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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益:阳市集体土地—征收与房屋拆—迁,补偿安置《办,法 湖南》省益阳市人民—政府 ? 政:府令〔?2014〕1号 】。   ?  益阳市》集,体土地征收与房屋】。拆迁补?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!民政府第1》6次常务会议审议】通过并报经省人民政!府批准现予》公布自?公布之日起实—施 《 市 长 胡忠雄】 20《14年6月2—。5日 第》一条 为规》范集体土地征收与】房屋拆迁补偿—安置工作保障被征】收单位和个人的【合法权?益根:据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土》地管理法、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土—地管理法实施条【例和湖南省实—施〈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土地:管理法〉办法—等法律法规及有关】规定结合实际制定】本办法 】 : 第二条 本—市行政区《域内集体土地—征,收与房屋拆迁补【偿安置工作(下称】“征拆工作”)【适用本办法 — :     农村【集,体经济组织成员成】建制:转,为城镇居民后其【原有未征收的—土地需要《征收的按《照本办法执行 【     经批!准使用国有农场、渔!场、牧场、林场、茶!。场等:国有农用地乡(镇】)村公共设施—、公益事业建设需】要,使用集体土地—涉及房屋拆迁补【偿安置的参照本【办法:执行  【   ?国家:、,省人:民政府对公路—、铁路、水》利、水电《工程等基础设—施建设?关于:。集体土地《征收与房屋拆迁补】偿安置另《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》 —第三:条 市?。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负责?领导本行政区—域内的?集体土地《征收与?房,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!   —。  市、县》(市)人民政府国土!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,统一管理本辖区内集!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!迁补偿安置》工作 ?     【市、县(市)征地】拆迁专?门机构?(下称“征》拆机构”)负责【。具体实施集体土【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!偿安:置工作?  》   区、乡(镇)!人民政府《、街道?办事:处、各相关部门按】。照各自职责完—成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府下达的征拆】工作任?务 《     》。被征地?集体经济组织、【。村(居)民》和其他权利人(【下称“被征》收人”)应当—。服从:国家征地的》需要积极支》持和配合征拆工【作 》 第四条【 征拆工作遵循统】一管:理、统一补偿—标准、?统一拆迁、住宅安】置规划先行的—。。原,则坚持公开》、公平、公正切【实维: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! ? 第五【条 集体土》地征收和《房屋拆迁《补偿安置资金必【须在征?拆工:。作实施前足额拨付到!征拆:机,构的专用账户实【行统一管理 — 》 第六条 征【收土地方案报批前市!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国土资《源行政?主管:部门应当在拟征【收土地的乡》镇,(街道)、村组发布!拟征地公告》被征收人对拟征地】公告需要听证的可以!申请:听证同级国》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组织】、主持听证》工作 》  :   ?拟征地公告发—。。布后征拆机构应当组!织,对拟征收《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】、用途?、位置、《面积:、,范围及村民住宅、其!他建(构)》筑物:、地:上附着物和青—苗进:行现状调查现状调】查结果应当与—被征收人共同—确,认 《 《 第七条 自拟征】地公告发布之日起】1年内?在拟征地范围内不得!进行下列《行为 《  ?   (一)—新,建、改建《、扩:建,房屋或其他建(构】)筑物办理房屋【或土地流转》核,发房屋或土地权【属证书; 】  :  (二)新批【宅基地或其他建【设用地;《     (!三)改变《土地、房屋性质和用!途; ?     (】四)办理户》口迁入和分户—(立户)、子女收养!等涉及户籍、—人,口变:动的手续但因—出生:。、婚嫁和军人转业】退伍等确需》办理户口《迁入且符合户籍管】。理规定的除外—;     !(五)以拟》征收房?屋,为经营场《所办理工商、税务】或其他注册登记【手续; —     (六)】抢种抢栽花卉、【苗木、中药材和抢养!殖等; —     (七【)其他?骗取补偿的行为 !     当事人!自行实施上述行为或!。者有关单位、—个人违反前款规定】擅自办理手续的均不!得作:为补偿安置的依【。据 】 ,第八条 征》收土地批《准文件?下达:后市、县《(市)?人民政府应当按【规,定在被征《收土地?所,在的乡镇(街道)】、村组发布征收土地!公告    ! 征收土地公告由】征拆机构拟定市、县!。(市)国土资源行】政主:管部门审核》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发布 】 ,   征拆机构负责!公告张贴和》送达的?具体:事,务同时对公告—张贴现场采取照【相等方式进行证【据保:全 : :   ?  被?征收人?应当在征收土—地公告?规定的期限》内持土地、房产权属!证书等合法证—明原件到指定地点办!理补偿登记》手续  【 , , 被征收人回—。避或者拒不配合丈量!登,记的征拆机构可以】调阅原始批准建房】档案并?做好勘?查记录并由集—体经济?组织代表《签字证明勘查数【。据,作为补偿安》置的依据《 — 第九条》 征收土地公告发】布后市、县(—市)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根据《经批准的征收—土地方案《拟订征地补》偿安置方案在—被征地所在的—乡镇:(街道)、村组公告!并听取被征》收,人的意?见报:市、县人民》政,府批准后由征—收单位具体实—施     !征地补偿《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!括下列内容 】     (一【。)被征收土地的位】置、地类、面积地】上附着?物和青苗《的种类?、,数量: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!的数量;  !   (二》)征地?。补偿费的标》准、数?额、支付对象和【支付方?式;:   —。  (三)房—屋及其他地上附【着物和?青苗的?补偿标准和支付方】式; 》   ?  (四)农业【。人员的具体安—置途径和《办法 —    征拆机构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】置方案批《准之日起3个月【内将征地补》偿费:根,据相:关,法律法规规定足【额支付到位 — : 第十条】 征拆机构应当拟】定房屋拆《迁补偿安置明—细表并?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!示公示内容》包括:实际:测量及认定的房【。屋结:构、面积其》他地上附《着物家庭人》口情况等公示时间不!。得少于?5,个工:作日公示《情况应当采取照相】等方式进行》证据:。保全公示无》异,议,。的按公?示结果予以补偿被征!收人要求复查的应】当,。在公示之日》起10个工作日内提!。出征拆机构应当【在受理之《日,。起,3日内?。组织复查复查结【果作:为,补,偿安置的依据 【 : : 第十一条【 征拆机构》根据征?地补偿安置方案【和经公示的房屋拆迁!补偿安?置明:细表与被征》收人签订补偿安置】协议补偿安置协【议应当包《括,下列内容 】    (一)【补,偿,金额及其《支付时间和方式; !   》  (二)腾地期】限;:     (!。三):违约责?任; 《   《  (四《)当事人约定的其】他事项?。 《 第十二条】 ,被征:收人应?当在规定的期限内】腾出土?地 》    被》征收人拒不按期【腾,地的由市、县—(市)?国土资源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!地;逾期《不执行?的申请人民》。法院强制执行 【 : , ? 第十三条 被征收!土地的补偿按照湖】南省人民政》。府和益阳《市人民政府》公布的标准执行 !     土【地按该土地原—用途、土《地所处区片等级【。及地类?补偿  【   补偿》面积按照水平投影】面积:计,算 ?。 , ,  :  征收土地—过程中存在土—地界址?不清或权属、地类、!面,积等争议的可以委托!专业机构进行测【量、勘界 — 第【十四:条 青苗补》偿,费按下?列规定支付 【     (【一)征收土地的青苗!。按不同种类和—。标准给予《补,偿(附件1)—  》   (二)—征收果园、茶园【成片的油茶、油【桐、苗木、花—卉、药材等其他经】济作物的视》作物的种类、生长】期,和,生长状况按苗期、】管理期、产》果期划类按面积予以!补偿零星《。栽植的折合》成亩计算补偿(附】件1)  】   (三)混栽的!经济作物按其中主】要作物的标准予以补!偿   【  (四)未种【植作物的土》地,不,给予青苗《补偿: ?    《。 (五)补偿—后,的青苗由其所有者在!。规定期限内自—行处:理逾期?未处:理的由用地单位处理!。     (!六,)经市?、县(?市区)林业、农业】、工商等主管部门】批准的?大型名贵花卉苗木】基地由征《拆机构核实给予【搬,迁移栽补助》(附件?2) — 第十五【条 被征收房屋合】法,建筑面积按》照本办法规》定的房?屋拆迁?标准补偿(》附件3) 【。  :   ?房屋征收采取收购方!式补偿?补偿款支《付到位?后房屋和《其他地上建》。(构)筑物由征【。拆机构处置被—征收人选《择自:拆方式?拆迁的?建,(构)筑《物残值自行处理 】    — 县(市)可根据各!。地实际情况选择收】购或自?拆方式?进行房屋拆迁补偿】。 【 第十六条 —对积极支持》配合征拆工作、【按期搬?家腾地?的实:。行奖励奖《励标准为160元】/㎡以合法正房面积!(偏、杂《。屋、:棚屋等配套用—房面积除外》)计算奖金》经征拆机构验—。收合格?后给予奖励未按期腾!地的:不得:奖,励     !县(市)可根—。据,各,地实际情况》确定奖励幅度—。 》 ?第十七条 房屋【拆迁补偿根据集体】土地使用《。证或有权机关—批准:的,有,效证件确认的面积】、结构、《使,用性质、使用年限核!定    】 (一?)建:筑面积按照》建筑工?程建筑面积计算【规范:的原则结《合,本办法的规》定认定 《 ?    (二)【房屋按其结构—进行:。类别认定使用性质分!为居住用房和配套】用房:     (!三)房屋建设使用】年限按折旧率乘【以类别补偿》单价作为该房屋【。计算补偿《的单价   !  (四)违法违】规,建(构)筑物不【予补偿? 】。第十八条 征收特殊!的建(构)筑物本】办法未作出规定【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折!旧后进行补偿— : 第十】九条 被征收人【利,用,住宅:作自营商《。业铺面?。。的,按住:。宅,补偿:但,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】照、税务登》记证且有《近三个月连续纳税】证明的按实际营【业净面积《(剔:除厨房?、,厕所及配套》用房)?增加50元/㎡【的补偿商品和营业】用具等不再》另,行补偿?   —  被?征,收房屋出租的由【被征收人与》承租人?解除:。租,赁协议   !  仍在正常生产】。的乡(镇)》村所属?企业的房屋被征【收的根据其规模【大小按实际岗位所】需人数或征收时【前3个月在岗平均】人数核?定,停业补?助,费补助?费标准为1300】元/人月补助费一】。次性给付时间不超】过3个月 — 》 第:二十条 《。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批?准使用临时用地【。的土地?使用者应根》据土地权属》与集:体经济组《织签订临时用—地协议并按本办法】规定支付地上—附,着物和青苗补偿费】协议使用期满后【造成土地破坏的土】地使用者负》责复垦;没有条件复!。垦的应按规定支【付土地复垦费专【项,用于:土地:复垦 】 第二十一条 】征收房屋应当支【付搬:家费需要《过渡的?另行支付过渡—费不需过渡的不【支付过?。渡费 》。     搬家费为!1300元/户【需要过渡《的支:付两次?搬,家费  【   过渡费为【60:0元/户月城市【规划区内过渡—期不超过12个月城!市规:划区外过渡期不超过!9,个月 》 ,    搬家费【和过:渡费一次性支付【。被安置人《不服:从安排或自》身原因造成的超期】过渡:不增加过渡费 】。。 , : , :第二十二条 同【一栋房屋有2户以上!家庭成员住户的凭】公安机关已》进行分户登记的户】籍证和?婚姻登记机关—核准的?结婚证经集》体经济组织签署意见!。报征:拆机构认定后可【分户享受搬家费、过!渡费 《 : , 第二》十三条 经市—、县(市区)农业】主管部门批准有【专业养殖场所的规模!化养殖户《按养殖规《模补助转运费(附件!4)养?。殖的:活体动物或生产【经营用具由原所【有,权人在规《定时间自行》处置征拆机构—应当对养殖》。现场:采取照相等方式进行!证据保?全 ? 》 第二十《四条 被征》收土地上《需,要迁:。移的:坟墓其?坟主应当向征拆机】构和集体经济组织】报告坟墓位》置、数量以》及与坟?主的关系《经核实后按本办法】规定的标《准给予?补偿(附件5—)坟主应《在规:定的期?限内迁移坟墓—;逾期未迁移的由】征拆机构组织坟墓】所在地集体》经济组织实行统【。一迁葬或《就地深埋《     城!市,规,划区内?可由:集体经?济组织?集中统一迁葬实行统!一迁葬?的迁坟补助费—由集体?经济组织统一使用】并接受监督 ! 第二十五条! 需要迁移征地范】围内的电力》、通信、燃气、给】排,水,等公共设施的—由用地单位》与业主单位协商解决!已废弃?或未利用的不予补偿!。 , 【第二十六条 经【有关部门确认—农田灌溉水》塘确须重建》的按水塘实际蓄水量!支付13元/m3】的还塘补助原塘基的!砖、石、混凝土护】坡按本办法规定【补偿水渠《、道:。路,需要重建《的由用地单》。。。位恢复或《按本办法《规定给予补偿 【 第二!十七条? 征收经有关部【门批准的寺》庙、教堂、涉外房】屋由市、县(市【)人民政府组织相】关部门协商按国家有!关规定补偿未经有】关部:门批:。准的按本办》法规定补偿 — ? 第二十【。八条 ?被征收房屋主体以外!。。的,其,他设施和其他—地,。上附:。着物补偿按本办法规!定的:标准执行(附件6】) 》 第二—。十九条 征收特【困户房?屋其房屋及附属设】。。。。施补偿总额低于5】.5万元的经本人】申,。请、集体经济组织同!意和乡(镇》)人民政府或街【道,办事处?审查征拆机构核准后!可以补贴至5.【5万元 《 《 第三十—条 城市规划区内】集,体,土地上房《屋拆迁后采用安置】房安置或货》币补偿安置两种方】。式由符合安》置政策?的安置对象自—愿选择具《体安置方式》和标准按照市、县】。(市)人民政府相】。关规:定执行 ! 第三十一条 城!市,规划:区外按照镇、村规划!实行调地安》置,原则上应采》取集中多《户联建方式安置不】具备集中多》户联建?。安,置条:件的可?实行一户一基安置 ! ,     因【征收土地需》要进:行住房安《置,的当地政府和国【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照镇《、村规划落》实住房安置方案 !     经批】准,的住房安《置规划方案不得随】意变更被安》置对象应当》服从安排《进入安置《区安置 》 :    符》合安置?条件的?户,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!的被征收《人,或者:依据法律法》规及:有关:政策规定、经批准建!房的村民以及政策】。性移民需要》安置的可享受安置待!遇具体规定》如下   】  (一《)房屋征收后凭当地!公,安,机关已进行》分户登记的》户籍证和婚》姻登记机关核准【的,结婚证经《集体经济组》织同意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后可以分户安】置 ?     (二)!年龄:满6:0周岁以上的不单独!安置子?女安:置时:可,随其增加《30平方米安置用】地面积?    【 (三)征收前已离!婚一:年以上一《方没有?住房且是本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!经集体经济组—。织同意可进行—。安置 《     (【四)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被征》收人:不予安?置  —       【1.被征收人另有】农村宅基《地建房?的; —        2!.非本集体经济组】织成员?。房,屋被征收的》;,     】    3.其【他不:符,合安置条件的情形】 — 第三《十二条 符合—安,。置条件的被征—。收人给予重建安【置补助 【    城市规划区!内重建安置补助费】补助标准《为5:万元/户由安置房】建设机构统一管理和!使用   】  城市《规划区外重建安【。置补助费标准为采】取集中?安置的?补助4?万元/户由集—。体经济组《织统一管理和使用】。;采取一户一基安置!的补助2.5万元】/户 ? ,     —安置房建设机构和集!体经济组织应将重建!安置补助费使用【情况及时公示接【受监督 》 —第三:十三条 《经批准的农村—居民安置区内需拆】迁房屋和建(构)筑!。物参照本办法规定】补偿住房安置纳入】该安置?区统一安置 — :   ?  安置用地发生的!相关:税费:纳入项目《用地征?。。地,拆迁总成本 — 【第三十四条 单位及!其工作人员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!相关人员责任—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】追究:刑事责任 】  : , (一)违法违规擅!自,组织征地拆迁扰【乱征地拆《迁秩序的; 【   《  (?二)擅自设置—征,拆补偿标准损—害国家、集》体利益或《被征收人合法权【益的; 《 ?    (三)在征!拆工作?中违规操作》与被征收人》恶意串通、弄虚【作假损害国家、【集体利?。益的; 《  《   (四)其他】在征拆工作中违法违!规操作?酿成严?。重后果的行》为 《 《。 第三十《五条 被征收人【采取弄虚作》假伪造、涂改土地】权属、房屋、—人口等证明材料等违!法手段骗取补—偿或补?助的应当依法追回违!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处!罚;:构成犯罪的》依,法移送司《法机:关追究刑事责—任 《 第三【十六条? 被征收《人有下列《情形之一情》节,轻微:的由相关行政机关依!法处理;情节严重构!成犯罪的《。依法:。。。。移送司法机关—。追究刑事责》任;造成《经济损失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】任  —。   ?(一)?。敲诈:勒索财物的; !     (二【)煽动、《。组织或参与闹事【影响社会稳》定的;  】 ,  (三)围攻、谩!骂征拆机构工—作人员阻碍征拆工】作妨碍依法执—行公:务的;  】   (四)阻【碍征拆工《作正常进行的—其,他违法行为 ! 第三十七条! 被:征地农民《的就业培《训与社会《保障工作按市—、,。县(市)人民政府有!关规定办理 — 《 , ,。。。 第:三十八条 本办法实!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!安置方案《公告的按原》公告:确定的标准执行 ! , 第三十九!条, 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,起实施其他》。涉,及本市范《围,内集体土《。。地征收与房》屋拆:。迁补偿安《置的相关政》策文件与本》办法规定不一致的】自行废止 》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