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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!民政:府办公室《。关于印发六盘水【市城市基础设—施配套费征》收使用实施》办,法的通知《 执行日期】2007-04-】01: 各《县、特?区、区人民政—府,各经济开发区管委】会市人民政府各工】作部门、各》直属事业单位  ! 六盘水《市城市基础设—施配套费《征,收使用实施办—法已经?20:07年3《月14日市政府第】三次常?务会议通过现印【发给你们请遵照【执行  》 二:。○○七年《三月:。二十六日 》 六盘水《市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:费征:收,使,用实施办《法 第一条 【为规范城市基础设】施配套费征收和【使用适应城市建【设和发展的需—要根据?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!配套费征收使—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结合》。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。法 : 第二?条, 在:。。。本市、县(特区【、,区):、,建制镇城市规划区】内新建、扩建各【种房:屋,建,筑,的单位或《个人:。应,当按实施办》法规定?缴纳城市基础—。设施配套费 【  城市《基础设施配套费是】城市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强制征收的【城市基础《设施建设《专项资金《。用于:。城市道路、桥—涵、给排水、路灯照!明,、,。环卫设施、园林【绿化、消防、—供气、供热》等市政基础设—施建设   任何!部门和单位不得再】。收取给排水、电【、气、热《、道路?等,各种名目的专项配】套费 第三条【 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的征收管—理工作由市、县(特!区、区)人》民政:府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:市中心城区城市规】划区内?的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由市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统一征收六【枝特区、盘县、水城!。县(除市中》心,城城:市,规划区)、钟山区(!除市中心《城城市规划区)的建!制镇的城市基础设】。。施配套费由县(特】区、区?。)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统一?征收 第四—条 市人民政—府,建设行政主》管,。部门负责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费征收】的监督指《导工作 第五【条 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:费按以下范围和【标准征收   】(一)市中心—城,。区(东至双水背【阴坡、西至梅花山砂!子,坡、南至六盘水铁】路南编组站以—南?窑上水库、北】至大丫口《?水钢石灰石矿【。、月照乡及》今,后经批准的》城市规?划修:编所增加《的区域)新建、扩建!经营性房《屋,建筑每平方米—建筑面积50—元;新建《、扩建生产性设施和!机关行政《办公楼每《平方米建《筑面积40元;【新,建、扩建住》宅和公益服务性【房,屋,建筑每平《方米建筑面积3【0元:  ? (二)六》枝特:区、盘县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!市规划区新建、扩】建经营性房屋—建筑每平方米建筑】。面积30元》;新建、扩》建其他?。房屋每平方》米建筑面《积2:0元 ?   (三)在【县(特区、区)人民!政府所在地》以外的建制镇—规划区国有土地上】新建、扩《建房屋的每平方【米建筑面《积10元   经!济适用住房城—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】的征收按省人民政府!有关规定执行 第!六条 ?具备社会福利性【、公益性的非营【利,性质的建设项目可以!减缴、免缴城市基】础设施配套费—减缴、免缴范围按贵!州,省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!法规定执行》   减缴、免】缴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的建设项目改变性!质,的应当按本办—法第五条规定—。补缴城市《基础设施配套费 】 第七?条 任何单》位或:个人不得改》变城市基《。础设施配套》。费征收范围和征收标!准, 第八条 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征】收,单,位应当在收费场所】公示征收范》围和征收标准以及减!缴、免缴目录—市、县(特》区、区)建》设行政?主管部门应》。到同级价格》主,。管部门办理》收费许可证使用财】政部门?统一印?。制的行政事业性【收费收据《按,。规,定的范围和》标准收取 》 第九条《 新建、扩建各种】房,屋建筑的单位或个人!应当:向有征管权的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提供有关行—政部门批准的项【。目建议书(》项目核准报告—或者项目备案通知书!)以及经审》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!和经规划《部门批准的修建性】详细规划《并按上述资料—确定的房《屋建筑使《用性质和《建筑面积缴纳城【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   —对,。原房屋?建筑进行扩建的按扩!建,面积征收城市—基础设施配套费 !第十条 《城市:基础设施配套费【纳入同级《财政预算《管理由?市、县(《特区、区《)人民政《府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财政部门提出使【用计划报同级人【民政府批准后由【。同级:财政部门按》使用计划拨付属【于,基本建设项目的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会,同财政、发展改革等!部门提?出使用?计划:报同级人民》政府批准后》。由同:级财政部门按—使用计划拨》付 第《十一条 市中—心,城区城市基础设【施配套费由市建【设行政主《。管部门统一》。收取:后遵照贵州省建设工!程,分级管理暂》。行规定及六盘水市建!设工程分级管理暂】。行规定按项目返【还50%给项目所】属地:。的县(区)返还2%!。给市建?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,用,于征收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费的工作经!费 ?第,十二条 为了—加强城?市基:础,设施配套费》征收:工作规划、》建,设、房管等部—门密切配合必—须要求建设单—位出具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门开出的缴】纳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?凭证方?能办理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、:建筑施工《许可、房《屋预售许可》及房屋所《有权发证等》相关手续 第十】三条 违反》本办法?有关条?款的按贵州省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【征,收使用管理办法规】定进行处罚 第】十四条 本》办法:自2007年4【月1日起施行 】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