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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【齐齐哈尔《市城市排《水设施管理条例 ! 黑龙—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—会 (200】0年4月7日—。。黑龙江省第九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?十六次?会议批准) 第一!章 总 《则 第一条—。 ,为加强城市排水设】施管理规范排水行】为保:护城市?环境根据国家法律】法规结合本》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!例 ? 《 第?二条 凡在本市【城市规划《区内的排水》设施的规划》、建设、管理及【其使:用、维修、》保护等活动》均适用本条例—。 : 《。 , ,第,三,条 本条例所称【排水设施是指污【水、雨?水泵站排水管网【(含并网的》用,户,支线)、《沟渠、检查并、收】水井:。及,。其附件、闸门、起调!蓄作用?的滞水?池和:天然:水泡、氧化塘—、,污水处理《厂及其附属》。设施 ? 第四!。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!行统一规划、配套】建设、?有偿使用、有偿服】。务污:、废水点(源)【分别治?理和:集中处理相结—合,的原则 — , : 第五《条,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!。门是城市排》水工作?的主管部门》。下设市排水管理机构!。负责城市排水设【施日常管理工作并】受市排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!法行使对用户支【线,和区排水设施—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协!调职能  】   区城》市,排水: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!区,内排水明渠、滞水】池及道路《侧沟等排水设施【的清障、清淤和【养护的管理工—作确:保排水畅通和—设,施完好?    【 县:(市)排水行—。政主管部门负责辖】区内排水设》施管理工作》     规!划、环保、水利、】卫生防?疫,、土:地、房产、公安【等有关部门应按【各自的职责》。。权,限配合做好城市排】水设施管理》工,作,。 第!六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有保护城【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和!制止、举报损坏【城市排?水设:施行为的权利 【。 第二章 规划【。与,建设 《第七条 《市、县(市》。)、:。区人:民政府?应当组织有关—部门依据城市总体】规划和江河流域规划!。编制城市排水—设,施建设及污、—废水治理规划—。并将城市排水设【施建设及污》、废:水治理项目纳—入城:市建设年度计划【 , , 》 第八条 新建【、改建、扩》建的需向城市—排水设施排》。水的工程《项目应到市排—水管理机构办—。理排水审批手—续经其同《。意后方可入》网排水所接》分支管道的管径、坡!度、接设位置等【均应符?。合有关技术要求 ! —第九条? 城市排水工—程的设计、施工【应由具有相应—资质证书的单位【承担并?遵,守国家有关技术标】准和规范《 : 第【十条 ?使用城市市政排水设!施的单位和个—人新建?、改建排水设—施应经排水管理【机,构同意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的《排水设?。。。施,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!划的:。要求: 第!十一条 城市污水】处理厂和排水—设施:建设资金《可采:取,国家投资、地方【自筹、利用国内外资!金、向受益单位开】征污水处理费等【方式筹?措鼓励和支持国内】外,企业和个人在本市】投资兴办城市排水】。设,施并在有关政策上】给予:优惠: 第!十二:条, 单位或《个人自?建的排?水设施在综》合城市排水专业【规划流量《允许的前提下应【。准,许其他单位有—偿入网 》 《 , ,第十三条《 新建、《改,建、扩建排水工程竣!工后经排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,按,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验收合格后】方可:向,城,市排水管网排水建】设者应?同时将竣工资料【。移交城市排水管理机!构存档 》第三章 《设施管理 第【十,四条 排水设施管理!责任划分 —。    》。 (一)市政—排,水设:施和集中污水—处理设施《由市排水设施管【理机构负责 !    (二—)自建排《。水设施?由,产权所有者负责;属!。联建:单位的由联建单位】共同负责《;委:托他人代管》的由被?委托者负责 !    (三)【封闭式?集贸市场、摊—区内占压的》公共排水设施由占】压者或市场、—摊区主?办者负?责 《     》(四)滞水池及其】连接:管和:附属设施、》。道路侧?沟、:排水明渠由其所在】区城市建《设,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 】 【第十五条 排—水设施管理单位应】对所分管的排—水设施进《行清掏养护》、维:修和管理《确保各?类排水设《施,完,好畅通因管理不善】致使排水设施损【害、堵塞、污—。水漫溢造成》。损失的其责》任者:应视损失程度予以赔!偿 《    《 未经市排水管理机!构同意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《得改:动、私自接》装分:支管道或《。改,变排水流向;不【得擅自拆卸排水设施!、穿越排水管—网检查井(污、雨水!井);以及不按【排水:管理:机构指定地点排放】。污、废水 ! : 第十六《。条, 城市排水设施【安全:保护区 【 ,  : (一)《重力流排水管—道外缘两侧各3米】;压力流管道外缘】两侧:各5:米     !(二)排水泵站围墙!外缘15米 !  :  (三)滞水【池栅:栏外缘3米 】    《 (四)检查井、收!吐水口?外缘2米  ! ,  (五)区—辖雨:水干渠?自坝脚起背水面外】延各5米 — : 第十七条 !在,。排水设施安全保护】区范围内严》禁有下列行为 【。     (】。一):圈占、堵塞、—覆盖、拆除》、损坏排水设施 !。   《  (二)倾倒【垃圾、残土等废弃】物或排?放易:燃、易爆、有—毒、:有害物质 【    《 (三)爆破、放牧!、,养鱼、抽水、截【流或挖坑取土、【。。滥垦滥种、乱堆乱】放、明火作业、修建!建筑物及构》。筑物 —    (四)植】。树,、,埋设各?种,线,杆 !第十:八条 未经批—准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圈占《、占压市《政排水设施确需临】时圈占、占压有【排水设施地段或开挖!排水管道《。的应经排水管—。理机构同意圈占、占!压期:间圈占、占压单【。位应采取防护措【施并负责该范围内】排水管井的清掏和疏!。通城市排水设施【出,现故障?。需要抢修时》可以:先,行拆除?占压物损失》由临时占压者承【。。担 《 ? 第十《九条 排水设施因】发,生突发性故障—进行抢?修或特殊维护作业时!排水单?。位和个人《应按城市排水设施】管护单位指令无条件!停止排水在紧急情况!下可先施工后补【办相关手续有—关部:门,应予以配《合 》 : , ,第,二十条? 因建设项目施【工需要临时向排水管!网,排放地下水或—施工废?水时应提《前向排水管理机【。构申报经批》准后方可排》放严禁泥沙》、杂物等沉淀物【进入排水设施因沉淀!物造成排水管网堵】。塞不畅的由》。排放者负责清—理疏通并承担经【济损失 【 《。第二十一条》 用于公共》排水设施养》。护维修?的专用?车辆和机具》应当设置明显标志】市政专?用,车辆进?行养护维《修作业?时在保证交通—畅,通的:情况下不受禁行路线!和时间的限制— 【 第二十二条 凡】可能影?响城市排《水,设施安全的各类工】程施工?建设:单位在?。施,工前应与《城市排水《管理机?构商定保护措施并】在其监督下施工【 《    各类—排,水设施?。需废除?、灭迹的应》报经排水管理机【构,核准同意《后实施 《 第四章《 水质水量》管理 《第二十?三条 有毒及含【有易燃、易爆等【。对排水设施有危害的!污水必须经》过处理达到国—。家规定标《准并经环保部—门批准后方可排【入,。城市排水管》道 — 第二十四条】 排水实行"—排水许可证"制度凡!单位或个人使—用排水设施排—水,均应办理排》。水许可证其中—排水者改变》或原建?筑物改?变用途及水质—、水量?发生变化的还—应重新办《理排水许可证 】     所【排污、废水的水质】、水量发生变—化时应及《时报告城市排水【管理机?构不得隐《瞒不报?。或有意少《报, 《 第》二十五条 污、废水!排放量?。超,过公:共排水管网能力【的区域排《水管理机构可对排】水者实施调度排水】措施排?水者应当按调度要】求排放 【。 第》二十六条 因—使,。有毒或含易燃—、易爆等物质的【污水:进入城市排水设施】时排水?者,应立即报告排水设】施管:。理机构?并与其共同》采取:补救措施所》需费用由责任—者承担? —。 第二十七—。条 凡?向城市排《。水管网排水者均应按!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!向城市排水管理机构!缴纳污水处理费 】 第五章 》罚 则 第二【十八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城市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按,。照下列规定处罚【 《 ,   (一)—违反第八条》规,定,排水工程项目未经审!批擅:自施工及《接头入网的责令停止!施工或限期》改正同?时处以工程造—价5%至1》。0%的罚款并禁止向!城市排水管网排水 !   》  (二)违反【第十三条规定—排水工程未经—验收或经验收不合】格及不?交付竣工资料的排】水部门不《予排水并处以—。工程造价《5%至?10%的《罚款  【。   (三》)违反第十四条、第!十五条规定未履行排!水设施管《理责任造《。成后果的责令赔偿损!失对:责任者处《以2000元至5】000元罚》。款 《     》(四)违反第十七】条第:一项规定的责—令其立即清除赔【偿损失并处以300!0元:至50?00元罚《款,;违反第二》项、第四项规定的】责令限期清除并【。处以个人《。200元《、单位2000元】。至,5000元》的罚款;违反第【三项规定的责令【限期清除(拆—除)、赔偿损—失并处以个》人100元至30】0元、单位1—000元至》3,000元的罚款 】 ?   ? (五)《违反第十八条规定】拒不拆除排水设【施占压物的由排水】管理机构强行拆除】并处以拆除》费用3至《5倍的罚款》   — , (六)违反第二】十条规?定的排水管理—机构停止其排—水处以1000元至!2000《元,罚款;造成管道堵塞!的由排放者承担清掏!费用 》     (七)】违反第二十三条规】定的停止其排水并】对,个人处以10—0元至500元罚款!;对:。单位处以2》000元至500】0元:罚款:;造:成损害的责》令赔:偿损:失  —  : (八)违》反第:二十四条规》定的责令限期—补办手续逾期不办】的责令停止排—放并处以1000】元至2?。000元罚款 !     (九)违!反第:二十六条《规,定的停止其排水并】处以5000元至】1000《0元罚款 —。     —(十:)违反第二十七条规!定的停?止其排?水并处于欠缴额度1!至3倍的罚款 】 第二】十九条 当》。事,人对行?政处罚不服的可【依法申请复议或【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!人既不?履行处罚决定又【不申请复议、不起诉!的做:。出,处罚:决定机?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!院强:制,执行 ? 《。 第《三十条 《。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。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的由公安部门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】例,进行处罚;触犯【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? : 第三十一条】 城市排水管—理,人员玩忽《职守徇私《舞弊的由其所在【单,位或上级主管部门】给,予行政处分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?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第六章 附 !则, :第三十二条》 本条例《具体应用中的问【。题由市人民》。政府负责解释— 》 第三十三【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!日起实施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