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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北京市禁!止违:法,建设:若干规定 — 北京市人民政!府,令第2?28号 北】京市禁止违法建【设若干?规定已经《2010年11月】16日市《人,民政:府第78次常务会】议审议通过现予公】。布,自2:011年4》月1日起施》行 :。。   市长 郭【金,。龙,  二〇一一年一!月十日   北京!市禁止?违,法建设若《干规定 第一条 !。为了加?。强城乡规划管—理制止和查》处违法建《。设根据北京市城乡规!划条例制定》本规定 — : 第二条 【本市行政区域—内制:止和查处违法—建设适?用本规定 》 :    《 水务?、文物保护、—土地管理、园林绿】化等:有关法律法规—另,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! : 第三【条 违法建设包括】城镇违法《建,设和乡村违法建【。设,城镇:违法建设《是指未取得建设【工程规划《许可证、临》时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或者》未按照许可内—容进行建设的城【镇建设工《程以及逾期未拆除】。的城镇临时》建设工程乡村违法】建设是指应》当取得而未取—得乡村建《。设规划许可证—。、临时?乡村:建,设规划许《可证或者《未按照许可》内,容进行?建,设,的乡村建设》工程 》 第四【条 区县《。人,民政府负责》本,行政区域内禁—止违法建设工作【组织、协调有关行】。。政机关制止和查处】违法建设乡镇人民】政,府负责本《行政区域《内,禁,止违法建设工作制止!。。和查处乡村违法建设!街道办事处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!法建设?相关工?作     !。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、城市管《理综合行政执—法机关按照各自职】责制止?和查:。处违法建设 【   ? ,公安、?国土、水《务、农村工作、市政!市,容、文?物保:护、园?林绿化、住房—城乡建?。设以及监察等部【门,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!止,违法建设《相关工作《 第五条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都应当遵守城乡】规,划,服从规划管理—。不得进行违法—建设或者利》用违法?建设非法获利  !   各级》人民政府和规划行】政主管部《门、城市管理—综合行政执法机关】。应当组织开展—城乡规划宣传—。、教育工作提高公】民遵守城《乡规划的意识— 第六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都【有权举报违》法建设行为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、城市管】理,综合行政《执法机关和》乡镇人民《政府(以下统称负】有查处职《责的机?关)应当建立—举报制度《对举报及时调查、处!理,并为举报人保密【      违】法建设经查》证属实的对举报【人予以表彰、奖励 ! 第《七,条 本市建》立禁止违法建—。设信:息共享机制利用城市!网格化管《理信息系统、卫星】遥感监?测、电子政务网络、!城市:基础地理《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!和信息资《源建立禁止违—法建设信息平—台实:现信息互通》和,数据共享 【 第八条《 区县人民政—府建立?。。违法建?设,巡查制度乡》镇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,事处:按照属地管理—原则加强巡查及【时发现、制》止违法建设并—。按照:职责查处或者向负】有查处职责的机关】报告 《 , 第九条 》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指,导,全市违法建》设查处工《作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门负责查—。处下列违法建—设,     (一)!已经取得《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、临时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但未按】照许可内容进行建】设的城镇建设工程】;     (!二):未取得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》证但已经取得选【址意见?书、规划条件或者】建设工程设》计方案?审查同?意意见的城镇建【设工程; —    (三—)逾期未拆除的城镇!临,时建设工程; 】    (四)其他!不属于城市管理综合!行政执法机关、乡】镇人民政府负—。责查处的违法建【设  》  :。 城市管理》综合行政执法—机,关负责查处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、临时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以及前款!第(二)项中—所列:规划文件的城—镇建:设工程乡镇人民政】府负责查处》本行政?区,域内的乡村违—法建设但在撤销乡镇!人民政府设置街【道办事?处的区?域内的乡村违法建设!已经取得临》。时乡: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但未【。。按,照许可内容进行建】设的:由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负?责查处应当》取得:而未取得临时乡【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的由城市—管理综合行政执【法机关负《责查处 【 第十条 首先发!现违法?建设:或者接到举报的行政!机关为首查责任机关!不属于?其管辖的应》当在2个工作—。。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!负,有查处职责的机关;!。发现同时有违反其他!法律规定情况—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!内通报其他行—政机关     ! 受移送的行政机】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!并在处理决》定做出后《2个工?作日内书面》通报首查责》任机关 !第,十一条 《发现正在建设的城镇!违法建?。设负有查处职责的机!关应当立即》。书面:责令停止建设当【事人不?停止建?设的应?当立即报告》违法建?设,所在地的区县人【民政:府区县人民》政府可?以责成区县》城市:。管理综合行政执【。法等机关查封施工】现场 》 第十二条 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!成的城镇《违法建设《对尚可采《取改正?措施:。消除对规划实—施影响的应当在20!日内:书面责令《。限期改正;改正【后处该建设工程总造!价5%以上1—0%:以下罚款 》   ?  对逾期》不改正?或者无法采取改【正,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!影,响的城?镇违法建设能够拆除!的应当?责令:限期拆?除不:能拆除的《没收实物或者违【法收入可以》并处该?建设工程总造价1】0%以下罚款 】    城市管理综!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!停,止,。。建设:或者发?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!法建设应当》在20日《内,责,令限期拆除不能【拆除:的,没收:。实,物或者违法收入【可以并处《该建设?。工程总?造价10%以下罚】款责令限期改正和】限期拆?除的期限一般不【超过15日 【 第十三【条 城镇《违法建?设,当事人逾期不拆【除的:负有查处职责—的机:关应当?在期:限届满后5个—工作日内将限期拆】除决定及逾期—未,拆除的情况报告违】法建设所《在,。地的区县人》民政府     ! 区:、县人民《政府应当《责成:。区县城市《管理综合行政—执法等机关实施强】制拆除实施强制【拆除前?应当:制定工作方案、【应急预案《并确定公安》机关:、,街,。道办事处《、市政公用》服务单位等配—合单位的职责 ! 第十四条 】发现城镇临时建设】工程未取《得临时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或者未【按,照临:时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许可内容—进行建设或者逾【期未拆除的负有查】处职责的机关应当】责令限期拆》除可: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!。。造价:一倍以下的罚—款责令限期拆除【的期限不《。。超过15日 ! 第十《。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!发现正在建设的【乡村违?法,建设后应当立—。即书面?责令停?止建设当事》人不停止建设—的可以查封施工【现,场责令停止建—设或者发《现已经建成的—乡村违法建设后2】0日内乡镇人—民政府应《当作出如下处理 】     —。(一)应当取得规划!许,。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!不,符合村庄规划的限】期拆除;符合村庄】规划的责令》限期改正逾期不改】正的限期拆除 【    》 (二)《已经取得规划许【可但:违反规划《许可内容进》行建设的责》令,限期改正逾期不【改正的限期》拆,除   —  责?令限期?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!限一般不超过—15:日,乡村违法建》设当事?人逾期不拆》。除的由乡镇人民【。政府组织拆除区县人!民政府可以》责成区?县,城管、规划》、国:土、农村《工作、公安等部门】协助市政公用服【务单位和当地村民】委员:会应当予以配—合 第十!六,条, 查封?施,工现场?应,当,在现场公告查封决】定 :     实施查】封施工现场时应【。当通知当事》人清理有关》工具、物品当—。事人拒不《清理:的可以一《并查封并制作财【物清单由当事—人签字?确认当事人不签字】的可:以由违?法建设所在地—居民委员会》。、村民?委员会确认公安机关!、街道办《。事处:以及市政公用—。服务单位应当对查封!施,工现:场,工作予以配合 ! 第十七条》 ,强制拆除违法—建设应当提前5【日在现场公》。告强制拆除决定告知!实施强制拆除—的时间、相关依据】、当事人的权利【和义务?等当事人是公—民的通知本人或【者其成年家属到场;!当事:人是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:的,通知其法定代表【人、主要负责人【或者其上级》单,位负责人《到场拒?不到场?的不影响实施—强制拆除实施强制】拆除的行政机关应】当通知当事》人清理有关物—品当事人拒不清理】的应:。当制作财物》清,单并由当事》人签字确认 【 ,   当事人—不签字?的可以由违法—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!会,、村民委员》会确认实施强—制拆除的行政机关】应当:将财物?运送到指《定场:所交还当事人当【。事人拒绝《接收的依《法办理?提存 《    实施—强制:拆除应当《制作笔录并摄制录像! :。。 , 第十八条 不能拆!。除的城镇违》法建:设应当依法没收实】物或者违法收入【。没,收的实物《按照有关《规,定交由财政》统一管理违法收入按!照违法建设出售所得!价款计算违法—建设未出《售或者?出售所得价》款明显低《于同:类建筑市场价格的应!当委托有资质的【评估机构评估按照】同类建筑市场—价,格确定 — 第十九条 违法】建设的建《筑面积依照下—列规定确定 【。    (》一)未取得建设工】。程规划许可证—和其他规划》文件进?。行建设的《按照实际建筑—面,积数计算;》     —(二)未按照建设工!程规划?许可证内容进行建】设的按照实》际增加的建筑面【积数计算;》     (三)!未按照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内容进行建》设建筑高度增加但】建,筑,面积:未增加的按照超出部!。分,的高度与许可建筑高!度的比值乘以—许可的建筑》面积数折算;—   《  (四)》未按照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内容进】行建:设,建,筑位置?。与许可不符但建筑】。面积未?增,加的按照其位置超】出部分?折算同?时,。有上述第(二)项】至第(四)项—规定:两种:以上情形的违法建设!。的建筑面积分别计】算或者折《算后累?计 《 第二十条 无法确!定违法?建设的建设单位【或者所有人》。、管理人的负有查处!职责的机《关可以通过在公【共,媒体或者违法—建设所在地》发布公告《的形式督促违法建】设单:位或者其所有人【、管理人依法接【受处理公告期限不】得少于15日 】    公告期限届!满仍无?法确定建设》单位、所有人、【管理人或者其拒不接!受处理的由负有查处!职责的机关报经【市或者区县人民政】府批准后《强,制拆除或者》没收 —。第二十一条 以违】法建设为经营场【所的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?依法不得办理—相,关证照 《  :  : 负有?查处职责的》机关:作出责令限》期改正或者》限期拆?除决定的应当通知】。房屋行政主》管部:门暂:。停办理房《屋登记手续;当事人!依法改正的应当及】时,通知房?屋行政主管部门 】     市政【公用:服务单位《办理:供水:、供电、《供气、供热等—服务手续时应—当查验建设工—。程的规划许可证件】。或者房屋产权—证明对?没有规划许》可证件或者房屋【产权证明的不得提供!相应服务 第!二十二条 》负有查处《职责的?机关在对《。违法建设《调查过程中可—以查阅?、调取、《复制有关证据材料有!关单位?应当予以配合 】 第二十三条 】在,已建成?的居:住建筑(含别—。墅)区域内不得【擅,自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、翻】建各类建筑物、构筑!物居民委员会、村】民委员会、物业【服务企业发现本【区,域内违法《建设行为的有—权予以制止并及时】向负有查《处职责的机关报【告 第二十四!条 行政机关有下】列未履行禁止—违法建设相关职责情!形的由相《关主管?部,。门或者监察机—关责令改正通报批】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,分    【 (一)负有查【处职责?的机关发现违—法建设不《。予查处或者接到举】报后不依法处—理的;   【  (二)》乡镇人民政》府和街道办事—处不:履行巡?查,、制止、报告职【责的; 》    《(三)相关行—政主管部门为以违】。法建设为经》营场所的《单位或者个人办理】相关:证照的 第】二十五条 阻—碍行政机《关工作人《员依法执行职务以】及隐:藏、转移、》变卖或者损毁行政】执法机关依》法查封?的财物的由公安【机关:依法:。予以处罚 【 ,第二:十六条 本规定第】十二条?所称尚可采取改正】措施消除对规—划实施影响的城镇违!法建设包括 【    《(,一)未?取,得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但是已进入规!划,审批:程序:并取得审《核同意?的规划文件且—按照规?划文件的《内,容进行建设的; 】  :。   (二)未按】照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!设但是可《以通过改《建或者?部分拆除《达到与许可内容一致!的;    【 (三)国家和【本市规定符合—。公共利益的 !第二十七条 —本规定第十二条所称!不能拆除的城镇违法!建设是指经有资质的!设计:单位和建设》。工程质量检测机【构认定拆除建筑物违!法建设?部,分应用现《有施工技术无法【保证建筑物整体结构!安全的城《镇违法?建设 第【二,。。十八条 本规定实】施前在农民集体所】有,建设用地上已经【。建成乡村基础设【。施、公益设施以【及农民个人在原有】宅基:地上已?经建成村民住—宅按:照规定应当》取得规划许可而【未取得规划许—可但符?合村庄规《划和建设工程施工】许可管?理,以及: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管!理规定?的可以责令限期改】正完善有关行政管理!手续 —第二十九《。条 本规定》。自2011年—4月1日起》施行1999年11!月,2日北京市人民【政府第43号令发】布,、根据2007年1!1月23日》北京市人民》政府第?200号令修改的北!京市禁止违法—。建设若干《规定:和1:9,99年11月2【。日北:京市:人民政府第44【号令发布、根据20!07年11》月23日北京市人民!政府第200号令】修改的〈北京市城市!规,。划条例〉行》政处罚办法同—时废止?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