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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】市查处违《法建筑若《干规定 《 重庆市人民政!府令 《 《第282号 —  :   重庆市查【处违法建《筑若干规定》。已经2014年1】0月16日市人民】政府第65次常【务会议通过现予公】布自:公布之日起》施行 市 —长 黄奇《帆 20》14年10》月2:4日: 第一《条 为推进和—规范违法建》筑,查处工作维护土地和!城乡规划管理秩序】根据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?土地管?理法中华《人民共?和国城乡规划—法和有关法律—。法规结合本市实【际制:定本规定 ! : 第二?条 本市行政—区域内查处违法建】筑适:用本规?定,     本!规定所称违》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!或者规划《许可擅自修》建的建?(构)筑物包括经竣!工规:划核:实确认或《者取得房屋产权证】件后擅自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的《建(构?)筑物 ! 第三条 违法】建筑的查《处工作实行属地【管理市、区》县(自治《县)、?乡,镇人民政府统—一领导和《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违!法,建筑的查处》工作:     】街道办事处》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违?法,建筑查处的相关工作! 第!四条: 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负责组织—查处规划城镇建设】。用地范围内》。的违法建《筑,;土:地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组织查处规划【城镇建设用》地范围?外的违法《建,。筑实行综合执法【的由综合执法部门按!照职责权限对违法】建筑进行查处 【     房屋!、市政、《环保、交《通、水?利、林业、园林【、消防、民政—、民防?等有关部门应—当按照相关法律【法规的规《定依法开展违法【建筑查处《工作 《     公【。安、城乡建设、文】化、工商、质监、食!品药品监《管、安监、农业、】移民、?经济信息等有关【部门和土《地,房,屋权属?登记机构应当根据职!责配合违法建筑查处!工作 ? ? 第五—条 区县(》自治:县,),人民:政府:应,当建立联《合执:法工作机制健全案】件移送、信息—共享等制度加强【违法建?筑查处的配合协【。调 ? , 第—六条 任《何单位?和,个人应?。当严格遵《。守土地管理》、城:乡规划?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!违法建筑获利 【 【。第七条? 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!对违法建《筑进:行举:报 《     负有查】处职责的行政—主管部门《、,。乡镇人民政府—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!。立和完善《。。违法建筑举报制度】向社会?公布电话、电子邮箱!等举报方式 !    《负有:查处:职责的行政主—管,部门、乡镇人民【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接!到举报后应当及时】处理并为举》报人保密 》 , —第八条 《乡,镇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应当》。建立违法建筑日常巡!查,机制及时制》止修建违法建筑【的行为并向负—有,。查处职责的行政主】管,部门报告《     】村(:居)民委员会、物业!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发!现、劝阻《。、举报?本区域内修建违【法建筑的行为—并配:合查处 》。     鼓【励开发建设单位、】业主大会、业主【委员会预防和控制物!业管理区域内—修建违法建筑的行】为 !第九条 《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!筑负有查处》职责的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立!即,停止建设《并由:乡镇人民政府、【。街道:办事处对建设现场】。实施:监,管对拒不停止—建设的可以采—取以下措施 —     【(一)由负有—查,处职责的《行政:主管部?门、乡镇《人民政府书面通知】供水、?供电、供气、物【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!止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服务;》 ,     (二!)由区县(自—治县)人民》政府:责成乡镇人民政【府、街道办事处查】封施工现场或者强行!制止:直至消除在建—。违法建筑 ! 第十》。条 区县(自治【。县)人民《政府应当对本行【政,区域:。内,的违:法建:筑进行调《查、核?实、:登记制定分》。期成片整治计划【依法开展违法—建筑集?中成片整治工作 ! 》。 第十一条 对已】建成的?违法建筑负有查【处职责的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依法作出拆!除、回填、没收【违法建筑或者—违法收入《。等,处理决定 》    — 违:法建筑在城乡—规划区、城市发【展备用地和基础设施!。预留地内存在严重】侵害公共《利益、影响》城乡规划实施、破坏!城乡景观、影—响公共安《。全等情形的应当依法!处以拆除《 ?     符合城】乡规划控《制要求和建筑质量要!求、不影响公共【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违!。法建筑可以依法处以!没收违法收入并可】并处违法建筑—工程造价百分之【十以下的罚款 】 : 第》十二条? 决定对违法—建筑:实,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!的按照以下程序【执行    ! (一)负有查处】职责的?行政主管部门依法】对违法事实进—行调查、《核实; 《。 , :    (二)负有!查处职责的行—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!限期拆除《或者回?填决定当事人应【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!。拆除或者《回填; 》    》 (三?)当事人逾期未自】行,拆,除,或者回填的负—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!管,部门:应当提请《区县(?自,治,县)人民政》府作出强《制拆除或者》回填决定;》 : :    《。(四)区县(自治】县)人民政府—决定强制拆除或【。者回填的应当予以公!告并送达当事人【责,令当事人限期—自行拆除或者回【填,;  —   ?(,五)当事人在—。法,定期限内未申请【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讼又】未拆除或者》回填的由区县(自】治县)人民政府责】成乡镇人民政府【、街道办事》处依法实《施强制拆除或者【回填    ! 负有查处职责的行!政,主管部?门按照有关法律规】定,。不能申请区》县(自治《县,)人民?。政,府强制执行的应当】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行政强》制法的规定》依法:申请人民法院—强制执行 】。 第十三条】 负有查《处职责?的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有关法律法规【对违法建《筑处以没收决定的应!当,。及时将没收的违法】建,筑移交所在地—区县:(自治县)人民政】府由:区县(自《治县)?人民政?府实施拆除》等处:理 》 , 第十四条 】违法建筑无法确定】当事人的负有—查处职?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在违法建筑现【场和公?共媒:体发布公《告要求当事人限期依!法接受处理公—告时间不少于—。10日;《公告期届满仍然【无法确定当》。事人的区县(—自,治县)人《民政府可《以责:成,乡镇人民《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实!。施强制拆除》。或者:回填 !。 第十五条》 对违法建》筑实施强制拆除【或者回填前》乡镇人民政》府、:街道办?事处应当通》知,当事人自行搬出违】法建筑内的财物【当事人?未自:行搬出的乡镇人民政!府、街道办事—处应当登记造册、】妥善保管并公告【当事人认领自公【告之日起60日内】无人:认领的可以视为当】事,人,自愿放弃有关—财物 》     临—时,保管费用《、强制拆除或者回填!所需:费用:。由违法建筑》当事人自行承担 】 , , : 第十六条 】行政:机关:应当依照中华—人,。民共和国民》事诉讼法的规定【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通!知当事人到场而拒不!到场或者拒》绝签收?的,行政机关可以将【行政:执法文书《张贴在当事人—住所:或者违法《建筑现?。场由有关基层组织或!者当事人所在单位】。的代表到场见证或者!采用拍照、录—像等方式记录送达】过程即视为》送达 — 第十七条】 违法?建筑不受法律保护】不得办理《土地房屋产》权类登记手续 】    》 负有查处》职责的行政主—管部门认定合法【。房地产附有》违法建筑的应当及时!书面告知土地—房屋权属登记机【构土地房屋权—属,登记机构应当及【时对该房地》。产转让和抵押—登记进行限制 】     —负有查处职责的【行政主管部门认【定其:违法情形消除的应当!及时书?面,告知土地房屋权【属登记机构》解除:。。。限制 》 第—十八条 单位或者】个人以违法建—筑作为经营场所申】请办理相关证照【、登记、许可或者】。备案等手《续的公?安、文化、工商【、,质监、?。食品药?品监管、安监等有】关部门不得办理;】已经:办理的应当》。依法撤销 ! 第十九条【。 供水、供电—、供:气等企业办理供水、!供,电、供?气等服务手续时应当!查,验规划许可证件或】者房屋产权》证明对未取得规划】许可证件或》者房:屋产权证明的不得提!供相应?。服务 — : 第二十条 【建筑(市政)设【计,单位不?得对未取得建设工程!设,计方案审查》意见的?建设项目出具施工】图施工单位不得承建!未取得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!项目 《。。 第二】十一条 房屋—行,政主管?部门应当将物业服】务企业劝阻和—举报违法《建,筑的有?关情况纳《入企:业资:质核定管理作为【物业服务企业申请】核定资?质等级的业》绩材料之一房屋行】业协会应当》将物:业服:务企:业劝阻和举》报违法建筑的—有关情况纳入—企,业信用档《案记录作为物业服】务企业在行》业评优的业绩材料 ! 》 第二十二条 当!。事人应当配合行政】机关的违《法建筑?查处工?作,不得阻碍执法—人员依法执行职务】   —  :阻碍执法人员—依法执行职务违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!管理处罚法规定【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!予处罚;涉嫌犯【罪的移送《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】 ? ,第二十三条 当【事人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: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!主管部门《、乡:镇人民政《府、街道办事处【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!开,并向有关单位、行】业组织通报》 :  ?  : (一)不》配合违法建筑查处工!作的;? ,     【(二)在规定—。期限内无正当—理由不履行行政【处理决定的; 【     (三!)阻:碍对违法建筑—实施行政《。强制的 》 —第二十四条 —行政机关不依法履】行,查处违法建筑—。相关职责《的由上级机关—或者监察《机关责?令改正;情节严重】的予以?通报批评《并对有关负责人和直!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》;涉嫌犯《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!法追究刑《。事责任 — 》第二十五条》 供水、供电—、供:气等企业违》反,本规定第九》条、第十九条规定对!违法建筑提供服务】的由负?有查处职责的行政】主管部门责》令,停止服务;拒不停止!服务的?由负:有查处职责的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处1万》元以上3万元—以下的罚款并—提请监察《机关或者其上级【单位对有关负—责,人和直接责任人【员给予?处理 《 第【二,十六条 《建筑(市政)—设计单位违》。。反本:规定第二《十条规?定的由负有》查处:职,责的行政主》管部门处1》万元以上3》万元以下《的罚款施工单位违】反本规定第二十条】规定的由《建,设行政?主管部门依法实施】处罚 《 第二十!七条 ?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!规,定第八条第二款【。。规定的由房屋行政】主管部门和房屋【行,业协:会视情节轻重—给予通报 】 :。 , 第二十八条 违】。法建筑当事人以【拒绝:入户等方式阻碍执法!人员:进行现场检》查,、勘验等执法活动】的由:负,有查处?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!给予以下规定的罚款! :  ?   ?(一)违法建筑用于!非经营活动的处【10:。00元以下的罚款;!  》   (《二)违?法建筑用于经—营活动的《。处1:万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的罚款 — : 第二十九】条 本规定自公【布之日起施》。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