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936-2014 建标库

9.4  空心钢管混凝土构件制作

9.4.1  氯盐对钢管有腐蚀作用,易造成构件强度的损失,因此禁止使用。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10对混凝土中氯离子最大含量进行了规定,现行行业标准《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》JTJ270中提供了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。但实心且封闭性良好的钢管混凝土构件可采用海砂混凝土。

9.4.2  只有外加钢模离心工艺,转速可达到1200转/min~1600转/min,其余方式只能达到600转/min~700转/min,混凝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;拔稍杆型不采用钢模,不能保证其同心度;同时外加钢模可以保护钢管防腐层不受破坏。

9.4.3  养护方式优先使用蒸汽养护,如条件限制,可采用自然养护。

9.4.4、9.4.5  混凝土厚度的允许偏差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4的规定。试件制作可采取同步取样、人工振捣和平台振捣等方法。

9.4.6  构件的检验是产品出厂前的最后检验,构件最终质量检验资料一般应保存3年。

9.4.7  构件永久标志便于构件质量的追溯,标志位置可按企业标准执行。例如:电力塔架标志可在构件的下端以上200mm处。产品临时标志应考虑方便施工等因素,可标志工程名称、规格代号。例如:电力杆塔呼15米双回240转60度上段。

9.4.8  堆放的要求是为了避免重力弯曲和受压损伤。在构件混凝土强度还没有达到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的情况下,堆放不当极易造成质量事故。产品的绑扎、吊运,应保护涂层不受损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