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【海市消火栓建设【。管理实?施办法
【北海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北—海,市消火栓建设管【。理实施办法的—通知
各县、区人!民政府涠洲岛旅游】区,管委会市《人民:政府各部门各园【区管委会市直各【事业、?企业单位《各有关单位
! 北海—市消火栓建设—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!014年5》月5日召开的市十四!届人民政府第—55次常务会议审】议并原则《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贯彻落实—
20《14年1《。0月:21日?
第一《条 : 为进一步加—强消火栓的建—设和管理做》。好有:效扑救火灾的保障】预防和减《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!人身安全和》公私财产《安全根据中华人【。民共和国《消防法?、城:市消:防,规,。。划建设管理规定【和广西壮族自治【区实施<中华人民共!和国消防法>办【法、广西壮族—自治区实施〈城【市供水?条例:〉办法等法》规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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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, 本办法适用【于本市行政》。区域内室外消—火栓的建设、使用】、维护和管理本办法!所称的?消火栓是指与供水】管网连接《由阀门、出》水口和壳《体等:组,成的专门《用于火灾《预防和?灭火:救援: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!。附属设?备具体?包括
《 (一)!市政道路(含各【园区内的园区道【路)配?建的消火《栓(以下《简称:市政消?火栓);
【 》(二)单位配—建的:消火栓(以下简称单!位消:火栓);
— ? : (三)居民住【宅区:配建的消火栓—(以:下简称?居民住宅区消火【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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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。。三条: 市、县区人民】政府应当将市政【消火栓建设等消防】供水内容《纳,入,城乡规划并负责组】。织实施市政》消火栓不足或者不适!应实际?需要:的,应当增建、改建【、配置或者进—行技术改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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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市、县区发展!改革部门应当依【据城:。乡消防规划将市【政消:火栓建设列入—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!划,在,。批准城乡《基础:设,施建设、改造项目】时应当审查市政【消火栓的投资计划】
】第五条 市、县】区,人民政府公安机【关是:本行政区域内—消火栓监督管理的】主管部门市、县区】公安机?。关消防机构具—体,负,责,消火栓的监督管理】对违法使用消火栓的!行为进行《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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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【市、县区财政—部门应当将市政消】火栓的建设》、维护、管理经费纳!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!照“属于《市区的市政消火栓】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!。。经费按分级承担原】则由市本级和城区】财政按比例承担【;合:浦县的市政消—火栓建设维护经费自!行承担”原则予【以保障并在城—。市维护费《中列:出专项?资金:。用于市政消火栓的】。建设、维护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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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市、【县区规划部门应【当在市政府统一【领导下?。会同: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!织消防规划的—编制与管理工作并】综合协?调消:防规划与城乡总体规!划及其他专业规划】关系在?进行规划许可审批时!应当严格执行城【乡消:防规划?落实消防安全布局】要,求对违反城乡消防规!划的建设项目不【得批准责令改正【。。违反消防《规划:和不落实公共—消防设施《建,设、维护、管理责】任的行为《在安排年度城—乡基础设《施建设?、改造?计,划时应当依》据城乡消防规—。划将消火栓纳入【建设:、改造计划统筹实施!对有关?消防规划的基础【设施建设《、改造?。项目:进行:审查时应当》通知公安机关—消,。防机构参加》
第!八条 自来水供水!企业、获得市—政公:用事业特许经—营权的企业负责组织!市政:消,火栓的新建、迁【建、补建《、拆除、维护等工】作按:照专业系《。统规划和技》术标准落实》市政消火栓的建【设及其给水管线【的铺设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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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单位消火【栓、居民住宅区消】火栓由建《设单位?负责按照相》关,标,准建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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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九条: 自来水供—水企业、获得市政公!用事业?特许经?营权的企业》、自:。建,设施供水单》位,应,当确保供水管网满】足消防用水的水量、!水压:要求供水管网不能】。满足消防用水要【求的应当对管—网进行改造或者修】建消防水池等储水】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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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住建】、,城管、规划》、水:利等相关部门在【编制城市《道路和供水系统【规划应当包括市政】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并!符,合国:家和本市有关—技术标准并对—涉及市政消》火栓设置的部—分,。征询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的【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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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 消火栓及》其给水管线的—建设设计应》当符合国《家和本?市的:工,程建设消防技—术标准
》 消【火栓的?质量应当符合国家】。标,准,或者行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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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》市政消?火栓应当与市—政,。道路同步设计—、施工?和验收竣工》后市政?消火栓?的施工图纸》应当报公安机—关消防?机,构备案
】 大型人—员密:集场所和特》。殊建设工程中配建】的消火?栓其:建设单位应当—按,照国家和《本市有关《规定将相关设计文件!报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审核;竣—工后建?设单位应当》向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申【请消防验收
! : :其他:建设工?程中配建的消—火栓其建设单位应当!按,照国家和本市有【关规定将相关设计】文件报公安机关消】。防机构备案;竣工】验收后?建,。设单位?应当报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备案》
【 第十三《条, :消火栓应当与城【市道路、《单位建筑、居民【住宅区等建》设工程同步设计【、同步建设》、同步投入使用
! 已建项!目未配套建设消【火栓:的建设单位或者其】他责任单《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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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消火】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!常,消防训练使用其【他单位和个》人不得擅《自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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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,条 临时使用【市政消火栓或者【居民:住宅区室《。外消火栓的》应当在?自来水供水企业【、获得市政公用事业!特许经营《权的企业或自建设】施供水单位办—。理消:火栓临时使》用证明的前提下按】照规定的时间、地】。点使用并指定专人】操作不得损坏、改变!消火栓原状;使用】过程:中附近发《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!。止使用恢复》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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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六条 自》来水供水企业、获】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!经营权?的企:业负有?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!的职责
【 单位—消火栓和《居民住宅区消火【栓由单位或者—物业服务企》业落实专人进行【维护保养
! , 无物业》管理:单位的居民住宅区消!火栓由辖区自来水】供,水企业或获得市【政公用事业》特许经营权的企【业负:责维护保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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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七条: 消火《栓的维护《保养单位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
【 ,。 《(一)配备》专职人?员建立健全巡—视、:维护和管理制度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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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,(二)确《。保消:火栓完?好有效无《部件缺损和漏水现】象;发现消火—栓丢失、损毁或【者接到报《修电话的应当在二】十四小?时之:。内进行维修、更【。换或者补装》;
《 ?。 :(三)每年定期【试水两次并清除栓】内污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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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负责对市政—。消火栓进行日常检】查做:好市政消火栓—的编号?、建档等《工,作并向公《。。安机:关,。消防机构提供消火】栓的设置地点—、数量、编号、【规,格、:分布图?等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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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八条 市政—消火栓纳入》城市数字化、网【格化管?理承担城市网格化】管理职?。责的工?作人员在巡查—中发现市政》消火栓?损坏的应当及—时报告并《通知供水企业或者公!安机关消《防,。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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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供水管线大!范围降压停水—时供水企业应当及】时通知?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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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因工—程建设需要》改装:、,拆除或者《迁移城市道》路消:火栓的应向市—城市管理局申请领取!。道路临时挖掘—许可并向辖区公安】机关消防《机构备案后方—可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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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 【 城市?道路(含《各园区内的园区【道路)?。消,火栓的建设、维护保!养经费和管理—费用应当《列入本级《。人民政府财政预【算并在?城市维护费中列出】专项资?金用于消火栓的建】设、维护《和管理
【。 : :单位:消火栓的建设经费】和维护保养经—费由单位承担
】 ,。 居民【住宅:区消火?栓的:建,设,经费和保修期—。内,的维修保养经费【由,建设单位承担—保修期满《后的维?修保养经《。费,纳入:物业专项维修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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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无:物业管?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区!消火栓的维修保养经!费纳入城市维护费专!项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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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二条 任》。何单位和个》人都有保护消火栓】的,义,务发现损《。坏消:火栓的应当立即报】告公安机关》或者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
【 , , 禁?。止下列行为》
(!一)埋压、圈占【、遮:挡消火栓;
【 《 (二)擅自拆】除、停用、》损坏消火栓
】 《 损:坏消火栓《的应当?照价赔偿或恢复【原样
【
, 第二十三条 !建设单位违》反本办法第十—二条第二款、—第三款规定未按照】规定将?相,。关设计文件报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审核或者!未经消?防验收的《;未按照规定将相】关设计文《件,报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备案或者—竣工后报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备案的由】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按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消防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】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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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条? 单?位违反本办法第【二,十二条规定》埋压、圈占、遮挡】消,火栓的或者擅自【拆除、停用、—损坏消火栓的由公】安机关消防机—构责令改正》处五千元以上—五万:元以: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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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: 利用市政消火栓】。盗用或者《转供市公共用—水的由?城市供?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或者其授权】的单位责《令其限期改正造成】损失的?由责任?。方依法赔偿损—失可以处以一千元以!。上一万元以》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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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 故意破!坏、偷盗《。市政:消火栓和废品—收购:个体收购市政—消火栓及零》部件: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!定应当给予治—安管理处罚》的由公安机关—。依照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治安管—理,处罚法予以处—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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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七条 《本办:法自下?发之: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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