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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关市城!建档案管《理暂行办法》
《2,011-07-【09
嘉峪关】市规划局《
第一章 —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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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加强我市—城建档案《管理充?分发挥城建档—案,在城乡?。规,划、建设和》管,。理中的作用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】案法、建设工程质量!管理条例、城市建】设档案?管理:规定、?建设:工程文件《归档整理规范和城市!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管理办《法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办法
】第二条? 在本市《。行政区域内形—。成、管?理,和利用城建档案的】单,位和:。个人必须遵守—本,办法
第》三条 本《办法:所,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!市,和乡镇规划、建设】及管理活动中—直接形成的对—国家和社《会具有?保存价?值的各种文》。字、图纸《、,图表、声《像等不同载体形式】。的历史记录以及【相关的文件材料【
第四条 市建】设局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!作并接受《市档案局的》监督和指导
【第五条 市建设局】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!工作的管理提—请市人民政府把【城建档案事业列【入城乡建设发展【规,划保障城建档案【工作与城乡建设【事,业协调发展
】 市建设局应】按照:集中统一管理的【要,求确保城建档—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!统、安全和有效【利用:
《 :市城建档案馆—受市建设局的委【托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城建《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其!主要职责是
】 ?(一)贯彻实施【有关城建档》案管理?的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和《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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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组!织实施市建设局【。审批的城建档案【事业发展规》划和工作计划—;
《 : (三)制定、【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!具体业务标》准和技术规范;
! (四)负】责城建档案工作的业!务监督和指导—组,织并指导城建档案的!理论:研,。究工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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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五)开发!城建:档案信息资源开展】技术咨询和城建档】案的科研工作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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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】配合:有关部门《依法查处城建档案】违法行为;
【 ? (七)负—责,城建:档案的接收、—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!。利用等业务工作
!
第六条 市建【设,局、规划《局,、园林局、房管局、!环卫局、文物局【等部门应当密—切配合加强协—调,按照各自的》职责做?。好城建档案管理【工作
第七—条, 从事城建》档案工作的人员【应当忠于职守、【遵守纪律、保守【秘密:具备相应的》专,业知识?接受继续教》。育,和业务?培训并按《照有关规定取得【上岗资格
第二章! 城建《档,案的接收《范围:
?第八条 城建档【案馆应当接收的城】建档案范围主—要包括
!(一)各类城市建设!工程档案《
》 1.工业、民【用建筑工程;—。
2.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;!
3【.公用基础》设施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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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.交通基础设施】工,程;
【 5.园《林建设、风景—名胜建设工程;【
6.】市,容环境卫生设施【建设工程《;,
7.】城,。市防:洪、抗震、》人防工程;》
: ? 8.军事工—。程档案资料中除军】事禁区和军事管理】区以外的穿越市【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!有关隐蔽《工程的位置图—
》 ,(二:)各专业管理—部门(包括建设、】城,市规划、《勘测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理、园林、!风景名胜、环—卫、市政、公用【、房地产管理、【。人防等部门)形成的!业务管理《和,业务技术档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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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有关城市》规划、建设及—其管理的方针、【政策:、法规?、计划方《面的:文件、科学研究成果!和城市历《。史、自?然、经济等方面的基!础资料
》第九:。条 城?建档案形成单位应根!据国家和省》、市有关城建档案】管理的?规定做好城建—档案的收集、—整理和报《送工作?并配备专人负责
!第三章 建设工】程档案的编》制与报?送
第十条— 凡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的建【设工:程建设单位》应按:照有关规定编制建】。设工程档案并向【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!工程档案的内容包】括,工程准备阶段—文,。件、施工文》件、监理文》件、竣工验收—文件:、竣工图、》声像材料、电子文件!等
第十一—条 建设、》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在签订协【议、合同时应明确工!。程文件的套数、费用!、质:量、移交《时间:等内容
》 建设、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等单位?应当将工程文件的形!成和积?累,纳入工程《建设:管理的?。各个环节和》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!各单位应严格按【照建设工程文—件归档整理规范【(GB/T》 5032—8-2001)中】的有关条款履行相】关职:责
第十二—条 建设、勘察、设!计、施?工、监理等单位应当!。按,照有关城建》档案管理的规—定以: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编!制、收集、整理【有关工?程档案并对工程【文件:的完:整、准确、系—统情况和案卷质量】。进行:审查审查《合格:后向建设单位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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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条 城建档案!馆,对建设单位》报送的建设工程档】。案,应在7个工》作日:内审查完《毕对符合要》。求的出具建设工程】档案接收证明书;对!不符合要求》的提出?整改意见建设单位】应,及时进行整》改
第十四条 】。建设单位《应当在?工,程竣:工验收后《3个月内《。向城建档案馆—报送一套符》合规定的建》设工程档《。案凡建设工程档【案不齐全的应当限】期补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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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市建】设局应当《加强城?市管线档案》的管理城《市管线档案不完【整、不准确的—应当:组织有关部门进【行城市管线普查【和测绘普《查和:测,绘所形成的》档案:应,当在普查和测绘工】作结束后《3个月内移交城建】档案馆
— 新建》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必!须依:据专业?技术规范进行—竣,工测绘地下管线档】案应在竣工验收【合格后3个月内报送!城,建档案馆
! ,对,城,市管线进《行局部?变更、改造的建设】。单位应?当据实?修改、补充和完善】。原工程?档案绘制现》。状,图并在变更或者改造!结,束后3?个月内移《交城建档案》馆
第十》六条 建设工程停建!、,缓建的其建设工程】档案由建设单位负】责,保管;单位撤销的其!建设工程档案应当】移交:上级主管部门或城】建档案馆
第四】章 ?城建档案的管—理和利用
第【十七条? ,。。城建档案馆对接收】或者:收集的档案应当及】。时登记、《整理编制检索工具】做好档案的》保管、鉴定》、统计、编研、【保护和?利用工作《;对:破损或者变质—的档案应《当及时采《取补救措施》
第?十,。八条: 在城市的》道路:、管线及其附近地段!进,行,开挖、爆破》、钻探等施工活动前!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位应当到城【建档案馆和有关部】门查清该地段的【。地下管线分布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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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九条《 ,城建档案馆及其【他形成、保》管城建档案》的单:位应当?建立健?全档案管《理制度严格执—行国家保《。密制:度严防档《案散失和泄密
】 , ?任,。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销《毁城建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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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条 禁止出—卖属于国家所有的城!建档案城建档案复制!件的交换、转让和】出卖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办理
】第二十一条 不属于!国家所有的对—国家和社《会有:保存价值或》者应当保密的城建档!案档案?所有者应当妥善【保管档案所有者可】以向城建档案—馆寄存、捐赠或【者出卖
第二十二!条 :保管城建档案必【须有专?用库房库房内—。应当:保持适当《的温度和湿度有防】盗、防火、》防水、防《强光、防潮》、防尘、防污染、防!有,害气体和有害生【物等措施并具有相】应的抗震和抵御其】他,自然灾害的能—力库房面积》应当符?合城建档《案工作业务》规范的要求》。。
新【建或者改建档—案库房应当》执行档案馆》建筑设计《规范(J《GJ25《-20?00)
第二【十,三条 城建档案馆】。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!准的档案用品和装】具逐步配备温—湿度自?。动控:制、监控《。、计算机《、,声像等设备实现城】。建档案管《理的规范化、—标准:。化和现?代化
第》五章 奖励与【处罚:
?第二十四条 —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—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!表彰:和,。奖,励
— (一?)在城建档》。案的收集整理、【保,护、管理和利用【等方面成绩突出的;!
(二)!在城建?档案:。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!方面成绩突》出的;
— (三)将重】要或者珍贵》。的城建档案捐赠【给国:家的;?
(四)!为抢:救、保?护城建档案》作出突出贡献的【;
? (》。五)同违《反档案法律法规和】。规章的行《为作斗争表现突出】的
第二十五条】 建设工程竣工【验收: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!办法规定移交建【设工程档《案的责令《改,正处1万《元,以上10万》元以:下的罚?。款
第二十—六条 当事人对【有关城?建,档案管?理的具体行政行【为不服的可以依【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,者,提起行政诉》。讼
第二十七条】 ,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!城建档案管》理工作中滥》用,职权、玩忽职—守,、徇私舞弊的由【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!主管部门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?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】第六:章 附 》则,
第二十八条 】本办法?由嘉峪关《市人:民政府负责解释
!第二:十,九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—30日后施行—有,效,期五年有效期—满,自动失效《嘉峪关市城市—建设档案管理—办法:(,嘉政发〔1987】〕第82号》)同时?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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