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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土】地开发整理管理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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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—市土地开发整理管】。理规定已于2008!。年6月30》日经市人《。民政府第10—。次常:务会议通过现予【公布自2《。008年1》0,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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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— , 《市长 《黄兴:国 》 《
二《OO八年八》月五:日
第一】条 为了《促,进和规范土地开【发,整理工?作实:现,耕,地占补平衡保障土地!资源:可持续利用》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土《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!地管理条《例,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,本市实际制》定本:规定:
【 第二?。条 本?市行:政区域?内从事土地开发整】理及其相《关活动均应》遵,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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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本规定所称土地开】发整理是指运—。。用财政?专项资金对宜农【未利:用土地、废弃地等进!行开垦对田、水、】路、林、村》等实:行,综合整治《。增加有效耕》地面积提高耕地【质量改?善农业生产》条件和?生态环境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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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市国—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全市土【地开发整理管理工】作,;区、县国土资源行!政主:管部门负责本—辖区内?。的土地开发整—理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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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和》区、:县土地?开,垦整理机构负—责土地开《发整理?项目:的组织?实施:工,作
财】政、农业、水利、】林业:、环境保护等有【关,。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开!发整理的相关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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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国!土资:源行政?主管部门按》照本市土地》利用:总体规划和国家【下,达,的土:地开发整理》计划指标分》解全市年《度土:地开发整《理计:划指标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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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本市鼓励单位和【个人:依法从事《土地开发整理—活动
】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耕!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!理,工,作中取得显著—成绩的?单,位和个人给予—表,彰和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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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非】农,业建设经批准占用】。耕地的按照》占多:。少、垦多少的原则由!占用耕?地的:单位负责开垦与【其占用耕地》的数量和质量—相当的耕地占用【耕,地的单位在开垦耕地!时可以?委托土地开垦整理机!。构具体实《施土地开发整—理项目并《支付相应的》耕地开垦资金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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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用耕《地的单位没有条件】。开垦或者开垦的耕】地不符合《要,求 的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向《市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【。缴纳耕地《开垦:费由市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《委托土地开垦整【理机构负《责组织实施耕—地,开垦
—第八条 《占用耕地的单位不能!开垦:耕地:落实占?补,平衡:的应当在办理农用】地转用审《批手续?时向市国土》资,。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!耕地开垦费;未【缴,纳耕地开垦费的国】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门不予办】理用地手续》
第》九条: 占:用外环?线以内地区耕地的】耕地开垦费每平方】米20元;占—。。用外环线以外地区】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每!平方米10元;占用!基本农田的》耕地开?垦,费每平方米》2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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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地开垦】费缴纳标准》根据:土地后备资源状况】和,。经,济社:会发展水平经市人】民政府批《准, ?可以:适时:进行调整
第!。十条 耕地开垦【费属于行政》事,业性:收费应当纳入—市级财政专户实行】收支两?条线管理《耕地开垦费》专项:用于组织、实施【、管理开垦》新耕地?的各项开支》当年结余可以—转入下年度继—续使用
第】十一:条 市土地》。开垦整理机构用于】土地开发整》理所需业务费—用根据实《际使:用,情,。况经市?财政部?门审核后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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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开【发整理所需业务费用!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整!理,项目研究和后备资源!调查:、检查验收、建立】项目库和耕地储备】库、耕地开发管【理软件开发》利,用、人员培训、【设备购置、经—验交流?、技术推《广等业务支出 【
第十—二条: 土地开发整理实】行项目管理》并按照本规定做好项!目的立项、规—划设计、预算、实】施,和,竣工验收
】第十三条 土—。地开发整理》项目立项应当—符合:。下,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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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?符合土地《利用总体规划和【土地利?用年度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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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)符合保护和】改善生态《环境促进土地资【源可持续利用目标】。;,
(【三)土?地相对集中》连片达到市国土资】源行政主管》部门规定的土地【开发整理规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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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土地开发项目的预计!。新增耕地率》一般应当达到6【0%土?。地整:。理项目的预》计,新增:耕地率一般应当达】到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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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四条 符《合规定条件》的土地开发整—理项目按照下列程】序进行申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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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区、县【国土资源行》政主管?部门:。或者市土《地开垦整《理机构将《项目立项申报—材料报市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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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市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门收【到,。立项申报材料后【组织:审查和现场勘—察进行?综合评价作出批准立!项或者不予批准立】项的决定
】第十五条 土地开】发整理?项目立?。项申:报,材料: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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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土地开发整理—项目:。立项申请《书,。;
【(二)项目》可,行性研究报》告、初?步评估?论证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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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区、【县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出具的—符合区?(县)、乡(—。镇,)两级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的意见和!土地权属情况证明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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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项目区?标准分幅土地—利,用现状图《、项:目总体规《划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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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土地权】属单位的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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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其他有?关资料
【第十六条 土—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!后区、县国土资【源行政主管》。部门:或者市?土地开垦整》理机构应《当组织编制项目规划!设计与预算并—报市国土资》源行政?主管部门审核批准】
第》十七:条 土地《开发整理项目所在】区、县国土资—源行政?主管部?。门或者市土地开【垦整理?机构与项目》承,担单位应当签订项目!。实施合同项》目承担单《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!。规划设计《与项目实施合同的约!定组织施工不—得造成水土流—失、:土地荒漠化和—盐渍化不得破—坏生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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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八,。条 土?。地开发整理项—。目实施前《应当对土地权属、】界址、面积》进行界定《;,。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!及时开展《土地权属的调—整,、登记、《发证等工作
!第十九条 土地开】发整:理项目?竣工后按照下列方式!进行自下而上分级验!。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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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项《目,承担单位提出验收】申请;
!(二)区、县国【土,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开展初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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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三):市土地开垦整理机构!进,行初验对初》验,。。不合格的项目提【出限期整改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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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市》。国土资源行》政主管部门根据初】验意见会同市财【政、农业部门组【织项目终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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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条 《土地开发整》理项目申报单—位应:。当做好项目》成果有关档案—的管理工作对从项目!申报:。到验:收通过形成的—有关文件和资料【应当:收集整理、立卷归档!妥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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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【市,财政部门根据市人】民政府批准的年度土!地开:发整理计划按照【土地开发整理项【目实施方案及时将】土,地开发?整,。理专项资《金拨付?给市国土资源行【。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!。土地开发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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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二条 》土地:开,发整理专项》资金包括《耕地开垦费、新【增建设用地土—地有偿?使用费?、土地?出让金用于农业【土地开发的》部分和市人民政【府规定的用于耕地开!发、土地整理、【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!的资:金,。专项资金实行专【款专用单独核算【不得截留、挪用【或,者挤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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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 土地》开发整理项》目费用按照国家确】定的:定,额标 准由区【、县人民政府控【制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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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:条 市国土》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!市财政?部门负责《对土地开发》。整理项?目资金的财》务管理与监督并【对项目预算执—行、资金使》用与管?理情况进《行经常性的监—督、检查追踪问效】
对【弄虚作假、截留、】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!。等违法违纪行—为应当采取通报批】。评、停止拨》。款和终止项目等措】施,;情节严重的追究】。有,关责任人员》的经济、行政责任;!构,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事责任
第二!十五条 自筹资金土!地开发整理项—目的立项、》规划设计审批和【组织实施《、,监督检查《。、验收参照本规定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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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六条 《本规定自2008】年10月1日起施】行市人民《政府2002年1月!14日发《布的天津市》耕地开垦《费管理?办法(200—2年市?人民:政府令?第57号《),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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