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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唐?山市地震安全性评价!和抗震设防管—理办:法
—政府令[2008]!3号
》 唐山市地》震安全性评》价,和抗震设《防管理办法已经2】008?年7月2《2日市政府第六【次常:务会议通《。过现予公《布自200》8年10月1日起施!行
—市 长陈国鹰
】二OO?八年七月二》十,九日
【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!轻地震?灾害保护人民—。生命和财产安全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防震减灾法》和河北省地》震安全性评价管【理条例等法》律、法规结》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! 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本市行政】。区域内依《法应当?进行抗震设防的【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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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》 市、县(市)、区!。人民:政府地震工作主【。管部门?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地震安》全性:评价和抗震》设,防要求的监督管理】。工作
— 市、县(市)、!区发展和改革、【建设、规划、国土资!。源等有关部门依【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!与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和抗震设防要—求相关的监督—工作:
第【四条 下列建设【工程应当进行地震】安全:性评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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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(一)?国家重大建》设工程;
】 (二)受地震】破坏后?可能引发水灾、【火灾、爆炸、—剧,毒、强腐蚀性物质】大量泄漏或者—其他严重次》生灾害?的建设工程;—
(三)!。受地震破坏后可能】引发放?射性污染的核设施建!设工程; 》
(四)】省人民?政府认?为有重大价值—或者:有重大影《。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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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》国家强制《性,标准和河北省地方】标准应当《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建设工》程或者区域》以及其他涉及人民】。生命财产《安,全的重?要建设工程也—。应当:进,行地:震安全性评》价
第】五条 应当进行【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!设工程其评价级别】由市人民《政府地震工作主【管部:门依照国家工程场】地地震安全性评价(!GB17741-】2005)》工作分级《标准确?定
工】程建设?单位应当按》照地震?安全性评《价级别委托具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!担地震安全性评【价业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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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从事地!震安:全性评价《的单位应《当在其资《质许可的范围内【承揽地?震安全性《评,价,业务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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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》安全性评价》单位对建设工—程进行地震安全【性,评,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!工程的地震安—全性评价报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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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,建设单?。。位在送审地震—安全性评价报告前】市人民政《府地震?工作主管部门应当】明确告知《地震安?。全性评价报》告的依法评定机构 !
? 地震安全性评】价,所需费用纳入—工程建?设预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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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】设工程必须按—照设防要求进行抗】震设防
!建设工程地震安【全性评价报告—评定合格后》工程建设单位应【当向市人民政府地】震工作主管部门【提交地震安全性【评价报告和》评定意见由市—人民政?府,地震工作《主管部门按照—地震安全性评—价报告的结果—确定抗震设防要【求
不】需要做地震》安全性评价的—其他:一般建设工》。程其抗震设防要求】由建设工程所在【地的市?、县(市)、区【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!管部: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!震动:参数:区划图确认并—出,具,相关手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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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建设工】程的抗震设防—要求纳入建设工程管!理程序市、县—(市)、区》人民政府《发展和改革、建设】、规划、国土—资源:等有关?部门对未确》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建!设项目不予办理【相关手续 —
《第十: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!单位应当按照—抗震设防《要求和抗震设计【规范进行抗震设计】依法应当进行抗【震设防?。的建设工程必须【按抗震设《计进行施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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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建、:改建、扩《建学校、医院等重】要公用设施》应当按照高于建设】工程:所在地抗震设—。防标准予以设—。计,和,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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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市!、县:。(市)、区》人民政?府地震工作主管部】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!程抗震设防要—求执行情况》的监督检查建设【单,位应:。当积: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材!料
】。
第十二条 】建设工程竣》工后建设单》位应当申请市、【县,。(,市):、区人民政府地【震工:作主管部门对—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!求执行情况进行专项!验收并?报本级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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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【经地震工作主管【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!格的:建设工程不》。得投入使用房产管】理部门不予发放【房产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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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十三条 市、县【(市)、区人民政府!应当加大对农—村,房屋抗震设防—的,财政投入地震—工作主管部门—应当加强对农村【房屋抗震设防的指】导使:农村房屋逐步达到国!家地:震动参数区》划图规定的》抗震:设防要求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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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》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未取得地震【安全性评价资质证】书或:超,。越其资质许可—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!性评价业《务的由市、县(市】)、区?人民:政府地震《。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处:。一万元以上五万元】以下的?罚,款;有违法所得的并!。处没收违法》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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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【违反本办法规—定建设单位不—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,或,者不按?。抗震设防要求—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!。、县(市《)、区人民政府地震!工作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》处一万元以上—十,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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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 违反本《办法:规定建设单位—不办:理抗:震设防要求确定手】续的:由,市、县(市)—、区人民政》府地:震工作?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情节?严重的可《。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!以下的罚款 —
【 :第十七条 地震工作!主管部门《及其工?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!由,其上级行政机—关或者监察机关责】令改正;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: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涉嫌犯罪》的移送?司法机?。关处理
【 (一—)对符?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!予,办理或?者,不在法定期限内【作出准予许可决【定的;
【 (》。二)对不符》合法定条件的申【请准予许《可,或者:。。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!予许可决定的—。;
》。 ? (三)《在办理行《政许可或者》实施监督检查—时索:取,。。、收受他人财物或者!谋,。取其他?非法:利益的;
【。
: : (四)《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!报告:严重失实或者地【震,安全性评《价中有违《法行为不《及时依法查处的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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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八条 行《政执法人员滥—。用职权?、徇私舞弊》或者玩忽职守—的由所在单位、上级!行政机关或》。监察机关《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;《。涉嫌犯罪的》移送司法机》关处理 《
【 第十九条 行政!管理:。相对人对具体—行政行?为不服的可以—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提起行【政诉讼逾期不—申请复?议、不提起诉讼又不!履,行,具体行政《行为的由做出—具体行政行为的【机关申请人》民法院强制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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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。十条 本办法自【。。2008年10【月,1日起施行唐山市人!民政府关《于加强工程建设【地震安全性评价【和抗震设防要—求管理的通知(唐政!发[2002]10!号)同时废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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