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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《 , , 贵州》省,六盘水市人民政【府办公室关于印【发六:盘水市?城市基础设》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实!施办法的通》知 执行日期!2007-04【-01 各【县、特?区、区?人民政府《各经:济开:发区管委会市—人民政府各》工作: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!位   六盘水】。市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费征—收,。使,用实施办法已经【2007《年3月?14日市政府第三次!常务会议通过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】照执行 《。   二○○七【年三月?二十:六日 六》。盘水市?城市基础《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!实施办法《 第一条 为【。规范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】费征:收和使用适应城市】建设和发展》的需要根据贵州省城!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】征收:使用管理办法的【规,定,结,合,本市实?际制定本《办法:。 第二条》 在本市、县(【特,区、区)《、建制镇城市规划区!内新建?、扩建各种》房屋建筑的单位或】个人应?当按实施办法规定缴!纳城: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?。。   城市基础】设,施配套费是城市【人民政?府有关部《门强制征收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】设专项资金用于城市!道路、桥涵、给【排水、路灯照—明、环卫设施—、园林绿化、消防、!供气、供热》等市:政,基,础设施建设》 ,   ?任何部?门和单位不得—再收取给排水—、电、气、》热、道?路等各种《名目的专项配套【费 第三条 城市!基,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!管理工作由市—、县(特区、—区)人?。民,政府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市中心城区—城,市规划区内的城【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由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】征收六枝《特区、盘县、水城】县(:除市中心《城城市规划区)、钟!山区(除市中—心,城城市规划区)的】建制镇的城市—基础设施《配套费由县(特区、!区)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统:一征收 》第四条 《市人民政府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费征—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!。 第五条 城市基础!设施配?套费按以下范围和】标准征收《。 :  (一)》市中心城《区(东?至双水背阴坡、西】至梅花山砂子—坡、南至六盘水铁】路南:编组站以南?—。窑上水库、北至大丫!口?水钢石灰石【矿、月?。照,乡及今后经批准的城!市规:划修编所《增加的?区域)新建、扩【。建经营性《房,屋建:。。。筑每平方米建筑面】积50?元;新建、扩建生产!性设施和机关行政办!公楼每平方米—建筑面积4》0元;新建、—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!性房屋?建筑:。每,。平方米建筑》。面积30元  】 (二)《六枝特区、盘县人】民政府所在地的城】市,规划区新建、—扩建经营性房屋建】筑,每平方米建筑面【积30元;新建、】扩建其他《房屋每平方米—建筑面积20元 !  (三)在县【(特区?、区:)人:民政府所在地以外】的建制镇规》。划区国有土地上新】建、扩建房屋的【。每平方?米建:筑面积10元 【。   经济适用住】房城市基础设施【配,套费的?征收按?省人:。民政府有关》规定执行 第【六条 ?具备:社会福利性、公益】性的非营《利性质的建设项目可!以减:缴、:。免,缴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减缴、免—缴,范围按贵州省城市基!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!用管理办法规定执】行 :   减《缴、免缴城》市,基,础设施?配套的建设》项目改变性质—的应当按《本办法第五》。条规定?补缴城市基础—设施配套费》。 第七《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!不得:改变城市基础—设施配套费征收范】。。围,。和征收标准 — 第八条 》。城,市基础?设,施配套费征收单位应!当在收费场所公示征!收范围和征收标【准以:。及减缴、免缴目录市!、县(特区、区【)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到?同级价格《主管部门办理收费】许可证使用》财政部门《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!性收费收据按规定的!范围和标准收取 !第九条 新建—、扩建各《。种房屋建《筑的单位或个—人应当向有征管权的!建设:行,政主管部门提供【有关:行政部?门批准的《项目建议《书(项目核准—报告:或者项?目备:案通知?书)以及经审—查,通过的施工》图文件?和经规划部》门,批准的修建性详【细,规划并按上述资料】确定:。的房屋建《筑使用性质和—建筑:面,积缴纳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费   !对原房屋建》筑,进行扩建的按扩建面!积征收城《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! 第十条 城—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纳入同》级财政预算管理【由市、县(》特区:、区)人《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会《同财:。政部:门提出使用计划【报同级?人民: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!政部门按使用计划】拨付属于基本—建设项目的》。。。由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会同财?政、发展改革等【部门提出使用计【划报同级人民政【府批:准后由?同级财政部门按使】用计划拨付 — 第十一条》 市中心城区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【由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统一》收取后遵《照贵州省建设—。。工程分级管》理暂:行规定及六》盘水市建设工程分级!管理暂?行规定?按项目返还5—0%给项目所—属地:的县:(区)返还2%给市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用!于征收城市》基础设施配》套费:的,工作经费《 第十二条 为了!加强城市基础—。设施配?套费:征收工作规划、建设!、房:管等部门密切—配合:必须要求《建设单位出》具,建设:行,政主管部门开出的】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!。套费凭证方》。能,办,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、建筑?。施,工许可、房屋预售许!。可及房屋所有权发】证等相关手续 【 第十三条 违反本!办法:有关条款的》按贵州省城市—基,础设施配套》。。费征收使用管—理办:法规定?进行:处罚:。 第十四条 本】办,法自20《07年4月1日起施!。行,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