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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》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!规定
【北京市人民》政,府令第22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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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禁【。。止违法?建设若干规》定已经?2010年1—1月16日市人【民政:府第78次常务会】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2011》年4月1日起—施行
《 :市长 郭金龙—
二〇一—。一年一月十日
】 :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!若干规定
第一条! 为了加强城乡【规划管理《制止和查处违法【建设根据北》。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制!定本规定《
《。
《第二:条 本市行政—区域内?制,止和查处违法建【设适用本规定
【
水务!、文物保护、土【地管理、园林绿化等!。有,关,法律法规《另有规?定的从其《规定
》
第三【条 违法建设包括城!镇违:法建设和乡村—违法建设城镇违【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!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?证或者未按》照许可内容》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!工程以?及逾期未拆除—的城:镇临时建设工程【乡村违法建设是指】应当取得而》未取: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。证,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!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!可,内,容进:行建设的乡村建设】工程
【
第四》。条 区?县,人民政府《负责:本行政区域》内禁:止违法建《设工作组织、协【调有关?行政机关制止和【查处违法建》设乡镇人民政府负】责,本,。行政区域《内禁止?违法建设工作制止】和查处乡《村违法?建设街道办事处负】。责本行政《区域内禁止》违法建设相关—工作
! 规划?行政主管部》门、城市管》理综合行政执法【。。机关按照各自职【责制止和查》处,违法建设
【 公安、国土】、水务、《农村工作、市—政市容、文》物保护?、园林绿化、住【房城乡建设以及监察!等,部门按照《各自职?责做好禁止违法【建设相关工作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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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!。遵守城?乡,规,划服:从规划管理不—得进行违法建设或者!利用违法建设—非法获利
》
各级人】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!管,部门、城市管—理综合行政执法【机关应当组》。织开展城乡规—。划宣:传、教育工》作提高公民遵守城】乡,规划的意识
】。
,第,六条:。 任:何单:位和个人都有—权举报违《法建设行为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、城【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!机关和乡镇人民【政府(以下》统称负?有查处职责的机关】。)应当建立举报制度!对举报及时调查、】处,理并为举报人保【密
《 违法—建设经?查证属实《的对举报人予以表彰!、奖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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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本市建立禁止违】法,。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利!用城市网《格,。化,管理信息《系统、卫星遥感监测!、电子?政务网?络,、城市基《础地:理信息系统等技术】手段和信息资源建】立禁止违法建设【信息平台《实现:信,息互:通和数据共》。。享,
第》八条 区《县人民政府建立【违法建设巡查制度】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!。。办事处按照属—地管理原则加强【巡查及时发现、【。制止违?法建设并《按照:职责查处或者—向负有查处职—。责的机关《报告
第【九条 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!全市违?法建设查处》工作规划行政—主,管部门负责查处下】列违法建设
】 (《一)已经取》得建设工程》。规划许可证、临时】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—但未按照许》可内容?进行建设的》城镇建设工程;
】
《 (?二,)未取得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。但已经取得选址【意见书、《。。规划条件《或者建设工》程设计方案》审查同意意见—的城镇?建设工程;》
》 ,(三:)逾:期未拆除的城镇临】。时,建设工程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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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,。其他不属于城市【管理综合行政执【法机关?。、,。乡镇人民《政府负责《查,处的违法建设
【
《 城市管理综合】行政执法机关负【责查处未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、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以及前款第(二!。)项中所《列规划文件》的城镇建设工程【乡,镇人民政《府,负责:。查处本?行,政区域内的乡—村违法建设但在撤】销乡镇人《民政府?设置街道办事—处的区域《内的:乡村:违,法建设已经》取得临时《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但未按照】。许可内容《进行建?设的由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负,责查:处应当?取得而未取》。得,临时乡?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:的由城市管理—综合行?政,执法机关负责查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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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:首先发现违法建设】或者:接到举?。报的:行政机?关为首查责任—机关不属于》其管辖的应当在【2个工作《日内将案件》材料移送负有查处】职责的机关;—发现同时有违—反其他法律规定【。情况的应《当在2个工作日内】通报其他行政机关】。
受】。移送的行政机关【应当依?。法及时查处并在处理!决定:做出后2个》工作日内书面通报首!。查责任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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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发】现正在建设的—城镇:违,。法建设负有查—处职:责的机关应当立即】书面责令停止—建设当事人不停【止建设的应当立【即报告违法》建设所在地》的区县人《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!可以责成区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!执法:等机关查封施工【现场
第!十二:条 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建设或【者发现已经》。。建成:。。的城镇违法》建设对尚可采取【改正措施消除对【规划:。。实施影响《的应当在20—。日内书面责令限【期改正;改正—。后处该建《。设工程?总,造价5%以上1【0%以下罚》。款
— 对逾期不改—正或者无法采—取改正?措施消除对规划【。实,施影:响的城镇违》法建设能够》拆除的应当责令限期!拆除不能拆除—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!收入可以并处该【建设工程总造—价,10%以下罚款
! 城市管理】综合:行政执法《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!者,发现已?经建:成的城镇违法建设应!当在2?0,日内:责令限?期拆除不《能拆除?的没收?实物或者《违,法收入可《以并处该《建设工程总造价1】0%以下《。罚,款责令限期改正和】限期拆除的期限【一般不超过15日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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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? 城镇违法建设当】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负!有查处?职责的?机关应当《在,期,限届满后5》个工:作日内将《限期拆?除决定?及逾期未拆除的情况!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!的区县人民政府
! , : 区、县人—民,政府应当责成区【县城市?管,理综:合行政执法》等机关实施强制【拆,除实施强制拆—除,前应:当制定?工,作方案、应急预案】并确定公安机—关、街道办事处【、市政公《用服务?。。单位等配合单位的】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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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, 发现城《镇,临时建设工程—未取: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或者未按照】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许可内容】进行建设《或者逾期未拆除的负!有查处职责的机关】。应当责令限期—拆除可以并处—该建设工程总造【价一倍以下的—罚款责?令限期拆《除的期限不超过15!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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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乡镇:人民政府《发现正在建设—的,乡村违法《建设后应当》。立即:书面责令停止建【设当事人不停止建】设的可以查封—施工现场《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!现已经建成的乡村】违法建设《。后20日内乡镇人】民政府应当作出【如下:处理
《 》(一)应当取得【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!划许可不符合村庄】规划的限期拆除【;符合村庄规划【的责令限期改正【逾期:不改正?的限期拆除》
(】二,)已经取《得规:划,许可但违反规划【。。许可内容《进行建?设的责令限期改【正逾期不改正—的限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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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责》令限期改正和—限期拆除的期限一】般不超?过15日乡》村违法建《设当事人逾期不【拆除的由乡镇—人民政府组织拆除】区县人民《政府可以《责成区县《城管、规划、国土】、农村工《作、公安等部—门协助市政公用服】务单位和当地村【民委员会应当予以】配合:
第十六!条 查封施》工现场应当在现场公!告查封决定
【 实施—查封施工现场时【。应当通知当事人【清理:有关工具、物品当事!人拒不清理的可【以一并查封并制作】财,物清单由当事人签】字确认当事人—不,签,字的可以由违法建】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!、村民委员会确【。。认公安机《关、街道办事—处以及市政公用服】务单位应当对—查封:施,工现场工作予—以配合
【第十七条 》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!当提前5日在现【场公告?强,制拆除决定告—知实施强制拆—除的时间、相关依据!、当:事人的权利和—义务等当事》人是公民的通知【本人或者《其成年家属到场【;,当事人是法》人或者?其他组织的通—知其:法定代?表人、主要》负责人或者其上级单!位负责人到场拒不】。到场:的不影响实施强制】拆,除实施?强制拆除的行政机】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!理有关物品》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!当,制作财物清》单并由?当事人签字确认【
,
当事人】不签字的可以由【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!委员会、村》民,委员会确认实—施强制?拆除:的行:政机关应当将—财物运送到指—定场所交还》当事人?当事人?拒绝接收的依—法办理提存
】 : 实:施强制拆除》应,当制作笔录并摄【。制录:像
《
第:十,八条: ,不能拆除的城—镇违法建设应—当依法没收实物或者!违法收入《没收的?实物按?照有关规《定交由财政统一管理!违法:收入按照违法建设】出售所?得价款?计算违法《建设未出售或者出】售所得价款明显低于!同类:建筑市场《价格的应当委托有】资质的评《估机构评估》按照同类建筑市场价!。格确定
第】十九条? 违法建设的建【筑面积依照下—列规定?确定
【 (一)《未取得建设》工程:。规划许?可证:和其他规划》文件进行建设—的按照实际建—筑,面,积数计算;
! (二)未按照】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内容进行—建设的按《照实际增加的建筑】面,积数计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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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未!按,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。证内容?进行建设建筑—高度增加但建—筑面:积未增加的按—照超出部分的高【度与许可建筑—高度的比值乘—以许可的建筑—面积数折算;
! (四)未【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内容进行建》设建:。筑位:置与:许可:不符但建筑面—积未:增加的按照其—位置超出《部分折算同时有【上述:第(二)《项至第(《四)项规《定两种以上情—形的违法建设的建筑!面积分别《计算或者折》算后累计
》
第《二十条 无法确定】违法建设《的建设单位或—。者所有人、管理人的!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!。可以通过在》公共媒体或》者违法建设所在地发!布,公告:的形式督促违法建】设单位或者其所有】人、管理人》依,法接受处《理公告期限不得【少于15日
】 ?公告期限届满仍【无法确定建设单【位,、所有人、管理人或!。者,其拒不?接,。受处理的由负有【查处职责的》机,关报经市或者区县】人民:政府批准后强制【拆除或者没收
】
第二《十一:条 :以违:法建设为经》营场所的有关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依法不得办理—相关证照
! 负有查处》职责的机关》作出责令限期改正】或者限期《拆除决定的》应当通知房屋行【政主管部门暂—停办:理房屋登记手续【;,当事:人依法改正的—。应当及时通知房屋】行政主管部门—
市政公!用服务单位》办理供水、供电【、供气、《供热等服务手续时应!当查验建《设工程的规》划,许可证件或者房【屋产权证明对没【有规:划许可证《件或者房屋》产权证明的不得【提供相应服务
!
第二十二》条 负有查处职【责的机?。关在对违法建—设调查过程中可【以查:阅、调取、》复,制有关证据材料【有关单位应》当予以配合》
《第二十三条》 在已建成的—居住建筑(含别【墅,)区域内《不得擅自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—、翻:建各类?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居民委《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!物业服务《企,业发现本区域内【违法建?设行:。为的有权予》以制止并及时向负】有查处职责的—机关报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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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行政!机,关有下列未履行禁止!违法建设相关—职责情形的由相关主!管部门或者监—察机关责令改—正通报批《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,人员和其他》。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。。予行政处分
!。 (一)负【有,查处职责的机关【发现违法建设—不予查处或者—接到举报后不—依法:。处理的;
【 (二)乡镇】人民政府和》街道办事《。处不履行巡查—、制止、报告职责的!;,
《 :(三:)相关行政主管【部门为以违法建设为!经营:场所的单位或者【个人办?理相:关证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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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】阻碍行政机关工作】。人员依法执行职【务以及?隐藏:、,转移、变《卖,或者损毁《行政执法机关依【法查封的财物—的由:公安机关依》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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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六条 本规定第【十,。二条所称尚可采【取改正措施》消除对规划实—施影响的城镇违法建!设包括
》 (一)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,证但是已《进入规划《审批程序《并取得?。审核同意的规划文】件且按照《。。规划文件的》内容进?行建:设的;
— (二》)未按照《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的【规定进行建设但是可!以通过改建或者【。部分拆?。除达到与许可内容一!致,的;:
(三】)国家?和,本,市规:定符合公共》利益的?
第二十七条! 本:规定第十二条—。所称不?能拆:除的:城镇违法建设是【指经:有资质的设》计,单位:和建设工程质量检】测机构认定拆除【建,筑物违法建设部分应!用,现有施工技》术无法保证建筑【物整体结构安全【。的,城镇违法建设
【
?第二十八《条 :本,规定:实施前在《农民: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!已经建成乡村基【础设施、公益设施以!及农民个人在原有宅!基地上?已经建?成村民住宅按照规】定应当取《。得规划许《可而未取得规划【。许可但符合村庄【规划和建设工程施】工许可管理以及其他!建设工程质量—管理:规定的可以》责令限期改正完【善有关?。行政管理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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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本】规定自?2011年4月【1日起施行》19:99年11》。月,。2日:。北京市人民政—府第4?3号令?发布、根据2007!年11?月23日北京市【人,民政府第200【号令修改的》北京:。。市禁止违《法建设若干规定和】1999《年11月2日北【。京市人民政》府第44号》令,发,布、根?据20?0,7年11月》23日北京市—人民政府第200】号令修改的〈—北京市城市规划条】例〉行政处罚办法同!时废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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