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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北》京市禁止违法建【设若干规《定 北京市!人民政府《令第22《8号 北京】市,禁止违法建》。设若干规定已—经2010年—11月16日—市人民?政府:第78次常务会议审!议,通过现?予公:布自2011—年,4月1日起施行 】  : ,市长 郭金》龙 :  二〇一一年一】月十日? ,   北京市禁止】违法建设若干规【定, 第?一条: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!管,。理制止和《查处违法建设根据】北京市城《乡规划条例制—定本规定 】 , 第二条 【本市行?政区域内制止—和,查处:违法建设适用本【规定 》  :   水《务、文物保护—、土地管理、园林绿!化等有关法》律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其《规定: 《 : 第三条》 违法建《。设包括城镇违—法建:设和乡村《违法建?设城镇违《法建设是《指,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、临时建【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或者未按】。照许可?内容进行建设—的城镇建设》工程以及逾期未【拆除的城镇临时建】。设工程乡村》违法建设是》指应当取得》而未取得乡》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》、临时乡《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或?者未按照许可—内容进行建设的【乡村建设工程 ! 第—四条 区县人民政】府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禁止违法建》设工作组《织、协调有关行政机!关制止?和查处违法建设【乡镇人民政府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—禁止违法建设—工作制止《和查处乡村违法建设!街道办事处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禁止违】法建:设相关工作 !    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、城市管理》综,合行政执法机关按照!各自职责制止和查】处违法建《设,     公安、!国土、水务、农村】工作、市政市容、】文物保护、园林绿】化,、住房城《乡,建设以及监察等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做好禁止违法建设相!关工作 第】五条 任何》单,位,和个人都应当遵守】城乡规划《服从规?划管理不得进行【违法建设或者利用违!法建设非法获利 !。   ? 各级人民政府【和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《、城市?管理综合行政执法】机关:应当组织《开展城乡规》划宣传、教育工作提!高公:民遵守?城乡规?划的意识 》。 第六》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权举报违【法,建设行为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、城市管理综合行】。政执法机关和—乡镇人民政府(以】下统称负有查处【职责的机关)—。应当建立举报制【度对:举报及时调查、处理!并为举报《。人保密  — ,   ?违法建?设经查证属实的【对举报人予以—表彰、奖励 】 第七?条 :。本市建立禁止—违,法建设信息共享机】制利用城市网—格化管理信息系统】、卫星遥感监测、电!子政务网络》、城市基础地理信息!系统等技术手段【和信息资源》建立禁?止,违法建设信息平台】实现信息互》通和数据共享 【 第八》条, 区县人民政—府建立违《法建设巡查制度【乡镇人民政府—、街道?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!原则加?强巡查及时发现、】制止违法建设并按】照职:责查处或者》。向负有查处》职责的机关》报告 ? 第九条 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指导全?市违法建设》。。查处工作规划行【。政主:管部门?负,责查处下列违法建设!     (【一)已经取》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、临时建设》工程:规划许可《证但: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!建设的城《镇建设?工程;? ,   《  (二)未取【。得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但已经取得选!址意见书、规划条件!或者: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!查同意意见的城镇建!设工:程;     (!三,)逾:期未拆除的》。城镇临时建设工程;!  ?   (四》)其他?不,。属于城市管》理综合?行政执法机》关、乡镇《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的!违法建设 【。   ? 城市管《理综合?行政执法《。机关负?责查处未取》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、临:时建: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以及前款第!(二)项中所列规划!文件的城镇建设【工程:乡镇人?民政府负责查—处本行?政区域内的乡村【违法建设《但在撤?销乡镇人民》政府设置街道办事处!。的,区,域内的乡村违法建设!已经取?得临时乡《村建设?。规,划,许可证但未》按照许可内》容进行建设的由规】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负责查处应当取!。得而未取得临—时,乡,村建:设规划许可证的由城!市管:。理综合行政执法机】关,负责:查处 】第十条 首先—。发现违法建》。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行!政机关为《首查责任《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!应,当在2个工作—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!负有:查处职责的机关;发!现,同时:有违反其他法律【规定情况《的应:当在2?个工作日内通报【其他行政机》关 ?     受移【送的行政机关应【当,依法及时《查处并在处理—决,定做出后2个工作】日,。内书:面通:报首查责任》机关 《 , 第十》一条 发《现正在建设》的城镇违《法,建,设负有查处职责的】机关应当《立即书面责令停【止建设当事人不停】止建:设,的应当立即报—告违法建设》所在地的区》县人民政府区—县人民政府可以【责成区县《城市:管理:综合行?政执法等机关查【封施工现场 ! 第十二》条 规划行政主【管部:。。门责令停止》建设或者发现—。已经建成《的城镇违法建设【对,尚,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!对规划实施影—响的应当在20日内!书面责令限期—改正;改《正后处该建》设工程?。总造:价5:%以上10》%以下罚《款 ?    对》逾期不?改正或者无》法采取改正措施消】除对:规,划实施影响的城镇】违法建设能够拆【除的应当责》。令限期拆除不—能拆除的没收实物】。或者违法收入可【以并处该建设工程】。总造价10%以下】罚款     】城市管?理综合行政》执法机?关责令停止建—。设或者发现已经【建成的城镇违法【建设应当在20日】内责令限期拆除【。不能拆除的没收【实物或者违法—收入可?以并:处该建设工程总【造价10%以—下罚款责令》限,期,改正:和,限期拆除的期—限一般?不超过1《5日 《 第》十三条? 城镇违法建设当】事人逾?期不拆除的负有【查处职责《。的机关应《当在期限《届满:后5个工作日内将限!。期拆除决定及逾期未!拆除的?情况报告违法建【。设所在?地的区?县人民政府 【。     区、县】人民政府应当责【成区县?。城市管?理综:合行政执法等—机关实施强制拆除】实施强制拆除—前应当制定工—作方案、应急预【案,并确定公安机关、】街,道办事处《、市政公《用服务单位等配合单!位的职责 》。 》第十四条 发—现城:镇临时建设工程未取!。得临时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或—者未按照临》时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?许,可内容进行建设或】者逾:期未拆除的》负有查?处职责的机关—应当责令限期拆除】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!总造价一倍以下【的罚款责令限期拆除!的期限不《超过15日 【 , 第十五条【 乡镇人民政府【发现正在《建设的乡村违法【建,设后应当立即书【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!人不停?止,建设的可以查封【施工现?场责:令停止?建设或者发现—已经建成的乡村违】法建设?后2:0日内乡镇人民【政府应当作出—如下处理   !  (一)》应当取得规》划许可而未取得【规划许可《不符合村庄规—划的限期拆》除;符合村》庄规划的责令—限期改正《逾,期不改正的限—期拆除 》     (二)】已经取得规》划许可但《违,反规划许可》。内容进行《建设的责令限期改】正逾期不改正的限】。期拆除    ! ,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!拆除的?。。期限一般不超过15!日乡村违法》建设当事《人,逾期不拆除的由【乡镇人民政府组织】拆除区县人民—政府:。。可,以责成区县城—管、:规划:、国土、农村工作】。、,公安等部门协助【市政公?用服务单位和当地】村,民委员会应当予【以配合 】 第:十六条? 查封施工现场应】。当在现场公》告查封决定》     —实施查封施》工现场?时应当通知》当事人清理》有关工具、物—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!可以一并查封—并制作财《物清单由当事人【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!字的可以由违法建】设所:。在地居民委》员会、村民委员会确!认公安机关、街道】办事处以及》市政公用服务—单,位应当对查封施工现!场工作予以配合 ! , 第十七条 强制拆!除,违法建设应当提前】5日:在现场公告强制【拆除:决定告知实施强制】拆除的时间、相关依!据、当事人的权利】和,义务等当事人—是公民的《通知本人《或者其成年家属【到,场;当事人是法【人或者其他》组织的通知其法定代!表人、?主要负责人或者【。其上级单《位负责人到场拒不到!场的不影响实施强制!拆除实施强制—拆除的?行政机?关应当通知》当事人?清理有?关物品?当事人拒不清—理的应当制作—财物清单《并由当事《人签字?确认   —  当事《人,不签字的《可以由违法》建设所在地居民委】员,会、村民委员会【确认实施强》制拆除的行政—。机,关应当将财物—运送到指定场所【。交,还当事人当》事人:。拒绝接收的》依法:办理提存   】  实施强》制拆除应《当制作笔录并摄制录!像 ? 第十八》条 不能《拆除的城镇违法【。建设应当依法没【。收实:物或者违法收入没】收,。的实物按照有关【规定交由财政统一管!理,违法:收入:按,照违法建《。设出售?所,得价款计算违法建】设未出售或》者出:售,。所得价款《明显低?于同类建筑市场价格!。的应当委托有资【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!照同类建筑市场【价格确定 》 : 第:十九条 违法—。建设的建《筑面积依照下列规】定确定     !(一)未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】其他规划文件—。进行建设《的按照实际建—筑,面积数计算; 】  :。  (二《)未按照《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内容进《行建设的按照实际增!加,的建筑面积》。数计算?;    — (三?)未按照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,。可证内容《进行建设建筑高度】增加但建筑面积未增!加的按照超》出,。部,分的高?度与:许可建筑高度的比值!乘以许可的建筑面积!数折:算;    【 (四?)未: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内容进行建设建筑位!置与许?可不符但《建筑面积未》增加的按照其位【置超出部分折算【同时:有上述第(》二)项至《第(四?)项规定两》种以:上情形的违》法,建设的?建筑面积分别计算】或者折?算后:累计: 第二十条 !无法确定违法—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!所有人、《管理人?的负有查处职责【的机关可《以通过在《。公共媒体或者违法】建设所在地发布公】告的形式督促违【。法建:设单位或者其—所有人、管理人【。依法接受处理—公告期限《不得少于15—。日     【。公告期限届满—仍无法确定建—设单位、所》。有人、管理人或【者其拒不接受处理】的由负有查处—职责的机《关报经市《。。或者区县人》。。民政府批准后强制】拆,除或者没收 】 第二?十一:条, 以违法建设—为经营场所的—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不》。得办理相关证照 !   ? 负:有查:处职责的机关作出】责令限期改正—或者:限,期拆除决定的—应当通?知房屋行政主管【部门暂停办理房【屋登记手续;—当事人依法改正【的应当及时通—知房屋行《政主管部《门 ?    市政—。公用服务单位—办理供水、》供电、供气、供【热,等服务手《续时应当查验—建设:工程的规划许可【证件或者房》屋产权?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!。。。证件或者房屋产权】证明的不《得提供?相,应服务 》 第二《十二条 负有查【处职责?的机关?在对违法建设—。调查过程《中,可以查阅、》调取、复制有—关证据材料有关【单位:应当:。予以配合 》 第《二十三?条 在已建成—的,居住建筑(含别墅】)区:域内不?得擅自新《建、改建、扩—建、:翻建各?类建筑物、构筑【物居民委员会—、村民委员会—、物业服务企业发现!本,。区域内?违法建设行为的有】权,予以:制止:并及:。。时向负有查处职责的!机关报告 》 第二十四【条, 行政机关有下【列,未履行禁止违法【建设相关职责情形的!由相关主管》部门或者监察—机关责令《改正通报批评对直】接,负责:的主管?。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【。员依法?给予行?政处分   】  (一《)负有查处职—责的机关《发现违法建设不【予查处或者接到举】报后不依《法处理的;  】  : ,(,二)乡镇人》。民政府和街道办事】处不履行巡查—、制止、报告—职责的?;     (三!),相关行政主》管部门为以违法【建,。设为经营《场所的?单位或者个人办理】。相关证照《的, 第二十五条! 阻碍行政》机,关工作人员依法【执行职务以及隐【藏,、,。转移、变卖或—。者损:毁行政?执,法机:关依法查《封的财?物的:。由公安机《关依法予以处罚【 《。第二十六条 本【规定第十二条所称尚!可采取改正措施【消除对规划》实施影响的城—镇违法?建设:包,括     (】一)未取得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但是已!进入规划审批程【序并取?得审核同意的—规划文件且按照规划!文件的内容进行建】设的;?     (【二)未按照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的规定进【行建设但是可以通过!改建或者部分拆除】达到:与许可内容一—致的;    】 (三)国家—。和,本市规定符合公【共利益的 — 第二十七条【 本规定第十—二条所称不能拆除的!城镇违法建设是【指,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!和建:设工程质《量检测机构认定【拆除建筑物违法建】设部分应用》现有:施工技?术无法?保证建筑《物整体结构安全的城!镇违法建设 【 第?二十八?条 本规定实施【前在农民集体—所,有建设用地上已经】建成:乡村基础设施、公】。益设施以《及农民个人在原有】宅基地上已经建成】村民住宅按照规【定,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!。未取:得,。规划许可《但符合村庄规划和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】管理以及其他建设】。工程质?量管理规定的可【以责令限期改正【完善:有关行政管理手【续 》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!自,2011年4月1日!起施行1999年】11月2日北京【市人民政府第4【。3号令发布、根据2!007年11—月23日北京市人】民政府第20—0号令修改的北京市!禁,止违法建设》若干规?定和199》9年11月2日北京!市人民政府第4【4号令发布》、,根,据2:007?年11月《23日北京市人民政!府第200》号令修改《的〈北京市城—市规划?条例〉?。。行,政处罚办法》同时废止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