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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《。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!工现:场防治扬《尘污:。染管理规定》 (1999】年9月14日北京市!人民政府第37号】令发布根据2007!年11月23日北京!市人民政府第2【00号令修》改) 第一条 【。为加:强城市房屋拆迁【。施工现场的管理【防止扬尘污染大气】环境根据本市—实际情?况制定本规》定 第二—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!房屋拆迁施工—现场(?以下简称房屋拆【迁施工现场)是【指依法取得》城市房?屋拆迁许可证的【建设单位《按,照规定的拆迁期限】在,拆迁范?围内拆除房》屋及其附属物(以】下简称房屋)的施工!场地     【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!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】开,始进行工程建设的】施工现场的管理【按照国家和》本市的有关》规定:。执行     违】法建设拆除》施工现场的管理【由市环境卫生—管理局?负责违法建》设的有关责任—人员承担违法建设】拆除施?工现场?的环:。境,保护:责任 》第,三条: 市建设《委员会主管本市房屋!拆迁施工现场防治】扬尘污染管理工作】负,责本:规定的组织实施和】。监督检查  —   区、》县建设委《员会负责本行政【区域:内,的房屋拆迁施工现】场防治扬尘》污染管理工作—本市环境保护、【市容环境卫生、城】。乡建设等行政管【理部门按照各自【的职责?权限依法《做好房屋拆》迁施:工现场防《治扬尘污染管理【工作 第—四条 区、县建【设委员会在》受理建设单位—的城市房屋拆迁【申请时应《。当对建设单位—或者其?委托:的房屋拆除单—位的:资格进行审查 】 第五条 》建设单位承担房【。屋拆:迁,施,工现:场的环?境保护责任》建设单位《申请办理《城市房屋拆迁—许,可证时应《当与区、县房—屋土地管理》局签订?房屋拆?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!责任书 第六】条, 建设单《位在进行拆除房屋的!施工作业7日前应当!向市环境卫生管理】。局申请办理登记【。备,案,手续市环《境,卫生管理局》在,办理:。登记:备案:手续时应《。当同:时向房?。屋拆:。迁施工现场派驻或者!指定防治扬》尘污染监督检查人员!防治扬尘《。。污染监督检查人员负!责日常监督检—查房屋拆《迁施工现场环境【保,护措施的实施情况】。 ?第,七条 ?建,设单:位或者其《。委托的?房,屋拆除单位在进行拆!除房:屋的施工作业—前应:。当制定房屋拆除施】工方案房屋拆除施】工方案应当规—定具体明确的防【治施工?扬尘等措施房—屋拆除施工方案应】当报区、县建设委员!会备案 《 第八条 房【屋拆迁施工现—场,。应当采取下》列防治环《。境污染?的,措施:  :   (一)房屋】拆迁:施工现场应当设【。置,高度不低于1—8米:的围挡本市重要【地区的房屋拆迁【施工现场应》当按照规定设置【金属或者硬质板【材围挡    【 (二)房屋拆迁施!。工现场应当设立【垃圾渣土存放场地】并及时清运垃圾渣土!运出房屋拆迁施【工,现场:时应当按《照批准的路线—和时间到指》定的消纳处》。理场所?倾倒  《   (三)房屋】。拆迁施工现》场,的垃圾渣《。土,应当有专人》负,责管理配置》洒水设备定期—洒水、清扫  【   ?。(,四)房屋拆迁施工】。现场内的施工道路】应当用?礁,渣、细石或》者混凝土等材—料进:行硬化处《理  ?。   (五)房屋拆!迁施工作《业已经完成建—设单:位未取得《。建筑:工程施工许可证超】过一年的应当对房】屋拆迁施工现—场的裸露地面进行绿!化    》 (六?)房屋拆迁施—工现场的施工运【输车辆出《口处内侧应当—铺设:长度不?。小于25米、宽度】不,小于:出口处宽度的混凝】土路面并《在出口处设置—车轮冲洗设备及【相应: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!施,     (七)】运,输垃圾渣土的施工】运输车辆《驶,出房屋拆迁施工【现场时装载的垃圾渣!土高度不得超过车】辆,槽帮上沿并应—当将车辆《槽帮和车轮》冲,洗干净 《 第九条 违反】本规定第《八条第(一》)、(三)、—(四)?。。。。、(:五,)项规定的由市【城,管执法局责令停【止违法行为限期【改正并视情节轻【重给:。予1000元以上】2万元以下罚款【 第十条 市】或者区、县环境保】护局应当加强对【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!监督检查对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、!法规和规《章施工扬尘污染大】。气环境的由市或【者区、县环》境保:护局依法处罚 !第十一条 违反【本规定属于违反市容!。环,境,卫生管理方面的法规!和规章的由市容环】境,卫生监察组织或者】。城市管理监》察组:织依法?处罚 第—十,二,条 本?规定自?发布之日《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