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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嘉峪!关市城市廉租住房保!障实施?细则 第一条! 为了促《进廉租住房制—度,建设切?。实解决我市最—低收入家《庭住房困难根据甘肃!省廉租住房保障实】施办法和甘肃—。省人民政府关于【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】庭住:房困难的意见的有】。关规定?结合我?市实际制定本实【施细则? 》 《第二条 本市城市最!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的廉租住房保障【及监督管理》适,用本实施细则—    】。 城市最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是指享受】本市城?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?且,人均:住,房建:筑面积在1》0平方米以》下的家?庭 —    廉租—住房是指政》府或单位(以下【。所指大?中型企业)在住房】领域实?施社会保障职—能,向城市最—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提供》的货币补贴或者以低!廉租:金,配租的具《有社会?。保障:性质的?。普通住房 》 , 第三!条 市房地产管【理,局是本市廉租住房】工作的主管部—门负责本市廉租住】房,的,政策:制定、计划安排【、,资金筹措、房源【落实:、建设?管理、廉租住房对象!的认定以及》廉租住房的管理、】维修、租金的收【取、配租《方式的?审批和?货币:补贴的发放等工【作 【 ,。 第四条 市【房地产管理局会同】有,关部:门负:责制定?。解决城市低》收入家庭住房—。困难的发展规划及】年度计划《明,确廉租住房》保障工作目》标、措施《报政府?批准实施并纳入政】府经济社会发展【规划和住《房建设规划 】 ,   ?  发展《改革、建《设、规划、国—土资源、财》政、:民政、城区工作办】、监察、审计—、物价、地税及金融!管理等?部门根据职责分【工负责廉租住—。房保障?的相关工作 ! 第五条 !廉租住房保》障对象为本市享受】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且人均住【房建筑面积在1【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!困难家庭应与—经济适?用住房供应》对象衔接逐步扩大到!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 】 第六条 】本市廉租住房保障】。方式实行货币—补,贴和实物配租—等相结合 》    【 货币补贴是指【政府或单位》向符合廉租住房保】障条件的申请家【庭按规定发放—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!。行承租住房》   【  实物《配租是指政》府或:单位向符合》廉租住房《保障条?件且没有住房的申】请家庭提供一—套,租金低?廉且面积《适当的普通住房【并,按,照规定标准》收取租金《     !实施廉租住房保障】主,要通过?。发放租赁补》贴,增?强城市最低收入住】房困:难,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!。已有住房但未达到保!。障面积标准的家【庭按面积差额部分】进,行补贴 》。 《 第七》条 本?市廉租住《房实行按户》配,租户的计算以公安部!门核发的户口簿为依!据 ?。 第八!条 廉租住房—保障面积《标准:以满足?基本住房需求—为,原则人均建筑面积不!超,过15平方米每【户单套的建筑面积不!超,过50?平方:米 : ?     廉租住】房保障面积标准【。根据家庭平均—住房水平、》财政承受能力—以及城市最》。低,收入家庭的人口数】量、结构等因—素确定,《适时调整 》 :。 —。第九条 采取实【物配:租方式的配》租面积为最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】庭现住房面积—与保障?面积标准的差—额    !。 实物配租的租金】标,准由:市物:。价局:核,定 : : 第十】条 采取货币补【贴方式的补》贴额度?按,照最低?。收入住房困》。难家庭现住房—面积与?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!、每平方米租—赁住:房,标准确定租赁—。住房补贴标准—由市房地产管理局】。会,同市物价局根—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!、市场平均租—金、城市最低—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!因素确定,每年公】布一次 —    》 ,保障家庭《实际发生房屋租金、!面积超出补贴标准】部分由承租家庭【自行承?担,     !货币补贴《计,算公式为补贴金【。额=(?15m2×家庭人数!-家庭现有》。住,房面积)×租金补】。贴标准 》。 》 第十?一,条, 廉:租住房保障资金【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!来源主要包括 【 ?    《 ,(一) 市财政年】度预算安排》的廉租住房》保障专项资金; !     (二!) 提取贷款风险】准备金和管》理费用后的住房公】积金增值《收,益余:额; —   ?。  (?。。三) 土地》出让净收益》。中安排的廉租住房】保,障资金; 》   —。  (四) 廉【租住房租金收—入; 》    》 (:五,。) 接受社会—捐赠或通过》其,它渠道筹集的资金】 《 第—十,二条: 廉:租住:。房筹集的资金由市房!地产管?理局建立廉租—住房基金账户专户】。存储专项管理用于】廉租住房的建设【、购置、维修、管】理,和货币补贴的发【放 《  ?   市财政局【、审计局对廉租住房!资金的筹集、使用】和管理情况进行监】督, ,。 : : 第十三条 !实,。物配租的廉租住【房来源主要包括 】  》   (一》) 廉租《住房对象《承租的?符合廉租住房标【准的现存公》。有住房; — ?    《(二)政府或单位出!资购买的符》合廉租住房标—准的普通住房(经】济适用住《房);  !   ?(三:),政府或?单位出资建设的廉】租住房; 》     】(四)政府从经济适!。用住:。房以及普通商品住】房开发中收回或回购!的,住房; 》。 :  : ,  (五《)从未出售的公【有住房中《调整出符合廉—租住房标准的住房】;  【   ?(六)接受》社会捐?赠或:以其它方式》筹集的?符合廉?租住房标准的住【房 ! 第十四条 廉租】住房建设用地应当】在土地供应计—划中优先《安排并在申报年【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!出采取划拨》方式保证《供应: 《    》 :廉租住房建设—用,地的规划布局应当】考虑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?家庭居住《、交通和就业的【便利 ! :第十五条 廉租住】房建设严格》执行国?家有关技术规—范和标准《。坚持经济《、适用原则提高【规划设计《水平满足基本使用功!能按照发展节—。。能省地?环保型住宅的要【求推广新《材料、新技术、【新工艺廉租》住,房应当符合国家质】量安:全标:准, : 》 第十六条 【新建廉?租住房应当》采取配?套建: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!结合的方式主—要在经济适用住【房、普通商品住【房规模以上小区内开!发企:业以:建设总量2%比例】配建:部分廉租住房并在用!地,规划和土地出让【条件中明确规定【配套建设的》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!、,套数、布局、—套型以及建成后由】。政府收回《或按成本价回—购等事项 】     》新,建廉租住房单套的建!筑面积控制在—50平?。方,米以内并根据城【市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!合理确?定套:。型结构 ! : 第:十七条? 廉租住房》建设:享受以下优惠政策】 ? :    (一)【廉租住房建》设用地以《行政划拨方式—保证供?应; ?。  》   (《二)廉租住房建设免!征行政事业》。性,收费和政府性—基金; 】   ? (三)社会捐赠】廉,租住房房源和—资金执行《公益:性捐:赠税收?扣除的有《关政策; 》。     】(四)?货币补贴的》廉租家庭办》理房:屋租赁证免交有【关费用; 》 :   《  (五《)廉:租住房建设、购【买、资金管理和【使用等税收执行财】政部、国家税务【总,局关于廉《租住房经《济适用住房和住【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!的通知(财税[【2008]2—4号)规《。定的各项优惠—。政,策 】 第十八条 申请!享受廉租住》房,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!下,列条件? 《     (—。一)家庭人均住房建!筑面积在10—平方米以下; 】   》  (二)家庭成】员均:具有本?市,城,市常住户《口且至少有一人为】本市城市户口五【年,以上其他成员户【口迁入满三年以上并!与家庭成员一起【实际居住;》 : :     (三)享!受本市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!续,救助六个月》以上; —  ?   (四)家庭】人口为?二人:(含二人且》指享受?最低生?。。活保障人数》)以上且在同一【户口簿登记成员之间!有法定?的赡养、扶养或抚】养关系或《。年龄40岁以上的】单身(含《未婚、离异》、丧偶?),人员 【 第十九【条, 凡:是有下列情》。形之:一的家庭不能申【请廉租住房》保障   !  (一《)为:达到廉租住房保障的!目的将原住》房进行?。出售或出租的; 】  》。   (二》)为申请廉租住【房,而离:婚,失去自有或共有住】房的: 《 第二【十条 廉租住房的】申请、审批程—序 《     —(一:)申请申请》廉租住房保》障,的,。。家庭应?。当由:家庭户主或》一名具有完》全民事?行为能力的家—庭成员向《其所:。。。在街道办事处或实施!廉租住房保》障的单位提出书【面申请并《提交下列材料— 》。   ? 1、?民政部门出具—的嘉峪关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障金领取证(复印!件); 》     2】、家庭户口簿及家庭!成员身份《。证(:复印件); !     3、户】口所在地街》道办事处出具的【住房情况《证明; 《  》   4、家—庭成员的收入情况】证,明;  】 ,  5、特殊家【庭还应提供特殊情】况证明; 》  》。   6、》根,据实际情况需要提】供的其它材料—。  —   (二)初【审街道办事处—或单位应当》自受理?申请之日起3—。0日内,《就申请人的家—庭收入、家庭住房状!况是:否符合规定条件进】。行,审核,?提出初审意见并【张榜: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!。请材料一并报市房】地产:管,理局 》    》 (三)审核市【。房地产?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!请材料之日起15】日内, 《就申请?人,的家庭住房》状况是否符合规定】条件:提出审核意见并【将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】的,申请材料转市民政局!市民政局应当—自收到?申请材料之》日起15日内, 】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!是否符合规定条件】提出审核意见并【反馈市房《地,产管理?局 : ,     (】四)公示经审核【符合条件的家庭市】房地产管《理局:。将申请家庭基本状】况在:其户:。籍所在居委会—进,行为期15日—。的公:示公: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!房地产管理局—负责进行调查—核实1?5日内做出准予【。登,记或不予登记的决】定经审核或核—实不符合条件—的书面通知申—请家庭并说明理由申!请人对?审核结果有异议的】可以向市房地产管】理局申诉《 , , ?    (五)【。审定对公示后无【异议或经核》。。实符合廉租住房条件!家庭由市房地产【管理局审批为—廉租住房保障对【象予以?登,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开!登记结果 》 》 第二》十一条 市》房地产管理局、【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!可以通过《审核材料、入户【调查、邻里访—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!对申请家庭收入和】住房状况、》资产等进《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!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!配合如?实,提,供有关情况 ! 》第二十二条 —市房地产《管理:局,。应当综合考》虑登:记的城市最低收入】住房困?难家庭的收》。入水:平、住房困》难程度和申请—顺序以?及个人申请的保障】方式等?确定:相应的保障方式【及轮:候顺序并向社会【公开 — ,。    对已经登记!。为廉租住房》保,。障对象?的城市居《民最低生活保—障家庭?凡申请廉租住—房货币?。补贴的?要优先?安排发放《补,贴基本做到应—保尽保 》 ? ,   实物配租优】先面向已经》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!对象的孤、老、病】、残等特殊》。。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!低生活保《障家庭以及其他【急需救助的特殊困】难家庭供应上述家庭!根据自?愿,也可:。以选择货币补贴的方!式, 】。。 第二十《三条 配租管理 】     (!一)已?准予实?物配租的《家庭凭街道办事处出!具的公示期无异议】的证明与廉》租住房产权单—位,签订:。嘉,峪关市?。城市廉租住房租【赁合同办理》入住手续 !  :  (二)》已准:予货币补贴的—家庭凭房屋租赁证】与市房?地产管理局签订【嘉,峪,关市廉?租,住房货币《补贴合同办理嘉【峪关市?。城市廉租《住房货币补贴—。领取证廉《租家:庭或房屋出租—。。人凭嘉峪关市廉租】。住房货币补贴—领取证、嘉峪—关市: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。保障:金领取证和》本人身份证或单位】介绍信按季度领【取核定的租》赁补:贴并:用,。于冲减房屋》租金 ?     】(三)廉《租家庭?无,正当理由《拒绝配租的重新轮候!。在轮候期间廉租【家庭基本情况—发生变化的申请人要!及时报?告经核?实后进?行变:更登记 《 ? 》第,二十四条 廉—租住房货《币,补贴:合同应?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!额度、停止发放租赁!住房补贴的情形等】内容 》 》 ,第二十五《条 廉租住房租赁合!同应当?明确下列内容— : ,    》 (一)《房屋的位置、朝向、!面积:、结构、附属设【施和:设备状?况;:。    】 (:二)租金及》其支付方式》。;   】  (三)房—屋用途和使用要求;! ? ,  :   (四)—租,赁期限;《 :   》  (?五)房屋维》修责任; 》 :。     (六)!停止实物配租的【。。情形包括承租人已】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!承租的廉租住—房转借、转租或者改!变用途无正当理由】连续:6个月以上未在【。所承:。租的廉租住房居【住或:。者未交纳《廉租住?房租金等; 【     (七!)违约责任及争议解!决办法包《括退回廉租住房、调!整租金、依》照有关法《律法规规定处理等;!   【  (八)其—他约定事《项 【 第二十六条】 廉租住房实行动态!。管理享受廉租住房的!家庭按年《度向街道《办事处或《单,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!。、收入及住房等变动!情况街道《办事处或单位对申报!情况进行《核实、张榜公—布并将申报情况及】核实意?见报市房地》产管:理局:。市,房地产管《。理局应当据此调整补!贴额:。度或实物配》租面积、《租金等对不再符合廉!租住房保障条件的】应当停?止发放租《赁住房补《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!。合同:约,定退:回廉租住房 【    — 配租?家庭人均《月收入连续十二【。个月超过《当年本市城》市居民最低》生活标准的按一定】比例减少租赁—补贴;连续二—十四:个月超?过,标准的停发租—赁补贴 — 》 第二十七条 对具!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!市房:地产管理《局批准廉租住房产】权单位(管理单【位)可以解除租赁合!同,廉租家庭退回—。住房 《   》  (一)不—按合同约定》的期:限、:方式和金《额交纳水、电—、暖、煤气费—和物业管理费或【拖欠房屋租金累【。计达六个《月以上的; —  》   (二)—住房无故闲置六【个月以?上的; —     (三)!将住房?转租、转让、转借】他人或?改变房屋《用途的?;,。 ?     (【四)擅自加层—、改建、《扩建或者改》变房屋?建筑结构《、,设施、设备的; ! : ,   ? (五)利用廉租住!房进行违法活动的】; 《。     (六)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它可以收回的情】形 》 》第二十八条 对家】庭人:口、收入及住房等变!动不再符合》廉租住房《保障条件的市—房地产管理局—责令享受实物—配租:的,家,庭,限期:。腾退住房逾期未退】。回的:承,租家庭确有正—当理由不能按期腾退!的经市房地》产管理局批》准自应?腾退之日起三—个月内按市场租金的!60%收取房租【满,三个月后按市场租】金收取房租;承【租家庭无《正当理由拒不—按期腾退《的按市场租》金收取房《租 》     》廉租家庭拒绝—接受前款规定的由市!。房地产管理局依【照有关法律法规规】定处理 《 【 ,第二十九条 市房地!产管:理局应当按户—建立廉租住房档【案并采取定期—走访、抽查等方式及!时掌握城市最—低收入住房困—难,家庭的人口》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!关情:况 】 第?三十条 配租—家庭虚报、隐瞒【有关情况或》者伪造有关证明【而获得廉租住房保】障的管理部门可【责令其返《还已领取的租赁【补贴或者退》出实物配租的住房】并按市场价》格补交?以前房租《 ?。 第三十!一,。条 对有关部门和】单位:工作人员在廉租【住房保障工作中【。滥用职?权、: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的依法给予处【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任 ! 《第三十?二条 对承租直【管公房?的城:市最低?收,。入家庭可以参—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!定对住房保障—面,积标准范围内—的租金予以适当减】免 : : 》 第三?十三条 本实—施细:则由嘉峪《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!释 《 第三—十四条 本实—施细则自颁布之日】起执行原嘉峪关【市,城镇廉租住》房管理试行办法(嘉!。政发[2《002]《93号)和》嘉峪关?市城:镇廉租住房管—理,。实施细则(嘉政【发[2003]3】。8号)?同时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