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唐?山,市地震安全》性评:价和抗震设防—管理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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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?令[2008]3】号,
《唐山市地震安全【性,评价和抗《震设防管理》办法已经2008年!7月22《日,市政府?第六次常《务会议通过现—。予公布自200【8年10月1—日起施行《
市 长】陈国鹰
二O【O八年七月二—十,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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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,。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!保护: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!根据中华人》。民共和国防震减【灾法和河北省地震安!全性评价管》理条例等《法律、?。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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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!。本,。市行政?区域内?依法应?当进行抗震设防的】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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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市、县(市)、区!人,民政府?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》区,域内地震《安全: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!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! ,
市、—县(市)《。、区发展和》改革、建《设、规划、》国土资源《等有关部门》依照职?。责分工协助做好【与地震安全性—。评价和抗《震,设防要求相关的【监督工作 》
第四条 !下,列建设工程应—当进:。。行地震安《全,性评:价 :
《 ,(一)国家重大建】设工程?; ?
(二)受地!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!灾、火灾、》爆炸、剧毒、—强腐:蚀性物质大量泄【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!灾害:的建设工《程,; :
(三)】受地震?破坏后可能引发【。放射性?污染的?核设施?建设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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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省人民政】府认:为有重大价值或者】有重大影响》的其他?建设工程 —
《按,照国家?强制性标准和河北省!地方标准《应当进行地》震安全性评价的【建设工?程或者区域以—。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!财产安全的》重要建设《工程也应当进行地】。震安全性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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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应当进】行地:。震安全性《评,价的建设工程其评】。价级别由市人民【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!。门依照国家》工程场地地震安【。全性评价(GB17!741?-2005)—工作分?级标准确定 【
工程建设】单位应当《按照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级别委托具【有,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!。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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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从事】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!。位应: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!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!评价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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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安—全,性评价单位》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!。安全性评《价后应当编制该建】设工程的地震—安全性评价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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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建设】单位在送审地震安全!性评价报告前市人民!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!门应:当明确告知地震【安全性评《价报:。告的依法评定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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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地?震,安全性?评价:所需费用纳入工程】建设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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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设【工程必须按照—设防要求进行抗【震设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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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建设工程《地震安全性评价【报告评?定合格后工》程,建,设单位应《当,向,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!主管部门提》交地震安全性—评,价报告和评定—。意见由市人民政府】地,震工作主《管部门按照》。地震安全性》评价报告的》结果确定抗震设防】。要求
— 不需要做地【震安全性评价—的其他一般建设工】程,其抗:震设防要求由—建设工程所在—地的市、县(市)、!区人民政府地—。震工作主管》部门按照国家—颁布:的地:震动参数区划图确认!并出具相关》手续
】第九:条, 建设工程的抗震】设防要求纳》入建设工程管—理程:序市、县(市)【、区人民政府发【展和改革、》建设、规划、国土】资源等有关部门【对,未确定抗震设—防要求的建设项目】不予办理相关手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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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建设!工程的?设计单位应》当按照抗震设—。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!范进行?抗震设计依法应当】进行抗震设防—的建设工程》必须按抗震》设计进行《施工:
新建、!改建:、扩建学校》、医院等《重要公用设施—应当按?照高于建设工—程所:。。在地抗?震,设防标?准予以设计和—施工
】第十一条 市、县】(市)、区人民政】。府地:震工作主管部—门应当?加强:对建设工程抗震设】防要求?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!建设单位应当积极】配合:并如实提供材料 】
!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!竣,工后建设单位—应当申?请市、县(》市)、区人民—政府地震工作—主管:部门对建设工程【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!况进行专《项验:收,并报本级建设行政主!管部:门备:案
》 未—经地震?工作主管《。部门验收或验收不】合格的建设》工程不?得投入使用房产【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房!产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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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 市、县(】市,)、区人民政府【应当:加,大对农村房屋抗震设!防的财政投入—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对农村【房屋抗震设防的指导!使,农村房屋逐步—。。达到国家地震动参】数区划图《规定:的抗震?设防要求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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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 违反!本办法?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!。性评价资质证—书或超?越其资质许》可的范围承揽—。地震:。安全性?评,价业务?的由市、《县(市)、区人民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】部门责?令改正处一》万元以上五万元【以下的罚款;有违】法所得?的并处?没收违法《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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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五条 》违反本?办法规定建设单【位不:进行地震安全性【。评价或者不按抗震设!防要求进行抗—震,设防的?由市:。、县:(市:)、:区,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!管部门责令改正处】一万元以上十—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】 第十六》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!建设单?位不办理抗》震设:防要求确定》手续的由市、县【(市:)、区人民政—。府地震工作》主管:部,门责令改正情节严】重,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五!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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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七,条, 地震工作主—管部门及其工作人】。员有:下列情形《的由其上级行政【机关或?者监察机《关责令改正;对直】。接负责的主管—。人员和其《他直接?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》;涉嫌犯《罪的:移送司法《机关处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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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对符合法定条【件,的申请不《予,办理:或者:不在法?定期限内作》出准予许《可决定?的; ?
(】二)对不符合法【定条件的申请—准予:许可:或者超?越法定职权》作出:准予许可决定—的;
【 , (三)》在办理行政许可或】者实施监督检查【时索取、收》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!。其他非法利》。。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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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发现地震安全性评】。价报告严重失实或】者地震安全性评价】中有:违法行为《不,。及时:依法查处的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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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》 行政执法人—。员滥:用,职权、徇私舞弊或】者玩忽职守的由所在!单位:、上级行政机—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;—涉嫌犯罪的移—送司法机关处—理 ?
— :第十九?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!对具体?行政:行为不服的可以【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!者提起行政诉讼逾】期不申请复议—、不提?起诉讼又《。。不,履行具体行政—行为的由做》出具体行《政行:为,的,机关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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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条 《本,办,法自2?00:8年10月1日起施!行唐山?市人:民,政府关于加强工程】建设地震安全性【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!管理的通知(—唐政:发[2?002]10号)同!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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