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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景观灯光!设,施管理规定》。 —。    天津—市,景观灯光设施管【理规:定 已于200【4年6月21—日经市人民政—。府第30次常务会】。议通过现《予公布自《2004年7月1】日起施?行 》  ?  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市长:  戴?相,龙 : 》  :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二〇〇》四年:。六月:三十日 《 ? 第一条 为加】强景观?。灯光设施的建设和】管理美化《城,市环境根据》有关:法,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合?本,。市,实,际制定本规定—   】   ? , 第》。二条 本《市景观灯光设施的】规划、 设计、【。建设、维《。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!  【   ? ? 第《三条  市市容环境!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全市景观—灯光设施的行—政管理工作   】 ?      区】、县市容环境行政主!管部门以及天—津经济?技,术开发区、》天津港保税区管【委会确定的管理部】。门,负责本辖区内景【观灯光设施管理工】作;天?津新技术产业—园,区管委会确定的管理!部门:负责华苑《产业区景《观灯光?设施管理工作  】。 ,  —    》 第四条【 规:划、 计划、建设】、,电力、市《政、园林、》房管、公《安、商业、质量技】术监督等部》门应当在市》容,环境行政主管部门】的指导、协调下【搞好各?自管理?工作   !  :   ? 第五】条, 设计、 安装景】。观灯光设施应—当采用?。新技术?、,新工:艺、新材《料、新光源》实行节能、绿色照】明等环境保护措施】。防止光污染提高【景观灯?光设:施的科技含量和文】化品位   —  —    — :。 第六条  市【市,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!。应当会同有》。。关部门制《定本市景观》灯光设施建设—总体:规划和年《度计划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并—组织实施 》  》 ,。   ?  : 区、县《。人民政府以及—天津经?济技术开发区、天】津港保税区、天津新!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!应,当,按照本市景观—灯光设施建设总【体规:划和年度计划具体】组织实施   】 :    》  ? 第七条 下!列范围应当设置景】观,灯,。光设施   ! :     》(一)快速路—及,主干道路两侧—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、绿化带《;非主干道》路两:。侧的高层建筑—物及构筑物; 【  《    —  :(二)机场》。、港口、码头、车站!、高:速公路入市口、商业!街(区)、会展中心!。、桥梁、电》视塔、体育场(馆】)、广场《。、,绿地:、公:园、:。旅游景?点,及其他大《型公共场所; 【 ,   】   ?(三)重点》文物保护单位及风】貌,建,。筑;   】 :     》。(四)主要景观【河道、湖泊及—沿岸地?。带;:   【      (五)!户外:广告设施及》。商业性?牌匾:、字号、标识—;,  : ?      (!。六):本市景观灯》。光设施建设总体规】。划确定的范围—   【   ?   前《款规定范围内的产】权单位、建设开【发单位、非经营性设!施的使用或管理【单位、户外》广告设施的建设单】位应当自筹资金按照!规范、标《准和期限设》置景观灯光设施  ! ,   【   — , ,第八:。条 属于第》。七条第一款所列范围!的新建、 改建【、扩建项目建设单】位必须把景观灯光】。设施列入设计方【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时!。。设计、施工和投入使!用所需经费》纳入建设项目—总投:资   】  :。    规》划、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在审查建设【项目时应《当同时审查景—观灯光设施的—设置方案建设—项目在设《计审查和竣工验【收时:应当有市容环—境行政?主管部门参与   !  —    !第,九条 属于第七【条第一款《所列范围且已经【投入使用、 但未设!置景观灯光设施的】其产权单位、建设】开发单位、非经营性!设施的使用或—管理单位、户外【广告设施的建设单】位应当按市》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!的要:求和规定期限设置景!观灯光设施   】 ? ,      — 第—十条 景观灯光【设施的设计和安【装 应当符合—规划:。要,求和技术《规范达?到规定标准》   ?  — ,  : 对景观灯》光设施的《设置方案市》容环境?行政主管部》门,应当进行审查—必要时组织专—家论证?凡,不符合规划要—求、技术规范和标】准,的建设单位应当【按,照审查意见进行修】正  ? ? :  :    !第十:一条 ?。设置:景观灯光设施— 不得造成光污染】不得影响《公共安全不》得擅自改《变建筑?物,、构筑物的结构【不得:损坏文?物或公共设施不得】有碍市?容观瞻和《城市整体形象 【。    !   第!十二条? 大、 中型—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工!程应当通《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!和施工单《位  ? 《 ,      ! 第?十三条 景观灯光】设施的?施工单?。位 应当具》备,施工能力及相应专业!技术人?员,。施工作业应当符合】技术规范采用符【合国家标《。准和绿色照明要求】的设备?、材:料确保工程》质量和施工安全  ! 》  :   ? 第十四!条 景观灯光设施】工程竣工后 市【容,环境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对景观照—明效果?组,织,检查凡?景观照?明未达到设计效【果的应当责令建设】单位限期改正   !。   【   】第十五?条  景观灯光【设施的建设单—位负责景观灯光【设施的维护保持其】功能完好《公益性景观灯光设施!由有关管《理部门?。委,。托专业技术单位负责!日常:维护 ? , 》   ?   现有》景观灯?光设施?凡设计?形式:落后、设施陈旧、坏!。损或亮度不符合标准!的建设单位》应当在规《定期限内予以改【造,、维修或更换   ! ?    》  【第十六条 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改变》、 移动、》。拆除景?观灯光设施   】  —    《因故确需改变—、移:。动、:拆,除景观灯光设施的应!当向市容环境—行政主?管部门提出申—请市容环《境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应当依据《本市景观灯光建【设总体规划和—工程技术规范在15!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!定   《   【 , , 第【十七条 《景,观灯光设施的—启闭 采取》集中控制、》。分区:控,制和单体控》制相结合的方—式   】      —景观灯光设施—。纳入集中控制系【统实行统《一启闭的《。监控设备所在单位】负责保?障监控设备的安全】、正:常使用?不得擅自调》整、拆?改监控设备   】    】 , 景观?灯光设?施未纳入集中控制系!统的由?建设单位《或使用单《位按规定时》。间自行启《闭  ? , ?  ?  :  【第十八条 下列【景,观灯光设施应当每】。日开启   — ,  》    (一)经营!性灯光设施;—   ?    】  (二)户外广】告灯:光设施;   】 , :      (【三):。游乐场所灯光设施】; :  【     》(,四):机场、车站》、客运码头、公【交车起讫站灯光设施!;,    !    (》五)商业街(区)范!围内的灯光》设施  《 》   ?   前款》规定以外的景观【灯,。光设施应当在每周】六、日?及法:定节假日开启   !  —    遇》有重:大,活动或?特,殊情况?。需要临?时开启景《观灯光设《。施的按照市人—民政府指定日—期执行   】 ,  ?    — 第十九条 】景观灯光的启闭【时段 由市市容【环境行政主管部门】根据季?节变化发布公告【予以规?定   【      【建设单位或景观灯光!。设施所在单位应当按!照公告规定的时段按!时启闭   】   》   》 第二》十条 在民用—建筑:、 大中型》公共建筑、》。构筑物设置》的景观灯《光设施其建》设,费用、补贴标准及电!费优惠政策》按照市人民政府【的规定执行   】     !。 第【二,十一条 对》违反本规《定的:行为 由市容环【境行:政主管部《门或城市管理综合】执法机构按职—责分工?责令其限《。期改正?;逾期不《改正的依照下—列规定予以》。处,罚 :    !   (一)违反】第,七条规定设置景观】灯光:设施:的责任?者,不履行设置义务【或不按照规范、【。标准和期限设置景】。观灯光设施的可处1!00:0元以上1万元【以下罚?。款; ?  【   ?  (二)违反【第八条第一款—规定未将景观灯光】设施列入设计—方,案 未?与,主体工程同时—设计、?。施工和投入使—用的可处3万元【以下罚款; — ,   】。   (三)违【反第:九条规定未设置景观!灯光设施《或,未按规定期限—。设置景观灯光—设施的可处》3万元?以,下,罚款;   — :   》   (四)违【反第十?条规定景观灯光设施!的,设,计不:符合:。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!的,可处1万元》以下罚款《;   【  ? ,   ?(五)违反第十四】条规定?景观照明施工未【达到设计效果—的可处5000【元以下?罚款:; :。  — , ,    (六)【违反:。第十五条规定未保持!景,观灯光设施》功能完好未按规定】维护、?改造、维修或更【换景观灯光设施的可!处5000元以【下罚款;   【 《  :。   ? (七)违》反第:十六:条规定?擅自改?变、移动、拆除景观!灯光:设施的可处1万【元以下罚款;   !  —    (八)【违反第?。十七条规定擅自【。调整监控设》备,的,可处:3000元以—。下罚款;任》意拆:改监:控设备的《可处1万元以下【罚款;   —    】  (九)违—反第十八条、第十九!条,第二款规定》不按规?定启闭景观灯光设施!的可处500—0元以下罚款  】 ?      】对前款规定的责【令改正行为违法行】。为人:。拒绝改正《的市容环境行政【主管部门或》城市管?。理综合执法机构可以!采取:代为改正措施—所需费?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!   ? :。      !。 第二十二】条 故意盗》窃、 ?损坏景?观,灯光设施或者拒绝、!阻碍市容《环境: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!务,。的由:公安:机关:依法处?罚;构成《犯罪的由司法—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  》  【    》 第二十三条! 景观灯《光设施管理和—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!法严格?管理对?玩忽职守、滥用【职权、徇私》。舞弊的由有关—部门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:。追,究刑事责《任   — ,。。   《   》 : 第二十四条  本!规定自200—4年7月1日起施行!  市人《。民政府19》95年5月3日【发布、 《1997《年9:月24日《修订发布的天津市夜!景,灯光设置管理办【法(市人《民政府令第90【号)同时废止— 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