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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天?津市土地开发整【理管理规定》
— 天津?市土: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!。已,于2:008?年6月30日经市】。人民政府第10次】常务会?议通过现予公布【自,。2008《年10?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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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!。 —市长 黄兴国 !。 ?
二OO!八年:八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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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条 为《了促进和规》范土地?。开发整理工作—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!障土地?资源可持续利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管理法和】天津市土地管理条】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!结,合本市实《际,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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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 》本市行政《区域:内从事?土,地开发整理》及其相关活动—均应遵守本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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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本规定所称—土地:。开发整理是指运【用财政专《项资金对宜》农未利?。用土地、废弃—地等进行开》垦,对,田、水、路、—。林,、村等实行综合【。整治增加有效耕地】面积:提高耕地质量改善】农业:生产:条件和生态环境【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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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国!土资:源行:政,主管部门负》。责,。全市土地开发整【理,管理工作;区—、县国土资源行【政主:管部门负责本—辖区内的土地开发】整理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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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和区、】县土地开《垦整理机构负—责土:地开发整《理项目的组织实施】工,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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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、》农业、水利、林【业、环境《保护等有《关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各《自职责做《好,土地开发整理—的相关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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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国土】资,源行政主管》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!用,总体规划和国家下达!的土地开发整理计】划指标分解》全市年度土地开发整!理计划指标报市【人民:政府批?。准后施?行
第六条】 ,本市鼓励单位—和个人依法从—。。。事土地开发整理【活动
各!级人:民政府对在耕地【保护和土地》。开发整理工作中【取,得显著成绩的—单位和个人给—予,表彰和奖《励
第七【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!准占:用,耕地的?按照占?多少、垦多少的原则!由占用?耕地的单位负—责开垦与《其占用耕地的数【量和质量相》当,的耕地占《用耕地?的单位在开垦—耕地时?可以委托土》地开垦整理机构具体!实施土地《开发:。。整理:项目:并支:付相应的耕》地开垦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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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《用耕地?的,。单位没有条件开垦】或者:开垦的?耕地不符合》要求 的应当按照!有关:规定:向,市国土资源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缴纳耕?地,开垦费由市国土【资源行政主管—部,门委托土地开垦【整,理机构负责组织【实,施耕地开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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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占用:耕地的单位不能【开垦耕地落实占补平!。衡的应当在办理农用!地,转用审批手续时向】。市国:土,资,源行政主管》部门缴纳《耕地:开,垦费;未缴纳耕地开!。垦费的?国土:资源行政主管部【门不:予办理用地》手续
—第九条 占用—。外环线以《内地区耕地的—耕地开?。垦费每平方米20元!;占用外环线以【外,地区耕地的》耕地开?垦费每平方米—10元;占》用基本农《田的耕地开》。垦,费每平方《米,2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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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地开垦》费缴纳?标准根据《。土地后备资源状况】和,经济社?会发展水平经市人】民政府批准, 可以!适时进行《调整
—。第十:条 耕地开垦费属于!行政事业《性收费应当》纳入市级《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!条线管?理耕地开《垦费专项用于组织、!。实,施、管理开》垦新耕地的》各项开支《当年结余可》以转入?下,年度:继,。续使用?
《第十一条《 ,市土:地开垦?整理:机构用于土地开发】整理所?需业务?费用根据实际—使用情况经市财政】。部门审核后》列,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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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开》发整理所需业—务费用主要包括土地!开,发,整理项目研究和【后备:资源调查、》检,查验收、建立项目】库和耕地储》备库、?耕地开发管》。理软件开发利用【、人员培训、—设备购?置、经验交流—、技术推广等业【务支出
】第十二条 》土地开?发整理?实,行项目管理并按【照本规定做》。好项目的立项—、规划?设计、?预算、实施》和竣工验收
!第十三?。条 土地开发整【理项目立项》应当符?合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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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符合土】地利用总体》规划:和土地利用年度计】划;
(!二)符?合保护和改善生【态环境促进土地资】源可:持续利?用目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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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?土地相对集中连片】达到市?。国土:资源:行政主管部门规定】的土地?开发整理规模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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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土地—开,发项目的预计新增】耕地率?一般应当达》。到60%土》地整:理,项目的?预计新增《耕地率一般应当【达,到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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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— 符合规《定条件的土地开发整!理项目?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!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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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。)区、?县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,部,门或者市土地开垦整!理机构将项目立项申!报材料报市》国土: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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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市】国土资源行政—主管部门收到立【。项申报材料后组织审!查和:现场勘察进行综【合评价作出批—准,立项或者《不予批准立项—。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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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土地开发整理项【目立项?申报材料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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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土地开《发整理项《目立项申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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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项目可行性研究】报告、初步评估论证!意,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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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区、县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出具的符合区(县】)、乡(镇)两级】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:的意见和土地权属情!况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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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。),项,目区标准分》幅土地利用现—状图、项目》总体规划图;—
(五】)土地权属》单位的意《见;:
—(六)其他有关【资料
第十六!。条, 土地开发整理【项目立项后区、县国!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市土地开垦整】。理机构应当组织【编制项目规划设计】与预算并报市国【。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审核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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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 土地开发!整理项目《所在区、县国土资】源行政主《管部门?或者市?土地:开垦整?理机构与项目承担】单位应?。当,签,订项目实施合—同项目承担单位应】当严格按照项目规】划设计与项目实施合!同的约定组织施工不!。得造成水土流失【、土地荒漠化和【盐渍化不得破坏生】态环:境
第十八条!。 土地?开发:整理:项目实施《前应当对《土地:权,属、界址、面积【进行界定;项目【竣工验收后应—当及时开展土地权属!的调整?、,登记、发《证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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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】竣工后按照下列方式!进行自下而》上分级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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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项目【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!请,。;
(】二,)区、县《国土资?源,行政主?管,部,门组织开展初查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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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市土】地开垦?整,理机构进行初验对初!验不合?格的项目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;!
(四】)市国土《资源行政主管部【门根据初验》意见会同《市财政、农业部门组!织项目终验
!第二十条 土地开】发整理项目申报【。单位应?当做好项《。目成:果有关档案》的管理?工作对从项目申【报到验收通过形【成的有关文件—和资料?应当收集《整理、立卷归档妥】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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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【 市财?政部门根据》市人民政府批准【的年度土地开发整理!计划按照土地—开发整理《。项目实?施方案及时》将,土,地开发整《理专项?资金拨付给市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实,施土地开《发整理?
《第二十二条 土地】。开发整理专》。项资金包括耕地【开垦费?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!有偿使用《费,、土地出让金—。用于农业《。土地开发的部分和市!人民政府规定的用于!耕,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!基,。本,农田保?。护和建设的资金专项!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!独核算不得截留、】。挪,用或者挤占
!第二十三条 土【地开发整理项目费】用按照国家》确定的定额标 准!由,区、县?人民政府控制—使用
第【二十四条 市国【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!门负责对土地—开发整理项目资【。金的财务管理与监】督并对项目预—算执行、《资金使用与管理【。情况进行经》常性的监《督、检查追踪问效】
对弄虚!作假、截留、挪用和!挤占项?目,资,金等违法违纪行为】应,当采取通报批—评,、停止拨款和终【止项:目等措施;情节严重!的追究有关责—任人员?的,。经济:、行政责任;—构成: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:
《第二十五《条 自?筹,资金:土地开发《整,理项目的立项、规划!设计审批和》组织实施、》监督检查、验收参照!本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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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》条 本规定》。自2:008年10月1】日起施行市》人,民政府?20:02年1《月14日发布的【天津市耕《地开垦费《管理办法(》200?2年市人《民政府?令第:5,7号)同《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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