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北海《市,消火栓建设》管,理实施办法 【 北海市人—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!市消火栓建设管理】实,施办法的通知— 各县、区人民政!府,。涠洲岛旅游区—管,委会: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!园区管?委会市直各事业、企!业单位各有关单【位    】 北:海市消火栓建—设管理实施办—法已经2014【年5月5日》召开的市十四届【人民政府《第55次常》务会议审《。议并原?则通过现印》发,给你们请《认真贯彻落实 2!014年《10月21日 【 第一条《 :为进一步《。加强消火《栓的建设和》管理做好《有效扑救火灾的【保障预防和减—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!人身安?全和公私《财,产安全根据中—。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》法,、城市消防》规划建设管理规定】和广西壮《族,自治区实施<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消防?法>办法、广—西壮族自治》区实施〈城市—供水条例〉》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!法, : 第二】条 :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!行政区域内室—外消:火栓的建设、使用】、维护和管理本办】。法所:称的消火栓是指与供!水管网连接由阀门、!出水口和壳体等组】。。成的专?门用于?火灾:预防:和灭火救援》的消防?供水装?置及其附属》设备具?体包:括 《。     (一【)市政道路(含各】园区内的园区道路)!配建的消火栓(【以,下简称市政消火【栓); 【 ,   (二)—单位配建的消火栓(!以下简称单位—消火栓?。);  【   ?(三)居民》住宅区配建的—消火栓(《以下: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!栓) 《 ? : 第:三条 《市、县?区人民?政府应当将市政消】火栓建设等消防供水!内容纳?入城乡规划并负责】组织实施市政消【火栓:不足:。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!。的应当增《建、改建、配置【或,。者进行技术改造 ! 《 第四《条 市、县—区发展改革部门应】当,依据城乡消防规【。划将市政消火栓建】设列入地方固定资】产投资计划在批准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、!改造项目《时应当审查市—政消火栓《的投资计划 — 【第五条? 市、县区人民】政府公?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!内,消火栓?。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!市,、县区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具体负【责消火?栓的监督《管,理对违法使用消【火,栓的行为进行查处 ! 《 第六条 】市、县区财政部【门应当将市》政消火栓的》建,设、维护、管—理经费纳入本级财】政,预算并按《照“属于市区的市政!消火栓的建设、维】护和管理经费按分】级承担原则由—市本级和城区—财政按?比例承?担,;合浦县的市政消火!栓建设维护经费【自,行承担”原则予【。以保障并《在城市维护费中【列出专项资金用【于市政?。消火栓的建设—、维护?和管理 — , 第七条【 市、县》区,规划部门应》当在市政府统一领】导下:会同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组织消—防规划的编制与【管,。理工作并综合协调】。消,防规:划,。与城乡总体规划及其!他,。专业规划关系在【进行规?划许可审批时应当】严格执行城乡—消防规划落实消防】安全布?局要求对违反城【乡消防规划的建设】项目不得批准责【令改正违反消—防,规划和不落实公【共消防设施建设【、维护、管理责任】。的行为?在安排年度》城,乡基础设施》。建设、?改造:。计划时应当依据城乡!消防规划将消火【栓纳:入建设?、改造计划统—筹实施对《有关:消防规划的基础设施!建设、改造项—目进:行审查时应当—通知公?安机关?消防机构参加— 《 第八条【 自来水》供水企业《、获得市政公用事业!特许经营权的企业】。。负责组?织,市政:消,火栓的新建、迁建、!补建、拆除、—维护等工作按照专业!系统规划《。和技术标准落实【市政消火《栓的建?设及其给水管线的】铺设等工作 !    单位—消火栓、居民住宅区!消,火栓由?建设单位负》责按照相关标准【建设 《 《 , 第九条《 自来水供—水企业、获得—。市政公?。用事业特许》经营权?的企业、《。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!当确保?。供,水管网满足》消防用水的》水量、水压要—求供水管网不能满足!消防:用,水要求的应当对管】网进行改造或者修】。建消防水池等储水】设施 《 , 》第十条? 住建、城—管、规?划、水?利等相关部》门在编制城市道路】和供水系统规划应当!包括市政消火栓【设置的内《容并:符合国家和》本市有关技术—标准并对《涉及市政《消火栓?。设置的?部分征询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的意见— 》 第十一条 】 消火栓及其—给水管线的建设设】计应当符合国家和】本市的工程建设【消防:技术标?准 :   》  消火栓》的质量应当符合国】家标准或者》行业:标准 《 : 第十二【条, 市政消火—栓应当?与市政道《路,同步设?。计、:。施工和?验收竣工后市政消】火栓的施工图—纸应当报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备】案   【  大型人员密集】场所和特殊建设工】程中配建的》消火栓其建设单【位应当按照国家【和本市有关规定将】相关设计《文件报公安》机关消?防机构审核》;竣工后建设—单位:应当向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申《。请消防?验收    ! 其:他建设工程》中配建的消火栓其建!设单位应当按—照国家和本市—有,关规定?将相关设计》文件报公安》机关消防机》构备案;竣工验收】后建设单《位应当?报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备案 【 第【十三条 消火栓】应当与城市道路、单!位建筑、居民—住宅区等建设—工程同步设计、【同步建设、》同步投入使用 !     已—建,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!栓的建设单位或者】其他责任《单,位,应当逐步配套建【。。设 】 第十四《条 消火栓专供灭!火救援和日常消防】训,练使:用其他单位和个【人不:得擅:自,使用: — , 第十五条 临时!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!居民住宅区室外消】火栓的应《。当在自来《水供水?企业、获得市—政公:用事业特许经营【权的企业或自—建设:施供水单位》办理消火栓临—时使:用证明的前提下按】照规定?的时间?、地点使用并指【定专人操作不得【损坏、改《变消火栓原》状;:使用过程中附近发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】停止使用恢复—原状 【 第十六条 !自来水供《水企业、获》得市政?公用事业特许—。经营权的企业负有市!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的!职责 》     单—。位消火?栓和居民住宅—区消火?栓由单位或》者物业服务企业【落实:专人进行维护—保养 —    无》物业管理《单位的?居民住宅区消火栓】由辖区自来水供【水企业或获》得市政公用事业特】许经营权的企业【负责维护《保养 【。 第十》七条 ? 消火栓的维护【保养单?位,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 ?     (一)!配备:专职人员建》立健全巡视、—维护和?管理:制度; —  :   (《。。二)确保消火栓完好!有效无部件》缺损和漏水》现象:。;,发现消火栓》丢,失、损毁或者—接到报修电》话,的,应当:在二十四小时—之内:进行维修、》更,换或者补装; 【   》  (?三,)每年定期试水两】次并清?除栓内?污水;? ,     (四!),。负,责对市政《。消火栓进行日常【检查做好市政—消火栓的《编号:、建档等工》作并:向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—提供消火栓的设置】。。地点、数量、编【号、规格、分布图】。等资:料 !。第十八条 市【政消火栓纳》入城市数字》化、网格化管理承】担城市网格化管【理职责的工作人员】。在,巡查:中发现市政消火栓】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!并,通知供水《。企业或者公》安,。机关消?防机构 — ,。。 第十九条】 供?水管线大范围降压停!水时供水《。企业应当及时通知】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 》 ? 第二十条 】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!。、拆除?或者迁移城》市道路消火栓的应】向,市城市管理局申请领!取道路临时挖掘【许可并?。向辖:区公安机《关消防?机构备案《后方可进《。行 》 第二—十一条 城市【道路(含各园区【内的园区道》路)消火栓的建设】。、维护保养经费【和管理费用应当【列,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!预算并?在城市维护费中列】出专:项资金用《于消火栓的建设【、维护和管》。理, ?     单—位消火栓的建设经费!和维:护保养经费由单位】承担 ?     居】民住宅区消火栓的】建设经费和保修期内!的维修保养经费【由建设单《。位承担保《。。修期满?。后的维修保养经【费纳入物业》专项维?修,。资金 —    无物业管】理单位的居民住【宅区:消火栓的维修—保养经费纳入城市维!。护费专项资金— 》 第二十二条】 :任何:单,位和个?人都有保护》消火栓的《义务发现损坏消火】栓的应?当立即报告公—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!。消防机构  !   ?禁,止下列行《为 :     (】一)埋压、圈占、遮!挡消火栓《;     !(二)擅自拆除、停!用、损坏消火栓【     损!坏消:。火,栓的应当照》价赔偿或恢复—原样 【 第二十三条 ! 建设单位违反【本办法?第,十二条第二》款、第三款规定未】按,照规定将相关设计文!件报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审核或【者未经消防验—收的;未按照规定将!相关:设计文件报公—安,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!者竣工后报公—安机关消《防机构备案》的由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?按,。照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消防法的有关规】定予以处《罚 ? 第二】十四条? 单?位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二:条规定埋压、—圈占、遮挡消火【栓的:或者擅自拆除、【停用、损坏消火【栓的由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?责令:改正处?五,千元:以上五万元以下【。罚款 — , 第二十五条】 利?用市政消《火栓盗用或者—转供市公共用水的由!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或?者其授权的单位责】令其限期改正—。造成损失的》由责任方依法—赔偿损?失可以处以一千元】。以上一?万元以下《的罚款 【 第二十【六条 故意—破坏、偷盗市政消】火栓和废品收购个体!收,购市政消火栓及零】部件的以及违—反本:办法规定应》。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的由公安机关依照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治安》管,理处罚?法予以处《罚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— 第二十七条! 本?办法: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