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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城市】房屋:拆,迁施工现场》防治扬?尘污染管理规定【 : (1999年9月!14日北京》市人民?政府第37号令发】布根据2007年1!1,月23日北京市【人民政?府第20《0号令修改》) :第一条 为》加强城市房屋拆迁施!工现场的管理防止扬!。尘污染大气》环境:根据本市实际情【。。况制定本规定—。 第《二条 本规》定所称?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】现,场(以下简称房屋拆!迁施工现场)—是指依法取得城市房!屋拆迁许可》证的:建设单?位按照规定的拆迁期!限在拆迁范围内拆】。除房屋及其附—属物(?以下简称房屋—)的施工场地—   ?  :建设单?位依法取得建筑工】程施工许可证开始进!行工程建设的—施,工现场的管理按照】国家和本市的有【关规定执行    ! 违法建设拆除施】工现:场的管理由市—环境卫生管》理局负责违法建设的!有,关责任人员承担违】法建设拆《除施工现场的环境保!护责:任 第》三条 ?市建设委员会主【管本市房屋》拆迁施工现场防【治扬尘?污染管理工》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!实,施和监督《检查   》  区?、县建设《委员会负《责本行?政区域内的房屋【。拆迁施工现场—防治扬尘《污染管理《工作本市环境保【护、市?容,环境卫生、城—乡,建设:等行政管理》部门按照各自的职】。责权限依法做好【房屋:拆迁:施工现场《防治扬?。尘污染管理工作 ! 第四条《 区、县建设委员】会,在受理建设》单,位的:城市房屋拆迁—申请:时应当?对建设单位》或者其委托的房屋】拆除:单,位,。的,资格进行审查 !第五条 建》设单位承担》房屋:拆迁:施,工现场?的环境保护》责任建设单位申【请办理城市房—屋拆迁许可证时应】当与区、《县房:屋土地?管理局签订房屋拆】迁,施工现场《环境保护《责任书? : 第六条 》建设单位在进行拆】除房:屋的施工《作业7日前应—当向市环境卫生管】理局:申请办理登记—备案手续《市环境?卫生管理局在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】时应当同时向—。房屋:拆迁施工现场派驻或!者指定防治扬尘【污染监督检查人【员防治扬尘污染【监督检?查人员负《责日常监督》检查房屋拆迁施工】现场环境《保护措?施的:。。实施情况 — 第七条 建设【单位或者其委托【的房屋拆除单位【在进行拆除房屋的】施工作业前应当制】定房屋拆除施—。工方:。案房屋拆除》施工方?案应当规定具体明】确的防治施工扬【。尘等措?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!应当报区、县建设委!员会备案 第】八,。条 房屋拆迁施工现!场应当?采取下列防治—环境污染的措—施     (一)!房屋拆迁施工现【场应当设置高度不低!。于18米的围挡【本,市重要地《区的房屋拆迁施工】现场: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金!属或者硬质板材【围挡   》  (二)房屋拆迁!。施工现场应当设立】垃圾渣土《存放:场地并及时清—运垃圾渣土运出【房屋:拆迁施工《现场时应当》按照批准的路线【和时间到指》定的消纳《处理场所倾》倒  ?   (《三)房屋拆迁施工现!场的垃圾渣土应当有!专人负责管理配【置洒水?设,。备定期洒水、清扫】。     (—四)房屋拆迁施工现!场内的施《工道路应当用礁渣、!细,石或者混《凝土等材料》进行硬化处理 【   ? (五)房屋拆迁】。施工作业已经完成建!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!程施工许可证—超过一年的应当对】房屋:拆迁施工现场—的裸露地《面进:行绿化 《。    《(六)房屋拆—迁施:工现场的施工运【。输车辆出口处内侧】应当铺?设长:度不小?于25米《、宽度不小于出口】处,宽度的混凝土路【面并在出口处设【置车:轮,冲洗设备及相应【的,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!     (七)运!输垃圾渣土的施工运!输,车辆驶出房屋—拆迁施工《现场时装《载的垃圾《渣土:。高度不得《超过车辆槽帮上【沿并应当将车辆【槽帮和车轮冲洗干】净 《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!第八:条第(?一):、,。(三)、(四—)、:(五)项规》。定的由市《城,管执法局责令停【止违:法行为限期改正并视!情节轻重给予—。1000元以上2】万元以?下罚:款 《第,十条 ?。市或者区、县环【境保护?局应当加强对—房屋拆迁施》工现:场的监督检查对【违反环境保》护法律、法规—。和规章施工扬尘【污染大气环境的由】市或者区、》县环境保护局依法】处罚 第十一条! 违反本规定—。属于违?反市容环境卫生【管理方面《。的,法规和?规章的由市容—环境:卫生监?察组织或《者城市管《理监察组织依法处罚! 第《十二条 本》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