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:
六盘】水市市级《。政府性?。投资建设项目代【建制管理暂行办法】
《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!公室关于印发—六盘水?市市级政府性投【资建设项目代建【制管理暂行办—法的通知
— :执行日期200【4,-08-12
!
各县《、特区、区人民【政府各经济》开发区管委》会市人民政府—。。各工作部门、—各直属事业单位
】。
六盘水—市市级?政府性投资建设【项目代建制管理【暂行办法已经20】04:年7月14日市人】。民政府第《。3,2次:常务:会议研究同》意现印发给》你们请遵照》执行
—。二○○四年八月【十二日?
第一《章 总则
第一条! 为推动政》府性投资建设项目】管理的规范化、制】度化和专《业化: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!投资效?益制定?本办法
第二条 !本,。办法所?指政:府性投?资建设项目》。代建制是指按照规定!的程序委《托具有相应项目【管理:能力:的,单位对政府性投【资建:设项目进行》。。专,业化管?。理的制度
第三】条 政府性》投资在100—万元以上(含1【00万元)建设单】位不具备项目管理能!力的市级建设项目】原则上?应实行代建制
第!四条 政府性投资建!设项目代建单—位,资,。格由: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!委、:市,财政局、市交通局、!市水利局、》市,审计局?、市监察局》等部:门组成审查委—员会审?。查认定
第—五条 一般建设项目!由项:目业主招标确定代】建单:位项目业主未成立的!由项目主管部门招】标确定?代建单位《;特殊建设项—目由市政府》或市政府委》托市发改委》指定:代建单位
—第六条 建》设项目代建单位应】当具备下列》条,。件
(一【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!;
》(二)具有同类【工程相关的技术人】员,;
(三【)具有和建设项目相!适应的建设》。管理能力《。;
《 (四)具有和建】设,项目管理《相适应的资金实【。力
第《七条: 实:行代建制的建—设项目市发改委【在审:批项目建议书、【可行性研究报—告时予以《明确
?
第八条 》代建项目实行合同】管理代建单位—确定后项目业主【与代建单位》须签订?规范的?建设项目委托代【建合同?明确相关《。。事,宜代建合同报市发改!委、市财政局和项】目主管部《门备:案
第《。九条 代建工作【。可,从初步设计及概【算批准后开始对【。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代!建;也可从前期工】。作,阶段开?始实行全过程代建
!
第:二章 代建单位【的职责
《
第十条《 实行建设实施【阶段代?建的项目代建单【位根据批《。准的初步设》计及概算《。在代:。建期间受《。项目:业主委托行使代建】项目:。的建:设管理职责》
(一—)核:查施工?。图设计、工程预算、!施工组织方案—等;
—(二)办理》招投:标、建设、》。消防等手续》;
(三)】按照:有关规定组织完【成施工图设》计,、,监理、施工》。。、,安装、材料和—。设备采购《的招标工作及—合同谈判经》项目业主同意后签】订合同;
》
: (四)承担工程建!设质量?、进度、投资及【合同的管理协—。调,。和监督参建单—位的工?。作对工程质量负责】;
》(五:)做好竣工验收的】。准备工作并报请【有关:部,门验收?收集、整理、—移交项目各类档【案,资料协助办》理产:权登记;
》
(《六)每月向》项目:业主、市发》改委、?。市财政局、项目主】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!。;
(—七)承接项目—业主委托与代建【项,目,有关的其他》工作
《第十一条《 实行全过程代建】的项目代《建单:位除履行《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外!还需履行以下职【。责
(一【)受项目《业主委托《开展项目建》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!告、初步设》计及概算等项目【前期工作并协助项】目业主办《。理审批手续》;
(—二)协助项目业主】。。办理规划、土地、环!保等手续;
!(三)负责》征地:拆迁:有关工?作
第十二条 代!。建单位不得在自己代!理建设管理的项目】中,承担:勘查:。。、,可行性研究》报告、设计、监【理、:施工等工作
第】三章 项目业主的职!责
第十三—条 :。项目业主《的主要职责是
】 (一)负责提】出项:目,建设规模、》建设性质、建设标准!和使用功能;—
《(二)前期工作阶】段未委托代》理的:要负责开展项目建】议书、可行性—研究报告、》初步设计及概—算的编制和报批【工作办?理规划、《土地、环保等手【续负责征地拆迁【等工:作;
》 (三)向代建【单位提供《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!。有关手续
】(四)负责》建设:资,金的:筹措并根据合—同约定向代》建单位办理工程【款拨付的《相关手续;》
(五—)监督代建单位的工!作但不?得直接干预勘查、】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参建单位】的工作;《
(》六)参与审查工【程设:计、招投标和竣工验!收等:工作;
—。 (七)审》核代:建单位与各》参建:单,位签订?的,合同;
(】八,)办理产权》登,。记,手续;
【(九:)代建合同》中约定?的应由项目业主负】责,的,其,他事项?。
第四章 政府】有关:部门的职《。责
:
第十四条 市【政府有关工作部【。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分工做好监督管!理,工作
》 (一)市发改委负!责,对项目?建议书、可》行,性研究?报告、初步设计及】概算进行审批安排】投资计划对建设项】目进行稽查和检【查牵头或《委托行业主管—部门组织竣工验【收
:
: (二)市财政局】。负,责项目资《金拨付并对资金使用!情况:实施:监督管理对代建【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!财务决算进行评【审和:审批
(三】),市建设?局、市交通》局、市水利》。局等部门对本行业的!建,设项:目按有关《。规定进?行监督管理
!(四)市审计局【依法:对政府性《投资:。建设项目概预算执】行情况和竣工决算】进行审?计监督
(五!)市监察《局依法对代建工作】。涉及的部《门和单位实》施行:政监:察
(—六)其?他有关?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依法实施或参与监】督管理
》第五章 组织实【施
第《十五:条, 代建?单位依据批准—的初步设计》。及工程概算、招标】方案依法开展建设】项目招标投标工【作,并将招标投标结【果报市发改委—、市监察局、项【。目主管部门和—项,目业主备案
第】十六条 代建合同签!订后代建单位应提供!工程投资概算—5-10《%的履约《保,函具体金额》在签订委托代建【合同时予以明确
】
第十七条》。 代建单位要严【格按照批《准,的建:设规模、建》。设内容、建设标准和!投资概算进行建设】管理严禁《在,施工过程中以洽【商或者补签协议等方!式变更建设》。规模:、建:设标准、建设内【容和总投资
—
第十八条》 项目概算有—下列情况之一—的,由代建单位提出经项!目业主同意并报原审!批部门批准》。后可作调整
!(一)人力不可抗】。拒的重大自然灾害】;
(二)国!家重大政策调—整;
《 (三)受地【质,条件:。影响勘查结》果,有重大变化;
【
, (四)重大【设计变更
—第十九条 代—建,。。项目验收《合,格后代建单位将工程!档案、财务档案【。及相关?资料收集、整理并移!交项目业《主和相关部》门
第《二,十条 项目代—建单位确《。。定后不得擅自变更】
第六章 —资金:。管理
第》二十一条 市发改】委下达项目投资计】划后属财政预算安排!的资:金由:项目业主按》工程进度提出申【请经主管《部门审核后市财政】局按国库《集中:支付的有关规定【拨付;属政》。府贷款的资》金由项目业主—按,。工程进度提出申请】经主管?部门和市《财政局?审定后支付》
第二十二条 】代建项目投资属项】目业主自筹的部分】自筹资金必须—按承诺及时足额【。到位并按计划拨入工!。程资金专《。户
第二》十三:条 代建业》务,费最高不得超—过批准的建》设单位管理》费总额其中》建设实施阶》段代建业务》。费,最高不超《过,代建业务《费总额的7》5%.第《七章 奖惩第二【十四条 代建—单位委?托编制可行性研【。究报告和《初步设?计,的单位资《质不符合《要求可行性研究报】。告和初?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!不到要求《项目业主不予支付】相关费用所造成【。的后果由代建单【位负责
第二十五!条 代建《单位未能《完全履行建》设项目?委托代建合同擅【自变更建设内容、扩!大建设规模、提高】建设标准致》使工期延长、—投资增加《或工程质量不合【格除:按,照有关法律法—规追:究责任?。外所:造成的损《失或投资增加额由】代建:。单位:。承担
第二十【六条 代建》单,位违反规定有—关部门要依法—进行查?处项目业主可—。中止执行代建—合同由此造》。成的:损,。。失,由代建单位赔—偿情节严重的由【有关部门将》其列入“不良记录名!单”在市级媒—体予以公布》3年内不得在我市代!建项目
第二【十七条 项目—。建成竣工验收财【务决算审《核批准后项》目概算投资有节余(!基本预备费除—外)其?中政:府投资节《余部分的7》0%:上缴市财政30【%奖:励给代建单位其它】投资节?余部份奖励比例【由项目业主和—代建单位在代—建合同中约》定
第八章— 附则
第二十八!条 :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!责解:释
:
,第二十九《条 本办法》自发:布之日起《实,施
第三》十条 各《县、特区、区可参照!本办法执行》
》
: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