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JGJ450-2018 建标库
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

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

JGJ450-2018

条文说明

编制说明

    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》JGJ450-2018,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30日以第36号公告批准、发布。

    本标准是在《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》GB50867-2013(以下简称原规范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。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哈尔滨工业大学,参编单位是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、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、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华侨大学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苏州科技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北京来博颐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参加单位为雍柏荟老年护养(杭州)有限公司。原规范的主要起草人员是常怀生、郭旭、王大春、崔永祥、蒋群力、俞红、王仕祥、陆明、卫大可、邢军、于戈、安军、李清、梁龙波、余倩、李健红、陈旸、陈华宁、施勇、殷新、唐振兴、苏志钢、李桂文、邹广天,主要审查人员是黄天其、陈伯超、刘东卫、孟建民、李邦华、沈立洋、周燕珉、王镛、赵伟、陆伟、全珞峰、张陆。

    本标准修订过程中,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,认真分析了原规范实施以来的大量反馈意见,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,同时参考了国际先进技术法规、技术标准,实验验证了关键技术指标,并经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并多次修改,使本标准进一步适应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。

    为便于广大设计、施工、运营、监管、科研、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,编制组按章、节、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,对条文规定的目的、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,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。但是,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,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