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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北京市禁止】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! 北京—市人民政《府令第228—号 北京市禁!止,违法建设若干—规定已经2》010年11—月16?日市人民政府—第78次常务会议】审议通过现予公布】自2011年4月】1,日起施行 —  市长 郭金龙 !  二〇一一年一月!十日 《  北京市禁止违法!建设若干规定 【。 第一?条 为了《加强城乡规划管理】制止和查处违法【建设根据北京—市城乡规划条例制】。定本规?定 ? 第二】。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制止?和查处?违法建设适用本规】定    】 水务、文》物保护、《土地:管理、园林绿—化,等有关法《律法规另有规定的】。从其规?定 ? 》 第三条《 违法建《。设包括?城,镇,违法建设和乡村违法!建设:。城镇违法建设是【指,未取得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、】临时建设工》程规划?。许可证或者未按照】许可内容进行建设】。的城镇建设》工程以及逾期未拆】除的城镇临时建设】工,程乡村?违法建设是指应当取!得而未取得乡—村,建设规划许可证、临!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或者未按照—许可内容进行建设】的乡村?建设:工程: — 第四条 区县】人民政?府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!建设工作组织、【协调有?。关行政机关制止和】。查处违?法建设乡镇人民政府!负责本行《。政区域内禁止违法】建设工?作制止和查处乡村违!法建:设街道?办事处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禁止违【法建设相关》工作 ?    — 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!。执法机?关按照?各自职责制止和查处!违法建设   】  :公安、国土》、水务、农村工作、!市政市容、》文物保护、园林【绿化、住《房城乡建设以及监】察等:部,门按照各自职责【。。做好禁止违法建设相!。关,。。工作 》 第五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人—。都应当遵《守城乡规划》。服从规划《管理不得进行—。违法建设《或者利用违法建【设非法?获利    【 各级人《民,政府和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、城市管理综合行】政,执法机?关应当组织开—展城乡规划》宣传、?。教育工作提》高公民遵守城乡规划!的意识 》 :第六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都有?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、!城市管理综合行【政执法机关和乡【镇人:民政府(以下统【称负有查处职责【。的机关)应当建立举!。。报制度对《举报及时《调查、处理》并为举报人保密 】      违法建!设经查证属实—的对举报人予以表彰!、奖励? ? 第:七条 本市建立禁】止违法建设信息【共享机制利用城市】。网格化?管理信息系统、卫星!遥感监测、电子政务!网络、城市》基础地理《信息:系统等技术手段和】信息资源建立—。禁止违法建设信【息平台?。实现信息互通和【数据共享 】第八条 区县人民】政府建立违法建设巡!查制度乡镇人民政】府、:街道:办事处按照属—地,管理原则加强巡查】及时发现《、制止违法建设【。并按照职责查处或者!向负有?查处职?责的机关报告 !。 ,第,九条 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指导—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!作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查处下列违】法建设 《    《 (一)已经取得】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、临?时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但未《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!设的城镇建设工程】。;  》   (《二)未?取得建设工》程规划许《可证:但已经取得选址意见!书、规划《条件或者建》设工:程设计方案》审查同意《意见的城镇建设工】程;  》   (三)—。逾期未拆除》的,城,。镇临时建设工程; !     (四)其!。他不属于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】执法机关《、乡镇人《民政府?负责查处的》违法建设 —  :。。   ?城市管理综合行政】执法机关负》责查处未取得—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、临—时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以及【前款第(《二)项?中所列规划文—件的城镇建设工程乡!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!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!违法建设但在—撤,销乡镇?人民:政府:设置街道办事处的】区域内的乡村违【。法建设已经》取得临时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!但未按照许可内【。容进行建设的由规】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查处应当取!得而未取得临时乡村!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!城市管理综》合行政执《法机关负责》查处 — , 第十?条 首先发现违法建!设或者接到》举报的行政》机关为?首查责任《机关不属于其—管辖的应《当在2个《工作日内将案件材】料移送负有》查处职责的机关【;发:现,同时有?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!况,的应:当在:2个:工,作日内通报其—他行政机关  】    受移—送的行政机关应【当依:法及时查处》并在处理《决定做出后2—个工作日《内书面通报》首查责?任机关 !。第十一条 发现正在!建设:的城镇违法建设【负有:查处职责《的机关应当》立即书面责令停止】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!设的应当《立即报告违法建设所!在地的区《。县人:民政府区县人民【政府可以责》。成区县?城,市管理?综合行政《。执法等机关查封【施,工现场 】 第十二条 规划】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建设:或者发现已经建【。成的:城镇:违法建设对尚可【采取:改正:。措,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!响的应当在20日】内书面责令限—期改正?;,改,正后处该建设工程总!造价:5%以上10—%以下罚款   !  对逾期不改【正或者无法采取改】正措施消除对—。规划实施《影响的城镇违法建设!能够拆除的》。应当:责,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!的没收实《物或:者违法收入可—以并处该建》设,工程总?造价10%以—下罚:款 :。     》城市管理综》合行政执法机关责】令停止建《设或:者发现已经建—。成的城镇违法建设】应当在20》日内:责令限期拆除—不能:拆,除,的没收实《物,。或者违法收入可以】并处:该,建设:工程总造价10%以!下罚款责令限期改】正和:限期拆除《的期限一般不—。超过15日 】 第十三条 城!镇违法建设当事【人逾:。期不拆?除的负有查处职责的!机,关应:当在期限届满后【5个工作日》内,将限期?拆除决定及》逾,期未拆除的情况【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!的区县?人民:。政府 《 ,。   ? 区、县人民政府】应当责成区县城市管!。理综合行政执法【等机关实施强—制拆除实施强—制拆除前应当—制定工作方案、应急!预案并确定公—安机关、街道—办事:处、市政公用服务】单位等配合单位【的职责 !第十四条 发—现城镇临时建设工】程未:。取,得临时?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或—者未按照临时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—。许可:内容进行建设或者逾!期未拆除的负有查处!职责:的机关应当》责令限期拆》除可以并处该—建设工程总造价一倍!以下的罚《款责令限《。期拆:除,的期限不超》过15日 — , 第十五—条 乡镇人》民政府发现正—在建设?的乡村?。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!书面责令停止—建设当?事人不停止建设的】可以查封《施工现场责令停止建!设或者发现已—经建成的乡村违法建!设,后20日内乡镇人民!政府应当《作出如下处理 【   《  (一)应—当取得规划许可【而未取得规划许【。。可不符合村》庄规划的限期拆除;!符合村?庄规划的《责令限期改》正逾期不改正—。的限期拆《除  》  : (二)已经取得】。规划:许可:但违反规划许可【内容: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!改正:逾期不改正的限期】拆除  — ,  责令限期改【正和:限期拆除的》期限一?。般不超过15日【乡村违法《建,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!的由乡镇《人民政府组织拆除】区县人民《政府可以责》成区县城管、规划】、国土?、农村工作、—公安等部门》协,助市政公用服务【单位和当地村民委】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! 《 第十六《。。条 查封施工现【场应:当在现场公告查封决!定,     —实施查封施》工现场时应当通知】当事人清《理有关工具、物品当!事人拒不清理的可】以一并查封并—制作财物清单由【当,事人签字《确认当事人不签字】的可以由违》法建设?所在地居民》委员会、村民委员】会确认公安机关、街!道办事处以及—市政公用服务—单位应?当对查?封施工现场》工作予以《配,合, 第十七【条, 强制?拆除违法建设应【当提前5《日在:现场公?告强制拆除》决定告知《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!、相:关依据、当事人的权!。。利和义务等当—。事人是公民的—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!家属到场《;当事人是法—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通!知其法?定代表人、主—要负责人或者其上】级单位负责人—到,场拒不到《。场的不影响实施强】制拆除实施》强制拆除的行—政机:关应当?通知当事人清理【有关物品当事—人拒不清理的应当】制作财物《清单并由当事人签】字确认?     当事】。人不签?。字的可以《由违: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!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】确认实施强》。制拆除?的行政机关应当【将财物运送》。到指定场《所,交还当事《人当事人《拒绝接收《的,依法:办理提存  【   ?实施强制拆除—应当制作笔录并摄制!录像:。 第》十八条? 不能?拆除的城镇违法【建设应当依》法没收实物或者【违法收入没》收的实物按》照有关规定》交由财政统一—管理:违法:收入按照违》法建设出售所得【价款:计算违法建设未出售!或者出售所得价款明!显低于同《类建筑市场价格的】。应,当委托有资质的评】估机构评估》按照:同类建?。筑市场价格确定【。 , 第十九条【 违法建设的—建,筑,面积:依照下?列规定确定》 :  :  (一)未取【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。证和其他规》划文件进行建设的按!照实际建筑》面,积数:计算;    】 (二)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内容进行建】设的按照《实,。际,增加的建筑面积数计!算;   —  (三)未按【照,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》。内容进行建》设建筑?高度增加但建筑面】。积,。未增加?的按照?超出部分的高度【与许可建筑高—度的比值乘以—许可的建筑面—积数折算;   !。  (四)未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建!。筑,位,置与:。许可:不符但?建筑面积《未,增加的按照其位置超!出部:分折算同时有上【述第(二)项至【。第(四)项规定两】种以:上情形的违法建设】的建筑面积》分,别,计算或者折》。算,后累计 《 , :第,二十条 无法确【定违法建《。设,的建:设单位或者所—有人、管理人的负】。有查:处职责?的机关可以通过【在公共媒《体,或者违法《建设所在地》。。。发布公告的》形式督促违法建设单!位或者其所有—人、管理人依法【接受处理《。公告期限不》得少于1《5日     】公告期?。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!设单位、所有—人,、管理人或者其拒】不,接受处理的》由负有查处职责的机!。关报经市或者区县】。。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!拆除或者没收 ! 第二十一条— 以违法建设为经营!。。。场所的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!。办,理相关证《照   》  :负有查处职》责的机关作出责令限!。。期改正或者》限期拆除决定的【应当通知房屋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。暂停办?理房屋登记手—续;当事人依—法改正的应当—及时通知房屋行政主!管部门     !市政公用服务—单位办理供水、供电!、,。供气、供《。热等服务手续—时,应当查验《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!证件或者《房屋产权《证,明对没有《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房!屋产权证明的不得】提供:相应服务 》 第二》十二条 负》有查处职责的—机关在对违法建设】。调查过?程中:可以:查阅、调《取、复制有关证据材!料有:关单位?应当予以《配合 《。 第二十三条【 在已?。建成的居住建筑(含!别墅)?。区,域内不得擅自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、翻【建各类建筑物—。、,构筑:物居民委员会、【。村,民委员会、》物业服?。。务企业发《现本:区域内违法建设行】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!及时向负有查处职】责的机关报告 】 :第二十四条 —行政机关有下列【未履行禁止违法建设!相,关职责情形》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或!者监察机《关责令?。改正通报批评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?    — (一)负有查处】职,。责的:机关发现违法建设不!予查处或《者接到举《报后不依法处理【的;    【 (二)乡镇人民政!府和街?道办事处《不履行巡查、—制止、报《告职责的《;, ,     》(三)相关行政主】管部门为以》违法:建设为经营场所的】单位或者个》人办理相《关,证照的 第】二十五?条 阻碍行政机关工!作人:员依法执行职—务以及隐《藏、转移、》变卖或者损毁—行政执法机关依法】查封的财《物的由公安机—关依法予以处罚 ! 第二十六—条 本规定第十二】条所称尚可采取改】正,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!影,响,的,城镇违法《建设包括   】  (一)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但是已进入【规划审批程序并【取得审?核同意的规划—文件且按照规划【文件的?内容进行建设的; !     (—二)未按照》。。建,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的》。规定进行《建设但是可以通过】改建或者部分拆【除达到与许可内【容一致的;   !  (三)国家和】本市:规定符合《公共利益的 — 第二十七条 !本规定?第十二?条所称不能拆除【的城镇?违法:建设是指经有—。资质的设《计单位?和建设工《程质量检测机构认】。定拆除建筑物违法】建设部分应用现有】施工技术《无法保证建》。筑物整体《结构安全的》城镇违法建设 【 第二十—八条 本规定实【施前在?。农民集体所有建【设用地?上已经建成乡村【。基础设施、公益设施!以及农民个人在【原有宅基地》上已:经建成村民住—宅按照规定应当【取得规划《。许可:而未:取得:规划许?。可但符合村庄规【划,。和建:设工程?施工许可管理以及其!他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规定?的可以责《令限期改正完善【有关行政管理手【续 第二十九!条 本规定自201!1年:4月1日起施—行1999年11月!2日北京市人—民政府第43—号令发布、根据20!07年11月23日!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!00号令《修改的北京》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!规定和199—9年11《月,2日北京《市人民?政府第?44号令发布、【根,据,2007年11【月23日北京市人民!政府第20》0号令?修改的〈北京市城】市规划?条例〉?行政处罚办法同时】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