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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嘉《峪关市城市》廉租住?房保障实施细—则 第—一条: 为了促进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】。切实解决我市—最低:收入:家庭住房困》难根据甘肃》省廉租住房保—障实施办法和甘【肃,。省人民政《府关于解决城市【低收入家庭》住房困难的》意见的有关规定结】合我市实《际制定本实》施细则 】。 第二条【 本市城市最—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的廉租【住房保障《及,监,督管: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!   —  城市最低收【入住房困难》家庭是指享受本市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且人均住房建】。筑面积在10平【方米:以下的家庭 】     廉租】住房是?指,政府或单《位(以?下所指大中型企业)!。在住房领域实施社】会保障?职能,向城市最低收!入住房困难家—庭提供的货币补贴或!者,以低廉租金配租【的具:有社会保障性质的】普通:住房 《 第】三条 市房地产【管,理局是?本市廉?租住房工作的主【管,部门负?责本市廉租》住房的政策制—定、计划安排、资】金筹措、房源落【实、建设管》理,、,廉租住房对象—。的认定以及廉租【住房的管理》、维:修,、租金的收取、配】租方式?的审:批和货币补贴的发】放等工?作 : — 第四条 —市房地产管理局会】同有关部门负—。责制定解决》城市低收入》家庭住房困难的发】展规划及《年度计划明确廉【租住房保《。障工作目《标、:。措施报政《府批准?实施并纳入政府经济!社会发展规划—和住房?建设规划 》    【 发展改革》、建设、规划、【国土资源《、财政?。、民政?。、城区工《作办、监察、审计】、物价、地》。税及金融管》理等部门《根据职责分工负【责廉租住房保障【。的相关工作 】 , 第五条 !廉租住?房保障对象为本【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且》人均住房建筑—。面积在10平方米以!下,的住房?困难家庭应与经济适!用住:房,供应对象衔接逐步扩!大到城市低收入【住房困难家庭 ! ,。 , 第六—条 本市廉》租,住房保障方式实【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!租等相结合 】     货币补!。贴是指政府或单位向!符合廉租住房保【障条件?的申请家庭按规【定发放?。租赁住房补》贴由其?自,行承租住房 !     》实物:配租是指政府或单】位向:。符合:廉租住房保障条【件且没有《住房的申请家—庭提供?。一套租金低廉且面】积适当的普》通住房并按照—规定标准收取—租金   !  :实施廉租住》房保障主要通过【发放租赁补贴—,增强城市最低【。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承租住房—的,能力:已有住房但未达到】保障面积标》准的家庭按面—积,差额部分进行—补贴 》 》。 第七条 》本市廉租住房实行】按户:配租户?的计算以公》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!为依据 ! 第八》条, 廉租住房》保障面积标准以满足!基,本住:房需求为原则—人,均建筑?面积不超过15平】方米每户单套的建筑!面积不超过5—0平方米《 :  《   廉租住—房保:障,面积标准根据家庭】平均住房《水,平、财政承受能【力以及城市》最低收入家庭—的人口数量》、结:构等因素确》定,,适时调整 【 — 第九条 采取实】。物配租方式的配租】面积为最低收—入住: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!。积与保障面积—标准的差额 !     实物配租!的,租金标准《由市:物价局?核定 【 第十条 采!。取货币补贴方式【。的补:。贴,额度按照最低—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现住房面积】与保障面积标准【的差额、每平—方米租赁住房标准】确定租?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!房地产管理局会【同市物价局》根据我?市经济发展水平【、市场平均租金、城!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的经济承受【能力等因素确定,】每年公布一次 !    》 保障家庭》实际发生房》屋租:金、面积超出补贴】标准:部分由承租家—庭自行承担》 ,     货!币补贴计算公—式,为补贴金额=(【。15m2×》家庭人数-家—庭现有住房面—积)×?租金:补贴标准 】 《第十:一,条 廉?。租住:房保障资金》采,取多渠道筹》集资金?来源主要包括 【 , :     (一【) 市财《政年度预算安—排的廉租住》房保障专项资金; !     】(二:), 提:取贷款风《险准备金和管理费】用后的住房公积【金增值收益余额【。; 》     (三【), 土:地出让净收》益中安排的》。廉租住房保》障资金?; 《 : ,   (四》) 廉租住房租【金收入;《     !(五) 接受社会】捐赠:或通过其它》渠道筹集的资金 ! 第十!二条 廉租住—房筹集的资金由市】。房地产管理局建【立廉租住《房基金账户专户存储!专项管理用于—廉租:住房的建设、购【置、:维修、管理和—货币:补贴:。的发放 《 《。 ,   市财》政局:、审:计,局对:廉租住?房资金的筹集、使】用和:管理情况进》行监督 【 : 第十三—条 实物配租—的,廉租住房来源主要】。包括  】   (一) 廉租!。住房对象承》租,的符合廉租》住房标?准的现?存公有住房》;, 》    (二)政】府或单?位出资购买的—。符合廉租《住房标准的普通【。住房(经济适用住房!); —     (—三)政府《或单位出资》建设的廉租住房【;    ! (:四)政?府从经济适用住房以!及普通商品住房开发!中,收回或回购的—住房; 《 《 , ,  (五)》从未出售《的公有住房》。中调整出符合廉租住!房标准的住房; 】     (!六)接受社会—捐,赠或以其它方式【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!标准的住房 ! 第十四条! 廉租住房建—设用地应当在土地】供应计划中优先安】排并在申报年—度,用,地指标?时单独列《出采取?划拨:方式保证供应—    】 : 廉租住《房建设?用地的?规划布局应》当,考虑城?市,低收入住《房困难家庭》。居,住、交通和就业的便!利 ! 第十五条 廉租】住房建设严格执【行国家有关技术规】范和标准《。坚持经济、适用原则!提高规?划设计水《平满:足,基本使?用功能按照发展节能!省地:环保型?住宅的要求推广【新材料、新技术【、新:工,艺廉租住房应当符合!国,家质量安全标准【 《 》第十:六条 新建》廉租住房应》当采取配套》建设与相对集中【建设相结《合,的方式主要在经【济适用住房、—普通商品住房—规,模以上?小区内开发企—业以建设总》量2%比例配建部】分廉:租住房并在用—地规划和土》地出让条件中明【确,规定:。配套建设的》廉租住房总建筑面】。积、套数《、布局、套型以【及建成?后由政府收回或按】成本:价回购等事项 【 :  ? ,  新建廉租—住房单套的建筑面】积控制在《50平方《米以内并根》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!难,家庭的?居住需要合理—确定套?型,。结,构 : ? 第十七条! 廉租?住房建设享受—以下优惠政策 !  ?  : ,。(一)廉租住房【建设用地以》行政划?拨方式保证供应【;  【   (二)廉租住!房建设免《征行政事业性收费】和政府性基金; !     (三!)社会捐《赠廉租住房房源和资!金执行公益性捐赠税!收扣除的有关政【策,;    ! (四)货币补贴】的廉租家庭办理房屋!租赁证免交有关费】用; 《 ,     (【五)廉租住房建设、!购买:、资金管《理和使用等税收执行!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!局关于廉租住房经】济,适用:。住房和住房租赁有】关税收政《策的通知(财税[】2008]2—4号)规定的各项优!惠政:策 : 《 《第,十八条 申》请,享,受廉租住房的—家庭必?须同时?符,合下:列条件 — ,   ?  (?一)家庭人均住【房建筑面积在10】。平方米以下》。; :    【 (二)家庭成员均!具有本市城》市常住户口且—至少有一人为本【市城市户口五年以上!其他成员户》口迁入满《三,年,以上:并与家庭成员一【起实际居住》; 》    《 (:三)享受本市—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连续救】助六个月以上—;,  —   (四)家【庭人口为二人—(含二人且》。指享受最低生—活保障人《数)以上且在—同一户口簿登记成员!之间有法定的—赡养、扶《养,或抚养关系或年龄4!0岁以上的单—身(含未《婚、离异、丧—偶)人员 】 《 ,。第十九条 凡是有】下列:。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!申请廉租住房保障】 》    (一)为】达到廉租住房保障的!目的将原住》房,进行出售《或出租的; — 《 , ,  :(二)为申请廉租】住,房而离婚失去—自有:。或共有住房的 】 , 《 第二十条 【廉租住房的》申请、审批程—序   】。  (一)》申请申请廉租住房】保,障的家庭应当—由家庭户主》或一:名具有完《全民事行为能力【的家庭成员向—其所在街道办—事处或实《施廉租住房保障【的单位提出》。书面申请并提交【下列:材料 【    1、民【政部门出具的嘉【峪关市城《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障【金领取证(复印【件); 】    2、家庭户!。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!。证(复印件)—; : :     3、户!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!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!;    ! 4、?家庭成?员的收入情况证明;!    】 5、特殊家庭还】应提供特殊情况【证明; 》 :    《 ,6、根据《实际情况需》要提供的其它材【料 ? :     (二)初!审街道办事处或单】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日起3?0日内,就申请【人的家庭收入、家】。庭住房?状况是否符合规【定条件进行》审核:,提出?初,审意见并《张榜公布《将初审意见》和申请材料一并报】市房地产管理—。局 《     (三)!审核市房地产管理】局应当自收到申请】材料之日起15日】内, 就申请人【的家庭住房状况【是否符合规》定条:件提出审核意—见并将符《合条件的申》请人:的申请材料转—市民政局《市民:政局应当《。自收到申请》材,料,之日起?。15:日内,? 就申请人》的家庭?收入是?否符合规定条件【。提出审核意见—并反馈市房地—产管理局 】     (四【)公示经审核符合条!件的:家,庭市房地产管理局将!。申请家庭基本—。状况在?其户籍所在居委会】进行为期15—日的:。。公示公示期内有【异议的由市房地【产管:理局负责进行调查核!实15日内》做出:准予登记《或不予登记的决定经!。审核或核实不符合】条件的书面通—知申请家庭》并说明?理由申?请人对?审核结果有异议【的可:以向市房地产管理局!申诉  】   (五)—审定对公《示后无异议或—经,。核实符合《廉租住房条件家庭由!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!。为廉租住房保障对】象予以登记》备案并?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! ? 《 第二十一—条 市房地产—管理局、《。民,政局和?街道办事《处可以通过审核【材料、入户调查、邻!里访问及《信函索证等》方式对申《请家庭收入和住【房状:况、资产等进行【核实申请人》及有关单位》或个人应当予—以配合如《实提供?有关情况 — , —第二:十二条 《市房地产管》理局应?当综合?考,虑登记的城》市最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庭的【收入:水平、住房困难程】度和申请顺序以【及个人申请的—保障:方,式等确定相应的保】障方式及《轮,候顺序并向社—会公开 【     对已【经登记为《。廉租:住房保障对象—的城市?居民: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!申请廉租住房—货币补贴《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!贴基本做到应保尽】保 》。  :   实物》配租优先面》。。向已经登记为—廉租住?房保障对象的孤、】老、病、残等特殊】困难:家庭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家》。庭以:及其他急《需救助的特殊困【难家庭供应上述家庭!根据:自愿也可以选择货币!补贴的?方式 】 第二十三【条 配租《管理:   【。  (一)已准予】实物配租的家—庭凭街道办事处出】具的:公示:期无异议的证明与廉!租住:房产权单位》。签订嘉峪关》市城:市廉租住《房,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!续 《     (二】)已准予货币—补贴的家庭凭房屋】租赁证?。与市: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嘉!峪关市廉租》住房货币补贴合同】办理嘉峪《关市城市廉租住【房货币补贴领取证廉!租,家,庭或房屋出》租,人凭嘉?峪关市?廉租住房货币补贴领!取证、嘉峪关市城】市居民最低生—。活保障金领取—证和本人身份证或单!位介绍信按季度领取!核定的?租赁补贴并》用于:冲减房屋租金 】  《   (三》。)廉租家庭无正当理!由拒绝配租的重新轮!。。候在轮候期》间廉租家庭基本情】况发生变化的—申请人要及时报告】经核实后进行变更】登,记 ! 第二十四条 【廉租住房货》币补贴合同应当明确!。租赁住房《补贴额度《、停止发《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!。形,等,内容 【 第二十五】。条 廉租住房租赁合!同应当明《确下列内容 【     【(一)房屋的位【置、朝向、面—积、结?构、附属设施和设备!状况; —。 : ,   (《二)租金及》其支付方《式; 【 ,。   (《。三)房屋用途和使】用要求?;    ! (:四,)租赁期限; 】 ?    (》五)房屋《维修责任; !     (六【),停止:。实物配租的情—形包括承《租人已符合规定条】件,的,将所承租《的廉租住房转—借、转租或者改【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!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!承租的廉租住房居】住或:。者未交纳廉租住房】租金等; 》 ?。 ,  :  (七)违约责】任,及争议解决》办法包括《退回廉租《住房、调整租—金、依照有关法律法!规规:定处理等; 】   《  (八)其他【约定:。事项 】 ?第二十六条 廉租住!房实行动态管理享受!廉租住房的家庭按】。年度向街道办事处】或单位如实申报家庭!人口、收《。入及住房《。等变动情《况街道办事处或单】位对申报情况进行】核实、张榜》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!。核实意见报市房地】产管理局市房—地产管理局应当据此!调整补贴《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!。、租金等对不再符合!廉租住?房保障条件》的,应当:停止发放租赁住【房补贴?或,者由承租人按—照合同约定退回廉】租住房 《   —  配租家庭人均月!收入连续十》二个月超过》。当年:本市:城市居民《。。最低生活《。标准的按一定比【例,减少租赁补贴;【连续二十四个月超】过标准的《停发租赁补贴 】 — ,第二十七《条 对?具有下列行为之一】。的经市房《地产管理局》批准廉租住房产【权单位(管理单【位)可以解除—租赁合同廉租家【庭退:回住房 《   —  (一《),不按合同约定—的期限、《方式和金额》交纳水、电、暖、】煤气费?和物业管理费—。或拖欠房屋租金累计!。达六个月以》上的;?   【。  (二《)住房无故闲置六】个月以上的; 】 ?。    (三—)将住房转租、转让!、转:。借他人或改》。变房屋用途》的; 》    》 (四)擅自加【层、:改建、扩建或者改】变房屋建筑结构、设!施、设备《的; ?     (!五,)利用廉《租住房进行违法活】动的;  !  : (六)法》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《它可以收回的情形】 《 , 第二十【八条 对家庭—人口:、收入及住房等【变动不再符合廉租】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房!地产管理《局责令享受实物配租!的家庭限《期腾退住房逾期未退!回的承租家》庭确有正当理由不】能按期腾《退的经?市房地产管理局批】。准自:应腾退之日起三【个月:内按市场租》金的60%收取房租!满三个?月,后按市?场租金收《。取房租?;承租家庭无正【当,理由拒不按》期腾退的按市场租】金收:取,房租   !  廉租家庭拒【绝接受前款规定的】由市:房地产管理局依照有!关法律?法规规定处理 】 》 第二《十九条 市房地产管!。理局应当按》户建立廉租》住房档案《并采取定期走—访、抽查《等方式及《时,掌握城市最低—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的人口收入及】住房:变动等有《关情况 》 第】三十条? 配租家庭虚报、】隐瞒有关情》况或者伪造有—关证明而获得廉【租住房保障的管理部!。门可责?令其返还已领取【的租赁补贴》或者退出实物—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!价格补交以前房租】 ? ? ?。第三十一《条 对有《。关部门和单位工作】人员在廉租住房保】障工作中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【守、徇?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分?;,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— : ? ?第三十二条 —对承租直《管公房?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!可以参照本实—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住!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!内的:租金予以适当减免】 】 第三十三条 本实!施细则由《嘉峪关市人》民政府负责解释 】 : ? 第三十四条 本】实施细则自颁布之】。日起执行《。原嘉峪关《市城:镇廉租住房管理试】行办法?。(嘉政发[2—002]93号)和!嘉峪关市城镇廉【租住房管《理实施细则(嘉政】发[2?003]38—号)同时《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