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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天津市日》照分析技术管—理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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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进一】步规范建筑日—。照间距管理工作【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乡规》划法及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规章结合—本市规划管理实际】制定本暂行规—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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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二条 日》照分析是指由具【有相:关资质的专业—技术部门采用分【析软件对新建高【层建筑?北侧某一规》划或保留地块的【住宅、?敬老院、医》。。院、疗养《院、托幼、》中小学等项》目中有?日照要求《的建筑模《拟计算指定日期的】。日照影响情况并【编制日照分》析报告作为本市各级!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进行规划管理—时的参考依》据
】 第三条 本—市,行政区?域范围内未经—规划审?批的高层建》筑,遮挡住宅、敬老【院、医院《、疗养院、托幼、】中小学等项目中有日!照要求建筑的—应按本?规定进行日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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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建:建筑使现状全天【有效日照时》间自身不满》足,日照标?准建:筑的日照情况进【一,步恶:化需:进行恶化情况的分】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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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条 规划方案调整】。导致被遮挡建筑【全天有效日照时【。间减:少,的应重新《进行日照分析—
第!五条 ?建设单位应委托【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!位进行日照分—析设计单《位,应采用通过建设【部鉴定的日照分析】软件编制日照分【析报告同一项—目进:行多次?日,照分析?的需使用同》一种日?照分析?软件:建设单?。位和设计单位应【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!告的真?实性负全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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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日照分析结果应满!足以下要求
】 (—一)普通居住建筑】每户至少一》。个居室?大寒日全天有效日】照时间不小于—2小时高密区及改】建区新建住》宅日照?标,准可酌情降低—但,不得低于大》寒日1小时
! 《(二)敬老院等【老年人居《住建筑、医》院病房、疗养院疗养!室、托儿《所和:幼儿园的主要—生活用房、中小学】教室与周边建筑间距!。按照居住建筑—控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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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七条 日—照分析应保》证受遮?挡,建筑居室主要朝向窗!户的:有效日照次》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!间距控制《不作日照要》求新建住宅》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!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!朝向:现状住宅一》般以:主要居室朝》向或有利日照的【朝向为建筑》主要朝向
— ? ?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!几个朝向《居室应?保,证其主要朝向—。至少:一个:居室满足《日照有效《时,间的: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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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日照《。技术:参,数按以下《。要求设置《
(!一):经纬度东经1—17°10′— 北纬3《9°08′
】。 《 (二)有效时间】 8:00-1【6:00
【 : (三》)时间计算精度1】分钟
【 (四)时【间累计方式》有效时间段》全部累计
— :。。 (五)最】小太阳高度角8【°
【 (六《)光与墙《。面、窗面最小夹【角15? °
》 (七)】窗分析?时的计算点》采用外墙《面,处的窗台中》。点
— (《八,)计算受影面距室内!地坪900m—m高的?外墙位置《
: 》 (九)网格间距】不超过1000【mm: 分析受日照—影响的现状》住宅建筑时不超过】500mm
】 ? (十)计算时均!采用真太《阳时
! 第九条 日照分】。析按以下《。步骤进行
【 《 (:一)对新建建筑进行!建模
! (二)确定新建建!筑的客体《建筑及参与》遮挡:的主体建《筑
!1、:。客,体建筑?日照分析《客体建?筑是指在新》建建筑的客体范围】内应做日照》分析的?各类建筑《(含新建建筑—自身)
!。日照分析《前应:认定新建建》筑的高度H以—O1、O2》为,圆心R(R》。=, ,1.:。61 H《)为:半径R最大不—超过80《.,5米做出扇形日照影!响,范围即为客体—范围(见图》1)
图【1, 客体范围》。图
— 在上?述,客体范围内确定应】进行日照分析—的客:体建筑具体对象【(指日?照标准所规定的各类!建筑)并《进行编号
— 客体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!行日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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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2、主体建筑主体建!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!生,日照遮?挡的建筑
】 ? (:。1,) 新建项》目以外现《状客:体建筑的《日照遮挡主体范【围,。的确定以已经—确定的客体建筑的O!1、O2为圆心R】=161《米,为半径做《出扇形范围即为该】客体建筑《的主体范围在—此范围内调》查了解可能对其【产生遮挡的建筑(见!图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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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2 :主体范围图
! 在?上述范?围内排除对客体【建筑:不形成遮《挡的建筑明确—主体建筑的具体对】。象并进行编号
】 (2】) 新建项》目内部建筑的日【照遮:挡,主体范围的》确定满足上述(【1)规定外》应不超过新建地【块的:用地界线
— 《 3、上述范围】内,设计方案已》。经有关部门审—定或已经批准尚【未建:设以及正在》建设的?建筑也?应纳入主、客体建筑!考虑:该项目设计》方案由规划管理部】。门提供
! (三)日照分析!建模
—。 , 1、除新建】建筑外在主》、客体?范围内首先进行粗略!建,模,排除无影响》。。的建筑?;
】 2、初步确定有影!响的客体建》筑及主体《建筑进行《精细:建模:;,
【 3、建模底标高设!定时需考虑》建筑实际《高差;
》 《 4、现状—建筑的所《有参与遮挡的阳【台、屋?顶凸出物《、建筑构筑物等【均需按实际建—模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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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》对客体?建筑进行新建建【筑建设后的》线上日照分析;
! 》 ,(五:)对线上日》照分析结果不满足日!照标准的客》体建筑进行新建建筑!建设前后对比—。窗分析?
】1、窗分析的—计算基准面
【 (1) !。一般窗户以外—墙皮窗?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!;转角直角窗、弧形!窗 :、凸窗等一般—以居室窗《洞开:口为计算基》准面:(见图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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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3【-1 【。 ! , 《 — : , 【 : ! 》 图3-2 ! — 】 — ! — , 】 :图,3-3
图】3 :转角直?角窗、弧形窗 、】凸窗计?算基:准,面
(2!) 窗户计算高【度(含?落地门?窗、组合门窗、【阳台:封窗等门窗》形,式,)按离?。室内地坪0》.9米的高度计【算
? ? (《3) 两《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!封闭的凸阳台—以居室窗户的外墙】窗台面为计算基【准面:
(4】), 两侧或一侧有【分户隔板的》凸阳台凹阳》台以:及半凹半凸阳台【以阳台与外墙相交】的墙洞口为》计算基?准面 (见图4)
!。
图4 阳台】计算基准面》
》(5:), 设计封《闭的:阳台以封《窗的阳台栏杆面【为计算?。基准面?; 阳台《被住户自行封闭的】计算点仍《为原窗户的窗台【面
】 2、窗户有效日】照的计算标准—
《 ? 窗位置、洞—口尺寸需甲方组织】有测:绘资质的测》绘单:位进行测量或提【供相应?建筑施工《图纸;?建筑自身阳台、【隔板、遮阳板—等对窗户的日—照遮挡属建筑自【身遮挡不属》其它建筑的日照遮】挡可忽略不计
】 ,
第十条】 ,日照分析报》告应:当包括以下》内容
》。 《 ,(一)委托方信【息名称、地址、【法人、联系人及联系!方式
! (二)设计单【位信息名称、—地址、法《人、联系人及联【系,方式、资质证书【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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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日照分析项目!情况
【 1、建设项目!。基本概?况建设项目》名称、地《点、用地周边情【况、委托分析要【求及:周边电子地形—图
!2、基地内新—。建建筑基《本情况编号、使用性!。质,、层:数,。。、高度及新建建筑总!平面图15》0012《000
《。
3、!客,。体建筑?基,本情况编《号、使用《性质、层数、高度】及客体范《围图 15》00:-,12000
! 4》、主体建筑基本【情况编号《、使用性《质,。、层:数、高度及主—体,范围图 1》500-12—。000
《
, —(四)日照分析标】准及依据
【 《 (五)分》析资料的来源说明
!
》 (六《)进行日照》分析所使用的分【析软件
! (七)》日照分析《技术:参,。数设置
《
【。(八)?日照分析结果—
? 1—、日照分析》模型总平《面图(比《例,为15?00-1200【0 )包括所—有主体?与客体?建筑注明建筑编【号、:位置、高度
】。 2、【。日照分析模型—轴,侧图(比《。例,为1500-1【2000 》)
》 3》。、线上日照》分,。析图(比例为150!。。0-120》00)?新,建,。建,筑建设后的不满足】点用:红色显示
【 4、客体!建筑窗?位图(比例》为1500-11】0,00)注《明,每个:客体建?筑,的窗位、窗编号 】
5!、窗日照分》析,表线上分析不满足的!。立面上的窗建设前】、后的日照时间对】照,表不满足日照标准】的窗用红色》加粗显示
》
《 ?6、日照分析—结论不满足日—照标准的《建筑的编号、建设】前和建设后》。不满足日照》标准的?窗,数和户?数,;恶化?的窗数和户数;委托!方盖章、日照分【析单位盖《章
— 注《如线上日照分析结】果均满足日照标【准则无需提供第【4,、,。5,项,。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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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?条, 本暂行《规定由天津市规划局!负,责解: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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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! 本:暂行规定自发布【之日起?实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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