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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关于明《确,建设工?程,消防行政《审,批有:关事项的通知
【
湘公消[2】0,。1,4]139号
】各市州消防》支队
】。 为认《真贯彻落实公—安部消防局集—中整治消防执法腐】败问题工《作方案的要求进一】步,规范我省《建,设工程消防行政【审批工作确保建设】工程消?防行政审《批受理、审查、决定!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!。相一:致现将有关事—项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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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严格【按照法律法》规规定受理消防行政!审批:申请材料
【 : 各支队、【大队应严格按—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!管理规?定(公安《部令第119号【)第:十五条、第》十六条、《第二十一条、—第二十四条的—规定受理《消防行政《审批申请凡是—法律法规无》。明确规定的均不得作!为消防行政审批申请!材料如电气防火【技术检?测报告、建设工程】消防:质量终身负责制资料!、,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!;严禁违法增设消防!行,政审批前置条件凡】是,资料齐全、》符合法定形》式的消防《行政审批申请均应】按照有关规》定予以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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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—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!本单位人员代—办消防行政审批【。手续:
? 》各支队、大队消【。。防受理窗口应—在醒目位置设—置“禁止建设单位委!托非本单位》人员代办《消防审批《手续”的《提示从今年7—月份开始支队、大】队所有?消防行政审》批均应填写》消防审?批项目申《报联系人身份调查表!(,以,下简称调查表—)并逐级备案由上】级防火监督部门每月!在湖南?消防网进行公示接受!社会监督总队、支】队防火?监督和纪检部门【对备案的调查表【。应进:行监督抽查发—现消防工程公司【、中介服《务,机,构或个人等非建【设单位人员》代办消防行政审批】手续的应对》消防窗口受理人员进!行警示发《现,消防:工程公司、》中介服?务机构或个人多次】。代办、?多地:代办消?防,行,政,审批手续等情况的应!开展调查
!。 每月消—防行政审批调查【表逐级备案的时间】为次月10日—前总队、支队在【湖南消防政务公【开网公示《的,。。时间为次月15日】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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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明—确火灾报警信息显】。示及疏散指示—系统:的适:用标准
【 根据湖【南省实施<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消》防法>办法第三十条!的规:定“公?众聚集场《所应当配置火—灾,报警信息显》示及疏散指示—系统”该《火灾:。。报警信息显示及【。疏散指示系统的适】用,标准为消防应—急照明和疏散指【。示系统(G》B 1?7945-2010!)凡是符合该—国家标准要求且满足!消防产品市场—准入条件《。的火灾报警》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!系统均可在公众【聚,集场所?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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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四、废止有关文】件
《 《 以:下文件自201【。4年9月《1日起废《止
《 , 《1、关于国》。家消防技术实际应用!若干问题的通知【。(湘公消﹝》。2010﹞50【号)2?0,。10年6月》11日发《布
】 ,。。2、关于执行—消防技术标准若【。干问题的通知—(湘:公消﹝20》12:﹞240《号)2012年【10月2《9日发布
! 各支队应对本!。单位2009年以来!颁发的建设》工程消防行》政审批规《。范性文?。件进行全面清理【取消违法违规设置】的消:防,行政审批前置—条件严格《。按照消防受理“【亮窗工程”建设标】准统一将消防受理窗!口设置?在当地政府》政务中心并对消防受!理窗口的《公告内容、办事【指南等进行清—理,、规范
】 : 各支队执》行情况于8月1【0日前?报防火?。。监督部
湖南【省公安?消防:总队
》。 2014年7月2!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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