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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嘉峪关《市城建档案管理暂】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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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【07-09
【 嘉峪关市规划【。局
第一章 总】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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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我!市城建档案管理充】。分发挥城建档案【在城乡规《划、: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!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档案法、—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?、城市建设》档案管理规》定、:建设工?程文件归档整理【规范和城市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管【理办法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?。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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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《 在本?市行政区《域,内形成、管理—和利用城建档案的单!位和个人必须遵【守本办法
第三条!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!案是指?在城:市和乡?镇规划?、建设及《。管理活动《中直:接形成的对》国家和社会具有【保,存价:值的:各种文字、图纸、图!表、声?像等不同载体形式】的历史记录以—及,。。相关的文件材料
!第四:条 市建设》局负责?本行政区《域内城建《档案管理工作并【接受市?档案局?的监督和指》。。导
第五条 【市建设局应当加强】。对城建?档案:工作的管理提请市】人民政府把城建档案!事业列入城乡建【设发:展规划保障》城建:档案工作与》城乡建设事业协调】发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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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。市建设局应按照集】中统一管理的—要求确保城建档案的!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、!安,全和有效利用—
市城建!档案馆受市建设局的!。委托: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!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其!主要职责是
【 , (《一)贯?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!。管理的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和【政策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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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组织实《施市建设局审批的城!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!和工作计划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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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三:。)制定、实》施,城建档?案工作的具体业务】标准和技术规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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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负责城建档案—工作的?业务监督和指导组织!并指导城建档案的】理论研究《。工作;
— ?(五)开发城建档】案信息资源开—展技术咨询和城【建档案的科研工作】;
《。 (六)—配合:有关部门依法—查处城建《档,案违法行为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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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七)负?责城建档案的—接收、收集、整理】、保管和利用等业务!工作
第六条】 市建设局、规划】局、园?林局、房管》局、环卫局、文物】局等部门应当—密切配合《。加强协调《按照:各自的职责做好城】建档案?管理工作
第七】条 从事城建—档案工作的人员【应当忠于职守—。、遵守纪律、保守秘!密具备相《应的专业《知识接受继续教育】和业:务培训?并按照?有关规定取》得上岗资格
第】二章 城建档【案的接?收范围
—第八条 城建档案】馆应当接收的城建档!案范:。围主要包括》
: (一)【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!案
? 1.工【业,、民用?建筑工程《;
— 2.市《政基础?设施:工程;
— 3《.公用基础设施【工程;
》 4.交【通基础设《施,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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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.园林建《。。设、风景名胜建设工!程;
6!。.市容?环境卫生设》施建设?工程;
》 ? 7:.城市防《洪、抗震、人防工程!;
— 8.军事工程【档,案资料?。中除军事《禁区和军事管—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!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!关隐:蔽工:程的:位置图
》。 , (二》),各专业管理部—门(包括《建设、城市》规划、?勘测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、?园林、风景名胜【、,环卫、?。。市,政、公用、房地产】管理、人防等部门)!形成的?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!档案
】(三)有关城市规划!、建设及其管理的方!针、:政策、法规、计【划方面?的文件、科学—。研究成果《。和城市历史、自【然、经济等方面【的基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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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城:建档案?形成单位应根据【国家和省《、市有关城建档【案管理的规定做好】城建档案的收集、】整理和报送工—作并配备专人负【责
第《三章 ? ,建设工程档案的【编制与报《送
第十》条 凡新建、改建】、,扩建: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!应按:照有关规定编制【建,设,工程:档案并?向城:建档案馆报送建设】工程档案的》内容包括工程准备】阶段文件、施工文】件、监理文》。件、竣工验》收文件、竣工图、】声像材料、电子【文件等
第—十一条? 建设、《施工:、监理等《单,位在:签,订协议、合》同时应明确工程文件!的套数、费用—、质量、移交—时,间等内容《
—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《理等单位应当将【工程文件《的形成和积累纳【。入工:程建设管理》。的各个环节》。和有关?人员的职责范围【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建!设工程文件归档整】理规:范(GB/T— 50328-2!001)中的有【关条款履行相关职】责
第十》二条 建设、—。勘察、设《计,、施工、监》。理等单位应当—按照有?关城建档案管理【的规定以及》合同的约定及—时,编制:、收集、整理有关】。工程档?。。案并对工程文—件的完整《、准确、系统情况】和案卷?质量进行审查审【查合格后《向建设单位移交【
第十《三条: 城建档案馆对【建设单位报送—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在!7个工作日内审【查完毕对《符合要求的》。出具建?设工程?档案接?收证:明书:。;对不符合要—求,的提出?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应!及时进?行整:改
第十》。四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!后3个月内》向城建档案馆报送】。一套符合《规定的建设工程【档案凡?建设工?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!限期补?。充
第十五条 】市建设局应当加强】城市管线档案—的管理城市管线【档案不完整、不准】确的:应当组织有》关,部门进行城》市管线普查和测【绘普查和测绘所形成!的档案应当在普查】和测绘工作结束后】3个月内移交—城建档案馆
】 新建地—。下管线建设工程必】须,依据专业技》术规范进行竣工测】绘,地下管线档案应在竣!工验收合格后—3个月?内报送城建档案馆】
? , 对?城市管线进行局部变!。更、改?造的建设单位应当据!实,修改:、补充和完善原【工程档案绘》制现状图并》。在,变更或者改造—结束后?3个月内《。移交城建档案馆
!第十六条 建设【。工程停建《、缓建的其建—设,工程档?案由建设单》位负责保管;单位】撤销的其建设工程】档,案应当移交上—级主管部门或城建】。档案馆?。
第四章 城】建档案的《管理和利用
第】十七条 城》建档案馆对接—收或者收集的—档案应当及时登记】、整理编制检—索工具做《。。好档案的《保管、鉴定、统【。计、编研、保护和】利用工作;》对破损或者变质【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!补救措施
第【十八条 在城—市的道路、管线及】其附近地段进行开】挖、爆破、》钻,探等施工活动—前建设单位》和施工单位》。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和!有关部门查》清该地段的地下管】线分布情《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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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九:条 城建《档案馆及其他形成】、保管?城建档?案的单位应当建立】健全档?。案管理制度》。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!度严防档案散失【和泄密
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销毁城—建档案
第二十条!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!所有的?城建档案城建档【案复:。制件的交换、转让】和出卖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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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一条 不属于】国家所有的对国【家和社会有保存价】值或:者应当保密的—城建:档案档案所有者【应当妥善保管档【案所有者可以—。向城建档案馆寄存】、捐赠或者》出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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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【保管城建《档案必须有专用【库房库房内应当保持!适,当的温度和湿度【有防盗、防火、【防水、防强光—、,防潮:、防尘、防污—染、防有害气体和有!害,生物等措《施并具有相应的【抗,震和抵?御其他自然灾害【的能力库房面积应当!符合:城建:。档案工作业务—规范:的要求?
《 新建或者—。。改建档?案库房应当》执,行档案?馆建筑设计规范(J!。GJ25-20【00:)
第二十三条 !城建档案馆》应,当使用?符合国家《标准的档案用—品和装具《逐步:配备:温湿度自《动控制、监控、【计算机、声像等设备!实现城建档案—管理:的规范?化、标准化和现代】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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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 奖—励与处罚
第】二十四条 》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单位和个—。人应当予以表彰【和奖励
》 (一)在】城建档案的收集【整理、保《护、管理和》利用:等方面成《。绩突出的;
! (二《),在城建档案理论【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!成绩突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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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)将重要或者!。。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!。给国家的《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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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四)为抢【救、保?护城建档案作出突出!贡献的;
— : (五)同违反档!。案法律法规和—规章的行为作斗争】表现突出的
第】二十五条 建设【工程竣工验收后【建设单位未按—照,本办法?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!案的责令改正—处1万元以上1【0,。万元以?下的罚款《
:第二十六条 —当事人对有》关城建档案管—理的具体行政—行,为不服的可以—依,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起行》政诉:讼
第《二十七条《。。 城:建档:案管:理人员在城建—档案:管理工作中滥用职】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《舞弊:的由其?所在单位或者上级】主管部门给》予,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?。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?。六章: ,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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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!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!责解释
第二【十,九,条 本办法》自发:布之日起30—日后施?行有效期五年有效】期满自动《失效嘉峪关》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!办法(?。嘉政发〔1》987〕第82【号):同时废?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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