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! 嘉峪?关市城市《廉租住房保》障,实施细?。则
第一【条 :。为了促进廉租住房】制度建?。设切:实,解决我市最》低收入家庭住—房困难根据甘肃省廉!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!和甘肃省人民政府】关于解?决城市低《收入家庭住房困【难的意见《的有关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实施细则
—
— 第:二条: 本市城市》最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的廉《租住房保障及—监督:管理:适用本实施细则 】
,
《 : 城市最《。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享!受,本市城市居民最【低,生活保障且人均住】房,建筑面?积在10《平方米以下》的,家庭
【 廉租住房】是指政府《或单位(以》下所指大中型企业)!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!保障职?能,向城市最低【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》提供的货币补贴或者!以低廉租《。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!障性质?。的普通住房
!
第—三条 市房》地产管理《局是本市廉租住【房工作的《主管:部,门负责本市廉租住】房的政?策制定、计划安排、!资金筹措、房—源落实、建设管理】、廉租住《房对象的认定以及】廉租住房的管理【。、维修、租金—的收取、配租方【式的审批和货币补】贴的发放等工作【
—
第四条 市】房,地,产管理局会》。同有关部《门负责?制定解决城》。市低收入家庭住【房困难的发展规【划及年度计划明【确,廉租住房保障—工作目标、措施报政!。府批准实《施并纳?入政府经济》社会发?展规划和住房建【设规划
—。 发【展改革、建设、规】划、国土资源、财政!、民政、城区工【作办:、监察?、审计、《物,价、地税及》金融:管理等?部门根据职责分【工负责?廉租住?房,保障的?相关工作
【
第五】条 :廉租:住,房保障对象为本市】。享受:城,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且人均住房建筑面!积,在10平《方米以?下的住?房困难家庭应与经】济适:用,住房供应《对象衔接逐步扩【大,到城市低收入住【房,困,难家庭
—
—第六:条 本市《廉租住房保障方式】实行货币补贴和实】物配租等相结—合
— ? 货币补贴是指政府!或单位向符合廉【租住房保障》条件的申请》家庭按?规定发放租赁住房】补贴由其自行承租】住房
【 实物—配租是指政》府或单?位向符合《廉租:住房保障条件且【没,有住房的申请家庭】提供一套《租金低廉且》面,积适当的普通住房并!按照规?定标:。准收取租金
【。
— 实施廉租》住房保障主要—通过发放租赁—补贴,增《强城市?最,低收:入住房困难家庭承】租住房的《能力已有住房—但未达到保障面积】标准的?家庭按面积差额部】分进:行补贴
》
第七!条 本市《廉租:住房实行按户配【租户的计算以公【安部门?核发的户口簿为依】。据
—
? 第八?条 廉租《住房保障面积标【准以满足基本住房需!求为原则人均建【筑面积不超过—15平方米每户单】套的建筑《面积不超过50【平方米? ,
,
: : : ,廉租住房《保障:面积标准根》。。据家庭平均住房【水平、财政承受能】力以及?城市最低《收入家庭的人口数】量、结构等因素确】定,适时调整
! :
: 第九条 —采取实物配租—方式的配租面积为最!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现住房面积与保【障面积标准》的差额
】 实物配【租的租金标准由市物!价局核定
!
第十条 采!。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!贴额度按《照最低收入住房困】难,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!障面积标准》的差额、每平—方米租赁住房标准】确定租赁住》房补贴标《准由市房地》产管:理局会同市》物价局根据我—市经济?发展水平、》市场平均租金、城】市最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的经济承受】能,力等因素确》定,每年公布—一次
《
, : : 保障《家庭实际发生—房屋租金、面—积超出补贴》标准部分由承—。租,家庭自行承担—
!货币补贴计算公式为!补贴金额=》(15m2×—家庭人数-家庭现】有住房面《积)×租金补—贴标准?
,
:
《 第十一条 廉【租住房保《。障资:金采取?多渠道筹集资金来】。源,主要包括
【 》 (:一) 市财政年度预!算安排的廉租—住房保障专项资金;!
【。。 :。(二) 提取贷【款风险准备》金,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!公积金增值收益【余额;?
!(三:。) 土?地出让净《收,益中安排的》廉租:住房保障资金;【
》 (四) 】廉租住房《租金收入《; :
— (五) —接受社会捐赠或通过!其它渠?。道筹集的资金—
!第十二条 廉租住】房筹集的资金由【。市房地产《管理局建立廉—租,。住房基金《账户专户存储专项】管理用于廉》租住房的《建设、?购置、维修、管理】和货币?补贴的发放 —
市!财政局、审计局【对廉:租住房资《金的筹集、使—用和管理情况—进行监督
!
? 第十三条 实物配!租的廉租住》房来源主要包—括
! (一?), 廉租住房》对象承租的符合【廉租住房标准的现】。存公有住《。房;
》 (二)!政府或单位出资购】买的符合廉租住房】。标准的普《通住房(经济适用】住房);
】 (三)政!府或单?。位出资建设的—廉租住房;
!。 (—四,。)政府从经济—。适用住?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!开发中?收,回或回购的住房; !。
,
【(五:)从:未出售的公有住房】中调整出符合—廉租住?房标准的《住房:。。;
】 (六《)接受社《会,捐赠或以其它方【。式筹集的《符合廉租住房—标准的住《。。房
?
》 第十《四条 廉租住—房,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!。供,应,计划中优先安排并】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!时单独列出采取【划拨方式保证供应】
【
廉》租住房建设》用,地的规划布局—应当考虑城市低【收,入住房困难家—庭居住、交通和就业!的便利
—
?
第十五—条 :廉租住房建设严格】执行国家有》关技术规范和标准】坚持经济、适用原则!提高规划设》计水平满《。。足基本?使用功能按照发【展节能省地环保型】住,宅的要求《推广新?材料、?新,技术、新工艺廉租住!房,应当符合国家质量】安全标准
—
》 第?十六:条 新建廉》租住: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!与相对集中建设【相结合的方式主要】在经济适《用住房?、普通商品住房规模!以,。上小区内开发企业以!建,设总量2%》比例:配建:部分廉?租住房并在》用地规划和土地【出让条件中明确规】定配套建《设的廉租住房总建】筑面积、套数—、布局、套型以及建!成,后由政府《收回或按成本价回】购等事项《。
《 《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!的建筑面积控—制在50《平方米?以内并?根据城市低收—入住房困难》家庭的居住需要【合理:确定套型结构—
!第十七条 廉租住】房建设享受以下【优,惠政策
》
: (一【)廉租住房建设用地!以行政划拨方—式保证供应;
】
? (二)廉租!住房建设免征行【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!性基金?;
】 :(三)社会捐赠廉】租住:房房源和资金执行公!。益性捐?赠税收扣《除的有关政策—。;
?
— ,(四)货币补贴的】廉租家庭办》理房屋租赁证免【交有关费用;
】
》 , (五)《廉租住房建设、购买!、资金管理和使用等!税收执行财政部、】国家税务总局—关于:。廉租住房《经济适用《住房和住房租—赁,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!(财税[2》008]24号)规!定的各项优》惠政策?
【 第十《八条 ?申请享受廉租—住房的家庭必—须同时?符,。合下:列条件
》
—。。。 (一)《家庭人均《住房建筑面》积在10平》方米以?下;
! (二《)家: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!市常住户口且至少】有一人为本》市城市户口五年以上!其他成员户口迁入】满三年以上》。并与家庭《。成员:一起实?际居:。住; ?
,
》 (三)享受【本市城市居民—最低生活保障连续】救助六个月以上;】
? —(四)家《庭人口?为二人?(含二人且》指享受最低生—活保障人数)—以上且?。在同一户口》簿登记成员之—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扶!养或抚养关》系或年龄《40岁以《。上的单身(含未【婚、离异、》丧偶)人员》。
】 第十九条》 凡是?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家庭不能申请廉】租住房保障
! , : (一)为达到廉!租住房保障的目【的将原住房进行【出,售或出租的》;
】 (?二)为?申,请廉租住房》而离:婚失去自有或共有住!房的 ?。。
— 第二十条 【廉租:住房的申请》、审批程序
】 (【一)申请《。。申请:廉租住房保障的【家庭应当由》家,。庭户主或一名—具有完全民》事行为能力》的家庭成员》向其所?在街道?办事处?或实施廉租住房保】障的单位提》出书面?申请并提交下—列,。材料
! , 1:、民政部门出—具的嘉峪关市—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金领》取证(复印件)【。;
》 《 2:、家庭户口》簿及家庭《成员身份证(—复印件); —
】3、户口所在地街】道办:事,处出:具的住房情》。况证明;
—
? 4、家庭成!员的收入情况—证明;
— 5【、特:殊家庭还应提供特殊!情况证明;
】 6【、根据实际情—况需要提供》的其它材料
】 (二】)初审街道办—。事处或单位应当【自受理申请之—日起3?0日内,就》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、!家,庭住房?状况是否符合规定】条件进行审核,提】出初审意见并—张,榜公布将初审—意见和申请》材料一?并报市房地产管理局!
】 (三?),审核市房地》产管:理局应当自收到【。申请材料之日起1】5日内, 就申请人!的家庭住房状况是】否符合规定条—件提出审核》意见并将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】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!局市民政局应当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】日起:15日内, 就【申请人的家》庭收入是否》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!核意见并反馈市房地!。产管理局 》。。
【 (四)公示经审核!符合条件的家—庭市房地产》管理局?将申请家《庭基本状况在其【户籍所在居委会进】行为:期15日的公示【公示:期内有?异议的?由市房地产管—理局负责进行调查】核实1?5日内做出准予【登记或?不予登记的》决定经审核或核实】。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!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!由申:请人对?审核结果有异议的】可以向市房地产管】理局申诉《
】 (五?。。)审:定对公示后无—异议或?经核实符合廉租住】房条件?家庭:由市:。房地产管理局审【。批为廉租住房保【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案!并向社会公开—登记结果
!
? 第二十一条 市】房地产管理局、【民政局和街》道办:事处可以通过审【核材料、入户调查、!邻里:。访问及信函索证等】。方式对?申,请家庭收入》和住房状况》、资产?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!有关单位或个人应】当予以配合如实【提,。供有关情况
【
?
第二十二条!。 市房地《。产管理局《应,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!市最: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的收入水平》、住房困《难程度和申》。请顺序以及个—人申:请,的保障?。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!障方式及轮》候顺序并《向社会公开
】 对已经!登,记为廉租住房保【障对象的城》市居民?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】凡申:请廉租住《房货币补贴的要优】先安排发放》补贴基本《做到应保尽保 【
》 实物配租优】先面向已经登—记为廉租《住,。房保障对象》。的孤、老、病、【残等特殊困难家【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障家庭以》及其他急需救—助的特殊困难—家庭供应上述家【庭根据自《愿,。也可:以选择货币补贴的】方,式,
?
?
第二十三条 !配租管理
【 (一)!已准予?实物配租的家庭【凭,街道办事处出—具的公示期无异议的!证明与廉租》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嘉!峪关市城市廉租【住房租?赁合同办理入住【手续
— (二)】已准予货《币补贴的家庭凭房屋!租赁证与市房地【产,管理局?签订嘉峪关市廉【租住房货币补贴合同!办理嘉峪关市—城市廉?租,住房货币补贴领【取证廉?租家庭或房屋出【租人凭?嘉峪关市廉》租住房货币补—贴领取证《、嘉峪关《市城:市居民最《低生活?保,障,金领:取证和本人身—。。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按!季度领取核定的【租赁补贴并用于冲减!房屋租?金
【 (《三):廉租家庭无正当【理由拒绝配租的重新!轮候在?轮候期间廉租家庭基!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!请人要及时报—。。告经核实后》进行:。变更登记
【
第二】十四条 廉租—住房货币补贴合同应!当明确?租赁:住房补贴额度、停】止发放租《赁,住房补贴的》情形等?内容
【
第》二十五条《 廉租?住房租赁合同应【当明确下列内容
!
(一!)房屋的《位置、朝向、面【。积、结构、附属设】施和设备状》况;
》 —(二:)租金及《其支付方《式;
— 《 (:三)房屋用途—和使用要求;
! : (四)租】赁期:限; ?。
《 (五—)房屋维修》责任:;
?
【(六)停《止,实物配租的情形包】括承租人已》符合规定条件—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!。房,。转借、转《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!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!上未在?所,承租的?。廉租住房居住或者】未交纳?廉租住房租金等;】
— : (七)违约—责任及争议解决【办法:包括退回廉》。租住房、《调整租金、依照有关!法律法规规》定处理等;
【
: (八【)其他约定》事项
】
, 第二《十六条 《廉租住房实行动态管!理享受廉租住房的】家庭按年度向街【道办事?处,或单位如实》申报家庭人》口、收?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!街道办事处或单位】对,申报情况进行—核实、张《榜公布并将申报情】况,及核实意《见报市房地产—管理局市《房地产管理局应当】据此调整《补贴额度或》实物配租面积、租金!等对不再符》合廉租住《房,保障条件的》应当停?止,发,放租赁?住房补贴或》。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!约定退回廉》租住房
】 配》租,家庭人?。。均月:收入连续十二个月超!过当年本市城—市居:民最:低生:活,标准的按一定比例】减,少租赁?补贴;连续二十四】个月超?过标准?。的停发租赁补贴
!
第二!十七:条 :对,具有下列行》为之:一的经市《房,地产管理局》批准廉?租,住房产权单位(【管理单位)可以解】除租赁合同廉租家庭!退回住房
—
? : (一《)不按合同约定【的,期限、方式》和金额?交纳水?、电:、暖、煤气费和物业!管理费或《拖欠房屋《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!上的;
】 (》二,)住房无故闲置【六个月以上的; 】
》 (三)将住房!转租:、转让、转借他人或!改,变房屋用《途的;
】 (四)擅】自加层、改建、扩】。建或者改变房屋建】。筑结构、《设施:、设备的;
! 》。(五)利用》廉租住房进行违法活!动的;
》
(】六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—其它可以收回的情形!
!第二:十,八条 对家庭人【口、收入《及住房?。等,变动不再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!件的市?。房地产?管理局责《令,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!限期腾退住房逾期】未退回?的承租家庭确—有正:当理由不《能按:期腾退的《经市:房地产管理》局批准自《应腾退之日起三【个月内按市场租金的!60:%,。收,取房:租满三?个月后按市场租金收!取房租;承租家庭无!正当理?。由拒不?按期腾退的》按市场租金收取房租!
【 廉租家庭—拒绝接受前》款规定的由市房地产!管理局依照有关法】律,法规规定处理—
《
第二十九!条 市房地产—管理局应当》按户建立廉租住【房档案并《采取定期《走访、抽查等方【式及时掌握城市【最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: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!动等有关情》况,
】 第三?十条 配租家庭虚报!、隐:瞒有关情况或者伪】。造有关证《明,而获得廉租住—房保障的管理部门】可责令其返还已领取!的,租赁:补贴或者退出实【物配租的住》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!以前房?租
—
? ,第三十一《条 对?有关部门《和单位工《作人员?在廉租住房保障工】作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:守、:徇私舞弊《的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】 第三十二条 对】承租直?管公房的城市—最低收入家庭可【。以,参,照本:实施细?则有关规定对住房】保障面积标》准范围内的》租,金予以适当减免【 ,
【 第三十三》条 本实施》细则由嘉峪关—市人民?政府负责解释—
》
第三十四条 】本实施细《则自颁布之日起执】。行原:嘉峪: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!理,。试行办法(》嘉,政发[?2002]93号)!和嘉:峪关:市城镇廉租住—房管理实施细—则,。(,嘉政发[2003]!38号)同时—废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