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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平顶山市人民政【府关于印发平顶【山,市房屋租赁管理【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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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各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!各部门?,有关单位》:平顶?山市房屋租赁管【理办法已经2—010年11—月23日市政府【第26次常务会议研!究通:过,现印发给—你们,望认真贯【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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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》山市人民政府
! 二○一○年—十二月二十》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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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平顶山市—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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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【则
》第一:条 为加强城—市房屋租赁》管理,维护》房屋租赁《市场秩序,保障房屋!租赁当事人的合【法权益,《。。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: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!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,,结合?我市:实,际,制定本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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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, ,本,办,。法所称房《屋租赁,是》指公:民、法人《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出!租人将其拥有—所有:权的房?。屋,,出租给《承租人使用,由承】租人向出租人—支付租金的行为 !。
第三条 下列!行为视为房》屋租赁:
】 (一)将房屋】内的:场地或者设》施、设备《、,柜台、?货架、摊位、—墙面有?偿,提,供给他人就》地使用的《;
? 《(二:)以联营、入股、承!包等形?式提供房屋供他人】使用,只获固定【收益,不负》盈,亏,。责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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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。)为解决本单位职工!就业、?工资、福《利等将房屋提—供给他?人使用,由使用【人提供就业》岗位或?出资:的;(四)以土地为!主要条件《。与他人?合作建房,并将房屋!的使用权在一定年】限内交予合》作建房人(》。出资人)使用的;】(五)以其》他形式将房屋有【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!
第四条》 平顶山市范围【内的房屋租赁—和管:理适:。用本办法实行—政府定价的公有【住宅:。、廉租住房的—房,屋租赁,《不适:用本办法
第五条! 房屋租赁》遵循自愿、有偿、】公平和诚信的原【则
第六条 市房!。产,管理部?门主管平《顶山:市城市房《屋租赁管理工作其】所属的房屋租—赁管理工作》机构具体负责—市区的房屋租赁管理!工作,并履行—下,列职:责:
(!一)贯彻实施有【关房屋租赁管理【。的,法律、法规》和本办法;》
(【二)负责市》区房屋租赁市—场管理;《
? : (三)负》责房屋租赁登—记备案的审核—、发证;
! (:。四)调处房屋—租赁纠纷;
【 (五)查】处房:屋租:赁中的?违法行为;
【 ? (六?。。)定:期公布?房屋租赁信》息
市国土】资源、公安》、工商、《税,务、人口计》生、价格、财政【等有:关部门?,应在?各自职责范》围内协助市房—产管理部门做好城市!房屋租赁管理工作】
:第二章?。 租赁登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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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房—屋租赁实行登—记备案制度》
《房屋租赁关》。系设立、变》更、终止《的,当事人应—自租赁?合,同,签订、变更、—终止之日《起30日《内,,持下列材料或证】件到市?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!理,房屋租赁登》记备案手《续;房屋租》赁管理机构经审查】办理:登记备?案手:续,并核发》、变:更或注销房》屋租赁证《。(一)?出,租人和承《租人的身份》或资格证明;(二】。)房屋?所有权证《或其他合法证件;(!三)书面租赁—合同或协议书;(】四)出?租,共有:房屋,需提交其【。他共:有人同意出租的书】。面证明;(五)出】租委托?代管房屋,需提交委!托人授?权,出,租的书面证明;【委托:人,在境外的,授权【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!公,证,;(六)承租房屋用!作,工场、仓库的,【需提交公《。安消防部门的安全】合格:证明;(七)法【。律、法规、》规,章规定的其他材料】或证件
》 :军队房屋租赁—在按照军队房地产租!赁的有关规定—办理:后,到?当地房屋《租赁管理《机构加盖房屋—租赁登记备案—专用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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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房屋租】赁证实?行年度换《。证制度未按规定办】理,年度换证手续—。的,原房《屋租赁证自行失【效
第《。九条 房《屋租:。赁证是?房屋租赁管》理的:有效凭证
】租用房屋从事生产】、经营活动的,【房屋租赁证》作为经营场》所使用权的合法凭证!。租用:房屋用于《居住的,房》屋租赁证作为—公安部门办理户【口登记的凭证—之一当?事人持房《屋租赁?证到公安部》门办理暂住户口【和暂住证《登,记手续
第十条 !公安部门办理暂住】户口登记和暂住证】、,工商部?门办理工商营业执】照时,应查验房【屋租赁管理机—构核发的《房屋租?赁,证
第十一条 房!屋租赁证遗失的,】应,向原登记发证机【构申请补发
】 严禁伪造、涂【改、转?借、转让房屋租【赁证
《。第十二条 房—屋租赁登记备案【时,,当事?人应当如实申报【租,金,,不得弄虚》作,假
第十三条【 房屋?租赁管理机构应当】自接到?登记申?。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,进行审》查,和现场核验,符【合,本办法?规定的,予以登【。记并核?发房屋租赁证—;不符合本办法规定!的,不予《登记,但应》给予当事人》书面答复
—第十: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!。一,的,房?屋,租赁管理机构应【当注销房屋租赁【登记备案,收—回房屋租赁证—:(一)申报—不,实的;?(二)房屋灭—失或停租的;(三】),房屋出现《重大安全隐患,不】适合继续出租的【
房屋租赁管!理,机,。构审:查不当、登记—错误的,应当及时】纠正
第十—五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,房屋【不得出租:(一)】未依法取得房—屋所有权证》的;(二)司法机关!和行政机关》依法裁定《、决定查《封或者以其他形式】限制:。房地产权利的;(】三):共同房屋未取得【共有人同意》。的;(四)》权属:有争议?的;(五《)属于违法》建筑的;(》六)不符《合安全标准的—;(七)已抵押,】未经抵押权人—同意的;《(,八)不符合公安、环!保、卫生等主管【部门有关《规定的;《(九)有关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!。出租的其他情形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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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房【屋租:赁管理机《构应:当加:强对房屋出租情况】、房屋租赁中介行】为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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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房屋租赁管》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!履行监督检查职【责时,应《出示执法《证,件;:房,屋出租人《。、承租人、中介【机构:应,积极:配合,并如》。实提供有关资料【,不得隐瞒或—弄虚作?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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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房【屋所有权人以营【。利为目的《。,将以划拨方—式,。取得:使,用权的国有土地上】建成的房屋出租的,!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!。收益上缴国》家
第十八条 出!。。租人出租房屋应当依!法纳税?
第三章 租【赁合同
第十九】条 房?屋租赁,出租人与承!租人应?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!,使用统一的—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管!理机构应当向出租人!、,承租人提供》统,一的房屋租》赁合同示《范文本
第—二十条 房屋租【赁合同应当具备下列!条款:?(一)?当事人的姓名或名】称及住所;(二)房!屋,的坐落、面积、装修!及设:施状:况;(三)租赁【用途;?。(四)租赁期限【;(五)租》。金及其支付方—式;(六)房—屋修缮责任;(七)!转租的约《定;(八)变更和】解除合同《。。的,条件;(九)违约责!任及:解,决,争议的方式;—(十)当事人—约定的其《他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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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一条 租赁公有【。房屋作为经营活【动场所,出租—。人与承?租人在合同》中约定的租金明显低!于,正常市场租价的【,以房屋租赁—管理机构公布—的市场租金》指导:价作为?。缴纳房屋租赁税费】的参照依据》
第二十》二条 房屋租赁期满!,租赁合同终止【承租人?需要继续租用的,】应当:在租:赁期满前3个月提】出,经出租人同【。意重新协商签订【租赁合同租》赁期满继续》出租:,承租人在同等条】件下有优先承—租权
第二十三条! 租赁期间》,房屋?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!有权的,应》提前3个月》书面通知承租人,在!同等条件下,承租人!有优:先购:买权所有《权转让给非》承租人?。的,所有权转移【。后,受让人应按原】。租赁合同的约定,继!续履行出《租义务并享有—权利
《第,二十四条《 房屋所《有,权人出租已抵—押房屋或将》其,出租房屋作抵—押,时,应?书面通知承租人【,并将租赁情况告知!抵押:权人
第二十五】条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,房屋租赁】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!解除租赁合同:(一!。)符合法律规定或】。者合同约定》可以变更或解除【合同条款的;(【二)因不可》抗力致使租赁—合同:不能继续履行的【;(三)当事人【协商一致《的
? 因?。变更或解《除租赁?合同使一方当事人】遭受损失的》,除依?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!,应当?由责任方负责赔【偿
第四章— ,。当事人的权利和【义务
《第二十六条 租【赁当事人应按租赁合!同的约?定享有权利,并承担!相,。应的义?务
出租人】与承租?人签订租赁》合同时必须核对【承租人的身份—,不得将房屋—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!明的人?员使用和《居住
出租人!收取租金,应—。开具税?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!用票据出租人不【开具票据《的,承租人可以拒】付租金?
第二十》七条 出租人在租赁!期限内,确需提【。前收回房《屋的,应《当事先征得承—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!。成的损失,应当承担!赔偿责?任
第《二十八条 出租【人应按?租赁:合同的约定检查、维!修,房,屋及其设施,保【证,房屋安全因维修房】屋不当,给承租【人造成损失的,应承!。担赔偿?责任
出【租人有权《。对承租?人使用房屋》的情况进行监督,但!不得干扰《或妨碍承《租人正常、合—理使用房屋》。
租赁—当事人要积极协【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!防,。盗防治安隐患—的工作,发》。。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!门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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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人对【于承租人《使用租赁房屋影【响他人正常生—产、生活的,应【予以制止;发—现承租人《利用租赁房屋进行】。违法犯罪活动—的,应当及时—向公安等有关部【。门报告,不得—包庇、纵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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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》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!限内需要对出租的】房屋改建、扩建或装!修,的,应当与承租【人就:房屋:改建、?扩建:或装修后的租—金,及,承,租人损失的补偿等事!。项协商一《致后,方可》。进行:
承租人应当!爱护并按租赁合【同约定?合理使用所承租【的房屋,不得擅自】改建:、扩建、装修房【。。屋,或,。改变房?。屋用途,承租人确需!改,建,。。、扩建、装修—房屋或改变》房,屋用途?的,应当《。征得出租《人书:面同意
— ,房屋租赁当事—人在:租,。赁期限内《因改建、扩建、【装修房屋而确需改】变房屋结构的—,,应,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!准
第三十条 承!租人:应按:租赁:。合同约定向》出租人支付租金【,,并,有权拒付出租人向】其收取租赁合同约】定以外?的租金性质》的其他费《用
第三十—一条 租赁期间【,承租人《未经出租人同意终】止使用房屋的—,承租?人应继续承担支付租!金,的义务,当事人另】有约定?的除外
第三十二!。。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!为之一?的,,出租人《。有权终止租赁合同】。,收回房屋因—此而造?成损失的,由承租】人,赔偿:(《一)将承《租的房屋擅自转【租,的;(二《)将承?租的房屋擅自转【让、转借他人或擅】自调换使用的—;(三)将》承租的房屋擅自【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!的;(?四)拖欠租金累【计6个月《以上的,当事人【另有约定的除外;(!五)公用住宅房无】正当理?由闲置6个月以上】的;(?六)利用承租房屋进!行违法活动》的;(七)故意损】坏承租房屋结构【。的;(?八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《可收回的《情形
第三十【三条 ?租赁期间,房屋出】现紧急?险情影响《安全:的,承租人可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】施,并立即书—面通知出租》人,出租人接—。到通知后《应及时维《修,;不及时《维修房屋的,承【租人可自行维修【,所需费用由—出,租,人承担
第三十】。。四条 承租人在【租赁期间《经出租人书面同意,!可将承租房屋的部】分或全?部转租给《第三人
转租!合同的终止日期不】得超过?原,租赁合同约定的【终止日期《。。,但:出租:人,。与,转租双方协商约【定,的除:外
》。转租合同生效—后,转?租人:享有并承担》转租:合同约?定的出?租人的权利和义务,!并应履?行原租赁合同约定】的承租人义》。务,:但出租人与转租【人双方另有》约定:的除外
— 转租期间,原【租赁合同变更、【解除:或者终止,转—租合同也随之相【应地变?更、解除或者—终止
》 转租房《屋的,转租人与受转!。租人应当签订—转租:合同,并按本办法】第七条规定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】手续
第三十五】条 :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!出租:或承租本《办法第十五条—规定的房屋承租人、!受转租人使用租赁】房屋,不得影响他】。人,正常生产、》生,活,不得从事违法犯!罪活动?
第五章》 其他规定
第三!十,六条 房《屋租赁管《理机:构在房?屋租赁登记备案管】理中,与公安、工商!、税务等部》。门建立协管机制,】定期通报《有关信?息有:。。关部门对未进行房屋!租赁:登记备?案并领取房》屋租赁证、》。办,理,相关登记手续的【,应及时《向房屋租赁管理机】构通报有关情况【
:第,三十七?条 街道《办事处和居》民委员会《要协助有关部门【做,好出租房《。屋的治安管》理工作,《根据出?。租房屋分布情—况,组织《有关单位成立群众】性治安防范》组织,建立》健全治安防》。范,网络
第三—十八条 从事房屋租!赁的中介机》构不得居间代理不】。符合出租条件的房】屋
中介机构!接受:租赁委托业务时【,应当告知租赁【双方当事人》办,理租赁合同登记【备案手续《,并协助做好—房屋租?赁管理工作中介机】构代理出租房屋,】应当与产《权人或者其代理人签!订房屋出租代—理合同,代理合同】应当明确委托—的具体事项及办理】租赁:合同登记备》案手续?的责任方
【 中:介机:构将所代理的房屋出!租给承?租人使用,应—。当与承租《人签订房《屋租赁合同,房屋】租赁合同应当注【明该房屋《的权属情况及委托】代,理,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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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租赁【行为的当事人,应按!照公:安部:门租:赁房屋治安管理【有关法律、》法规规定办理相【关手续
第—。六,章 法律责》任
第三十九【条 :违反本办法规定【,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《,由市房屋》租赁:。管理机构《按照下列规定进行】处罚::(一)《不按期申报、领【取房屋租赁证的,责!令其:限期补办《。,并可?处以300元—以上3000元【以下罚款;》(二)伪造》、涂改房屋租赁证】的,注销其证书,并!。可处:以,300元以上300!0元以下罚款;【(三)未征》得出租?人同:意和未办理》房屋租赁登》记备案擅自转租【房,屋,的,,其租赁行为无效,!并可处?以300元以上30!。0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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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,触犯【其他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,由》有关:部门依照有》。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:予以处罚《,但对?。同一:违法行为《,不得给予两次以】上罚款的行》政处:罚
?第四:十一条? 房屋租赁当事人和!有关人员拒》绝、阻挠房屋租赁管!理机构管理人员依】法,执行:。公务,?违反治安管理规定】的,由公《安机:关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法—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!成,犯罪:的,由司法机关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!
第?四十二条 当—事人对房屋租赁管】。理机构所作的具体】行,政行为不服》的,可依《法申请复议或向【人民法?院起诉
》 当事人逾期【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!、又不履行行政【处罚决定的,由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】的房屋租《赁管理机构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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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房屋!租赁管理《机构管理人员徇【私舞弊、贪污受【贿的,由有关部门】给,予行政处分;—情节严重、》构成犯罪的》,由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其—刑事责?任
第《七章 附《 则
第四十四】条 县(市)—的,城市房屋《租,赁管理,参照—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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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 【房屋租?赁证不作为房屋权属!和拆:迁补偿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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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。十六条 本办法【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原平顶《山市城?镇房屋?租赁管?理实施办法(暂行)!(平政〔1995〕!96号印发)同时废!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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