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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北京市】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!理条例 】 文号: 》北,京,市人民代表大会【。常务委员会公告[】2,0,04]第《15号 》 [发布时间:【200?4-04-01【 生效时间:—。2004-05【-16 有》效性:有效] 】 第—一条 为《了加强?本市无障碍设施【建设和管理根据本市!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! 《 第二条 !本市:行政区域内》的,无障碍设《施的建设和管理适用!本条例 —     》本,条例:所称无障《碍设施是指为了保】障残疾人、老—年人:、儿:。童,。及其:他行动?不便者在居》住、出行、》工作、休闲娱—乐和参加其》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!主、:安全、方便地通【行,和使用所《建设的物《质环境 【 : , 第?三,条 市和区、—县人民政府》。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!设纳入国民经—。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】保障无障碍》设施建设《与本市经济》和社会发展相适应】 !第四条 市》人民政?府对本市《无,障碍设施建设和【管理工作实行—统一领导 》     区】、县人?民政府负责》。本,行政:区,域内无障《。碍设施的组织—建设、改造》和监:督管理工作 — : ,    规划—、建设、《市,政,管理、交通、—公安、?质量技术监督、【旅游、园林、国土房!管、:商务、金融、邮政、!。电信、?文,化、教育、体育、】。卫生等?。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依照各自—职责负责《无障碍设施建设【、,改造、管理》和监督工作 】     城市【管理综合《执法组织应》当依法对城市道【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!的正常使用实施监】督管理? :     —乡镇人民《政府和街道办事【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无!。障碍设施的监—督管理工作 ! ,。 《第五:条,。 残疾人联合会、老!。龄工作委员会—、妇女联合会等社会!团体应?当对无障《碍设施建设》。、改造和管理进行】监督向?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!议有:关行政?主管:部门应当研究办【。理并答复 ! ? 第六条 》本市对在无障碍设】施建设和管理—工作中作出显著【成,绩,的单:位和个人《给予表彰和奖—励 《 ? ?第七条 本市各级】人民政?府应当支持无障【碍设施的科学技【术研究鼓《励无障碍相关产品的!研发应用 【 —第八条 《无障碍设施主要【包,括    】 ,(,一)坡道、缘石坡道!、盲道; 【  :   (二)无【障碍垂直《。电梯、升《降台等升降装置;】   —  :(三:)警示?信号、提示》音响、指示装置;】。。     】(四)低位》装置、专《。用停车位、专—用观众席、安—全扶手;《  》   (五)无障】碍厕所、厕位; 】 :   ?  (六)无障碍标!志;  【   (七)—其他便于残疾人、】老年人、儿童—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!用,的设施 》 : 第九条 !。本市新?建、扩建和改建公】。共建筑、居住建【筑、城市道》路和居住区》内,道路、?公共绿地、公共服务!设施的建设》单位必?须按照国家城市道】路和建筑物无—障碍设?。计规范(以》下简称?设计规?范)的要求和—本市有关规定建设无!障碍设施 》     本】市,根据实际需要制定】有关无障碍设施的】规范和地方》标准 ?    — 建设项目的—无障碍设施必—须与主体工》程同时设计、同时】施工、同时交付使用! 》 , , 第十条 —建设无障碍设施应】当符合安全、可达】。、可用、便利—的基本要《求并遵?守下列规定 【     —(一)人行步道、】。公共建筑的》地面平整、》防滑 《     (二】)铺:设盲道保持连—。续盲道上《不得有电《线杆、拉线、地【下,检查井、树木等障】。碍,物并与周《边的公共交通停【靠站:。、过街天桥》、地下通道、公共建!筑,的无:障碍设施相连接 】     (】三)人行《步道、公《共建筑的出》入口:设,置缘石坡道》或者坡?道 :。  《   (四)公共】交,通停:靠站设置盲文站牌】的盲:文站:牌的位置、高度、颜!。色、形式和内—容方便视《力残疾者《。使用   】  (五)为公众】提供:服务的区域或者【。场所设置服务台【。、电话的同时设置低!位服务台、低位电话! ?     (—六)公共建》筑的玻璃《门、玻璃墙、楼梯】。口、电梯口、通【道等处?设置警示性标志或者!提示性设《施    】 (七)无障碍设】施颜色鲜明》与周:围环:境有明显区》别 《     (八【)有无?。。障碍设施的》在显著位《置设置?符合规范《和标准的无》障碍标志 — 第十!一条 ?设计单位《在进行建设》工,程,设计时应当》按照设计规》范和本市《有关规定设计无【障碍设?施建设工《程,设,计总说明书中应【当包括无障碍设【。施设计内容 — , : 》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!编制:的施工图设计—文件未经施工图设计!文件审查机构审【查合格的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】施工许可证件 】 : ,。 : 第?十三条 施工单【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!的施工图《设计文件和国家及】本市有关施工—技术标准和规范【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!工 【 第十四条 】新建、扩建和改建】。建设:项,目的建设单位在组】织建:设工程竣工验收【时应当?同时对无障碍设【施进:行验:收,。未,按规定进行验收或】者验收不合格—的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门不得办—理竣工验收备案【手续: 》 ? 第:十五条 对本条例】施行前?已经建成的公共建】筑、居?住建:筑、城市道路和居住!区没有建《设无障?碍设施或者无障碍】设,施建设不《符合设计规》范和其他有关规【定的应当按照—。设计规范和其—。他有关规定进行改】造 ? 【第十六条 市规划行!政主:管部门应当会同【市交通、公安交【通、市政管》理、:商务:、旅游、园》林、国?土房管、金融、邮政!、电信、文化—、教:育、体育、卫生【。等有关?行政主管《部门和区《、县人?民,政府编制本市无障】碍设施改造计划报】市人民政府批准 ! :    本市国家】机关的对外办公【场所:、医院、邮局、银行!、空港航站、火车】站,。、公共交通停—靠站、?公,共厕所、公》园和:规模较大的》商业、服务业—。单位的营业、服务】场所等公共建筑、城!市道路应当优—先进行改造 】 第十七!条 市交通、公安】交通、市政》管,理、商务、旅游、】园林、国土房—管、:金融、邮政》、,电信、文化、教【育、体育、卫生【等有关行政》主管部门和区、县人!。民政府应当根据改造!计划组织改造责任】。人制:定改:造项目的《实施方?案 ?  ?   ?。前款:所称改造责任人【是指公共建筑、【居住建筑、城市道】路和居住《区的所有权》人,;,所有权人、管理人和!使用人之间约定改造!责任的?由约定?的责任人负》责 《 : 第》十八条 改》造责任人应当根据】实施方案依法组织】设计、施工和—工程监理 —     —改造:责任人完成》无障碍设施改造【后应当组织设计、施!工、工程监》理等有关单位—进行:竣工验收市》和区、县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,。对本行政区域—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!施监督管理》 【 第十九条 【被列:入改造计划》的公共?建筑、居住建筑、城!。市道路和居》住区的改造》责任人未《完成改造任务的该】。责任人就同一项目申!请扩建或者改建【时规划行《政主管部《门不得办理有—关手续 《 》 第《二,十,条 无障《。碍设施的《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!对无障碍《设施进?行维护和管理确保】无,障碍设施正》常使用无障碍设施】无法:。正常使用的责任人】应,当及时修复 —。 :     前—款所:。称维:护管理责任》人是指公共建筑【、居住建筑、—城市:道路和居住区内【道路:、,公共绿地、》公共服务设施—。的所有权人》;所有?权人、管理》人和:使用:。人之间约《定维护管理》责任的由约定—的责任人负责 【 ? 第二十一!条 本市公共交通运!营企业应当按照本】市有关规定和市交】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!求在:运营线路上逐步【配置无障碍车—辆,     】本,市,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!当在运营车辆上配备!字幕:报站和语音报站系】统并保持正常—使用;已配置—。的运营标志、—标识应当保持—醒目便于识别 】 第】二十二条 火—警、匪警、医—疗急:救、交通事故等紧】急呼叫系《。统应当具备文字信】息,报警、呼叫》功能:保障听力、言语残】疾者报警和急—救需要 【 第二【十三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!不得损毁《、违法占用无障碍】设施或者《改,变其用途《;,对破坏无障碍—设施的?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! , 【 第二十四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》十,一条规定设计—。单,位,未,按照国家和本—市有关?无障碍?设施设计的》规范、?标准设计无障碍【设施的由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。限期改?正处10万》。元以:上30万元以下的】罚,款 : 】第二十?五条 违反本—条例:第十三条规》定施工单位》未按照审查》合格的施《工图设计文件和国】。家及本?。市,有关:施工规范、》标准进行无》障碍设施施工—的由:建,设行政主管》。部门:责,令限期改《正处工程合同价款】2%:以上4%以》。下的罚?款, 《 第二十六!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十四条规】定建设单位未按规】定对建设的无障【碍设施进行》验收的或者建设的无!障碍设施验收—不,合格即交付使用的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处工【程合同?价款2?%以上4%》以下的罚款 【 第】二十七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第二《。十三条规定损毁【、违法占用》无,障碍设施或》者改:变,无障碍?设施:用途的由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。停止侵害、恢复【原状或者赔》偿损失?并可以按照》下列:规定予?以处罚  】。   (一)—对侵占、挪》。用或者停止使用【公,共建筑、居》住建筑和居住区内】的,无障碍?设施的由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处30?00元以上3—万元以下《罚款:     】(二)对损毁城【市道路?范围内无《障碍设?施的由城市》管理综合《执,法组:织处500元以上】。3000元以下【罚款    ! (三)在城市道路!上违反规定》停放机动《车占用无障碍设施的!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依照道路交通安【全法律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予—以处罚;其他违法】。。占用城市《。。道路范围内无障【碍设:施的由?城市管理综合执【。法,组,织依照北京市—市容环境卫》。生条例?的有关规定予—以,。处罚    ! (四)损》毁无障?碍交通标《。志,和信号?设施的由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?依照:道路交通《安全法律法规的有】关规定予以处罚 ! 》。 第二十八—条 行?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!违反:本条例规《定不履行法定职【责或者滥用职权的】由上级行政机关或】。。者有关部门责—令改正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?。人员和?其他责任人》员依: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:责任 — 》第二十九《条 本条例自200!4年5月16日【起施行2000【年5月18日市人】民,政府:发,布,的北京市无》障碍设施建设—管理规定同时废止】 【 《 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