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材料
3.1 钢材
3.1.1 钢材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7的有关规定。
3.1.2 承重结构的圆钢管可采用焊接圆钢管、热轧无缝钢管,不宜选用输送流体用的螺旋焊管。矩形钢管可采用焊接钢管,也可采用冷成型矩形钢管。当采用冷成型矩形钢管时,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》JG/T 178中Ⅰ级产品的规定。直接承受动荷载或低温环境下的外露结构,不宜采用冷弯矩形钢管。多边形钢管可采用焊接钢管,也可采用冷成型多边形钢管。
3.1.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f、弹性模量 Es和剪变模量 Gs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7执行。
3.1.4 抗震设计时,钢管混凝土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.85;
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,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%;
3 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