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地下【空间信息管》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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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天津市地下空【间,信息管理办法已【。于2011年9【月26日经》市人民政府第—76次常务》会议通过现予—公布自201—1年12 月1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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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 ! 黄兴国《。
二〇!一一年?十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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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? 为了规范地下空!间信息管理健全地】下,空间信息动》态管理机制合理有】效开发利用》地下:空,间资源根据天津市地!。下空间规划管—。理条例制定》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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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本市【行,政区域内地下空间】信息的收集》、,。整理、利用、更【新,、维护和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】。法
【第三:条 本《办,法所称地下空—间信息是指》在本市行政》区域:内由城市规划—控制开发利用地表】(含水面)以—下,空间进行开发—建设活动所产生的信!。息地下空《间信息包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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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城市供!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电!力、供热《、电信、《工业等管线及—其附属设施信息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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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地!下交:通、:人防等地下设施【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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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各类建】(构)筑物的地下】。主体、地下基础【及其围护信息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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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?)各类水井、地源】热泵(井)等—信,息
第四!条, 地下空间—信,息是城乡规划—、,建设和管理的—。重要基础数据本市】地,下空:间信息的管理应【当实行集中统一、】信息共?享、服?。务社会、保》障安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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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五条 市城乡】规划主管《部门负责本市地下】。。空间信息统一—管理工作天津市【。地下:空间规?划管理信息》中心是地下》空间信息日常管【理机构负责》本市地下空间信息】的,收集、整理、利用】、更新、维护和日】常管理等具体—。。工作负责地下空【间信息综合管理系】统和共享平台的【建设、维护与—开发:利用
! 《。滨,海新区、武清区、宝!坻区、?宁河县、静》海县、蓟县》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》。内的地下空间信息管!理工作可《以委托有关》单位从事本行政【区域内地《下空间信息》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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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发,展改革、建设、【人防:、水务?。、,国土房管、》。电力、电《信、市政等管理部】门根据各自职责【做好相?。关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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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六:条 ?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根据?本市地下空间信【息管理的实际需【要制定本市地—下空间信息》发展规划并纳入市信!息化发?展相:关规划
!第七:条 本市地—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!系统建设应当符【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!规,。定采:用统一的技》术,标准实行动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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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《各相关管理部—。门取得?的地下空间》信息应当纳入地下】。空,间信息综《合管理系统实现信】。息资源共建》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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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》 , 地:下空间信息通过汇】交、普查《、补(修)测—等,方式取?得、:更,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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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 新建、改建—、,扩建的?地下建设工》程,其地下空《间信息由项》目建设单位》。汇交:建设单?位必须在建设工程规!划验收前《汇交下?列纸质材料》及相应的电子数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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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》。地下建设工程的实测!平面图、剖面图【或者纵?断面图、横断—面图等图纸;—
! (二)反映【地下:建设工程《相关属性的数据【成,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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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地下空间信息相【关技术报告和工程】勘察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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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条 报废地下管线!。、地下建(》构)筑物等其管理】单位、产权单位或】者使用单位应当在报!。废后:30日内汇交—相关信息的》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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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一条 ? 汇交地下空—间,信息应当采用—19:90年天津》市任意直角坐标【系、197》2年天津市大沽高】程系符合市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确定【的高程年代》以及地下空间信【息管理技术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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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汇交的》地下空?间信息应当》真实、准确》、完整不《得涂改、伪》。造
第】十二条 《 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的《地下建?设工:程建设?单位应?当委托具有相—应资质的单》位根据?工程进度进》行同步监测或者竣】。工跟踪测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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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】 中?心城:区、环城四区的【地,下空间?信,息以:及跨区县的地下空间!信息应当向市地下空!间规划?管理信?息中心汇交;其【他区县的地下—空,间信息向所在区县】城,。乡规划主管部门【或其委托的单位【汇交
】 ? :按照前款规》定接受汇《交的单位《统称为地下空间信】息管:理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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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 地下空【。间信息管理单位收到!汇,交的地下空间—信,息,后应当在5个工作】日内进行审核;经审!核符合要求》的应当?在5个工《作日内纳《入地下?空间信息综合管理】系统并告知汇交单位!不符合要求》。的应当退《回汇交材《料并要?求其修改后重新汇】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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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】 建?设单位对地》下,空间现状进行测【量的:应当委托具有—相应资质《的单位进行实地测绘!并按照本办法规【定汇: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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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六条 本市—建立地下空间信息普!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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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城乡?。规,划主管部《门根据?规划建设需要制定】地下空间信息普查】工作方案报市人【民政府批准》后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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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。门可以?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!定地下空间信息【。年度补(修)测计】划,并由地下空间信息管!理单位组《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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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地下空—间信:息,普查、年度》补(修)测》活动涉及其他管理部!门,或者地下《建(构)筑物产【。权单位、管理单【位,、使用单《位、建设单位的相关!单位应当予以—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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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市和区县—人民政府应当将地】下空间信息》普,查、年度补(修【)测以及地下空间信!息综:合管理系统》建设、?维护经费纳入财政】预算
】。第十:八条 普查、【补(修)测取得【。。的地下空间信息【经审核符合要—求的应当及时—纳入: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!理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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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【地下空?间信:息管:理单:位应当加强对—地下空间信息—综合管理系统的更】新、维护《开发利用地下—空间信息《资源为市和区县人民!政府及其《各行政主管》部门:处理公共突发事件】、防灾?减灾等提供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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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! 利:用,地下空?间进行建《设的项目《应当符?。。合地下?空间:。规划建设单位编【制修建性详细规【划、总平面设—计方案或者市政工程!规划方案前应当向】地下空间信息管【理单位查《询相关区域地—。下空间现状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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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一条 地下空间信!息的收?集、整?理、利用、更新【、维护和管理活动】应当遵?守国家和《本市保密工作的有】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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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 市—和区:县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应当加强对【地下建设《工程的跟踪管理及时!掌握工程建设进度】做好竣工测量的监督!检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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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三条 》 地下空《间信息管理单位提供!地下空间信息—利用:和相关技术》咨询、技术服务【的可以按照》本市有?关规定收取相—应费用
!第二十四条 违反!本办法第《九,条 、第十条规定!。未汇交地下空—间信息的由》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—补报;逾期》不补报的《处以1万元以上【。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!第,二十五条《 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一条规定—汇交信息不真实【、不准确、不完整】的汇交单《位应当承担》相应责任《;涉及测绘单位的由!城乡规划《。主管部门依》据测绘管理规定予】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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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六《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二十条规【定建设?单位未?查询、取得》施工区域《地下空间信息而擅自!组,织施工?的由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;因擅自组—织,施工违反相关规【定的由建设单位依】法,承担相?关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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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七条 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以及地】下,空间信息管》理单位工作人员滥用!职权、玩忽职守【。、泄露国家》秘密的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二十!八条 ? 本办法自2011!。年1:2,月1日起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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