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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。 嘉?峪关:。市,城市廉?租住房保《。障实施细则 【 第一条 为了促!进廉租住房制—。。度建设切实解决我市!最低收入家庭—住房困难根据甘肃】省廉租住房保障实】施办法?和甘肃省人民政府】关,于解: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!房困难的意见—。的有关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实施细则 【 第二!条 本?市城市最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的廉【租住房?保障及监督管—理适用本实》施细:则 : 《    城》市最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》庭,是指享受《本市城?。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《且,人均:住房建?筑面积在10—平方米以下的家庭】 》    廉租住房是!指政府或单位(以下!所指大中型企业)在!住,房领域实施社会【保,障职能,《向城市?最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《提供的货币补—贴或者以低廉租金】配,租的具?有社会保《障性质的《普通住房 — ? ? 第:三条 市房地产【管理局?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!的主管部门负责【本市廉租住》房的政策制》定、计划安》排,、资金筹措、—房源落实、》建设管理、廉—租住房对象的认【定以及廉租住房的管!理,、维修?、租金的收取、【配租方式的审—批,和货币补贴》的发放?等,工作: !第四条 市房地【产管理局会同有【关部门负《责制定解决城市低】收,。入家庭住房困—难的发展规》划及年度计划明确廉!租住房?保障工作目》标、措施报政府批】准实施并纳入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!划,和住房建设》规,划 》  :   发展改革【。、建设、规划、【国土资源、财政、民!政、城区工作办、】。。监察、审计、—物价、地税及金融】管理等部门》根据职责分工负【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!关,工作 》 《 :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!。障对象为本市享【受城市居《民,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!住房建筑面积在10!平方米以下的—住房困?难家庭应《与经济?适用住房供应对【象衔接逐步扩大到】城市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庭— 《 第六条】 本市廉租住房保】障方式实行》货币补贴和实物配】租等相结合 !     货币补】贴是指政府或—单位向符合廉租【住,房保障?条件的申请家庭按】规定发放租赁住房补!贴,由其自?行承租住《房 : ,    — ,实物配租《是指政?府,或,单位向符合廉租住】房,。保障条件且》没有住房《的申请家庭提供【一套:租金低廉且面积适】当的普?通住房并按照规定标!准收取?租,金 ?。    — 实施?廉,租住房保《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!补贴:,增强城市最低【。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!租住房的《。。。能力已有住》房,但未达?到,保,障面积标准的家【庭按面积差额部【分进行补贴 【 【第七条 本市廉租】住房:实,。行按户配租户的计】算以公安《部门核发的》。户口簿为依据 】 ,。 : 第》八条 ?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!准以满足基本住房需!求为原?则人均建筑面积不】超过1?5平方米每户单【套,的建筑面积》不超过50》平方米 《    【 廉租住房保障【面积标准根据家【庭平均住房水平、财!政承受能力以及【城市:最低收入《家庭的人口》数量、?结构等因素确定,适!时调整 《 】第九: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!式的配?租面:积为最低收》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!房面积与保障—面积标准的差额 】     实!物配租的租金标【准由市物价局核定 ! 】第十条? ,采取货币补贴方【式的补贴额度按照】最低收入《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!面积与保障》面积:标准的差额、—每平方米租赁住【房标:。准确定租赁住房【补贴标准由市—房地产?管理局会同市—物价局根据我市【经济发展《水平、市场平均租金!、城市最低收—入住房困难家庭的】经,济承受能力等因【素确定,《每年公布《。一次: :     保障!家庭实际发生房【屋租金、面》。积超出补贴标准部】分由承租家庭自行】承担 》    》 货币补《贴计算公式》为,补贴金?额=(?15:m,2×家庭人》数-家庭现有—住房面?积)×租金》补贴标准 】 第十—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!。资金采取《多渠道筹集资金【来源:。主要:包括 《 ?   ? (一?) 市财政年度【预算安?排的: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!金;: : :     (二) !提,取贷款风险准备【金,和,管理:费用后的住房—公积金?增值收益余额—;    ! (:三) 土地出让【净,收益中安排》的廉租?住房保障资金—;    ! (四) 廉—。租住:房租金收入》;   】  :。(,五,) 接受社会捐赠】或通过其它》渠道筹集的资金 ! 第十!二条: 廉:租住房筹《。集的资金由市—房地产管理局建【立廉租住房基金账】户专户存储专项管】理用于廉租住房的建!设,、,购置、维修、管理和!货币补?贴的发?放 :  》  : 市财政局、审计】局对廉租《住房资金的筹集【、使用?和管:理情:况进行监督 ! 第—。十三条 实物配租】的廉租住房来—源主要包括 !     (一) !廉租住房《对,象承租?的符合廉租住—房标准的现存—公有住房; !  :。   (二)政府或!单位出资购》买的符合廉租住【房,标准的普通住房【(经济适用住房)】;,  —   (《三)政府或单位出】资建设的廉租住房】; 》     (四)政!府从经济适用住房以!及,普,通商品住房》开发中收回或回购的!。住房; 《 《    (》五)从未出售的公】有住:房中调整出符合廉】租住房标准的住房;!  —。   (六》)接受社会捐赠【或以其它方式—筹集:的符合?廉租:住房标准的住房 ! 第】。十四:条 廉租《住房建?设用地应当在土地】。供应计划中》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!度用地指标时单独】列出采?。取划拨方《式保证供应 ! ,。   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!规划布局应当考虑】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难?家庭居住、交—通和就业的》便利: 】 ,第,。十五条 廉租住【房建:设严格执行》国家:有关技术规范和【。标准:坚,持经济?、适用原则》提高规划设计水【平满足基本使—用功能按《。照发展节能省地环】保型住?宅的要求推》广新材料、新技术】、,。新工艺?廉租住房应当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!准 ? 《 第十》六条 新建》廉,租住房应《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!对集中建设相—结,合的方式主要—在经济适用住房、普!通商品住房规模【以上小区内开发【企业:。以建设?总量2?%比例配建部分【。廉租住房并在用【地,规划:和,土,地出让?条件中明确规定配】套,建设的廉租住—房总建筑面积、套数!、布局、套型以及建!成,后由政府收回或【按,成本:价,回购等事项 】 ,     》。新建廉租住房—单套的?建筑面积控制在50!平方米以内》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《庭的:居,住,需要合理《确定套型结》构 【 : 第十?七条 廉租住房建设!享受以下优惠政策】 , :   《  :(一)?廉租住?房建设?用地以行政划—拨,方式保证供》应;:  —   (二》。)廉:租,住房建设免征行政】事业性收费和—政府性?基金;? :    — (:三)社会捐赠—。廉租住房房源—。和,资金执?行公:益性捐赠税收扣除】的有关?政策:; ?     (四!)货币补贴》的廉租家庭办理【房屋:租赁证免交有关【费用;?。 :  《   (《五):廉租住房建设—、购买、资》。金管:理和使用《等税收执行财政部、!国家税务总局—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!用住房和住》房租赁有关税—收政策的通》。知(财税[20【0,8]24号)—规定的?各,项优:惠政策 ! 第十八—条 申请享受廉租】住房的?家,。庭必须同时符合【下列条件《 》    (一)家】。庭人: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!0平:方米以下; 【  《   (《二,)家庭成员均具有本!市城市常住户口且至!少有一人为本市城市!户口:五年:以上其他《成员户口迁入—满三年以上并与【家庭成员《一起实际《。居,。。住;   !。  (三《)享受本市城市居】民最低?生活:保障连?。续救助六《个月以上; !   ?  (四)家庭【人口为二人(含二人!且指享?受最低生活保—障人数?)以上?且在:同一户口簿登记【成员之间有》法定的?赡,养、:扶养或抚养关—系或年?龄40岁《以上的单身(—含未婚、《离异、丧偶)—人员 ? 《 《第十九条 凡是有】。下列情?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!请廉租住房保障【    】。 ,(一)为达到廉【租住房保障的目的将!原住房进行》出售或出租的; !     (二!)为申请《廉租住房而》离婚失?。去,。自有或共有住房【的 ? 》 第二十条— 廉租住房的申【请、审批程序 【     】(一)申《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!的家庭应当》由家庭户主或一名】具有完?全,民事行为能》力的家庭成员向其所!在街道办事处或实施!廉租住房保障的单位!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!下列材料 【     —1、民政《部门:出具的嘉峪关—市城市居民最低【生活保障《金领取证(复—印件)?;  【   2、家庭户口!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!(复印?件); 《 《  :  3、户口—所,在地:街道办事《处出具的住》房情:况证明; 】    《。 4、家庭》成员的收入情况证】明; 》  ?   5《、特殊家庭还应提供!特殊情况证》明; —   ?  :6、根据《实际情况需》要提供的其》它材料 【     (二)】初,审,街道办事《。处或单位应》。当自:受理申请《之日起30日内,】就申请人的家庭收】入、家庭住房状况】是否符合规定条件】进行审核,提—出初审意《见并张榜《公布将初审》意见和申请材料【。一,并,报市房地产管理局】     !(三:)审核市房地产管】理局应当自收到【申请材?料之日?起15日内, 就申!请,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!否符合规定条件【提,出审核?意见并将《符合:条件的?申请人的申请材【料转市民政局市民】政局应当自收到申】。请材:料之日起《15日内, —就申请人的》家庭收入是》否,符合规定条件提出】审,核意见并反馈市房地!产管理局 【     (【四)公示经》审核符?合条件的家庭—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申!请家:庭基本状况在其户籍!所在居委会》进行:为,期15日的公示【公示期?内有异?议的由市房地产管】理,局负责进行调查【核实15《日内:做出:。准予登记或不予【登记的决定经审核】或,核,实不符合条件的书】面通知申《请家:庭并说明理由申【请人:对审核结果》有异议的《可以:。向市房地《产管:理局:申诉 【    (五)【审定对公示》。后无异议《或经:核实符合廉》租住房条件家—庭由: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!。为廉租住房保障【对象予?以登记备案并向社】会公开登记结果【 — 第二十一条】 市房地产管理局】、民政局和街道办事!处可以通过审核材】料、入?户调:查、邻里访问及【信函索证等》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!和住:房状:况、资产等进—行核实申请人—及有关单位》或个: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!提供有关情况— !。第二十二条 —市房地产管理局【应,当综合考虑登—记的城市最》低收入?住房困难《家庭的收入水平、】住房困难程度和申】请顺序?以及个人申》请的保?障方式等《确定相应的保障方】式及轮候顺序并向】社会公?开, 《   ?  对已经登记为】廉租住房《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!。最,低生:活保障家庭凡申请廉!租住房货币补贴的】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!基本做到应保尽【保 — ,。   实《物配租优先面向【已,经登记为廉租住房】保障对象的孤—、老:、病、残《等特殊困难》家庭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?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!救,助的特殊《困难家庭供应上述】家庭根据自愿也【可以选择货币补贴】的方式 】 :。 第二《十三条?。 配租管理》  —   (一)已【。准予实物《配租的家庭凭—街道办事《处出具的《公,示,期,无异议的《证明与廉租住房产】权单位签订嘉峪【关市城市廉租住【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!手续 —     (二)已!。准予货币补贴的【。。。家庭凭房屋租赁证】与市房地产管理【局签订?嘉,。峪,关市廉租住》房货币补贴》合同办理嘉峪关【市城市廉租住房【货币补贴《领取:证廉租家《庭,或房屋出租人—凭嘉峪关市廉租住】房货币补贴领取【证,、嘉峪?关市:城市居民最低生【。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本!。。人,身份证或单位介绍】信按季度领》取,核定的租《赁补贴并用》。于冲减房《屋租金 》     (】三)廉?。租家庭无《正当理由《拒绝配?租的重新轮候—在轮候期间》廉租家庭《基本情况发生—变化的申《请人要及时》报告:经核实后进行变更】。登,记 : — 第二十四条【 廉租住房货币补】贴合同?应当明确租赁住房】补贴额度、停止【发放:。租赁住房补贴的情】形等:内容 ! 第二《十五条? 廉:租住房?租赁合同应当明【确下列内容 】 :  :  (一)房屋【的位置?、朝向、面积、【。结构、附属》设,施和设备状》况; ?  》   (二》)租金及其支付方】。式; 》。 ,     (三)房!屋用途?和使用要求;— :。    — (四)租赁期【限; ?  》。   (五)房【屋,维,修责任;《。   【  (?六)停止实》物配租的情形包【括承租人《已符合规定条件的将!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!借、转租或者改【变用:途,无正:当理由?连续6个月以上【未在所承《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!者未:交纳廉?租住房租《金,等;:。。 》  :  (七)违—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!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!、,调整租金、依照有关!法律法规规定处理】。等; 《     (八!)其他约《定事项 】 第》二十六条 》廉租住房实行动态】管理享受廉》租住:。房的家庭按年—度向街道《办,事处或单位如实申】报家:。庭人口、收入及住房!等变动情况》街道办事处或单位】对申报?情况进行核实—、张榜公布并将申报!情,况及核实意见报市房!地产管理局市房【地产管理局应当【据此调?。整补贴额《度或实物配租面积、!租金等对不再符【合廉租住房保障【条件的?。应当停止发放租【赁住房补《贴或:者由承租人按—照合同约《定退回廉租住房【 《     配租家】庭人均月收入连续】十二:个月超过《当年本市城市—居民最低《生活标?准的按?一定比例减少租赁】。补贴;连续》二,十四个月《超过标?准的停发租》赁补贴 【 》。第二十七条 对【具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,经市:房地:产管理局批准廉租】。住,。房产权单位(管理】单位)可以解除租】赁合:同,。廉租家庭退回住房】    】。 (一)不按合同约!定的期限《。、方式?和金额交纳水、电、!暖、煤气费和—物业管理费》或拖欠房屋租金累计!达,六个月以上的—;   】  (二)住—房无:故闲置六个月—以上的; 【     —(三)将住房—转租、转让》、转借他人或—改变房屋用途的【; —    (四)擅自!加层、改建、—扩建或者改》变房屋?建筑结?构、设施、》。设备的; 】    《。 (五)利用—廉租住房进》行违法活《动的; 】。。    《(六:。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?。的其:它可:以收回的《情形 【 ,。 第二十—八条 对《家庭人口、》收入:及,住房等变《动不再符合廉租住房!保障条件的市房地】产管理局《。责令享受实》物,配租的家《。庭限期腾退住房【逾期未退回》的承:。租家庭确有正当理】由不能按期腾退的】经市房地产管—理局批准自》应腾:退之日?起三个月内》按,市场:租金的60%收取】房租满?三个月?后按市场租金收取】房租;承租》家庭无?。正当:。理由拒不《按期腾?退的按市《场租金收取房租 !     廉租!家,庭拒绝接受》前款规定《的由市房地产—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!法,规规:定处理? — 第二十九条 !市房地?产管理局应当按户建!立廉租?住房档?。案,并采:取定期走访、—。抽查:。等方式及《时,掌,握城市最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的人口【收入及住《房变动等有关情况】 【。 第三十条 配】租家庭虚报、—隐瞒有关情况或者】伪造有关证明而获】得廉租住房》。保障的管理部门可】责令其返还已—领取的租赁补—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!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!补交以前房》租 【 第《三十一条《 对有关部门—。和单位工作人—员,在廉租住房保障工】作中: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徇《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? : 第—三,十二条 对承—租直管?公房的城市最—低收入家庭可—。以参照本实施细【则,有关规定《对住房保障面积标】准范围内的租金予以!适当:减免 》 第三十!。三条: 本实施《细则由嘉峪关市【人民政府负责解【释 — 第?三十四条 本实【施细则自颁布之日】起执行原嘉峪—关市城镇廉租住房】管理试行办法(【嘉,政发:。[2002]93号!)和嘉峪关市城【镇廉租住房管—理实施细则(—。嘉政发[《200?3]38号》)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