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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? 唐山市建》设工程施工分包管】理办法 】第,。一条 为进一步】。。规,范建设?工程施工分包行为】维护建筑市场秩【序,保证工程质量和【施工安全根据房屋】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工程?施工分包《管理办法(建设部令!。第124号)等有】关规定?制定本办《法 【 第二条 在本!市,行政区域《内进行建设工程【施工分包活》动应遵循本办法 !  ?   本办法所称建!设工程是指各类【房屋建筑及其—附属设施和与—其,配套的线路、管道】、设备的安装—工程、室内外装【修工程以《及市政基《础设施工程 】 第三条 ! 本:办法所?称建设工程施—工分:。包(:以下简称《施工分包)是指【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!包的:建设工程《中的专业《工程:或者劳?务,作业:发包给其他建筑业】企业完?成的:活动 《 ,。 第四】条 施工分包分为!专业工程《分,包和劳务作业—。分包 —    本办法【所称专业工》程分包是指施—。工总承?包企:业(以?下简: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!人)将其《所承包的建》。设,工程中的《专业工程发包给【具有相?应,资质的?其他建筑业企业(】以下简称专业—分包工程《承包人)完成的活动! , , ?    本办法【所,称劳务作《业分包是指施工【总承包企业或者【专业承包企业(以】下简称劳务》作业发包《。人):将其所承包的建【设工程中的劳务作】业发包给《劳务分包企业(以】下,简称劳务作业承包】。人)完成的活动 !     本办】法所称分包工程【发包人包《括专业分包工程发包!人和劳务作业—发,包人 —   ? 本办法所称分【包工程承包人包括】专业分?包工:程承包人和劳务作】业承包人《 《 第五条【 唐山市住—。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!全市施工分》包,活动的指导和—管理并具体负责路南!区、路北区、—。高新:技术开发区施工分包!活动的监《督管理其他县(【市)、区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据职责负责对】本行政区《域内的施工分包活动!进行:监督管理《 第!六条 施工分包】活动应当在》工程:。建设交易《中,心进行接受招—。投标监督部门的监】督并办理《相关登?记备案?手续 — :。 第七条 劳务!作业承包《人应在唐山市工【程建:设交易中心办理【登记注册手续取【得登记注册手续后】方可承?揽劳:务,作业外埠劳》务作:业承:包人在办理》进唐登记后办理登】记注册手续 】 ,。 第八条 】 凡进行发包的建】设工程施工》总承包企业或—者专业承《包企业具备相应【数量自有《劳务:作业人员的》对本:企业承包的建设【工程可以自行—完,。成劳:务作业不具备—相应数量自有劳务作!业人员的必须对所承!包的: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!业实施分包 — , 第九条! ,。 专业工程分包达】到下列规模标准的】应当进行招标 】   《 (一)施》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!150万元》人,民币以?上的;  】  (二《)重要材《料、: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!算价在50万元人民!币以上的; 【   《 (:三)单项合同—估算价低于》第一项、第二—。项但施工《总承包在1000万!元人民币以》上的 》 第十条 ! 劳务作业》分包:以及未?达到第九条所规【定额度的专业工程】分包可?采取直接发》包或洽谈交》易方式采取洽谈交易!方式参加洽谈—交易的企业不应少】。于三家? , 《 第十一条【 :施工分包采用洽谈】交,易的应当遵循—以下交易程序 !  : , ,(一)分包项目交易!登记:; 》   (《二)按规定安排洽】谈活动?日程预约交易场所】;    (!三)确定参加洽谈企!。。业名单; !   (四)分包工!。程发包人成》立,洽谈委员会; 【 ?。 ,   (五)—组,织洽谈?交易;? , : , ,   (《六)确定分包工程承!包人;   ! (:。七):办理分包项目交易】服务见证卡》;   【 ,(八)办理中标【通知书(明》确施工分包内容【) !。第十:二,条 建《设工程采用招标方】式发:包的: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!中明确施工分包要求!投标人应在投—标文:。件中载明拟》分包项目情况;【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!施工:总承:包企业或者》专,业承包企业进—行施工分包》。应,经建设单位书面【认可中标(直接发包!)通知书中应明【确施:工分包内容 ! ? 第十三条》 专业工》程分包应当》在施工总《承包中标后进行【。。劳务:作业分包应当在【施工总承《包或专业工程承包中!标后进行施工分包交!易完成后《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向!招投:。。标监督部门提—。交施工分包情—况书面报告》并向分包工程承包】人发:出中标?。通知书 《。。 ? 《第,十四条 分包工程!发包:人和分包工程—承包人?。应当在中标通知【书发出之日》起30日内依法签】订分包合同并—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!日内将书面合同报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,备案并提交中标【通,。知书 】 第十五条 【 施工分包项目应办!。理项:目部备?案办理项目部备案】时应当提交中—标通知?书,施工总承《包企业?。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办!理项目部备案时该】工程:劳务:。作业承包人应—同时办理劳务作业】分包项目备》案 : ? 《第十六条 施工】总承包?企业或者专业—承包企业对》承包的?。建,设工:程自行?完成劳务作业的应在!办理:中标通知书备—案时提交自》行,完成劳务作业书【面申请并提交劳务作!业人员人事、工【资关系证明材料【、与本企业签—订的劳动合同—、,社会保险《缴纳凭证等材—料以及相应劳务作业!人,员岗:位证书 ! ,。 第:十七条 《 劳务作业承—包人应与《每一位参《加,本企业施工作业的】劳务作业人员—签订:劳动:合同:并实行劳务实名制管!理,。。 【 ,第十八条 —未,按规定?办理劳务作业分【。包的建设工程不予】核发中标通》知书并不予颁—发建筑?工程施?工许可证 【 第十【九条 《施,工,。分包:。未进入工程》建设交易中》心进:。行交易以及未办理相!关备案手续的将不】予办:理建设工《程竣工验《收备案 《 —。 第二十《条 建设》单,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!工程承包人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对依法实施的施工】分包:活动:进行干预 》 , 第【二,十一条 分包工】。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!应资质并在其资质】等,。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!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!。包业务 》 : 第二十二条! 分包工》程,承包人应《当按照分包》合同的约定》对其承包《。。的分包?工程向分包工程发】包,人负责分包》工程发包《人和分包工》程承包?人,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!位承担连带责任【 第!二十三?条 禁止》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!法,分包下列行为属于】违法分?包  —  :(一)?分包工程发包人【。将专业工《。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!。。给不具备相应—资质条件《的分包工程承包【人的; — ,。   (二)施【工总承包合同中未】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!位认可分包工程发】包人将?承包工?程中的部分专—业工程分包给他【人的 【 第二十四条 ! 违:反本办法规》定以及违法分包的】由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按—。照有关法律》、,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!以,处罚并记入唐山【市建:筑市:场信用信《。息管理系统》向社会公《布 《 第二【十五条 本办【法,。由唐山市住房和城】乡建设?局负责解释 【。 , 第二十六!。条 : 本办法自发—布之日起施行—。原,唐山:市建设局2》0,02年10月—18日?印发的唐山市—建设工程施工分包】管理暂行办法—同时废止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