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平顶山》市人民政府关—于印发平顶山市房】屋租赁管理办—法,。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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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】、区:)人:民,政,府,:市人:民政府各部门,有关!单位:平顶山市【房,屋租赁管理办—法,。已,经2010》年11月《23:日市政府第26次】常务会议研究通【过,现印发》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!执行
》 平顶?山市:人民政府
二!○一○年十》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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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平顶《山市房屋租》赁,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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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】则
》第一条? 为加强城市房屋】租赁管理《,维护房屋租赁【市,场秩序?,保:障房屋租赁》。当,事人的合法权益,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市房地》产管理法等》有关法?律,、法规规定,结合我!市,实际,制定本办【法
第二!条 :本办:法所称房屋租赁,是!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!他组:织作为出租》人将:其拥有所有权的房】屋,出租给》承,租人使用,由承租人!向出租人支付租【金的:行为 《
第三条 【下列行为视为—房屋租赁:
! (一)》将房屋内的场地【或者设?施、:设备、柜《台、货架《、,摊位、墙《面,。有偿提?。供给:他人就地使用—。。的;
】(二)?。以联营、入股、承包!等形式提《供房屋供他》人使用,只获—固,定收益?,不负盈亏责任的;!
(三)!为解:。决本单位职》。工就业、工资、福】利等将房屋提—供给:他人使?用,由使《用人提供《就业岗位或出资【的;(四)以土【地为主要条件与他】人合作建房,并将】房屋的使用》。权在一定年》限内交予合作建房】人(出资人)使【用的;?(五)以《其他形式将房屋有偿!提供给他人使用【的
第《四,条 平顶山市范【围内的房屋租赁【和管理适用》本办法实行政府定价!的,公有:住宅、廉租住房的】房屋租赁《,不适用本》办法
第五条 】房屋租?赁遵循自愿、—有偿、公平和诚信的!原则
第》六条 市《。房产:管理部门主管—平顶山市城市—房,屋租赁管理》工作:。其所属的房屋租赁】管理工作《。机构:具体负责市区—的房屋租赁管—理工作,并》履行下?列职责?。:
(一!),贯彻实施有关房屋】租赁管理的法律【、法规和《本办:法,;
(】二):负责: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管!理;:
《 (三)》负责:房屋租?赁登记?备,案的:审,核、:发证;
》 《(四)调处房—屋租赁纠纷;—
《。 (五)查处房屋!租赁:中的违法行为;
】。
》。(六)定期》公布房屋租赁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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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《国土资源、》公安、?工商、税务、人口】计生、?价格、财《政等有?关部门?,应在各自职责范围!内,协助市房产管—理部门做好城市房屋!租赁管理《工作
第二章 租!赁登:记管:理
?。第,七条 房屋租赁实】行登记备《案制度
— 房:。屋租赁关系设立、变!更、:终,止的,当事》人应自租《赁合:同签订、《变更:、终止之日起30日!内,持下列材—料或证件到市房屋】租赁管理机构办【。理房屋?租赁登记备案手续;!房屋租赁管理—机构经审查办理登记!备案:手续,并核》发、变更或》。注销房屋租》赁证(一)》。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!份或资格证》明;(二)房—屋所有权《证或其他合法证件】;(三)书面—租赁合同或》协议书;(四)【出租共?有房:屋,需提交其他共】有,人同意?出租的书面证明【;(五)出租委托】代管房屋,需—提交委托人授权【出租的?。书面证明;委托人】在,境外的,授》权出:。。租的证明必》须依法公证;(六】),承,租房屋用作工场【。、仓库的《,需提交公安—消,防部门的安全—合格证明;(七)法!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!或证件
《
:。。 军队房《屋租赁在按照军【队房地产《租赁的有关规定办】理后,?到,当地房?屋租赁管理机构加】盖房屋租赁登记备】案专用章
—第八条 《房屋租赁证实行【年度换证制度未按】规定办理《年度:换证手续的,—原房屋租《赁证自?行失效
第九【条 房?屋租赁证是房—屋租赁管理的—有效:凭证
《 租用《房,屋,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!的,,房屋租赁证作【为经营场所使用权的!合法凭证租用房【屋用于居住的,【。。房屋租赁《证作为公安部—门办:理,户口登记的凭证【之一当事人持房屋】租赁证?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!户口和?暂住证登记手续
!第十条 公安部门】办理:暂,住户口登记和—暂住证、工商部门办!理工商营业》。执照时,《应查验房屋租—赁管理机《构核发的房屋租赁】证
第十》一条 房屋租赁证遗!失的,?应向:。原登记发《证机构申请补—。发
严禁【伪造、涂改、—转借、转让房屋租赁!证
第十二条 】房屋租赁《登记备案时,当【。事,人,。应当如实申》报租:金,不得弄虚作【假
第十三条 】房屋租赁《管理机构应当—自接到登记申请之】日起5个工作日内,!进行审?查,和现:场核验,符合本办】法规定?的,,予以登记并—核,发房屋租赁证;不符!合本办法规定—的,不予登记,但】应给予当事人书面答!复
第十四—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,房屋租赁管理机】构应当注销房—屋租:赁登记备案,收回房!屋租赁证《:(一)申报不【实的;(二)房屋】灭失或停租的;(】三)房?屋出现重大安全隐】患,不?。适,合,继续出租的
【 房屋租》赁管理机构审查【不当、?登,。记错误的《,应当及时纠正【
第十五条 有】下列情?形之一的,房屋不】得,出租::(一)未依法取】得房屋所《有权:证的:;(二)《司,法机关和行》政机关依法裁定、】决,定,查封或者以其他【形式限?制,房地产权《利的;?(三)共同房屋未取!。得共有人同意的;(!。四)权属《。有争:议,的,;(五)属》于违法建筑》的;(?六,),不符合安全标准的】;(七)已抵押,未!经,抵押:权人同意的》。;(八)《。不符合公安》、环保、卫生等主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;!(九)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规定禁止》出租的?。其他情形
第十六!条 房屋租赁管理机!构应当加强对—房,屋出租情况、房屋】租赁中介行为的监】督检查?
房屋租【赁管理机构的工【作人:员在履行监督—检查职?责,时,应出示执法【证件;房屋出租人、!承租人、中介机构】应积极?配合,并如实—提供有?关资:料,不得隐瞒—或,弄虚作假
—第十七条《 房屋所有权人以】营利为目的,将以】划拨方式《。取,得使用权的国有土】地上建成的房—屋出租的,应—将租金中所含土【地,收益上缴国》家
第十八—条 出租人出租【。房屋应?。当依法纳税》
第?三章 租赁》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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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,条 房屋租赁,出租!人与承租人应当签】订书面租赁合同,使!。用统:一的示范文本—房,屋,租赁管理《机构应当向出租人】、承:租,人提供?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!示范文?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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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—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!备下列条款》:(一)当事人的姓!名或名称及》住所;(二)房屋的!坐,落、面?积,、装修?及设施?状况;?(三)租赁用—途;:(四)租赁》期限;?。(五)租金及—其支付方式;(六)!房屋修缮责》任,。;(七)转》。租的约定;》(八)变更和—解除合同的条件【;(九)违约责【任及解?决争议的方》式;(十)当—事人约?定的其他条款—
第?二十一条 租赁【公有房屋作为—经营活动场所,出】租人与承《租人在合同》中约定的租金明显低!于正常市场租—价的,以房屋—租赁管理机构公布的!市场租金指导价作】为缴纳?房屋租赁税费的参】照依据
》第,二十:二条 房屋租赁期】。满,租赁合同—。终止承租人需要继】续,租用的,应》当在租?赁期满前3》个月提出《,经出租人同意重新!协商:签订租赁《合同租赁期满继续出!租,承租人》在同等条件下有【优先承租权
第二!十三条 租赁期【间,:房屋所有权》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!,应提前3》个月书面通知—。。承租人,在同等条】件下,承《租,人有优先购买权【所有权转让给—非承租人的,—。所有权转移》后,受让《人应按原《租赁合同《的约定,继续履行出!租义务?并享有权利
第】二,十,四条: 房:屋所有权人出租已抵!押房屋或将其—出租房屋作抵—押时:,应书面通知承【租人,?并,将租赁?情,况告:知抵押权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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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五?条 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。的,房屋租赁当事人!可以变更或者—解除租?赁合同:(一—)符合法律规定或】者合同约定可以【变更或解除合同条】款的;(二)—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!合同不能《。继续履行的;(【三)当事人协—商一致的
因!变,更或解?除租赁合同使一【方当:事人遭受损失—的,除依《法可以?免除责任的外—,应当由责任方【负责赔偿
第四】章 当事人》的权: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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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租】赁当事人应按租赁合!同,的,约,定享有?权利,?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】
出》租人与承租人签订】租赁合同时必—须核对承《租人:的身份,不得将【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!份证明?的人:员使:用和居住《
出租人【收,取,租金:,应开具税》务,部门统一印制的【专,用票据出租人—不开具?票据的,承租人可】以拒付租金》。
第二十》七,。条 出租人在租【赁期限内,确需【提前收?回房屋的,应当事先!征得承租《人同意?。给承租人造》成的损失,》应,当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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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 出租人—应按租?赁合:同的约定检》查、维修房》屋,及其设施,》保证房屋《安全因维修房屋【不当,给承租—人造成损失的—。,应承?担,赔偿责任
— 出租人》有权对承租人—使用:房屋的情况》进行监督,但不得】干,扰或妨碍承租人【正常:、合理使用》房屋
租赁当!事人:。要积极协《助,公安机关做》好防火防盗防治【安隐患的《工作:,发现?问题及时向》有关部?。门报告?。
出租人对于!。承租人使用租赁【房屋:。影,响他人?正常生产、》生活:的,应予以制—止;发现承》租人利用租赁房屋】进行违?法犯罪活动的—,应当及时向公安等!有关:部门报告,不得包庇!、,纵容
第二—十九条 出租—人在:租,。赁期:限,内需要对出租的房屋!改建:、扩建或装修的【。,应当与承租—人就房?屋改建、《扩建或?装修:后的租金及》承租人损失的补【偿等事项《协商一致《后,:方可进行《
承》租人应当爱护并【按租赁合同约定【合理使用所承租【的房屋,不得—擅自改建、扩—建、装修《房屋或改变房屋用】途,:。承租人确需》改建:、扩建?、装修房屋或—改变房屋用途的【,应当征得出租人】。书面同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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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当】事人在租赁》期限内因改》建、扩建、装—修房屋?。而确需改变》。。房屋:结构的,应按规定】报有关部门》批准
第三十条】 ,。承租人应按》租赁合?同约定?向出租人支付—租金,并有》权拒付出租》人向其?收取租赁《。。。合,同约定以外的租【金性质的其》他费用
第—三十一条 租赁【期间,承租人未经出!租人同?意,终止使用房》。屋的:,,承租人?应继续承担支—付,租金的?义务,当事人另【。有约:定的除外
第三十!二条 ?承,租人有下列行—为,之一的,出》租人有权终止—租赁合同,收回【房屋因此而》造成损失《的,由承租》人,赔偿:(《一)将承租》的房:屋擅自转租的;(】二)将承租的房【屋擅自转让》、转借?他人或擅《自调换使用的;(】三):将承租的房屋擅【自拆改结构》。或改变?用途:的;(四)拖欠租金!。累计6个《月以:上的,当事人—另有约?定的除外;(五)】。公用住宅房无正【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!上,的;(?六,。),利用承租房屋进【行违法活动的—。;(七)故意损坏】承租房屋结构的【;(八)法律—。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可收?回的情形
第【三十三条《 租赁期间,—房屋出?现紧急险情影响【安全的,承》租人可采取》必要的应急》措施,并立即书面】通知出?租人,出租人接【到通知后应及时【维,修;:不及时维修房屋的】,承租人可自行【维修,所需费—用由出租《人承担
》第三十四条 承租人!在租赁期间经—出租:人,书面同?意,可将承租—房屋的部《。分或全部转》租,给第三人
— 转租合》同的终止日期不得】超过原?租,赁合同约《定的:终止日期,但出【租人与转《租双方?协,商约定?的除外
》 转租《合同生效后,转租】人享有?并承担转《租合同约定的—出租人?的,权,。利,和义务,并》应履行原租赁合【同约定的承租—人义务,但》出租:人与:转租人双方另—有约:定的除外《。
《转,租期间,原租赁【合同变更、解除或】者终止,《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!地变更、解除或者】终止
—。转租:。房屋的?,转租人与受—转,租人应当签订转【租合同?。,并:按本办法第七条规】定办理租赁登记【备案手?。续
第三十—五条 房《屋租赁?当事人不得》出租或承《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!定的房屋承租人、受!转租人使《用租赁房屋,不得】。影响他人正常生【产、:生,活,:不,得从事违《。法犯罪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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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》其他规定《。
第三十六条【。 ,房,屋租赁管理》机构在房屋租赁【登记备案管理中,与!公安:、工商?、税务等《部门建立协管机【制,定期通报有【关信息有《关部门对未》进行:房屋租赁登》记备案并领取房屋】租赁证、办》理相关登记手续的,!应及时向房屋—租赁管理机构—通报有关《。情况
第三—十七条?。 街道办《事,处和居民委》员会:要,协,助有关部门做好出】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!作,根据出租房屋】分布情?况,,组织有《关单位成立群众性治!安,。防,范组织,《建立健全治》安防范网络
第三!十八条 从》事房屋租赁的—中介机构不得居【间代理不符合出租】条件的房屋
】 ,中,介机构接受租—赁委托业务时,应】当告知租《赁双方?。当事人办理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】手续,并《协助做?好房屋租赁管理【工作中介机构—代,理出租?房屋,应当》与产权人或者其代理!人签订房《屋出租代理合同【,代理合同应当明确!委托的具《体事项?及办理租赁》合同登记备案手【续的责任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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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《介机构将所代理的房!屋出租给承》租人使用,应—当与承租人签订房】屋租赁?合同,房屋租赁【合同:应当注明该房—。屋的权属情况及委托!代理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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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》租赁行为《的当事?人,应按照》公安部门租赁—房屋治安《管理有关法律、法】规规定?办理相关手》续
?第,六章 法《律责任
第—三,。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!规定,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,】由市房屋租》赁管理机构按照下】列,规定进行处罚:(一!)不按期《申报、领取》房屋租赁证的,责令!其限期补办,并可处!以,300元以》上3000》元以下罚款;(二)!伪,造、涂?。改房屋租赁证的,注!销其证书,并可处以!30:0元以上30—00元以下罚款;】(三)未征得出【。租人同意和未办理房!屋租赁?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!屋的,其租赁—行为无?效,:并可:处,以300元以—上30?00:元以: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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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—违反本办法规定,】触犯其他法》。律、法规规定的【,由有关部》门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规:定予以处罚,但【对同一违法》行为:,不得给予两次以】上罚款?的行政处罚
【第四:十一条 房屋租赁】当事:人和有关人》。员拒绝、阻》挠房屋租赁管理机构!管理人员依法执行】。公务,违反治安【管,理规定的,由公【安机关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!罚,;构成犯罪的,【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其刑事责任
第!四十二条《。 当事人《对房:屋租赁管理机构所】作的:。具体行政行为—不服的,可依—法申请复议》或向人?民法院起《诉
《 当事人逾期不申】请复议也不》起诉、又不履行行政!处罚决定的,由作】。出具体行政行—为,的房屋租赁管理机】构依法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执行
!第四十三《条 :房屋租赁管》理机构管理人员徇】私舞弊、贪污受贿】的,由?有关部?门给予行政》处分;情节严重【、构成?犯罪的,由司法机】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!任
第七章— 附 则
第【四十四条 》县(市?)的:城市房屋租赁管理,!参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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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五条? 房屋租赁证—不作为?房屋权属和拆迁【补偿的依据
第】四十:。。。六,条 本办法自发【。布之日起施行原【平,顶山市城镇房屋租赁!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!)(:平政〔1《99:5〕:96:号印发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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