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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北京市禁止违法【建设若干规定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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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人民政】府令第228号
! 北京市禁止违】法建设若干规定已经!2010年1—1月16《日,市人民政府》第78次常务会【议审:。议通过现《予,。公布自2《011年4月1日起!施行
市【长 郭金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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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一—年一月十《日
北京市】禁止违法《建,设若干规定
第】一条: ,为了加强城乡规划】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!建,设根据北京市城乡规!划,条例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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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本【市行政区《域内制止和查处【违法建设适用本规】。定
《。 , ? 水务、《文物保护、土—地,管理:、园:林绿化等有关法律】法规另有规》。。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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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 违法》建设包括《城镇违法建设和【乡村违法建设城镇违!法建设是指未取【得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、临:时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或】。者,未按:照许可内容进行建】设的城?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!未,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!工程乡村违法—建设:是指应当《取得而未取得乡【。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、:临,时乡村建设规划许】可证或者未按—照,许可内容进行—建设的乡村建设工程!。
第!四条 区县人—民政府负责本行【政区:域内禁止违法建【设工作组织、协【。调有关行政》机关制止和查处违】法建设乡镇人民【政府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禁止》违法建?设工作制《止和查处乡村违法建!设街道办《事处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禁止违法建设】相关工?作,
《 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、城市管】理综合?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!自职责制止和查【处违法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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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【、国土、水务、农村!工,作、市政市容—、文物保护、园林绿!。化,、住房城乡》建,。设,以及监察《等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,做好禁?止违法建设相—关工作
第五!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都应当遵守城乡【规划:服从规划《管理不得进行违【法建:设或:者利用违法建设【非法获利
— ? 各级?人民政府和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、城市管!理综合行政执法【机关应当组织开展城!乡规划宣《传、教育工作提高】公民遵守城乡规划】的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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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 任何—单位和?个人都?有权举?报违:法建设行为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、城【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!机关和?乡镇人?民政:府(以下统称—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!)应当建立举报【制度对举报》及时调查、处理并为!举报人保《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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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违法建设】经查证?属,实的对?举报人予以表彰、】奖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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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本《市建立?禁止违?法建设信息》共享机制利用城市网!格化管理信息系【统、卫星遥感监测、!。电子政务《网络、城市基础地】理,信息系统等技术手】段和信息《资源建?立禁止违《法建:。设信息平台实现【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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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第八条 区》县人民政府建—立违法建设巡查【制度乡镇人民政【府、街道《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!原则加强《巡,。查及时发现、制【止违法?建设并按照》职责查处或者向负有!。查处职责的机关【报告
—第,九条 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指导全《市违法建设》。查处工?作规划行《。政主管部门负—。责查处下列违法【建设
《 : (一)已经取】得,建设工程《规划:许可证、临时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但,。未按照许《可,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!建设工程;
【 , , , (二)未取得】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可证:。但已经取得选址【意见书、《规划条件或者建【设工程设计》方案审查同》意意见的《城镇建?设工程?;
【(三)逾期未拆除】的城镇临时建设工】程;
【 (四)其他—不属于城市管理【综合行政执法机关、!乡镇:。人民政府负责—查处:的违法建设
! 城《市,管理:综合行?政执法机《关负责查处未取得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、临:时建设?工程:规,划许可证以及前款】第(二)《项中所?列规划文件》的城镇?建设工?程乡镇人民政府负】责查处本行政区【域内:的乡村违法》建设但在撤销乡镇】人民政?府设置街道办—事处:的区:。域内的?乡,村违法建设已经取】得临时乡村建设【规划许可证但未按】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!的由规?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查处—应当:取得而未《。取得临时乡村—建设规划许》。。可证的由城》市管理综合行—。政执:法机:关负:责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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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首】先发:现违法建设或者接】到举报的行政机关为!首查责任《机关不属于其—管辖的应当在2个】工作日内将》。案件:材料移送负有查【处职责的机》关,;发现同《时有违反《其他:法律规定情况的应】当,在2个工作日内【通报其他行政机关】。
受移!送的行政机关应当】。依法及时查处并【在处理决《定做出后2个工【作日内书面通报首】查责任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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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十一条 发现正】在,建设的城《。镇违法建设》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!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!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!建设的应当立即报告!违法建设所在地的】区县人民政府—区县人民《政府可以责成区县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!法等机关查封施工现!场
第十!二条 规划行—。政主管部《门,。责令停止《建设或?者发现已经》建成的城镇违法建】设对尚可《采取改正措施消【除对:规划实施影响的应当!在20日内书面责令!。限期改正;》改正后处该建设【工,程总造价5%以上1!0%以下《罚款
— 对?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!采取:改正措施消除对规】划实:施影响的城镇违法】。建设能够《拆除的应当》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!除,的没收实物或者【违法收入《。可以并处该建设【工程总造价》1,0%以下罚款
! ?城市管理综合行【政执法机关责令停】止,。建,设或者发现已经【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!应当在20日内责令!限期拆除不能拆【。除的没收实物—或者违法收入—。可以并处该》建设:工程:总,造,价1:0%以下罚款责令】限期改正和限—期拆除?。的期限?一般不超《过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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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三条 》城镇违法建设当事】人逾:。期不拆除的负—有,查处职责的》机关应当在期—限届满后5个工【作日:内将限期拆除决定】及,逾,期未:拆除的情况报告违法!建设:所在地的《区县人民政府
】 : , , ,区、县人民政府应】当责成区县城—市管理综《合行政执法等机关】实,施强制拆除实施【强制拆除《前应当制定工作【方案、应急预案【并确定公安机—关、街道办》事处:、市政公《。用服务单位》。。等配合单位》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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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发现城镇》。临时:。。建设工程未》取得临时建设工【。程规划许可证—或者未按照》临,时建设工程》规划:许可证?。许可内容进行—建设或者逾》期未拆除的负有【。查处职责的机关应】当,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!处该建设《工,程总造价一》倍以下的罚款责令限!期拆除的期限不超】过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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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乡镇人民《政府发现正在建【设的乡村违法建【设后应当立即—书面:责令停止建设—当事人不停止建【设的可?以查封施《工现场责令停止建】设或者发现已—。经建成的《乡,村违:法建设后《。20日内乡镇人民政!。。府应当作出如下处理!
《 ?(一)应当》取得规划许》可而未取得规划【许可不符合》村庄规划的》。限期拆除《;,符合村庄规划—的责令限期改正逾】期不改?正的:限期拆除
【 《(二)已经取得规】。划许可但违反—规划:许可:。内容进行建设的责令!限期改?正逾期不改正的限】期拆除
【 责令限期改】正和:限期拆除的期限【一般不超过》15日乡村违法建设!当事人逾期不拆【除的由乡镇人民【政府组织拆除区【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!区县城管《、规:划,、国土、《农,村工:作、公?。安等部门协助—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!当,。地村民委员会应当】予以配合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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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查封施《工现场应当在现【场公告查封决定【
? ?实,施查封施工现场【。时应当通知当—事人:清理有?关工具、物品当事人!拒不:清理的可以一并查】封,并制作财物》清单由?当事人?签,字确认当事人不【签字的可以由—违法建设所》。在地居民委员会、村!。民委员?会确认公《安机关、街道—办事处以及市—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】当对查封施工—现场工?。作予以?。。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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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?条 强?制拆除违法》建设应当提前5日在!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!定,告知实施《。。强制拆除《的时间、相》。关依据、当事人的】权利和义《务等:当事人是公民的通】知本人或者其—成年家属到场;当】事人是?。法人或者其他—组,织的通?知其法定代表—人、主要《负责人或者其—上级单位负责—人,到场拒不到》场,的不影响实》施强制拆除实施【强制:。拆除的?行政:。机,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!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!不清理的应当制作】财物清?单并由当事人—签,字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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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【人不签字的可以由】违法建设所在地居】民委员会、村民委】员会确认实》施强制?拆除:的行:。政机关应《当,。将财物运送到指定】场所交还《当事:人当事人拒》绝接收?的依法办理》提存
】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!作笔录并摄制录像】
第十八条】 不能拆除的城镇】违,。法建设应当依法没】收实物或《者违法收入没收的】实物按?照有:关规定?交由财政《统,一,管理违法收入—按照违法建设出售】所得价款计算违【法建设?未出售或者出售所得!价款明显低于同【类建:筑市场价格》的应:当委托有资质—的,评估:机,构评估按照同—类建筑市场价—格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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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九条 违法建设【的建筑面积依照【下列:规定确定
— (一)未】。取得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和其他【规划文件进行—建设的按照实际建】筑面积?数计算;
】 (二)未按照】。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内容进行建设】的按照实际增—加的建筑面积数计】算;
《 (三)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内容》进,行建设建筑高—度增:加但建筑面积—未,增加的按照超出部分!的高度与许可建筑】高度的比值乘以【许可的建筑面积【数,折算;
!(四)未按照—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内容—进行建设建筑位置与!许可不符但》建筑面积未增加【的按照其位置超出】。部分折算同》时有上?述第(二)项至第】(四)项规定两种】以上情形的违法【建设的?建筑面积分》别计算或《者折算?后累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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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】无法:确定违法建设的【建设单位或》者所:有人、管理人—的负有查处》职责的?机关:可以通过在公共媒】体或者违法建设所】在地发布公告的形式!督促违法建设单位或!。者其:所有人、管理人依】法,接受处理公》。告期限不得少于15!日,。
》 公告期限届—满仍无法《确定:建设:单位、所有人、【管理人或者》其拒:不接受处理》的由负有《查处职责《的机:关报经市或者区县人!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!除或:。者没收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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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一条》。 以:违法建设为》经营场?所的有关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法不得—办理相关证照
】 :。 负有《查处职责《的机关?作出责令限期改正】或者限期拆除—。决,定的应当通知房屋行!政主管?部门暂停办理房屋】登记手续;当事人】依法改正的应当及时!通知:房屋行?政主管部门》
市【政,公用:服务单位办理—供,水、:。供电、供气》、供热等服务手续时!应当查验建》设工程的规》划许可?证件或者房屋产权证!明对没有规划许可】证件或者《。房屋产权证明的【。不得提供相》。。应服务
第二!。十二条? ,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!在对违?法建设调查过—程中可以查》阅、调?取、复制有》关证据材料有关【单位应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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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三条 在已建—成的居住《建,。筑(含别墅)区域】内不得?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、翻?建各类?。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居民:委,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!物业服务企业发【。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!行为的有权予以【制止并?及时向负有》查处职责的机关【。报告
第二】十四条 行》政,机关有下列未履行】禁止违?。法建设相关》职责情形的由相关主!管部门或者监察机】关责令改《正通报批评对直接】负,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
! (一)负【有查处职责的—。机关发现违法—建设不予查处或【者接到?举报后?不依法处理的;【
: (二—)乡镇人民政府【和街道?办事处不履》。行巡查、制止—、报告职责》的;
(!三)相关行》政主管部门》为以违法建设—为经营场所的单位或!者个人办理相关证照!。的
第二十】五条 阻碍行政【机关工?作,人员依?法执行?职务以及隐藏、转移!、,变,卖或者损毁》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!。封的财物的由—公安机关《依,法予以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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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六《条 本规定第—十二条所称尚—可采:取改:正措施?消除对规划实施影】响的城镇违法建设】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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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(一)未取得建】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但是已进入—规,划审批程序并取得】审核同意《的,。规划文件《且按照?规划文件的》内容进行建设—的;
【 (二)未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!。但是可以通过改【建或:者部分拆除达到与许!可内容一致》的;
《 ? (三?)国家和本市—规定符合《公共利益的
!第二十?七条 本规》定第十二条所称不能!拆除的城镇违—法建设是指经有资质!。的设计单位和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!构认:。定拆:除建:筑物违法建设部分应!用现有施《。。工技术?无,法保证建筑》物整体结构》安全的城镇违法【建设
第二】十八条 本规定实】施前:在农民集体》所有建设用地上已经!建,成乡:村基础设施》、公益?设施:以及农民个》人在原有《宅基地上《已经建成村民住【宅按照规定》应当取得《规划许可而未—取得规划许》可但符合村庄—。规划和建设工—程施工许可管理【以及其他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规定的可】以责令限《期改正?完善有关《行政管理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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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!自,2011《年4月1日起—施行1999—年,11月2日北京市人!民政府第43号令发!布、根?据200《7年11月23日】北京市人民政府【第200号令修【改的北京市禁止违】法建设若《干规定和19—99年11》月2日北京市—人民政府第4—4号令发布》、根据2007年】11月2《3,日,。北京市人《。民政府第20—0号令修改的—〈北京市城市规划】条,例〉行?。政处罚?办法同时《废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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