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州市燃气》管,理办法   第【一,。章 总则   【第一条 为》加强本市燃》气管理规范》燃气:经营和?使用行为保》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!益根据城镇燃气【管理条?例、:广东省燃气管—理条例等有关—法规制?。定本办法 第二【条 :本市行政区域—内燃:气规划?。编,制与设施建设燃气】经营管理《燃气供?应与服务保障燃【气使用及器具—。管理燃气设施保【护燃:气安全管理等—。相关:活动适用本办法【。 天然气、》。液化石油气的生产】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!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!气作:为发:电、工业生产—原料的?使用沼?气,的生产和使用以【及,燃气燃?烧器具的《生产不?适用本办《法 第三条》 市燃气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负责本》市行政区域内燃【气,的,监督管理组》织实施本办法— 区燃气行》政,主管部门《负责本区行政—区域:内燃气?的监督管理 街道】办事:处、镇人民》政府负责协助—区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开【展辖:。区内瓶装燃气供应】站和燃气便》民服务部《经,营安:全的日常监督检查、!督促整改以》及负责辖区内—燃气非?法经营者的排查并将!排查:情况告知《区燃气行《政主管部门 第【四条 相《关行政管理部门【按照以下职责协助燃!气行政主管部门【做好燃?气管:理工作 (一)【。质,量技术监督管理【。部门负责生产领【域燃气质量、燃气充!装单位充装作业的】监督管理 (二)】交通运输管理部【门负责依据危险货物!运输有关法律规【定对:燃气道路运输进【行监:。督管理?。依法查处各类违规】运输行为;》负,责燃气公交车、燃】气出租车等燃气车】辆营运的运》输监督管《理 (三)公安机】关负责燃气经营和使!。用场所的消防监【督检查燃气运输【车辆的道路交通【安全管理依法—查处严?。重危:害公共安全的燃【气违法?经营行为和破—坏,燃气设施行》。为 (四)安全【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负责将燃气安—全督查纳入全市安全!生产大检查》范,围并督促落实 【(五)城市》管理综合《执法机关《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!规以及本办法查处】违反燃气管理的行】为, (六)食品药品监!督管:理部门依法实—施有:关许:可时应当告知需【要使用燃气的餐饮】。单,位在燃气管道覆盖范!围内:安装使?用管:道燃气;《对餐饮单《位进行日常监—督检查过程中—发现可能存在燃气】使用:违法违规《行为的?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!燃,气行政主管》部门 第五条 本市!普及燃气推广—使,用天然气等》清洁能?源鼓:励和支持各类资本】参与本市燃气设【施建设 《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!将燃气?事业的发《展纳入国民经济【和社会?发展规划 第六条 !燃气行业自治组【织应:当根据法律、—法规和章程规定【建立行业自律—机制制定行业行【为,准则和服务规范 燃!气经:。营企业应当守法【经营、诚实守信、】。保障供应、规—范服务?、严格自律提升【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安!。。全和服?务水平 第》七条 燃气行—政主:管部门、街道—办事处、镇人民政】府,和燃气经《营企业应当加强宣】传燃气?安,全知识提高市民燃气!安全意识 新闻媒体!应当: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和!节约用气《的公:益性宣传 学校【应当:结合教育《活动进行燃气安全】知识教育   【第二章 规划—与建设管理   第!八条 市燃》气发展规划由—市燃气行《政主管部门组织【编,制,经,市人民?政府批?准后实施 编制【。市燃气?发,。展规划时应当征求市!发展改革、规划、】国土、房管》、建:设、:经贸、交通运—输,。、公安消防、环【保等行政管》。理,部,。门以及燃气行—业自治组织和—燃气:经营企业的》意见 区燃气行政主!管部门可以根—据需要依据市燃【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!本行政?区域燃?气发展?规划经本级人民【政,府批准后实施并【报市燃气行政—主管:部门:备案 第九条— 燃:气工:程建设应当严格【执行有关《法律、法规以及国】家标准、行》业标准或《者地方技术规范符合!燃气发展规划、环】境景观和方》便用户的要求 建设!项目配套的管道燃气!设施应当与建设【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!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!验,收 除跨区域输【气需要以外不同【管道燃气《经营企业《间的燃?气管道不得》交叉:铺设 第十条 在燃!气管道覆盖》范,围内不得新建瓶组站!、小区气化》站已建成的》应当停?止使用 《具备管道燃》气供气?条件而?尚未安装燃气管道】的民用建筑、公共服!务单:位应:当安装燃气管道【并使用管道燃—。气 新建高层建筑需!要使用气体燃料的】应当:。配套建设《管道燃气供应—设施 ?第十一条 建设项】目红线范围内的管道!。燃气设施由项目建】设单位负责投资【建设并对红线范【围内:燃气管道工程质【量负责;建设项目红!线范围外的燃气【管道设施由管道燃】气经营企业负责【建设鼓励以代—建等方式委托管道燃!气经营企《业统一建设》。红线范?围内燃气管道—工程 ?。燃气设施的规模和位!置经城乡规划行政】管理部门《。批准后不得擅自【改变 ?建设单位《在红线范围内—。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前!应,当将燃气管》道接口衔接》相关的施工图—纸征求相关》管道:燃气经营企》业的意见管道燃气】经营企业应》当,于,。7个工作日》内给予?。。回,复 建设单》位自行?建,设的红线范围内【的燃气管道设施【应当:在投:入运行前将相关档案!资,料移交管道》燃气经营企业并签】订移交管理协议明确!营运、?维修、养护等管理】。责任管道燃气经营】企业在接管红线范】围内的燃气管道【设,。施时:应当对其安全技术】状况:进行检查《不符合安全》。技术:要求的不予接收及供!气   第三章 】燃气经?营,管理   第十二条! 从事燃气经营【活动: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!经营许?可证但不涉及燃气储!存,、运输?且不:为终:端用户供气的贸【易行为除《外 跨区经营—的燃气企业申领【燃气经营许可证应】当,向市:。燃气: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申请并将》本企业所属的跨区】服务燃气设施包括燃!气接收站、储存站】、储配站、燃—。气汽车加气站—纳,入其中一并申—。请许:。可;跨区经营企【业设有瓶《装燃气供应站的应】当,向,瓶装燃气供应站所在!地的区燃气行—政主管部门申领燃】气经营许可证—将瓶装燃《气供应站纳入其中一!并申请许可 非跨】区经营的《燃气企业《申领燃气经》营许可证应当向【经营所在地的—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 燃气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!申请之日起》20个工作日—内完成审查》经,审查符合条件的颁】发燃气经《营许:可证:;不符?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!请人并说明理—由, 第十三条 燃气便!民服务部应当—由取得燃气经—营许:可的瓶装燃气经营】企业设立其他—。单位和?个人不?得设立 《。设,立燃气便民服务部应!当,符合规?定,的安全技术》条件并在投入使用】后15日内》报所在地的区燃【。气行政?主管部门备》案,燃气便民服务部备】案应当报送以下【材料 ?(一)燃气便民【服务部备案登—记表;? (二)《企业燃气经营—许可证复印件;【 (三)燃气便【民服务部的营业执】照复印件; (四】)燃气便民服务部】负责:人的任命书和身份】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!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即时将—燃气便民服》务,部备案信息》在本部门《政府:网站上公布并每【。月,报送市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《 区燃气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!本,行政区域内瓶—装,燃气供应《站、燃?气,便民服?务部:的分布信息抄报【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!民政府和区公安消防!部门 第《十五条 《燃,气经营?企业应当加》强安全?防范:管理储配站、门站、!气化站、燃》气汽车加气站、【燃气高压《调压站等场所应当】安装使?用视频监控系—统在储配《站、气化站》出入口安装和—使用车牌识别—系统并与燃》气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监控系统有效连接】 燃气经营企—业,应当在瓶装燃—气供应?站、燃气便民服务部!安装使用视频监【控系统通过网—络接入所属企—业集中监控和录像存!储存储时间》不,少,。。于两个月《并能与燃《气行政主管部门【监控系统有》效连接 《第十六条 瓶装燃气!经,营企业应当使—用全市统一建设的】瓶装液化气供应智】能监管信息平台【为本企业自有产权气!瓶安装全市统—一的二维码标签【等身份标识气—瓶,经广州?市气瓶管理网络平】台登:记确认实现》充装枪和《二,维码标签气瓶智能连!锁充装对气瓶充装、!运输、?供应:、配送、使用、检】测,全过程进行》记录:和,管理 瓶装》燃气经营《企业应当《为瓶:装,燃气用户核发用【户,供气卡并核》实,用户信息凭卡—供气 第十七条 管!道燃气?经营企业应当进行】燃气管网勘测—建立燃气管网地理空!间,数据库和燃气管网地!。理信息管理系统【并每:年按:照规定的格式和数】据标准向《市燃气行政》主管:部门报送完》整的燃气管网设【施,现状:数,。据, 第十八条 —燃气经营企业—应当:在储配站《安,装使用危险》货物运输《信息化配《载,管理系?。统对进入储配站装载!燃气的车《辆实施信息化配【载,管理 ?第十九?条, 燃气经营企业不】。得有下列行为 (】一)在燃气汽车加气!站内充装民用气瓶】; (二)委—。托无危险货物运输】资质的企业运输燃气!或者为无危险—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!装载燃气; (三)!为无配?。载信息卡或者—未通过道路危险货】物运输信息化配【载管:理系统刷《卡验证的车》辆装载燃气; (四!)利用配《送车辆流动销—售燃气?。; (五)给报废、!超期未检、未安【装二维码标》。签等身份标》识的气瓶《充装燃气《; (六)销售利】用,报废:、超期未检、未安装!二维码?标签等身份标—识的气瓶充装的【燃气; (》七)超过《瓶装燃?气供应站等》级规定的容积存放】瓶装燃气《; :(八)委托非本企业!送气人员配送燃气;! (:九)向不具备—。安全使用条件的用户!供气; (十)掺杂!、掺假以假充真以】次,充好充气《量的误差《超过国家《规定标准; (十】一)允许无危险货物!运输资质的车辆或者!未配戴防火》罩的机动车辆进【入储配站《生,产作业区;》。 (:十二)向非自有供】应站点供气; 【(十三)给》。未获得经《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!。用于经营的气—源; (十四)向】未申领用户供气卡】的用户提供瓶装液】化气; (十五【。)更改和破坏气瓶】的二:维码标签《等身份标《识; (十》六)法律法》。规和国家标准、行业!标准禁止的其他【行为 第《二十条 从事瓶装】燃气运输的车辆【应当符合燃气运【输车辆技术规—范要求 运输企业签!订燃气运输》合,同时应当查验—委托方的燃气经营许!可证:不得为无燃气经【营,许可证的委》托,方运送用于经营的瓶!装燃气 《运输瓶装燃气时驾驶!人员应当随车携【带委托方的》燃气经营许》可证复印件 —机动运输车辆—。停靠路边送气时车】。上应:当有人?值守   第四章 !燃气供应与服—务保障    第二!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!业应:。当根:据供气区域内—国民: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规划、?燃,。气发展规划合—理制:定气源采购和储备计!划保证连续》、安全?、稳定供气 —燃气经营企业因【突发性?事件不能《。正常供应燃》气时应?当立即采《取,措施并报告所在地】区燃:气行政主管部—门所在地区燃气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应当采取应急—措施:保障:燃气供应相关燃气经!。营企:业应当配《。合 :第二十二《条 本市天然—气供应企业应当【科学预测全市—天然气需求建—设天然气《高压管网和天然气储!备设施保《障全市的天然—气供应 天》然气分销企》业应当做《好经营区域》内的天然气需求预测!并向天然《气供应企业》提供相?应预测成果 —第二十三条 天【然气供应企业应当】按照平等《互利的原《则与天然气》分销企业依法签订】分销合同向取得【管道燃气《经营许可的企业【分销天然《气 :第二十四条 天然气!供应企?业在无法满足气源】供应且不超》出其输配《设施能力和不影响】履行向其他用户供】气义务?的情况下应当为天】然气分销企业—。自行:采购的天《然气输送提》供,便利 ?。。第二:十五条 燃气经营】企业应?当建立燃气质—量检测制度》配置燃气质量—检,测装置保证燃气的】组份、燃烧特性、热!。值、臭味、压力、充!装重量等质量指标符!合国:家、地方标准—或者本市《规,范 市燃气行政【主,管部门和质量技【术监督行政管理部】门,。应当每季度对—燃气:经营企业《。供应的燃气质量【进行监测并向—社会公布有关监测情!况 第二十六条 居!民用户管《道天然气《价格实行同类同【城同价?价格行政管》理部门应当按—照国家、省、市相关!规定:合理确定和调整燃】气价:格 第二《十七条 用》户使用管道燃气应当!到当地管道燃气【经营企业《办理用气手续 对不!需要建设《埋地管?道的管道燃气经【营企业?应当在受理报装后】。30日内予》以通:气;需要建设埋地管!道,的,管,道,燃气经营企》业应当在受理报装】后180日》内予以通气逾期未】。通气的应当书—面向用户《说明:理由 第二十八条】 ,燃气经营企业应当】与用:户依法签《订供用?气合同并建》立用户档《案 第二十》九,条 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按照国家和【本市规定的》燃气服务标》准向用户《提供服务规范服务】行为并遵守下—。列规定? (一)建立信息公!开制度公《示业务?流程、?办事指南《、服务承诺服务收】费,项目:和标准?、质量检测报告服】务时间、服务—电话和抢险电话等】。。; (二)建立【服务投诉处》理机:制明确处理用户投诉!时,间 第?三十条 管道燃【。气经营企业应当每】12个?。月为用?户免费?提供至少1次—。入户燃气《设施安全检查—建立:完整的检查档案瓶装!燃气经?营企业的送》气人员每次送气【时应当免《费为用户进行燃气】设施安全《检查 ?燃气:。经,营企业可以》在供用气合同中约】定用户?应当对入户安全检】查予以配合并因【用户原因燃气经【营企业两年以上未能!对用:户进行燃气入户安全!检查的在事》先通知用户的情【况下可以采取—停止供气措施 第】三十一条 瓶—。装燃:气,经营企业《在提供服务》时其:送气人员应当遵守以!下,规定 (《一)穿着企业统一】的送气工服装、【佩戴全市统》。一,的送气工《上岗证遵《守服务规范; 【。(二)按照送—气服务通知规定的事!项以:及与用户《的约定在规定时【间内将合《格气瓶送至》用户指定的地点并】。向用:户提交正式票据【; (三)向—用户:宣传安全用气知【识并根据用户—要,求为用户《更换气瓶、》安装减?压阀进行试漏检查并!确认连接安全 【(四)向用户交【付瓶:装液化气《时应当同《时采集气《。瓶二:维码标签信息和【用户供气卡信息;】 (五)不得向未】申领用户《供气卡的用户供气】; (六)不—得利用气瓶倒气售卖!给用户; (七)】不得向用《户提供非本》企业充装的》燃气; (八—)不得破坏气瓶二】维码标签等身—份标:识   第五章【 燃气使《用及器具管理  】 第三十二条—。 管道燃气用户设】施的首次通气点火由!管道燃气经营—企业实施 任何单】位,和个人改装、迁【移、:维修或者拆除已通气!的燃气管道应—当委托管道燃气经】。营企业?进行管?道燃气?经,营企:业应当依《照服:务承诺的时限实施】作业;用户》的委托事项不符【合规范要求的管【道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将不能实施的!理由在5日内以书面!形式告知用户—。并,提出合理建》议 第三十》三条 机场、工厂、!电厂、商贸中—心等大型工商业【。用户应当《按照城镇燃气设施】运,行维护相关规程自行!配备或?。者委托?。专业:的维护机构》对用户红《线范:围内:的燃气设施》和用气设《。备进:行,安全维护管理 第三!。十四:。条 :在本市销售的燃【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!国家标准《并在燃气燃烧器【具,明显位?置,粘贴气源适配性标】识和报废《年限 燃气》燃烧器?具销售企业应当保存!燃气燃?。烧器具生《产企业提供的气源适!配性检测报告 【燃,气燃烧器具生产【或者销售企》业,应当在本《市设立或者委—托设立售《后服务站点》负责售后安装—、维修 第》三十:五条 从事燃气【燃烧器具安装—维修企业应当—取得燃气燃烧器具】安装、?维修企业资质— 禁止安《装维修企业工作人员!以个人名义从事或】者承揽?燃气:燃烧器具安装—。、维修业务 第【三十六条 燃气燃烧!器具安装、维修【企业应当加强燃气燃!烧器具安装、—维,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!用户档案指导用户】正确:使用:燃气器具   第六!章 燃气《设施保护《 ,  第?三十:。七,条 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【侵占、毁损、擅自拆!。除、移动或者改动】燃气设施 第三十】八条 燃气》管道设施的》安全保护区域分【为安全保护范—围和安全《。控制范围《 安全保护范围为】。 (一)高》压、超?高压燃气《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!5米范围内》的区域; (二)次!高压燃气《管道的管壁》外缘两侧《3米范围内》的区域;《 (三)低压、【中压燃?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!侧0.7《米,范围内的区域 【安全控制范围为 】(,一)高压、超高压】燃气管道的管壁外】缘,两侧5米至5—0,米范围内的区域; !(二)?。次高压燃《气管道?的管壁?外缘:两侧3米至30米】。范围内的《区域; (三)低压!、中压燃气管道【的管壁外缘两侧0】.7:米至5米范》围内:的区域 第三十九条! 燃:气管道设施》的安全保护》范围内禁《。止下:列行为 (一—)建:设占压地下》燃气管线的建筑【物,、构:。筑,物或者其《他设施; (二【)排放?。腐,蚀性物质堆放易燃】易爆危险物品、大宗!物资:。停放:大型工程车》辆或者货运车辆【; (三)进行爆】。破、开山、钻探【、机:械式挖掘《施工、?取土、采石等作业以!及使用明火; (】四)在地面或—者架空的燃气—。管道设施上行—走、攀爬、悬挂杂】物,; (五《)种:植乔木、灌木、藤】类、芦苇、竹—。子或者其他》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!位可:能损坏管《。道防腐层《的深:根植物;《 (六?。。)其他危《及燃气?设施安全的活动 】在沿河?、跨河?、穿河、穿》堤的燃气《管道:设施:安全保护范围内除】在保障?燃气:管道设施安》全的条件下为防洪】或者通航而采—取的疏浚作业—外,不得抛锚、拖锚、掏!沙、挖泥《或者从事其他危【及燃气管《道设施安《全,。的作业 在低压、】中压燃气管道—设施的安全》控制范围内禁止【排放腐蚀性物质【 在:次高压、高压、超高!压燃气管道》设施的安全控制范】围内禁止爆破—、,开山作业 第四【十条 建设单位进】行下列活动》前应当向城建档案】管理机构或者燃气】管道设施运营企【业查询燃气》管道设?施情:况取:得燃气管道设—施资料 (一)【在燃气管道设—施安全?保护范围内敷设和】。维修管道《以及进行钻探、打桩!、顶:进、开挖等》作业; (二)在燃!气,管道设施安全控制】范围内修《筑建(构)筑物【。; (三)在低【压、中压《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控!制范围内进行爆破、!开山、堆放大宗【物资 施《工前建设单位应当】向施工单位提—供相关资料会同施】工单位制订燃气管】道设施保护方—案,并在开工前1—5日通知管道燃气运!营企业管道燃气运】。营企业收到通知后应!当根据燃气管道【设,施状况和保护方案提!出具体的保护要求】 第四?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!施工:过程中发《现有未查明的—燃气管道设》。施的:应当立即停止—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!。燃,气管道设施运营【企业报告 工程施工!。作业损坏《燃气:管道设施《的,施工单位应当立即】。通知建设单》。位、燃?气管道?设施运?营企:业和区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并采取应】急,。保护措?施 第四十二条【 ,市政道路《或者公路行》政主管部门在批【准涉及燃《气,管道设施的道路挖掘!申请后应当及时书】面告知?相关:燃气管道设施运营】企业 相关》。挖掘工作可能对燃】。气管道设施造成【重大影响的市—政道路或者公路【行政主?管部门在批准道路挖!掘,申请前还应当征求】燃气管道设施运营】企业的意见燃气管道!设施运营企业应当】在,两个工?作日:内予以?答复 ?第四十三条》 燃气管道设施运营!企业应当为下列【地段的?燃气管道设》施设立明《显的警示标》志 (一)途经【城镇、居民区、【厂矿:、学:。校、车站、码—头、:集贸:市场等人口密集【区域的?燃气管道《设施:; (二)穿越公路!、城:市主干道《、铁路、地铁、【河流、?水利设施、桥—梁、港?区航道、变电—站、电缆、绿—化带的燃气管道设】施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移动、涂—改、覆盖《、拆除燃气管道设施!警示标志  — 第七章 燃气安】全管理   第四】十四条 市燃—气行: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每季度对跨区燃气经!营企业进行不少于1!。次的监督检查;【。区,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每—。半年对辖区内燃气】经营企业和燃气站】。点进行不《少,于,1,次的全?面检查 质监—、交:通运输、公安消防】机构、城市管理综合!执法机关等行政管】理部门应《当每季度《组织不少于1—次的燃气相》关专项检查和—执法 燃气》行政主?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!部门检查发现—燃气:安全事故隐患的【应当通知燃气—经营企?业、燃气《用户及时采取措【施消除隐患;—安全隐患可》能严:。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!气行政主管部门【以及其他有》。关部门和单》。位应当依法采取有】效措施组织》消除隐患 对不【属于本行《。。政管理部门职—责范:。围的应当《及时移送相关—部,门并做好记》录受理移《送的行政管理部门应!当在3?0,个,工作日内查处—并将处?理结果反馈移送【部门 第四十五条】 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履《行安全生产主体【。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!构配备专职安全【。管,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!制度保?。障安全管理》资金投入 第四十】。六条 燃气》经营企业《应当按照以下—规,。定检查?本单:。位,的安全生产》。状况并建立详细的】检,查台帐 (一—)燃气接收站—、门站、《气化站?、调:压站:。、阀室、储存站、储!配站、?燃气汽车加气—站、瓶装燃气供应站!。、燃气便民服务部】等燃:气站点每天开展不少!于1次的安》全生:。。产自查; (—二)燃气经营企业对!所属各燃气接收【站、门站、气—化站、调《压站、阀《室、储?存站、?储配站、燃》气汽车加气》站、瓶?装燃:。气,供应站、燃气—便民服务《部等燃气站》点每月开《。展不少于1次的【安全:生产检查; (【。三)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配备有专业【技,能,。的巡查?人员以及《具有对埋地管道及】立管区域《。燃气:泄漏:、成份判定、定位】、信息传输等功能的!机动连续检测设备并!每3天对所属市政燃!气管道全面巡查检测!1次每天对重点区域!管道巡查检》测1次?。; (?四)燃气经营企业应!当通过全市统一的】燃气:安全监管信息平台】记录各?。类燃:气安:全检查信息以及【执行隐患整改通知】的情况 燃气经营】企业对本《单位存在的安全隐】患应当及时采取【措施:予,以消:除,因,外部原因《造成的安全隐患不】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!消除的燃气经营企业!应当采取《必要的安全》措施并及时》向所在地区》燃,气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安全?生产:监督管理部门、【公安:消防机构《报告燃气行政主【管部门?或者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:部门、公安消防机构!接到报?告后应当组织—处,理消:除安全?隐患 ?燃气经?营,企,业发现重大安—全隐患无法保证【安全生产和使—用的应?当停:业停产或者》停止使用并》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!业人员 第四十七】条 燃气经营企业】在实施?燃气设施的维护、】抢修作业《以,及安全检《查时有关《单位和个人应—当,配合:不得以?任何理由阻挠或者干!扰 第四十八条 燃!气经:。营,企业应当根据有【关规定制定本单位】燃气安全事故—应急预案配备应【急人员和必要—。的,装备、?器材每年《开展不少《。于两次的事故—应急演练 燃气经】营企业应当》承担本企业供—气设施和供气用户】所发生的燃气事故】的抢险责《。任 燃气经营企业】在,接到政府相关部门】的燃气事故》抢险通知后应当【在规定时间内抵【达指定地点参与【抢险:非,本企业供气用户所】发,生的燃气事故—的抢险费《用由相关供》气企:业承担 《第四十九条 燃【气经营企业应当委托!有,相应:资质的安全评价【机,构对本单位》。除Ⅲ级瓶装燃—气供应?站以外的燃气设【施每3年进行1【次安全评价 —燃气经营企业—应当对安全》评,价报告中《提出:的,。安全问题进行整改】安全:评价中发现燃气设】。施存在现实危险的】应当立即停止使用】。及时采取安》全措:施消除危险 燃【气经营企业应—当,在收到安全评—。价报告后20日内】报燃气设施所在地区!燃气行政主管部【门,备案: 第五十条 —经公安消防机—构认定因燃气原因】引发火灾事故的燃】气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根据火灾!。事故认定书》对引发火《灾事:。故的:燃气:责任进?行,调查对违反》燃气管理《。规,定的责任《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处!理,并纳入燃气事故统计!   第八章 【法律责任   第】五十一条 违反【本办法第十条—第,一款规定在》燃气管道覆盖范【围内新建瓶》组站、小《区气:。化站的由城》市管理综《。合执法机《关按照广《。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】第四:十六条第二》款进:行处:罚;在燃气》管道覆?盖范围内不停止【使用瓶组《站、小区气》化站的?由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机关对违》法单位责令限期【改正:并处2万元》以上5万元以—。。下的罚款 第五【十二:条 违反本办法第】十三条规定燃气便民!服务部不符合规【定的安全技术要【求的由城市管—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!限期:改正并处5万元以】上1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《。逾期不改正或—者,无法整改的注—销备案信息 —违反本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—瓶装燃气经》营企:业设立?燃气便民服务部未按!规定备案的由—。城市管?理综合执法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2万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的罚【款 第五十三条 违!反本办法第十五【。条、第?十七条、第十—九条第(三)项【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有!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城市】管理综合执》法机关责令限—期改正并处1—万,元以上3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(一)【。在燃气?储,配站、门《站,、气化站、》。汽车加气站、高压调!压站等场所》未安装使用视频【监控系统《或者未?将该:系统与燃气行政主管!部门监?控系统有效连接不能!正常传输视频监【控信息的《; (二《)在储配站、气化站!出入口未安装和使用!车牌识别《系统或者未将该【。系统与?燃气行政主管—部门监管《系统连接不能正【常,传输车牌监控信息】的; (三)—在,。瓶装燃气供应站、】。。燃气便民服》务部未安《装使用?视,频监控系统并通过网!络接入所属企业进】行集中监控》和录像存储》存储:时间少?于2个月或者未【将该系?统与燃气《行政管理部门—监控系统连接的; !(四:)未建立燃气—管网地理空间数据库!并向市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报送》燃气管网设》施,。现状数据《的,; (?五)为无配载信息】卡或者未通过—道,路危:险货:物运输?信息化配载管理系统!刷卡验?证的车?辆装载?。燃气的? 第五十四条 违反!。本办法第十六条、第!十,八条、第十九条【。第(八)和(十四)!项,规定:燃气经营企》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城市?管理综合《执,。法机关责《令限期改《正并予以《处罚 (《一)不按规定要求】使用瓶装液化气供应!智能监管信息—平台的处3万元以上!5万元以下罚款;】 (二?)未安装、使用信息!化,配载管?理系统的《处,以5:000元罚》款;: (三?)委托非本企业送气!人员配送燃气的【处以5000—元罚款;《 (四?。)向未申领》。。用户供?气卡的用户提—供瓶装液化气的处】以5000元罚款】 ,第五:十五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十六】条规定瓶装燃气经营!企业不按规定实现】充,装枪和?二维码?标,。签气瓶智能连锁【充装的由质量技术】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!令改正并处》5万元以上1—。0万:元以下?的,罚,款, 第五?十六条 违反本办】。。法第十?九条第?(一)、(五)和(!十)项规定》在燃气汽车加—气站:内充装民用》气,瓶;给报废、超期未!。检和未安装二维码标!签等:身份:标识的气瓶充装【。燃气;充装掺杂、掺!假以假充真》以次充好充气—量的误差超》过国家规定标—准的燃气《的,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!管理部?。。门责:令改正并处2—万元以上10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!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 第五十—七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九条第(二)】、(六)《、(十一)、(【十二)和《(十三)项规定燃】气经营及《相关企业有下列情】形之:一的由城市管理【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!期改正并《处2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 (一)委—。托无:危险货物运输—资质的企业运输【燃气:或者为?无危险货物》运输:资质的车《辆装载燃气》的; (二》)销售利用报—废、超期未检和未安!装二维码标签等身】份标识的《。气,瓶充装?的燃气的《; (?三):允许:无危险货《物运输资质的车【辆,或未配戴防火罩【的机动车《辆进入储配站生【产作:业区的;《 (四)向非—自有:。供应站点供》气的; (》五)给未《获得经?营许:可的经?营者提供用》于经营?的气:源的 ?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!办法第?十九条第(四)、】(七)、(九)、】(十五?)项:和第二十一条第二】款规定?燃气经营《及相关?企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】法机关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处1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(》一)利用配送车辆流!动销售燃气的; 】。。(二)超过瓶装燃气!供应:站等级规定的—容积存?放瓶装?。燃气的; (三【)向不具备安全用气!条件的用户供气的;! (四)更改和破】。。坏气瓶二维码标签等!身份标识《的; (《五)不?能正常供应燃气可】能,导致区域《停气不?。立,即采取措施或者不】立即报告《所,在地区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导》致供气中《断的; (六)【不配合区燃气行政】主管部门采取—应急措施《保,障燃气?。。供应:的 第五《。十九:条, 违反本《办法第十九》条第(十《)项规定销》售掺杂、《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!好、充?气量的误《差,超过国家规定—标准的燃气由城市】管理综合《执法机关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!上1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?;逾:期不:改正的责令》停业整顿《;情:节严:。重的:由燃气行政主—管部门吊销燃气经】营许可证并》提请同级《人民政?府,予以关闭《。 ,第六:十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二十条—第二款?规定运输单位知道】或者应当知道—委托方未取得燃气】经营:。许可证而为》其提:供运输条件的由【。城市管?理综合执《法机关?责令立即停止—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!以上:5万元以《下的罚款 违反【本办法第二十条第】三款:规定驾驶《人员:不随车携带燃气经营!许可证复印》件的由?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。。关责:令改正并对运输【企业:处以500》0元:。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!二十条?第四款规定》机动运输车辆—停靠:路边:送气未留人值守【的由城市管理综【合执法机《关责令改正》并对运输企》业,处,以5000元罚【款, ,第六十一条》 违反本《办法第二《十三条、《第,二,十四条规定天然气供!应,企业无正当》理由拒?。绝向取得《管道燃气经营许可的!。企业分销天然气的】或者在不超出其输】配,设施:能力和不影响—履行向其他用—户供气义务的—情况下不为天然【气分销企业》自行采购的》天然气输送》提供便利导致区【域性停气的由城【市管理?。综合:执法机关责令改正】并处:5万元以上10万】。元,以下的罚款 第【。六十二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!规定管道燃气经营】企业未?每12个《月,为用户免费提供至少!1次:入户:燃气设施安全检查】的由城市《管理综合执法机【关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处1万元以上3!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。瓶装燃气送》气人员每《次送气时未免费【为用户进行燃气设】施安全检查的由城】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!责令燃气《经营企业《限期改正并》。处50?00元以上》1万元以下的罚【款 第六十三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!十一条第(一)、】。(四)、(五)【、(六?)、(?七)、(八)项规】定瓶:装液:化石油气送气—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由: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机关:责令限期改正—并根据下《列情:形予以罚款 (一)!在提:供送气?服务时未穿》着统一?的送气工服装或未】佩戴:送气工上岗证的对】送气人员《处以5?0元罚款对燃气【经营企?业处以3000元】罚款; 《(二)在向》用户交付瓶装—液化气时未按规定】采集气瓶二》维码标签信息—和用户供气卡信息】或者向未申领—用户供气《卡,的用:户供:气,的对:送气人员《处以1000—元罚款对燃》气,经营企业处以500!0元罚款; —。(三)利用》气瓶倒气《售卖:给用户?的对送气人》员,处以100》0元罚款《;情节严重涉嫌犯罪!的移送公安》机关处理《; (四)向用户提!供非本企业充装【的,燃气的对送气人员】处以1000—。元罚款; (五【)蓄意破坏气瓶二维!码标签等身份—标识的对送气—人员处以1》。0,00元?罚款: 第六十四条— 违反本办法第【三十:四条第一款规定燃】气,燃烧器具销售企业】销售未在明显—位置粘贴气源适【配标识和报废年限】。的燃气?燃烧器具的》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!机关责令改》正对每?台,器具处以5》000元罚款—;情节严重的责【令停:业整顿?。 违反本办法—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!定燃气燃烧》器具销售《企业不能提供气源适!。配性检测《。报告的由《城,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!责令改?正给予警告》并处1万元以上【3万:。元以下?的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?。可责令?停业整顿 第六十】五条: 违反本《办法第三十七条【规定侵占《、毁:损、擅自《拆除、移动、改动燃!气设施?的由城?市,管理综合执法机关】根据城镇燃》气,管理:条例第?五十一条的规定【处罚 第六十六条】 违反本办》法第三?十九条规定在燃气】设施安全保》护范:围内和安全》控制范围内从—。事危及燃气设—施安全活动的由城市!管理综合执》法机关?根,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!例第五?十七条的规定处【罚 第六十七条 】违反本办法第—。四十条规定建—设单位未会》同施工单位与管【道燃气经营企业制订!。。保护方案的由城【市管理综合执法机】关根据广东》。省燃气管理》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!定处罚 第六—十八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四十【一条规定施工单【位在施工过程—中发现未《查明:。的燃气管道设施未】。停止施工《和告知相关单—位的或者施》工作业时《。损坏:燃气:管道设施《未采取应急保护【措施的?由城市管理》综合:执,法机关?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5万?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 《第六十九条》 违反本办法第【四,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管!。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!规定设立安全警示】标志的由城市管理】综合执?法,机关根据城镇—燃气管?理条例第四》十八条的规定—处,罚 违反本》办,法,第四十?三条第二款规—。定擅自移《动、涂改、》。覆盖:、拆:除燃气管《道设施安《全警示?标志的由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根据?广东省燃气管—理条例第五十六【条的规定《处,罚 第七十条 违反!本办法第《四十六条第一—款第(一)、—(二)、(三—),项规定燃气经营企业!。未进行安全生产检】查以及建《立检查台帐的由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。机关责令限》期,改正并处以1—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!法第:四十六?。条,第,一款第(四)项【规定燃气经营企【业不通过全》市统一的《燃气安全《监管信息平台记录】各,类燃气?安全检查信息以【及执行隐患整改通】知情:。况的由城市管—理综合执法机—关责令限《期改正并处1万【。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 违反》本办法第四》十六:条第二款、第三款】规定燃气经》营企业未按》规定处?置安全隐患的由【城市管?理综:合执法?机关责?令限期?改正并处《2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 第七】十一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四十七条规】定,有关:单位和个人不配【合,、阻挠或者干扰燃气!经营企业《对燃气设施的—维护、抢修作业、】安全检查等工—。作的由城市管理综合!执法机关《责令:限期:改正:对个人处《500元《以上3000—元以下的罚款;对】单位处3000元】以上:1万元以下的罚款;!。构成违反治安—管理规定的》由公安机关依法给】予处罚;涉嫌犯罪的!依法移?送司法机《关追究刑事责任【。 第七十二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!条第一款规定—燃气经营企业—未按照规定配备应】急,人员和必《要的装备、》器材的由城市管【理,综合执法机关—责令限期改正处以】1万元?罚款;逾期不改正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】。部,门,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!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!八条第?三款规定燃气经营企!业在接到政府相关】部门燃气事故—抢,险,。通知或指令》。后拒绝参与》抢险或?未按照规《定组织抢险队伍在规!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!参,与抢险又无》正当理由的由—城市管理综合—执法机?关责:。。令,限期改正并处—5万元以上1—。0万元以下罚—款 第七十三条 】燃气经营者无证【或者超越行政许【可范围经营有重大】安,全隐患、《威胁公共安全的【由城市管理综合【执法机关依法没收】气,瓶、运输工具以及其!他用于违《章经营活动的—器,具并处5万元以上】50万元《以下:的罚款 第七十四】条,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!予单位罚《款处罚的对单—位直: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可处单位罚—款数额5%以上10!%以:下的罚款 第七【十,。。五条 违《反本:办法其他规定的按】照法:律、法规有关规【定,进行处罚 第七十六!条, 燃:气行政?主管部?门和其他有关—行,政管理部门工作【人,员,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其所在单【位或者上《级,主管:部门:给予处分《;涉嫌?犯罪:的依法?移送司法机关追究】刑事责任 (一)】不按照本《。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!查职能的; (二)!发现违?法,行为不及时查处不及!。时移:送或者包庇》、纵容违法行—为造:成后果的; (三】)其:他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的行为  】 第九?。章 附则 》  第七十七条【 本办法中下—列用语的含义 (一!)燃气是《指供给居民》生活、公共建筑和工!业企: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天!然气、液《化石油气、人工煤气!和其他气《体燃料; (二)】燃,气设:施是指燃气的生【产、:贮存、输《配设施和设备—; (三)高层建】筑是指10层—及1:0,层以上?的居住?建,筑(:包括:。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!点的住宅)》和建筑高《度超过24米的公共!建筑;? (四?),燃气工程是指燃气】的,生产、贮存》、输配?设施的?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!程但不包括为维修和!抢修而进行的—临时:性,工程; (五)燃】。气燃烧器具》是指以燃《。气为燃料《的燃:烧器具包括》居民家庭《和商:业用户所使用—的燃:气灶、热水》器、:沸水器?、采暖器、空—调,。器等器具 (六)天!然气供应企》业是指向《分销用户及》高压直供用户销售】天,然气的企业; (】。七)天然气分销企业!是指:向天然气《供应企业购买天【然气:并向终端用》户,销售:天然:气,的管道燃气经—营企业 (》八)用气设备是指】。使,用燃气作《为燃料进行加热、】。炊事等的《设备如燃气》工业炉、燃气—锅炉:。、燃气空调机、【民用燃气用具等【 (九)燃气管道】设施是指城市门【站之后的城镇—燃气管道设施—(含城?市门:站)包括《 1.燃气》。管道; 《。。2.调压设备、【。。。阀门:。(井:)、凝水缸(井)、!计量表、补偿—器,、放散管等燃气管】道设施?。、放空设施、—监控及数据采集【基地站及附属—建(构?)筑物;《 3.管道防腐【保,护设施包括牺牲【。阳极块?、阴极保护站、阴】极保护测试》桩、阳极地》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!等; 4.标志桩(!带):、里程桩、警示牌等!管道标志、标识和】穿越公(铁)—路,检漏装?置,。; 5?.管道水《工防护?构筑:物、抗震设施、管】沟、管堤、管桥【。及管道专用涵—洞和隧道; 6.】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附属设施—和装置 《(十)燃气管道【高压:、次高压、》中压、低压的划【分依照城镇燃气设】计规范?等国家标准执行【超高压是指设—计压:力超过高压》即大于4.0M【。Pa(?兆帕)的燃气管【道 第七十八—条 本?办法:自,2015年1—2月1日《起施行2013【年3:月19日广州市人】民,政府令第《91号?。发布的广州市燃气管!理办法以及2—008年9月29日!广州:市人民政府令第13!号发布?的广州市《油气管道设》施保护试行办法【同时: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