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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章 监督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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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三条 ? 建设行《政管:理部门和《其他有关《部门应当加强对建】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!监督:管理建立和完善【。。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!的追溯体系 —
《。 建设—行政管?理部门和其》。他有:关部:门应当?建立:健全建设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!管理制度《并配:。备相应的质量和【。安全监督人员和装】备 :
】从事建设工程质【量和安全监督的人员!应,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经考核合《格后方可实施—质量和安全监督 】
市!建设行政管理部门】可以结合本》市实:际组织编制》优于国家标》准的地方工程—建设质量和安全技术!标准
》
第五十!四条 ?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!和,其他有关《部,。门应当履行下列建设!。工程质量《和安全监《督管理职责 —
,。。
: (一)【。监督检查国家和本市!有关建设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】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技术标准的执】行情况;
! : (:二)监?督检查建设工程各】参与单位的质量和安!全行为以及质量和安!全管理体《系和责任制落实【情况:
》 (三)查处【违反建设工程—质量和安全法律、】法,规、规章《和技术标准的—行为;
】 , (四)法律、法规!。规,定的:其他监督管理职责】
】第五十五《。条 建设行政【管理部门和》其他有关部门在【履行建设工》程质量和安全—监督:管理职责《。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! ,
【(一:)要求被检查单位提!。。供有关建设工程【质量和安《全的资料; —
: 《 (二?)进入被检查—单位的施工》现场进?行检查并将检—查的时间、地—点、内容、发现【的问题及其处理情】况作出书面记录【。;
《 《(三)?发现有影响建设工】程,质量的问题或者安全!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!或者立即排除;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】排除前或《者,排除过程中无法【保证:安全:的责令从危险区域】内撤出作业》人员:或者暂停施工; 】。
《 (四)法【律,、法规规定采—。取的其他措施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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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六条 《 在审批施工许可】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!和其他有关》部门应当对开—工前需?要落实的建设工程】质量和安全控—制措施?进行现场检查
!。
第五十!。七条 建设行【政管理部门和其【他有关部门应当【对报送备案的勘【察、:设计、施工》图审查?、施:工、监理《、,检测等合《同进行抽查抽查比】例不得低于备案合】同总:量的:十分:之一发现合同约定】内容:违,。。反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定的】应当及时要求合同】当事人予以改正并依!法予以处理》
《
? 第五十八—条 建设》行政管理部》门,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!当采用试样盲样检测!的方式实施监督【。检测涉及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】的监督检测检测【比,例应当符合本市【有关建设行政—。管理部门确定的【标准
》 对【建设工程实体的【监,督检测建设行—政管理部《门或者其《他有关部门不—得委托对该工程实体!已实施过检测的检】。测单:位
】 监督检测的费】用由同级财政拨付】不得另行收取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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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九条 建—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!他有关部门》应当记?载建设活动各参与】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!的信用信息》相关:信息由市建设行政】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!本市有关规》定即时向社会公布 !
: ? 市建设《行,政管理?部门:和其他有关部门应】当按照?诚信奖励和失信【惩戒:。的原则实行分类管】理并:在,资质管理、行政许可!、招标投《标,、工程保险》。。。、表彰评优等方【面对守信的建设活动!。各,参与:单位和注册执业人】员给予激励对失信】的单位和人》员给予?惩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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