价中发》现燃气设施存—在现实危险的应当】立即停止使用及【时采取安全》措施消?除危:险 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在收到安全评】价报告后20日内】报燃气设施所在地】。区燃:气,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 第五十—条 经公安消防【机构:认定因燃气》原因:引,发火灾事故的燃气】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根据?火灾事故认定书【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燃!气责任进行调查对】。违反燃气管》理规定的责任主【体依法进《行调查?处,理并纳入燃》气事故统《计  ? 第八章 法律责任!   ?第五:十一条?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!第一款规定在—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!新建:瓶组站?、,小区气化站》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关按照广】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】。第四十六条第二【款进:行处罚?;在燃气管道覆【盖范围内不停止【使用瓶组站、小区气!化站:的由城市管》理综:合执法机关对违法单!位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2?万,元以上5万元—以下的罚款 第五】。十二条 《违反:本办:法第十三条规定【燃气便民服务部不符!合规: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的!由城:市管:。理综合执法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!处5万元以上—10万元《以,下,的罚款;逾期不【改正或者无法整【改的注销备案信【息, 违反本办法第【十三条规定瓶装燃】气经营企业设—立燃气?便民服务部未按【规定备案的由城市】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!令限期?改,正并处?2万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的罚款 —第五十三《。。条 违反本》办法第十五条—。。、第十七《条、第?十,九条第(《三)项规定燃气【经营企业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由城】市管理综合执法【机关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处1万元—以上3万元》以下的?罚款 (一)在燃气!储配站、门站、【气化:站、汽车加气—站、高压调》压站等场所未安装】。。使用视?频监控系统》或,者未将该系统与燃气!行,政主管部门监控系】统有效连《接不能正常传—输视频监《控信息的; —(二)在《储配站、气化—站出入口未安—装和:使用车牌识别系【统或者未将该—系统与?燃气行政主管部门】监管系统连接不能正!常传输车《牌监控信息的; (!三,)在瓶装燃气—供应站、《燃气便民服务部【未安装使用》视频监控系统并【通过网络接入—所属企业进行集中】监控和?录像存储存储时间少!于2个月或者未将】。该系统与燃气行政管!理,部门监控系统连【。接的; (》四)未建立燃—气管网地理》空间数据库并向市】燃气:行政主?管,部,门报送燃气管网设】施现状数据的—; (五)为—无配载信息卡或者未!通过道路危险—货物:运输信息化配载【管理系统刷卡验证】的车辆装载》燃,气,的 第五十四条 违!反本办法第十—六条:、第十八条、—第,十九条第(八)【和(十四)项规【。定燃气经营企—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由城市—管理综合执法—机,。关责令限期改—正并予以处罚 (】一):不按规?定要求使用瓶—装液化气供应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】的处3万元》以上5?万元以下罚款; 】(二)未安装、使】用,信息化配载管理【系统:。的处:以5000元罚款;! (三)《委托非本企业送气】人员配送燃气的处以!5000元罚款;】 (四?)向未?。申领用户《。供气卡的《用户:提供瓶装《液化气的《处以:5000元罚款 第!五十五条《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!条规定瓶装燃气经营!企业不按《规定实现充》装枪和二维》码标签气瓶智能连锁!充装的由《质量:技术监?督行政?管理部?门责令改正并处【。。5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下的罚款! 第五十《六条 违反本办【法,第十九条第(一)】、,(,五):和(十)项》规,定在燃气汽车加气站!内充装民用》气瓶:;给报废、超—期,未检和未安装二维】码标签等身》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燃!气;充装掺杂—、掺假以假充真【以次:充好充气量的—误差超过国家规【定标准的《燃气的由质》量技术?监督行政管理部【门责令改《正并处2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!律法规?另有规?。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!十七: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!九条第(二)、【(,。六)、?(十一)、(十【二)和(十三—)项规定燃气经营及!相关企?业有下列情》形之一?的由: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:机关责令限》期改正并处2万元】以上1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? (:一)委?托无危?险货物运输资—质的企?业运输燃气》或者为无危》险货物运《输资质的车辆—装载燃?气的; (二—)销售利用报废、】超期未检和》未安装二维》码标:签等身?份,标,识的气瓶《充装的燃气的; 】(三)?允许无危险货物运输!资质的车辆》或未配戴防火罩【的机动车《辆进入储配站生产】作业:。。区的:; (四《。)向非自有》供应站点供气的; !(五)给未获得【经营许可的经—营者提供用于经营】的气:源的 ?第五十八条》 违反本办》法第十九条第(四】),、(七?)、(?九)、(十》五)项和第二十一条!第二款规定燃气经】营及相关企业有下列!情形:。之一的?由城市?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!。令限期?改正并处1万元【以上5万元以—下的:罚款 (《一)利?用配送车《辆流动销《售燃气的《; (二)超过瓶】装燃气供应》站等级?规定的容积》存放瓶装燃气的;】 (三)向不—具备安全《用气条件的用户供】气的; (四)【更改和破坏气瓶二】维码:标签等身《份标识的; (五】),不能正常《供应燃气可能导致】区域停气不立即采取!措施或?者,不立即报告所在【地,区,燃气行政主管部【门导致供气》中断的; (六)不!配合区燃《气行政主管部门采】取应:急措施保障燃气供应!的 第五十九条 违!反本:办,法第十九《条第(十)项—规定销售掺》杂、掺假以假充【真,以次充?。好、:充气量的误差超过】国,家规定标准》的燃气由《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责令限—期改正并《处2万元以》上,10万?元以下的罚》款;逾期不改正的责!令停:业整顿;情节—严重:的由燃气行政—主管部门吊销燃气】经营许可证并提请】同级人民政府—予以关闭《 第六十条 违反】本,办法第二十条第二】款规定运输单位知】道或者应当知—。道委托方未取得燃气!经,营许可证而为—其提供运输条—件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执法机》关责令?立即停止违法行为】并处2万元以上5万!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!本办法第二》十条:第三款规定驾驶人】员不:随车携带燃气经营许!可证:复,印件的由城市—管理综?合执:法机关责令改正并】对运输企业处以5】000元《罚款 违反本办法】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!机动运?输车辆停靠路—边送气未留人—值守的由《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机?关责令改正并—对运输企业处以5】000元罚款— 第六十一条 【违反:本办法第二十三条、!第二十四条》规定天然气供—应企业无正当理由拒!绝向取得管道—燃气经营《许可的企业分销【天然:气,的或者在不》超出其输配设施能力!和不影响《履行向其《他用户供气》。义务:的情况下不》为天然气《分销:企,业自行采购的天【然气输送提供便【利导致区域性—停气的?由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机关责令改正【并处5万《元以:上10万元以—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!条 违?反,本办法第三》十条第一款规—定管道?燃气经营企》业未每12个月为用!户免费提《供至少1次入—户燃气设《。施安:全检查的由城市【管理综?合执法?机关:责,令限期改正并处1】万元以上3》。万,元以下?的罚款;《瓶装燃气送气—人员每次送》气时:未免费为用户进行燃!气设施?安,全检查的由城市管】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!燃气经营《企业限期改》正并:处,5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!六十三条 违反【本办:法第三十一》条第(?。一)、(四)、【(五)、(六)【。、(七)、》。(八:)项规定瓶装液化石!油气送气人》员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》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机关责令限—期改正并根据下【。列情形予以罚款【 (一)在提供送】气,服,务时未穿着统—一的送气工服—装或未?佩戴送气工上岗【证的对送《气人员处以5—0元罚款对燃—气经营企业》处,以3000》元罚款?; (二《)在向用户交—。付瓶装液化气—。时未按规定采—集气瓶二维码—标签信息和》。用,户供气卡信息—或者向?未申领用户》供气卡?的用户供《气的对送气人员【处以1000元罚】款对燃气《经,。。营企业处以5—。000元罚款; 】(三)利用气瓶【倒气售卖给用户【的对送气人员处以1!00:0元罚款《;情节严重涉嫌犯】罪的移送《。公安机关《处理:;, (四)向用户提】供非本企业充—装的燃气的对送气人!员处以100—0元罚款《。; (?五,)蓄意破坏气瓶二维!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!对送:气人员处以100】0元罚款《。 第六十四条 违反!本办法第三十四【。。条第一款《规定:燃气燃烧器具销【售企业销售》未在:明显位置粘贴气源适!配标:识和报废年限—的燃气燃《烧,器,具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执法机关—责令改正对每台器具!处以:5,000元罚》。款;情节严重的责令!停业整顿 违反【本办法第三十四【。条第二款规定燃【气燃烧器《具,销售企业不能提供】气源适配《性检测报告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》法,机关责令《。改正给?。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!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!;情节?严重:的可责令《。停业整顿《 第六十五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—三,十七条规定侵占、毁!损、:擅自拆?除、移?动、改动燃》气设施?的由城市《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根据城镇燃气管理】条例第?五十:一条的规《定处罚 第》六十六?条 违反《本办法?第三十九《条规:。定在:燃气设施安全—保,护范围?内和安全控》制范围内从事危及燃!气设:施安全活动的由【城市:管理综合执法—机关根据广东省燃】气管理?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!定处罚 《第六十七条》 违反本《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建!设单位未会》同,施工单位《与,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制订保护方—案,。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关》根据广?。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】。第五十八条》的,规定处罚 第—六十八?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四十一条】规定施工单位在施】工过程中发现未【查明的?燃气:管道设施未》停,止,。。施工:。。和告知相关单位的】或者施工作》业时损坏燃气管道】设施未?采取应急保护措施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机关责令》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!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 第?六十九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四《十三条第一款规定】管道燃气经营企【业未按规《定设立安全》警示:标志:的由:。。城市管理综合—。执法机关根据城【镇燃气管理条例第】四,十八条的规定—处罚 违反》本办法第四》十,。三条第二款》规定擅自移》动、涂?改,、覆:盖、:拆除:燃气:管道设施安全警【示标志的由城市管】理综合执《法机关根据广东省燃!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!罚 第七十条 违】反本办?法第四十六条第一】款第(一)、(【二)、(三》)项规定燃气经【营企业未进行安全】生产检查以及建立检!查台帐的由城市管理!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!期,改正并处《。以1万元《罚款 违反本办【法第:。四十六条《第一款第(四)【项规定?燃气:经营企业不通过全市!统一的燃气》安全监管信》息,平台记?录各类燃气安全检查!信息以及执行隐患整!改通知情况》的由:城市管理综》合执法机关责—令限期改正》并处1万元以上3】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!反本办法第四十【六条第二款、第三】款规定燃气经营【。企业未按《规定:处置安全隐》患的由城市》管理综?。合执法机关责令限】期,改正并处2万元【以上10万》元以下的《罚款 第七十一【。条 :违反:本办法第四十—七条规定有关单位和!个人不配合、阻挠】或者:干扰燃气经》营,企业对燃气设施【的维护、抢修作业】、安全检《查等工作的由城【市管理?综合执法《机关责令限期改正】对个:人处500》元以上3000元以!下的罚款《;对:单位处3《00:。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?的,罚款;构成》违反治?安,管理:规定的由《。公安机关《依法给予处》罚;涉嫌《犯罪的?依,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!刑事责任 第七十】二条 违反》本办:法第四十八条第一】款规定燃气经营【企业未?按,照规定配备应急人】。员和必要的》装备、器材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!令限:期改正处以》。1万元罚款》;逾期不改正—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,。吊销燃气经营—许可证 违反本【办法第四十八—条第:。三款规定燃》气经营企《业在接?到政:府相关部门燃气事】。故抢险通知》或,指令后拒绝参—。与抢险或未按照规】。定组织抢险队—伍在规定时》间抵达指定地点【参与抢险又》无正当理《由,。的由城?市管: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!限期改正并处5万】。元以上10万元以下!罚款 第七十三条】 燃气经营》者无:证,或者超?越,行政许可范围经营有!。重大安全隐患、【威,胁公共安全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法机【关依法没收气—瓶,、运输工《具以及其《他用于违章经营活】动的器具并处—5万元以《上,50万元以》。下的罚款《 第七十《四条 依照》本,办法规定给》予单位罚款处—罚的对单位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》人员可处单位—罚款数?额5%?以上10%以下的罚!款 第七《十五条?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!定的按?照法律、法规有关规!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!。六条 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?和其他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工作人员【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!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!处分;?涉嫌犯?罪的依?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!刑事责任《 (一)不按照本】办,法规定履行监督【检查职能的;— ,(二)发现》违法:行,为不及时查处不及时!移送或者包庇—、纵:容违法行《为造成?后,果的; (三)其他!。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:徇私舞弊的》行,为   《第,。九章 附则》   第七十七【条 本?办法中下列用—。语的含义 (一)燃!气是指供《给,居民:生活、公《共建筑和工业企业】生,产作燃?料用的天然》气、液?化,石油气?、人工煤气和其【他气体燃料; (】二)燃气设施是指燃!气的生产、贮—存、输配设》施和设?备; (三》)高层建筑是指1】0层及10》层以上的居住建筑】(包括首层》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】的住宅)和建筑高】度超过24米的公共!建筑; (四)【。燃,气工程是指燃气的】生产、贮存、输【配设施的新建、扩建!、改:建工:程但不包括》为维修和《。抢修而进行的临时性!工程; 《。(五)燃气燃—烧器具是指》以燃气为《燃,料,的燃烧器《具包括居民》家庭:和商业?。用户所使《用的燃气灶、热水】器、沸水器、采暖】器、空调《。器等器具 (六)】。天然气?供应企业是指—向分销用户及高压直!供用户销《售天然?气的企?业; (七》)天然?气分销?企业是指向》天然气供应企—业购买?天然:气并向终《端用户?销,售天然气的管道【燃气经营企业 (八!)用气?。设备是指使用燃气作!为燃料进行加—热、炊?事等的?设备如燃《气工业炉、燃—气,锅炉、燃《气空调机、民用燃气!用,具等 (九)燃【气,管道设施是指—城市门?站之后的城镇—燃气管?道设施(《含城市门站)—包括: ,1.燃气管道; 2!.调压设备、阀【门(井)、凝水缸】(井)、计量表、】补偿器、放散管等燃!气管道设施、放空】设,施、监控及数—。据采集基地站—。及附属建(》构)筑物; —3.管道防腐保【。护设施包括牺牲【阳极:块、阴极保》护站、阴极保护测试!桩、阳极地床和【杂散:。电流排流《站等:; 4.标志桩【(带)、里》程桩、警示牌等【管道标志、标识和】穿越公(铁)路【。检漏装置; —5,.管道水工防护【构,筑,物、:抗震设施、管沟、】管堤、管桥》及管道专《用涵洞和隧》道; 6《.法律、《法规规定《的其:他,附,属设施和《装置 (十)燃气】管道高?压、次高压、中压、!低,压的划分依照城镇燃!气设计规范等—国家标准执》行超高压是指设计压!力超过高压即大于4!.0:MPa(兆帕—),的燃气管《道, 第七?十八条 本办法自】。。2015年12月】1日起施行201】3年3月1》9日广州市人—民政府令第91号】发布的广州市燃气管!理办法以及20【0,8年9?月2:9日广州市人民【政府令第13—号,。发布的广州市—。油气管道设施保护】试行办法同》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