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明!确建设工程消防行政!。审批:有关事?项的:。通知
湘公】消,[201《4]139号
】各市州消防》。支,队
? 《 为认真贯彻【落实公安部》消防局?集中整?治,消防执法腐败问题工!作,方,案,的要:求进一?步规范我省》建设工程消防行【政审:批,工,作确保建《设工程消防行—政审:批受理、审查、【决定与?现,行消防?法律法规相一致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】如下
一、】严格按?照法律法《。。规规定?受,理消:防行政审批申请材】料
— 各支队、大队!应严:格按照建设》工程:消防监督管理规定(!公安部令第119】号)第十五条、第】十,六,条、第二十一条、】第二十四《条,的规定受理消防行政!审批申?请凡是法律法—规,无明确规《定的均不得作为消防!行政审批申》请,材料如电气防—火技:术检测报告》、建设工程》消防质?量终身负责制—资料、火灾公—。众,责任保险等;严禁】违,法增设?消防行政审批前置】条件凡是资料—齐,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】的消防行政审批申请!均应按照《有关:规定予以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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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二、禁止建设单位!委托:非本单位人员代办】消防行?政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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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各支队、大队消防】受理窗口应在醒目位!置设:置“禁止建设单【位委托非本单位【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!续”的提示从今【年7月份开始—。支队、大队所有消】防行政?审,批均应填写消防审】。批项:目申报联系人身【。份调:查表(?以下:简称调查表)并逐】级备:案由上级防火监督部!门每月在湖南—消防网进行公—示接受社会监—督总队、支队—防火监督和纪检部门!对备案的调查表【应,进行监督抽查—发现:消防工程公司—、中介服务机—构或:个人等非建设单位】人员代办消防行政审!批手续的应》对,消防窗口受理—人员进?行,警示发现消防工程】公司、中介》服务机构或个人多次!代办、多地代办消】防行政审批手—续等情况的应开展调!查
!每,月消:防行政审《。批调查表逐级备案】的时间为次》月10日前总—。队、支队在湖—。。南消防?政务公开网公示【的时间为次月15日!前
】 , ,三、明确火》灾,报警信息显示及【疏散指示《系统的适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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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根据湖南省—实施<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消防法>—办法第?三十条?的规定“公众聚【集场所应当配置火】。灾报警信息显—。示及疏散指》示系统”该火灾报】警信:息,显示及疏散指示【系,统的适用标》准为消防应急照明】和疏:散指示系《统,(G:B 179》4,5-2010)凡是!符合该国《家标准要求且满足】消防:产品市场准》入条:件的火灾报》警信息?显示及疏散指示【系统均?可在公众《聚集场所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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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废!止有关?文件
— 以下文件】自2:。014年9月—1日起废止
【 《。 1、关于国家消!防技术实际应用若干!问题的通知(湘【。公消:﹝2010》﹞50号)》。。201?0年6?月11日《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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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!关于执行消防技术标!准若干问题》的通知(《湘公消﹝《2012﹞》2,。40号)2012年!10月29日发【布
】 ,各支:队应:对本单?位2:。009年以来—颁发的建设工程消】防行政审批规范【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!取消违法违》规设置的消防行政】审批前置条》件严格按照》。消防受理“亮窗工程!”建设标准统一将】消防受理窗口设【置在当?。地政府政务中—心并对消防》受理窗口的公告内容!、办事指南等—进行清理、规范
! 各【支队执行情》况于:8月:10:。日前报防火监督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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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:南省公安消防总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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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】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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