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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嘉峪关市—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!施细则 【第一条 为》了促进?廉租住房制度建设】。切实解决我市最低】收,。入家庭住房困难【根,据甘:肃省廉租住房—保障实施办》法和甘肃省人—民政府关于解—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!房,困,难的意见的》有关:规,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实施细》则 ? 【第二条 本市城【。。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的廉《租住房保《障,及监督管理适—用,本实施细则》    】 ,城市最低收入住房】困难家庭是指—。享受本?市,城市居民最低—。生活保障《且人均住房建—筑面积在10平方】米以下的《家,庭 —。    廉租住房是!指政府?或单位(《以下所指大中型企】业)在住房领域实施!。社会保障职能,向城!市,最低收?入住房困难家庭提】。。供的:货币补贴或者以【低,。廉租金配《租,的具有社会保障【性质的普通住房【 ? 《 第三《条 市房地产管理】。局,是本市廉租》住房工作的主管部门!。负责本市廉租住房】的政策制定》、计划安排、资金筹!措、房?源落实、《建设管理《、廉租住房对象【的认:定以及?廉租住房的》管理、维修、租金】的收:取、配租方式—的审:批和:货币补?。贴的发放《等工:作 ? — 第四条《 市房?地产管?理局会同有关部门】负责制定解决—城市低收入》家庭住房困难的发】展规划及年》度计划明确廉租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】、措施报《政府批准实施并纳入!。政府经济社》会发:展,规划和住房建—设规划 】   ? 发展?改革、建设、规划】。、国土资源》、财政、民政、城】区工作办、》监察、审计、—物,价、:地税及金融》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!分工负责廉租—住房保?障的相关工作— 《 ? :第五条 廉》租住房保障》对象为本市享受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且人均住房建】筑面积在10—平方米以下》的住房困难家—庭应与经《济适:用住房供应》对象衔接逐步扩【。大,到城市?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 】 第六条 !本市廉租住房保【障方式?实行货币补贴和【实物配租等》相结合?     !货币补?贴是指政府或—单位向符合廉租住房!保障条件的申请家】庭,按,规定发?放租赁住房补—贴,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!  》 ,。  实物《配租是指政》府,或单位向符》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!且没有住《房的:。申请家庭《提供:一套租?金低廉且面》积,适当的普《通住房并按照—规定标准收取—租金   !  实施廉》。租,住房保障主要通【过发放租赁》补,贴,增强城市—最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庭承租》住房:的能力已有住房但未!达到保障面积标准的!家庭按面积差—。额部分进行补—贴 : 《 ? 第七条《 本市廉租》住房实行按户配租】户的计算以公安部】。。门核发的户口簿为依!据 ! 第八条《 廉租住房保—障面:。积标准以满足—基本住房需求—。为,原则人均《建筑面积《不超过15平方米每!户单:套的建筑面积不超过!50平?方米 》     廉【租住房?保,障面积?标,准根据家庭平均【住房:水平、财政承受【能力以?及城市最低收—。入家:。庭,的人口数量、结【。。构等因素确定,适】时调整 》 【。第九条 《采取实物配》租方式的配》租面:积为最低收入住房】困难家庭《现住房面积》与,保障:面,积标准的《。。。差额 《     实】物配租的租金标【准由市物价局核【定, , 第!十条 采取货币补贴!方式的?补贴额度按》照最低收《。。入住房困难家庭【现住房面《积与保障面积标准】的差额、《每平方?米租赁住房》标准确定《租赁住?房补贴标准由市房】地产管理局》会,同市物?价局根?据我市经济发—展水平、市》。场平均租金》、城市最低收—入,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!。承受:能,力等因?素,确定,每《年公布一次》 ,  》 ,  保障家庭实际发!生房屋租金、面【积超出补贴标准部】分由承租《家庭自行承担 】     【货币补?贴计算公式为补【。贴金额=(》15m2×家—庭人数-家庭现【有住房面积》)×租?金补贴标准 — 《 第十一条 】廉租住房保》障资金?采取多渠道筹集资】金来源主要包括 】     (!一):。 市财政年度预算安!排的廉租《住房保?障专项资金》; :     (!二) 提取贷款风险!准备金?和管理费用后的【住房公积金增值【收益余额;》 ?   《  (三) 土地出!让净收益中安排的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; —    (四)【 廉租住房租—金收入; — ?  :  (五) 接【受社会捐赠或通过】其它渠道筹集的【资金 【 第十—。二条 廉租住房【筹集的资金由—市房地?。产管理局《建立廉租住房基【金账户专《户存储?专项管?理用于廉租住房的】建设、购置》、,维修、管理》和货:币补贴的发放 !     市财】政局、审计局对【廉租:住房资金的筹集、使!用和管理情况进行】监督 — 《 ,。第十:三条 实物配—租的廉租住房来【源主要包括 【     【(一) 《廉租住房对象承租】的符合廉租》住房:标准的现存公有住房!; 》。   ?  (二《)政府或单位出资】购买的符合廉租【住房标准的》普通住房(》经济适用《住房); 】  :   (三》),。政府或?单位出资建设的廉】。租住房;《   【  (四)政府【从经济?适用住?房以及普《通商品?住房开发中收回或】回购的住房; 】     (五!)从未出售的公【有住房中调》整出符合廉租住房】。标准的住房; !     (六】)接受社会捐—赠或以其它方式【筹集的符合廉租住】房标准的住》房 : ? , ? ,。第十四?条 廉租住房建【设用地应当在土【地供应计划》中优先安排并—在申报?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!列出采?取划拨?方式保证供应 【 《   》 廉:租住房建设》。用地的规划布—。局应当考虑城市低】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居住、交通和就业!的便利 》 【第十:五条 廉租住—房建设严《格执行?国家有关《技术规?范和标准坚持经济】。、适用原则提—高规划设《计水:平满:足,基本使用功》。能按照?发展:节能省?地环保型住宅—的要求推《广新材料、新—技术:、新工艺《廉,租住房应《当符:合国家质量》安全标准 》 ? ? 第十六》条, 新建廉《租住房应当》采取配套《建,。设与相?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!方式主要在经—济适用住房》、普通?。。商品:住房规模以上小区内!开发企业《以建设总《量2%比例配—建部分廉租住房【并在用地规》划和土地《出让条?。件,。中,明确规?定配套建设的廉租住!房,总建筑面积、套数】、布局?、套型以及建成【后由:政府收回或按成本】价,回购等事项 】    》。 新建廉租住房单套!的建:筑面积控制在50平!方米以内《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!要合理?确,定套型?结构 】 第十》七条 廉租住房建】。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! 》    (一)廉】租,住房建设用地以【行政划?拨方式保《证供应;《     !(二)廉租住—房建设?免征行政事业性【收费和政府性基【金;: 》    (三)【社会:捐,赠,廉租住房房源和资】金执行?公益性捐赠税收【扣除的有《关政策; 》。 ? ,    (四)货】币补贴的廉租家庭】办理房屋租赁证【免交有关费》用; ? ?     (五【)廉租住《房,建设、购《买、资金管理和【使用等?税收执行《财,政部、国家税—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!经济适用住房—和住房租赁》有关税收政策—的通:知(财税[20【08]24号)【规定的?各,项优惠政策 【 ? 第十八条 !申请享受廉租住【房的:家,庭必须?。同时符?合下:列条件 》   》 , ,。(一)家《。庭人均住房建筑【面积在?10平?方米以下;》   【  (二)家—庭成员均具有本【市城市常住户口【且至少有一人为【本市城市户口五【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!迁入满?三,年以上?。并与家庭《成员一起实》际居住; 【。  ?。  :。 ,(三)享受本—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,障连续救助》。六个月以上; 【  》   (四》)家:庭人:口为二人(含二人且!指享受最《。低生活保障人—数)以上且在同一户!口簿登记成员之【间有:法定的赡养、扶养或!抚养关系《或年龄?40岁?以上的单身(—含,未婚、离异、丧偶)!人员 》 , 》第十九?。。条 凡是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家庭》不能:申请:廉租住房保障 】     【(一)为《达,到廉租住房保—。障的:目的将?原,住房进行出售或出租!的; ?   —  (二《)为申请廉租住房而!离婚失去自有或共】有住房?的,。 【 第二十条 【廉租住房的申请【、审批程序 !     (一)】申请: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!家,庭应:当由家庭户》主,或一:名具有?完,全民事行为能力的】家庭成员向其所在】街,道办:事,处或实?施廉租?。。住房保障的》单位:提出书面申》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!   —  1、民政—部门出具《的嘉峪关市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金领取证(复印件】);  】   2《、家庭户《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!证(复印件); ! :。     3、【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!。处出具的住房情【况证明; !    4、家【。庭成员的收》入情况证明》;,  —。。   5、特殊【家庭还应《提供特殊情况证【明; —    《 6、根据》实际情况需要提【供,的其:它材料 《    【 (二)初审街道】办事处?或单位?应当自受理》申请之日起3—0日内?,就申请人的家庭】收入:、家庭住房状况是否!。符合规定条件—进行审核《。,提:出初审意见》并张榜公《布将初审意》见和申?。请材料一并》报市房地产管理局】  —   (三)审核】市,房地产?管理局应当自收【到申请材料之日【起15日内》, 就?申请人的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!合规定条《件提出审《核意:见并将符合条件的】申请人的申请—材料转?市民政局《市民政局应当自收】到申:请材:料之日起《1,5日内, 就申请人!的,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!定条件提出审—核意见并《反馈市房地产管理】局, ,    【 ,(四)公示经审核】符合条件的家庭市房!地产:管理局将《申请:家,庭基本状况在其户】籍所在居委会—进行为?期15日的公示公】示期内有《。异,议的由市房地产管理!局负责进行调查【核实1?5日内做出准予登】记,或,不予登记的》决定经审核或核实】不符合?条件的?书面通知《申请家庭并说明理】。由申请?。人对审?核结果有异议—的可:以向市?房地:产管:理局申诉 》 ?     (—五):审,定对:。公示后无异》议或经核实符合廉租!住房条件家庭—由市房地产管—理局审批为廉租住房!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!。案并向社会公开登记!。。。。结果: ? 》 第二十一条— 市房地产管理【局、民政局》和,街道办事处可以通】过审核材料、入【户调:查、邻里访问—及信函索证》等,方式对申请家庭收】入和住房状况、资】产等进?行核实申《请人及有关单位【或个人应当予—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!情况 】 第《二十:二条 ?市房地产管理—局应当综合考虑登】记的城市最低收入住!。房困难?家,庭的:收入水平、住—房困:难程: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!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!。确定相应的保—障方式及轮候顺序】并向社会公开—     !对已经登《记为:廉租住?房保:。障对象的《。。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《家庭:凡申请?。廉租:住房货币补贴的【。要,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!本做到应保尽保 !   》 , 实物配《租优先面向》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!。保障对?象的孤、老、病、残!等特殊困难家庭城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家庭以?及其他急需救助【的特殊困难家庭供应!上述家庭根据自愿也!可以选择货币补贴的!方式 《 : 第二十三!条, 配租管理 — ?     (一)已!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!凭街道办事处出【具的公示期无异【。议的:证,明与廉租住房产权单!位签:订嘉峪关市城市廉租!住房租赁合同办理】入住手续 【     (二)!。已准予货币补贴的】。家庭凭房屋租—赁证与?市房:地产管理局签订【嘉峪关市《廉租:住,房货:币补贴合同办—理嘉峪?关市城市《。廉租住房货币补【贴领取证廉》。。租家:庭或房屋出》租人凭嘉峪关—市,廉租住房货币—补贴领取证、嘉峪】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!活保障金领取证【和,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!绍信按季度领—取核定的租赁补贴并!用于冲减《。。房屋租金 】。    《 (三)廉》租家庭无正当—理由拒绝配租的重】新轮候在轮候期间】廉租家庭基本情况】发生变化的申—请人要及时报告经】核实后进《。行变更登记 — 】。第二:十四条 廉租住【房货币补贴合同应】当明确租赁住房补】贴额度、《停止发?放租赁?住房补贴的情形【等内容? 】 第二?十五条 廉》租住房租赁合—同应当明确》下列内容 — ,     (一】)房屋的位置—、朝向?、面积、结》。构、附?。属设施和《设,备状况?; —    (二)租金!及其支?付方:式; 【   ? (三)房屋用途】。和使用要求; 【     】(,四)租赁期限—; 》     (—五)房屋《维修责?任,; —  :  (?六):停止实?。物配租的情形—包括承租人已—符合规定《条件:的将所?。承租的廉租住房转】借、转租或者改【变用途无《正当理由连续6【。个月以上未在—所承租?的廉租住《。房,。居住或者未交—纳廉租住房》租金等; 【     (【。七):违,约责任及争议解【。决办法包括退—回廉:租住房?、,调整租金、依照【有,关法律?法规规定处理等; !   —  (八)其—他约:。定事项 》 第二!十六条 廉租住房实!行,动态管理享受廉【租住房的家庭按年度!向街道办《事处或单位如实申报!。家庭人口、收入及】。住房等变动》情况:街道办事处或单【位对申报情况进【行核实、张榜—公布并?将申报情况》及核实意《见报市?房地产管理》局市:房地产?管理局应当据—此调整?补贴: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!、租金等对不再符合!廉租住?房保障条《件的应当停止发【放租赁住《房补贴或者由承租】。人,按照合同约定—退回廉租住房 】   》  配?租家庭?人均月收入连—续十二个月超过【当年本市城市居民最!低生活标准的按一】定,比例减少租赁补贴】;连续二十四个月超!。过标准?的停发租赁补—贴 》。 : 第二十七条 !对具有下《列行:为之一的经》市房:地产管理局批准【廉租住房《产权单位(管理单位!)可以解《除租赁合同廉—租家庭退回》。住房 —     (—一):不按合同约》定,的期限、方式和金】额交纳水、电、【暖、:。煤气费和物业—管理费或拖欠房屋】租金:累计达六个》月以上的《; 》   ?  (二)住房无故!闲置六个月以—上的; —     (三)!将住房转租、转【让,、转借他人或改变房!屋用途的;》    】。 (四)擅》自加层、改建、【扩建或者改变房屋】建筑结?构、:。设施、?设备的; 【   《 , (五)利用—廉租住房《进行:违法活动的; 】     【(六)法律、法【规,规定:的其它可以收—回的情形 ! 第二十八条! 对家庭人口、收】入及:住,。房等变动不再符合】。廉租住房保障—条件的?市房地产《管理局责令享受【实物配租的家—庭限期腾退住—。房逾期?。未退回的《承租家庭确有正【当理由不《能按期腾退的经【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!自应腾退之日起三】。个月内?按市场租金的—60%收《取房租?满三个月后按市【场,租金收取房租;承租!。家庭无正当理—由拒不按期腾退的】按市场租金收取房租!。   【  廉租家》庭拒绝接受前—款规定?的由市?。房地产管理局依【照有关?。法律法规《规定处理 ! 第二十九】条, 市房地产》管理局应当按户【建立廉?租住房档《案并采取定期走访】、抽查等方式及时】。掌,握城市最低收入【住房困难家庭的人】口收入及住》房变动等有关—情况 》 : 《第三十条《 配租家《。庭虚报、隐瞒有关】情况或者伪造有【。关证明而获》得廉租住《房保障的管理部【门可责?。令其返还已领—取,的租赁补《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!的住房并按市场价】格补交以前房—租 — , : 第三十《一条 对有》关部门和单位—工作人员在廉租住】。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!分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】 第三十二条 】对承:租直管公房的城市最!低收入家庭》可以参照《本,。实,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住!房保:障面积标准范—。围内的租金予以【适当:减免 】 第三十三【条 本实施细则由】。嘉峪关市人民政府】负责解释 ! 第?。。三十四条 本实施】细则自颁布之日起】执,行原嘉峪关市城镇】廉租住房管理试行】办,法(嘉政发[—2002]93号】)和嘉峪关》市城镇廉租住—房管:理实施细则(嘉政】发[2003]38!号)同时废》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