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【海市消火栓建设管理!实施办法《
北海市人】民政府关于印发【北海市消火栓—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!通知:
各县、区—人,民政:府涠洲岛旅游区【管委会市人》民政府各部门各【园区管委会》市直各事业、企【业单位各《。有,关单位
《
北海!市消火栓建设管理】实施:办,法已经2014【年,5月:5日召开《的市十四届人民【政府第55次常务会!。议,。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!发给你?们请认真贯》彻,。落实
《2014年10月2!1日:
:第一条 为—进,一步加?强消火?栓,的建设?和管理做好有效扑救!火灾的保《障预防和减少—。火灾危害保护—公民人身安》全和公私财》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消防法、【城市:。消防规划建》设管理?规定和广西》壮族自治《区实施<中华—人,民,共和国消防法>【办法、广西壮—族自治?。区实施〈城市—供水条?例〉办法等法—规,制,定本办法
【
:。
第二条 】本办法适《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室外消火栓的建设、!使用、维《护和管?理本办?法所称的消火栓是指!与供水管网》连接由阀《门、出水《口和壳体《等组成的专门用于】火灾预防和灭火救】。援的消防供水装置】及其附属设》备具体包括
【 (【。。一,)市政道路》(含各园区》内的园区道路)配建!的消火栓(以下简称!市政消火栓);
】
: 《 (二)《单位配?建的消火栓(以下】简称单位消火—栓);
— 《 (三)居民—住宅区配建》的消火?。栓,(以:下,简称居民住宅—区消:火栓:)
】 ,第三条 市、【县区人?民政府应当将市【政消火栓建》设等消防《供水内容纳入城乡规!划并:负责组织实施市政消!火栓不足或者—不适应实际需要的】应当增建《、改建、配置或者进!行技术改造》
》。
第四》。条, 市、县》区发展改革部门【应,当依据城《乡消防?规划:将市:政消火栓建设—列入地方固定—资产投资计划在【批准城乡基础设施建!设、改造项》目时:应当审?查,市政消火栓的投【。资计划
! 第五条 — 市、县区人民政】府公安机关是本行】政区域内消火栓监】督管理的《主管部门市、—县区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具体负责消】火,栓的监督《管理对违《法使用消火》栓的:行为进行查处—
》
, 第六条 —。。 市、?县区财政部门应当将!市政消火《栓的建?设、维护、管理【经费:纳入本级《。财,政预算并按》照,“属于市区的市政】消火栓的建设、维】护和管理经》费,按分级承担原则由】市本:级和:城区财政按比例【承担;?合浦县的《市政消火栓建设【维护经费自》行,承担”原则予以保】障并:在,城市维护费》中列:出专项资金用于市政!消,火栓的建设、维【护,和管理
【
第七—条 市、县区规划!部门:应当在市《政,府统一领导》下会同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组织消防—规划的编制》与管:。理工作并综》合协调消防规—。。划与城乡总体规【划及其?他专业规划关系在进!行规划许可审批时】应当严格执行城【乡消防规划》落实消防安全—布局要?求对违?反城乡消防》规划的建设》项,目不得批准责令改正!违反消防规划和【不落:实公共消《防设施建《设、维护、管—理,责任的行为在安排】年,度城乡基础》设施建设、改造计】。划,时应当?依据城乡消防规划】将,消火:。栓纳:入建设、改》。造计划统《筹实施对《有关消防规划—的,基础设施建设、改】造项目?进,。行审查时应》当通知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参加
】
第》八条 《。自来水供水企业、】获得市?政公用事业特许经】营权的企业负—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!新建、迁建》、补:建、拆除、维护等工!作,按照专业《系统规划和技术标】准落实市政消火【栓的建?设及其给水管—线的铺设《等,工作:
?。。 》单位消?火栓、居民》住宅:区消火栓由》建设: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!准建设
【
第》九条 自来—水供水企业、获得市!政公用事业》特许经营权的企【业、自?。建设施供水单位应】当确保供《水管网满《足消防?用水的水量、水压要!求供水管网不能满】足消防用《水要:求,的应:。。当对管网《进行改造或者—修建消防《水池等储水设施【
》
第十》条 ?住建、城《管、规划、》水利等相关部门【在编制城市》。道路和供水系—统规划应当包—括市政消《火栓设置《的内容并符》合国家和本》市有关?技术标准并对涉及市!。政消火栓设置—的部分征询公—安机关消防机—构的意见
【。。
:。。
第《十一条 消火栓及!其给水管《线的:建设设计《应,。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!工程建?设消防技术标准
! ? 消火栓的质】量应当符合》。国家标准或者行业】标准
?
【第十二?条 ?。市政消火栓应当【与市政道路》同步设计、施工和验!。收竣工后市政消火栓!的施工图纸应当报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!案
】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!和特殊建设》工程中配建》。的消火?栓其建设《单位应?当按照国家和—本市有关规》定将相?关,设计文?件报公?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审:核;竣?工后建设单位—应当:向,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申请消防验收】
? ? 其他建设—工程中配建的消火栓!。其建:设单位应当按照国】。家和本?市有关?规定将相关设—计,文件: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备案;竣工验收后】建设单位《应当报?公安机关《。消防机构备案—
:
第【十三条? :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!路、单位建筑、【居,民住宅?区等建设工》程同步设《计、同步建设—、同步投入使用【
? 已建项目!未配套建设》消火: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!他,责任单?位应:当逐步配《套建设
》 :
第十四条 ! 消火栓《专,。供灭火救援和—日常消防《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!个人不?得擅自使用
】。
第十五条! 临时使用—市政消火栓或—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!火栓的?应当在自来水供水企!业、:获,得市政公用》事业特许《经营权的企业或自建!设施供水单位办【理消火栓临时使用证!明的前提下按照规】定的:时间、?地点使用并》指定专人操》作,。不得损坏、改变消】火栓:原状;使用过—程中附近发》生火灾的《应当立即停止使【用恢复原状
】
第—十六条 《 自来水供水企业、!获得市政公用—事,业特许经营权的企】业负有市政消—火栓维?护保养?的职责
! 单?位消火栓和》居,。。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单!。位或:者物:业服务企业》落实:专人进行维护保【养
:
无】物业管理《单,位的居民住宅区【消火:栓由辖区自来水【供水企业或获得市政!。公用事业《特许经营权》的,企业负责维护—保养
—
第十—七条 消火栓的】维护保养单位应【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
: 》(一)配备专职人员!建立健?全巡:视、维护和管理制度!;
!。(二)确保消火【栓完:好有效无部》件缺:损和:漏水:现象;发现》消火栓丢失、损毁或!者,。接,。到,报修电话《的应当在二十—四小时之《内进行维修、更换或!者补装;
】 (三)每年!。定期试水《两次并清《除栓内?污水:;
》 ? (:四)负责对市政【消火栓进行日常检】查做好市政消火栓】的编号、建档—等工作并《向,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提供消《火栓的设《置地点?、数量、编号、【规格:、分布?图等资料
》
— 第十八《条 市政》消火栓纳入城—市数字化、网格【化管理承担城市【网格化管理职责的】工作人员在巡查中】发现市政《消火栓损《坏的应?当及时报告并通知供!水企业或者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
》
?
第十九条 ! 供水?管线大范围降压【停水时供水企业应】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
【。
? 第二《十条 因工程【建设需要改装、拆】除或者迁《移城市道路消火栓的!应向:。市城:市管理局申请—领取道路临时—挖掘许可《并向辖区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备案后方!可进行
】
第二》十一条 城市道】路(含各园》区内的园《区道路)消火栓的建!设、维?护保养经《费和:管理费用《应,当,列,入本级人《。。民政府?财政预算《并在城市维护费中】列出专项资》金,。用于消火栓的建设、!维护和管理
】 ? 单位消火栓的建!设经费和维》护保养经《费由:单位承担
【 ? 居民住》宅区消火栓的建【设经费?和,保修期内的维修【保养经费由建设单位!承担保?修期满后《的维修保养经费纳】入物业专项维修【资金
】 , 无:物业管理单位—的居:民住宅区消火栓【的维修保养经费纳】。入城:市维:护,费专项资金
—
,
第【二十二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!务发:现损坏消火》栓的应?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!或者:公安机关消》防,机构
— ? 禁止下列行为【
: :。。 (一)埋压!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!;
】 (二?)擅自拆除、停用】、损坏消火栓
【
:。 , 损坏消【火栓的?应当照价赔偿或恢复!原样
《 ,
第二十】三条 建》设单位违反本—办法第十《二,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!。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!设计文件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审核或者未—经消防验收的—。。;未按照规定将相关!。设计文件报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备,案或:者竣:工后报公安机—关消防?机构备案《的由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按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消防法的【有,关规定?予以处罚
—
》 第:二,十四条 单位违反!本办法第二十二【条规定埋压、圈【占,、遮挡消火栓的或】。者,擅自拆除、停用、损!。坏消火栓的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责令改正处五—千元:以上五万元以—下,罚,款,
:
》 第二十五条 】利,用市政消火栓盗用或!者转:供市:公,共用水的由》城市: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!授权的单位》责令其限期改正造】成损失?的由责?任方依法《赔,偿损:失,可以处以一千元以】上一万元以下—的罚款
【。
? ,第,二十六?条 故意破坏【、偷盗市政》消火:栓和废品收》。购个:体收购?市政消火栓及零部件!的以及违《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!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!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法予:以处罚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
《
—第二十七条 — 本办?法自下发之日起【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