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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《六盘水市市级—政府性?投资建设项》目代建制《管理暂行办法 】 六盘水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!于,印发六盘水市—市级政府性投资【建设项目代建制管】理,暂行办法的通知【 执行—。日期2004-0】8-:12 【各县、特《区、区人民政府各】经济开发区管委【会市人民政府各工】作,部门、各直属事业】单位   六盘水!。市市级政府性投【资建设项目》代,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!经20?。04年7月》14日市人民政【府第32次常务【会议研?究同意现印发给你】们请遵照执》行   二○【○四:年,八月十二日 【第一:章 总则《 :第一条 为》推动政府性》投资建?设项目管理的规【范化、制度化—和专业化提高项【目管理水平和投资】效益制定本办—法 ?第二条 本办—法所指政府性投资】建设:项目代建制是指【按照规定《的程序委托具有【相应项目管理能力】的单位?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!目进行专业化管【理的制?度 第三条 【政府性投资》在100万元以上(!含100万元)建设!单位不具备项—目管理能力的市级建!设项目原则上应【实行代建制 第四!条, 政府性投资建【。设项目代建》单位资格由市—建设局牵头市—发改委、《市财政局、》市交通?局、市水利局、市】审计局、《市,监察局等部》门组成审《查委:员,会审查认定 第】五,。。。条 一般《建设项目由项目业】主招标确定代建【单位项目《业,主未成立《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招!标确定代建》单位;特《。殊建设项目由—。市政府或市政府委】托市发改《委指定代建单—位 第六条— 建设?项目代建单》。。位,应当具备下》列条件 》  (一《)具有独立》法人资格; 【  (?二)具?有同类工程相关的】。技术人员;》   (三)具】有和建设项目—相适应的建设管理能!力;   —(四)具有和建设项!目管:。理相适应的》资,金实力 《 第七条 实行代建!制的建设项目市发】改委在审批项目【建议书、可行性【研,究报告时予以明【确 第八条 代建!项目实行合同—管理代建《单位确定后》项目业主与》。代建单位须签订规范!的建设项目委托代】建合同明确相关事宜!代建:合同:报市发改委、市财政!局和项?目,主管部门备案— 第九条 代【建工作可《从初步设计》及概算批准后开始】对建设?实施阶段实行代建;!也可从前期工作【阶段开始实行—全过程?代建:。 第二章 代建单!位的职责 —第十:条 实行建设—实施阶段代建的【项目代建单位根【据批准的《。初步设?计及概算在代建【期间受?项目业主委》。托行使代建项目的】建设管理职责— ,   (一)核【查施工图设计—、工程预算、施工组!织,方,。案等;   (】二):办理招投《标、:建设、消防等手续;!   (三)【按照有关规定组织】完成:施工图设计、监理、!施,工、:安装、材《。料和设?备采购的招标—工作及?合同谈判经》项目业主同》意后签订《合同:;   (四)】承担工程建设质量、!进度、?投资及合同的管理协!调和监督《参建单位的工作对工!程质量负责;—   (五)【。。做好竣?。工验收的准备工作】并报请有关部门验】收收集、整理、移】交项目各类档案资料!协助:办理产权登》记;   (【六)每月向项目【业主:、,市发改委、市财【政局:、项:目主管部门》报送相关报表;【  ? (七)承》接项目业《主,委托与代《建项目有关的其【他工作 第十一条! 实:行全过程代建的项】目代建单位除履行】第十条规《定的职责外还需【。。。履,行以下职责  】 (一)受项目【业,主委托开展》项目:建议书、可》行性研究报告—。、初步设计及概算等!项目前期工作并【协助项目业主—办理审批手续; !  (二)协助【项,目,业主办理规划—、土地、环保等手】续,; ?  :(三)负责征—地拆迁有关工作 !第十二条 代建单位!不得在?自己代理建设管理的!项目中承担勘—查、可行性研究报告!、,设计、监理、施【工等工作 第【三章 项目业主【的职责 第十【三条: 项目业主的主要职!责是   (一)!负责提出《。。项目建设规》模、建设性质、建】设标准和使用功能;!  ? ,(二)前期工—。作阶段未委托代理的!要负责开《展项目建议书、【可行性研究报告【、初步设计及概算】的编制和报批工作】办理规划、土地、】环保等手续负—责征地拆迁等工【作; 《  (三)向代建单!位提供相关资料并】协助办理有关手续】   (》四)负责建设—资金的筹措》并根据合《同约定?向,。代建单位办理工程款!拨付的相关手续【;   (五【)监:督代建单位的—工作但不得直—接干预勘查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—等参建单位》的工作?; ?  (六)参与审】查工:程设:。计,、招:投标和?竣工验收等工作; !   (七)审核】代建单位与各参建】。单位签订的》合同; 《   (八)办理产!权登记手续;— :  (九《)代建合同中约定的!应由:项目业主《。负责的其他事项 !第四章 政》。府,有关部门的职责【 第十四》条, ,。市政:府,有关工?作,部,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分工做》好监督管理》工作 《  (?一,)市发?改委负?责对: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!研究:报告:、初: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!批安排投《资计划?对建设项目进行【稽查:和检查牵头或委托行!业主管?部门组织竣工验收】   (二—)市:财政局负责项目资】金拨付?并对资金使用情【况实:施监督管理对代【建单位编制的工程】竣工财务决算—进行评审和审批 】 ,  (?三)市建设局、市】。交通局、市水—利局等部门对本行】业的建设《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!监督:管理   —(四)市审计—局依法?对,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!概预算执《行情:况,和竣工决算进行【审计监督 —  (五)》市监察局依法对代建!工作涉及《的部门和单位实施】行政:监察   (六】)其他?有关部门按照各【。自职责依法实—施或参与监督管理】 第五章》 组织实《施 第十五—条, ,代建单位依据批准的!初步设?计及工程概算、招】标方案依法开展【建设项目招》标投:标工作?并将招标投标—结果报市发改—委、:市监察?局,、项目主管部门和】项目业主备案 第!十六条 《代,。建,。合同签订后代建单】位应提供工程投【资概算5-》10%的履约—保函:具体金?额,在签订?委托:代建合同《时,予,以明确 第十【七条 代建单位要严!格按照批准的建设】规模、建设》内容、建设标准和投!资概:算进行建设管理严禁!在,施工:过程中以洽商—或者补签协议等【方式:。变更建设规》模、:建设标准、建设内】容,和总:投资 第十八【条 项目《概算有?下列情况之》一的由?代建单?位提出?经项目业主同意【并报原审批部—门批准后《可作调?整   (一)人!。力不:可抗拒的《。重大自然灾害—;,。  ? (二)国》家重大政策调整;】 ,。   (三)受地】质条:件影响勘查结果有重!大变化?;   》(四)重大设—。计变更? ,。 第十九条 —代建项目验收—合格后代建单位将】工程:档案、财务档—案及相关《资,料,收集、整理》并移交项《目业主和相关部【门 : 第二十条》 项目代建》单位确定后不得【擅自变更 第六章! 资金管理 第二!。十一条 市发改【委下达项目投资【计划后属财政预【算安排的资金由项】目业主?按工程?进度提出申请—经,主管部门《。审,核后市财政局按国库!集中支?。付的有关规定拨【。付;属政府》贷款的资金由项目】业主:按工程进《度提出申《请经主管部》门和:市财政?局审:定后支付 —第二:十二条 代》建项目投资属—项目业?主自筹的部》分自筹资金》必须按承诺及时【。足额到位并》按计划拨《入工:程资金专户 【第二十?三条 代建》业务费最高》不得超过批》。。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!总额其中建设—实,施阶段代建业务【费最高不超》过代建业《务费总额的75%.!第七章 奖惩第二十!四条 代建单位【委托编制可》行性研究报》告,和初步设《计的单?位资质不符合—要求可行性研—。究,报告和初《。步设计内容》和深度达不》到要:求项目?业主不予《支付:相关费用所造成【的后果由代建单【位负责 《 第二十五条 【代建单位未能完全】履行建设项目委托代!建合同擅自》变,更建设?内容、扩大建—设规模、提》高建设标《。准致:使工期延《长、投资增加—或工程质量不合格】除按:照有关法《律法规?追究责任外所造成的!损失或投资增加额由!代,建单位承担 — 第二十《六条 代《建,单位违反规定有关部!门要依法进》行查处?项目业?主可中止执行代【建合:同由:此造成的损失—由代:建单位赔《。偿情节严重的—由有关部门将—其列入“不良—记录:名单”在市级媒体予!以公布3年内不得在!我,市代建项目》。 :第二十七条 —项目建成竣工验收】财务决算审核批【。准后项目概算投资有!节,余(基?本预备费除外)其】中政府投资》节余部分的70【%上:缴市财政《30%奖励给代建】单位其它投资—节余部份奖励—比例由项目业主和代!建单位?在代建合同中约定】 :第八章 附则 【 第二十八》条, ,本办法由市发改委】负责解释 》 第二十九条 【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实施 —。第三:十条 各县》、特区、区可参照】本办法?执行     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