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—2 格构》式钢管混凝》土构件在单》。一受:力状态下承》载,力计:算
】
5.2.1 格!构式钢?管混凝土《在单:一,受,。力状态下《。承载:力应符合《下列公式要》求
:
!
【 式中?N、V、T、M一】作用于?构件的轴心压力【、剪力、扭矩—、弯矩设《计值;
! ! Nu?、Vu?、Tu、Mu格【构式钢管混凝土构】件的轴压稳定、【受,剪、受?扭、受弯《承,载力设计值》
:。
?
5.2.》2 格构式钢【管混凝土构件的【轴,压稳定承载》。力设计值应按下【列公:式计算
【
,
:
》 式【中Nu格构式—钢管混?凝,土构件的《轴压稳定承》载力设计《值(N);
!
? , 】N0格?构式:钢管混?凝土:构件的轴压承—载力设计值(N【);
?
! Asc!i一一各肢柱的截】面面积(《mm2);
】
,
— 》 ,fsc?各,肢柱的抗压强度【设计值(MP—a):应按本规范》公式(?5.1.2-2)计!算;
《。
:
—。 φ格】构,式钢管混凝土轴心受!压构件?稳定系数应根据换】算长细比《按本规范表5.1】.1:0确定其中换算【长,细比应按《本规范?第,5.:2.3条计算—
?
5.2.3】 :格构式钢管》混凝土构件的换算长!细比应按《。下列公式计算
【
— 1 》 对双肢格构—柱(图5.2.【3-1)
!
? 当各肢截面相】同且为缀板时—
》
—
当各!肢,截面相同且为缀【条时
《
《
:
,
— 当双肢缀条柱的】内外肢截面不—。同时:
:。
:
—
— 2 》对三肢格构柱(【图5.2.3—-2)
【
》 当各肢截面相【同且为?缀条时?
】
:
— 当各肢截面不同!且为缀条时
!
! 3 》 对四肢格构柱(图!5.2.3-—3,),
! 当各肢截面相同且!为缀条时《
!
? : 当各—肢截面不《同且为缀条时
【
《
:
》 》 式:中λoy、λo【x格:构式钢管混凝土构】件对 y-y 轴和!对 x-x 轴的换!算长细?比;
?
《
, 》。 》Aw腹杆(缀条【或缀板)截面面积(!mm2);
【
《 : 》 Asci各】。钢管混凝土柱肢【的截面面积(m【m,2)i =1、2】、3:、4;
《
! ? λy》、λx整个截面对】 y-y 轴—和对 x-x—。 轴的长细比—;,
【 — λ1单肢一个!节间的长细比;【
【 】 Ix、I》y单根柱肢的截【面惯性矩(mm4】);
】 】 ai、》b分别是柱肢—中心到虚轴 —y-:y, 和 x-x— 的距离(m—m)(图《5.2.3》。。-1~图5.2.3!-3);
—
》 《 h柱肢的!节间距离(mm)】
:
!
5.2《.4 《。格构式钢管混凝【。土轴心受压构件单】肢尚应?按本规范式(5.】。1.:10:-1)验算单肢柱的!稳定:。承载力当《符合下列条件时可】不验算?
— ? 1 缀板格【构式构件λ1≤40! 且 λ1≤0.5! λmax;—
,
,
— 2 缀条【格构式?构,件λ1?≤0.7 λma】x
—
》其中λmax 是构!件在 x《-x ?和 y-y》 方向换算长细比】的较大值
—
《5.2.5 格】构式构件受剪承载】力和受扭承》载,力设计?值,应按下列公式计【算
!
:
— , 式:中Vui各》柱肢实心《。或空心钢《管混凝土构件的受】剪承载力设计值应】按本规范第5—.1.?。4条计算(N);
!
— 【 Tu《i各柱肢实》心或空心《钢管混?凝土构件的受—。扭承载?力设计值《应按本规范第5.1!.5条计算(N·】mm);
!。
? 《 ri各柱】。肢实心或空心钢管】混凝土构件截面【。形心到格构》式截:面中心的距》离,。(mm)
】
5.2.6 !格构式构《件用于缀材设—计,时所受?剪力设?计值应按下式计算】
:
】
式【中Asci各肢【柱的截面面积(【mm2)《;
?
,
? 【 ?fsc各柱肢—实心或空心》钢管混凝土构件的抗!压,强度设计《。值应按本规范—公式(5《.1:.2-2)计算(M!P,a)
》
5.2.7】 格构《式构件?的受弯承《载力设计值应—按下式计算
—
—
:
— 式《。中fsc实心或空】心钢管混凝》土构件的抗压—。强度设?计值应按《本规范公《式(5.1.2-2!),计算(MP》a):;
《
《 !Wsc格构式柱【。截面至最大》受压肢外边》缘的截面模量(m】m,3)对格构式构件不!。考虑截?面塑性发展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