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】 北京市无障】碍设施建设》和管理?条例 文!。号: 北京市—人,民代表?大会常?务委:员会公告[200】4]第?。1,。5号 》[发布时《间:2004-0】4-01 生效时间!:2004》-05-16 有效!性:有?效] 】 第一条 为了【加强本市《无障碍设《施建设和管理—。根据:本市:实际情况制定本【条例 ! 第二条 本市行!政区:域内的无障》碍设施?的建设和管理—适用:本条例 【    本》条例所称《无障碍设《。施是指为了保—障残:疾人、老年人、儿】童及其他行》动不便者在居住、出!行、工作《、休闲娱乐和参加】其他社会活动—时能够?自主:、安全、方》便地通行和使用所】建设的物《质环境 — —第三条 市》和区、县人民—政府应当将无障碍设!。。施,建设纳入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计划保障《无障碍设施建设【与本市经济》和社会发展相适【应 ! ,。第四条?。 市人民政》府对:本市:无障碍设《施建设和管》理工作实行统一领】导   【  区、县人—民政府负《责本行政区》域内无?障碍设施的组—织建设、《改造和监《督,管理工作 —     规划、!建设、市政管理【、,交通、公安、—质量技?术监督、《旅游、园林、国土房!管,、商务、《金融、邮《政、电信、文化、】教育、体《育、卫生等有—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!各自职责负》责无障?碍设施建设、改造】、管理和《监督工?作 :  《 ,  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组织应当依法【对城:市道路范《围内无障碍》设施的正常使—用,实,施监督管理 !   ? 乡镇人《。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!负责本辖《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的!监督管理工作 【 【 ,第五条?。。。。 残疾?人联合会、老龄工作!委员会、妇》。。女联合会等社会团】体应当对无障碍设施!建,设、改造和管理进】行监:督向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提出意见【和建议?有关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!办理并答复 】 ? 第六条 本市!对在:无障碍设施》建设和管理》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!的单位和个人—给予表彰和奖励 !。 ? , 第七条 【本,市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支持?无,障碍设施的科学技】术研究鼓励无障【碍相关产品的研发应!用 》。 》。第八条?。 无:障碍设施主》要包括  】 ,  (一)坡—道、缘石坡道—、盲道;《     】(二)?无障碍垂直电梯、升!降,台等升降装置; 】   》  (三)》警示信?号、提?示音响、指》示装置;  !   (四)低【位装置、专用停【车,位、专用观众席、安!全扶手;  !   (五)无障】碍厕所、厕位—;    】 (六)无》障碍标?志; ?     【(七)其他便于【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儿!童及其他行动不便】者使用的《设施 ? ? 第九条】 本市新建、扩建】和改建?公共建筑、居住【建筑、城市道路【和居住区内道路、公!共绿地、公共服务】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!按照:国家:城市道?路和:建筑物无障碍—设,计规范(以》下简称设计》规范)?的要求和本市—有关规定建设无障】碍设:施 》    本市根据实!际需要制定》有关无障碍设施【。。的规范和《地方标准 》 :  :。。  : 建设项目的无障碍!设施必须《与主体工程同时【设计、同时》施工、同时交付使用! !第,十,。条 建设无障—碍设施?应当符合安》全、可?达、可用、便利【的基:本要:求,并遵守下列》规,定  —。   (一)人行】步道、公共建筑的】地面:平整、防滑》   —  (二)铺—设盲道保持》连续盲?道上不得有电—。线杆:、拉:。线、地下检查—井、树木等障碍【物并与周边的公【。共交通停《靠站、过街天—桥、地下通道—、,公共建筑《的无障?碍设:施相:连接  【  : ,(三:。)人行步道、—公共建筑的出入口】设置缘石《坡,道,或者坡道 》  《   (四)公共交!通停:靠站设?置盲文站牌的—盲文站牌的位置【、高度?、颜色、形式—。和内容?方便:视,力残疾者《使用 》 , ,   (《五)为公众提供服务!的区域或者场所设】置服务?台、电话的》。同时设?置低位服务台、低位!电话 《  ?。   (六)—公共建?筑的玻璃《门、玻璃墙、楼【梯口、电梯口、通】道等处设《置,警示性?。标,志或者?。提示性?。设施 — ,   (七)无障】碍设施颜《。色鲜明与周围环【境有明显区别 【     (八!)有无障碍》设施的?在显著位《置设:置符合规范和标【。准的无障《碍标志 — ? 第十一条 】设计:单位在进行建设【工程设计时应当【按照:设计规范和本—市有关规定》设计无障《碍设施建设工—程设计?总,说,。明,书中应当包括无障碍!设施设计内》容 : 】第十二条 建设单】位编制的施》工图设计《文件未经《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?机构审查合格的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不得:办理施工许可—证件 【 , 第十三条 】施工单位《应当按照审查合【格的施工图》设计文件和国家及】本市有关施工—技术标?准和规范《进行无障碍》设施:。的施工? ? 》 第十四条 新【建、扩建和》改建:建设项目的》建设单位在组织【建设工程竣》工,验收时应当》。同时对无障碍设施】进行验收《未按规定进》行验收?。或者验收《不合格的建》设行政?主管部门不得办【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! : ? 第十五【条 :对本条例施》行,前已经建成的公共】建筑、居住建筑、城!市道路和《居住区?没有:建设无障《。碍设施?或者无障碍设施【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!和其他?有关规定的应当【按照设计规范—和其他有关规定进】行,改造 ! :第十六?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应:当会:同市交?。通、公安交通、市政!管理、商务、旅游、!园林:、国土房《。管、:。金融、?邮政、电信、—文化、教《育、体育、卫生等】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和区、县—人民:政府编制本市无障】碍设施改《造计划?报市:人民政府批准—。。     】本市国家机关—的对外办公场所、医!院、邮局、银行【、空:。港航站、《火车:站、公共《交通停靠站、公共】厕所、公园和—规模较大的商—业、服?务业单?位的营?业,、服务场所》等公:共建筑、城》市道路应当优先进行!。。改造:。 》 :。 第十《七条 市交》通、公安交通、【。市政管理、商—务、:旅游、园林、国土房!管,、金:融、邮?政、电信、文—化、教育、体育【、卫:生等有关行政—。主管:部门和区、》县人:。民政府?应当根据改造计划】组织改造《责任:人制定改造项目【的实施方案 !。 ,。   前款所称【改造责任《人是指公共建筑、】居住:建筑、城市道路和居!住区的所有权人;所!有权人、管理人和使!用人之间约定改【造责任的由约—定的责任人负责 】。 ? ? :。第十八条 改造责】任人应当根据实施方!案依法组《织设计?、施工?和工程监理 !    改造责任】人完成无障碍—设施改造后应当组】织设计、施》工、工程监理等有关!单,位进行竣工验收市和!区、: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对本行政区》域,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!施监督?管理 】 第《十九条? 被列入改造计划】的公:共建筑、居住—建筑:、城市道路和—居住区的改造—责,任人未完成改—造任务的该责任人就!同一项目申》请扩建或《者改建时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不得办理《有关手续 【 第【。二十条 无障碍设施!的维护管理责任【。人应当对无障碍【。设施进行维护和【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!正常使用《无障碍设施无—法正常使用的责【任人应当《及时:修复 《     前款】所称:维护管?理责任人是》指公共建筑、—居,住建筑、城市—道路和居住区内【道,路、公共绿地、公共!服务设施的所—有权人;所有权人】。、管理人和使—用人之间约》定维护管理责任的】由,约定的责任人—负责 【 ? 第二十一条 本】市公共交《。通运营企《业应当按照本—市有关规定和市【交通行政《主管部门的要求【在运营线路上逐步】配置无障碍车辆 !     本市】公共交通运营企【业应当在《运营车辆《上配备字幕报站【和,。语音:报站系统并保持【正常使用;已—。配置的?运营标志、标识【应当保持醒目便【于识别 《 】。第,二十二?条 火警、》匪警、医疗》急,救、交通事故—等紧急呼叫系统应】当具备文字信—息报警?、,呼叫功能保障听力、!言语残疾者报警和】急救需要 】 第—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!障碍:设,施不得损毁、违法占!用无障碍《设施或者改》变其用途;对破坏无!障碍设施《的行为有权劝阻和】举报 】 第二十四条】 ,违反:本条例第《十一条规定设计【单位未?。按照国家和本市有】关无障碍设施设【计的:规范、?标准:设计无障《碍设施的由规划【。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处】10万?。。元以上?30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! ,第二十五《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十三—条规定施《工单位?未按照审《查合: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!和国家及本市有【关施工规范、—标准:进行无障碍》设施施工的》由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改正处】工程合同价款2%以!。。上4%以《下的罚款 》 【 第二十六条 违】反本条?例第十四条规定建】设单位未按规定对】建设的无障碍—设施进行验》收的或?者建设的无障碍设】施验收不《。合,格,即交付使用的由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处工程》合同价款《2%以?上4%以下的罚款 ! 《 《第二十七条 违【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三《。条规定损毁、—违法占用无障—碍,。设施或?者改变无障碍设【施用途的由》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停止侵【害、恢复原状—或者:赔偿损失并可—以按照下列》规定予以处罚 【    — (一)对》侵占、挪用或者停】止,使用:公共建?筑、居住《建筑:和居住?区,内的无障《碍设施的由》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处30《。00:。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!款 《     (二)】。对损毁城市道路范】围内:无障碍设施的由【城,市管:理综合执法组—织处50《0元:以上3000—元以下罚《款     !(三)在城市道路上!违反规定停》放机动?车占用无障碍设施的!由公安交通》管理部门依》照,。道路交通安》全法律?法规的?。有关规定予》以处罚;其他违【法占用城市道路范围!内,无障碍设施》的由城市管》理综合执法》组织依?照,北京市市容环—境卫生条例的有【关规定予以处罚【 ? ,。。    (四)【损毁无障碍交通标志!和信号设施的由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—依照道路交通安【全法律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予—以处:罚, , — 第二十》八条 行政机关【及其工?作人:员违反本条例—规定不履行》法定:职,责或者滥《用职:权的由上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!部门责令改正—对,直,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:其他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 , : 》 第二?十九条 本条—例自:。。2004年5月【。16日?起施行2000年5!。月18日市》人民政府发布的北】京市无障《。碍设:。施建设管理规定同时!废止 — 】 :。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