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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 《 齐齐哈《尔市:城市排水《设施管理条》。例 — 黑龙江省第—九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—。委员会? , (2000年】。4月:7日黑龙江省第九届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: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!批,准) 第一章【 总 则 第一】条 为加强城—市排水设施管理【规范排水行为保护城!市环境根据国家法律!法规结合本》市实际情况制定【本条:例 》。 : 第二条 凡在】本市城市规》划区内的《排,水,设施的规划、建设】、管理及《其使用、维修、【保,护等: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! 第】三条 本条例所称】排水设施是指—污水、?雨水:泵,。站排水管《网(含并网的用户支!线):、沟:渠、检查并、—收水井及其》附件、闸门》、起调蓄作用的【滞水池和天然—水,泡,、氧化塘、污水处】理,。厂及其附属设施 !。 : : 第四条 —城,市排水设施实行统】一规划、配套建设】、有偿使用、有偿】服,。务污、废水》点(源)分别治理和!集中处理相结合的】原则 ! 第:五条 市排水—行政:主管部门是城—市排:。水,。工作的主管部—门下设市排水管理机!构负责城市排水设】施日常管理》工作并受《市排:水行政?主管部门委托—依法:。行使对用户支线和】区排水设施的检查】监督和指导协调【职能 《。     —。区城:市排水行政主—。。管部:门,负责辖区内排—水明渠、滞水池【及道路侧沟等排【水设施?的清障、《清淤和养护的管理】工,作确保排水畅通和设!。施完好  】   县(市)排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辖?区内排水设施管【理工作 》   《  规划、》环保、水《利、卫生《防疫、土地、房【产、公安《。。等有:关部门应按各自的】职责权限配合—做好城市排水—设施管理工作—。 ?。。 《 第六条 任何【单,位和个人都有保护】城市排水设施—的义务和制止、举报!损坏城市排水设施行!为的权利 第二】。章, 规划与建设 】。第七条 市、县【(市)、区人民政】府应当组织有—关部门依据城市总】体规划和《江河流域规划编制】城,市排水设施建—设及污、废》水治理规划》并将城市排水设【施建设及污、—废水治理项目纳【入城市建设》年度计划 》 第】八条: 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的需向城市!排水设施排水的【工程项目应到市【排水管理机构办理排!水,审批手续经其—同意后方可》入网排水所接分【支管道的管径、【坡度、接设位—置等均应符》合有关技术要—求 — : ,第九条 城市排水工!程的设计《。、施工应由具有相应!资质证书的单位【承,担并:遵,守国家有《关技术标《准和规范 !。 第《十,条, 使用城《。市市政排水设—施的单位和》个人:。新建:、改建排水设施应】经排水管理机—。构同:意新建、改建、【。扩建的排水》设,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!规划的要求 】 《 第十一条》 城市污水处理【厂,和排水设《施建设资金可采取】国家投资《、地方自《筹、利用国内—外资金、向》受益单?位开征污水》处理:费等方式筹》措,鼓励和支持国—内外企业和个—人,在本市投《。资,。。兴办城市排水设【施并在有关》政策上给《予优惠 ! 第十《二条 单《位,或个人自建的—排水:设施在综合》。城市排水专业—规划流量允许的前提!下应准?许其他单位有偿入网! 第!十三:条,。 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排》水工程竣工后经排】水行政?主管部?门按国家《和,省,有关规定《验收合?格后方可向城—市排水管网排水建】设者应同时将竣【工资料移《交城市排《水管理机构存档 !第三章 设》。施管理 第十四】条 排水设施管理责!。任划分 》     (一)!。市政排水设施和集中!污水:处理设施由市排水设!施,管理:机构负责 — :  :  (二)自建排水!。设施由产《权所有者负》责;属联建单位的】由联:。建单位共《同负责?;委:托他人代管的由【被委:托者负责 —     —(三:)封:闭式集贸市》场、摊区《内占压的《公共排水设施由占】压者或?市,。。场、摊区主》办者负责 【   ? , (四)滞》。水池及其连接管和附!属设施、道路侧【。沟、排水《明渠由其所在区城市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 ! 第十五条 排】。水设:。施管理单《位应对所分管—的排水设施进行【清掏养护、维修和】管理确保各类—排水设施《完好畅?通因管理不善致使排!水设施损害、堵【塞、污水漫》溢造成损失的其责】任者:应视损失《程度予以赔偿 】     未【经市排水管理机构同!意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改动、!。私自接装分支管道或!改变排水流向;不得!擅自拆卸排水设施】、穿:越排水?管网检查井(污、雨!水,井,);以及不按排【水管理机构》指定:地点排放污、—废水 ? , 第十】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!安全保护区》 ? ,    (一)重力!流排:。水,管道外缘两侧各3】米;压力《流,管道外缘两》侧各5米 —    》 (:二)排水泵站围【墙外缘1《5米    ! (三)滞水池栅栏!外缘3?。米 》   ? (四?)检查井、收吐水口!外缘2米 》 ?    (》五)区辖《雨水干渠《自坝脚起背水面外】延各5米《。 》 第十七条 在!排,水设施安全保—护区:。范围内严禁有下列】行为   】  (一)圈占、】。堵塞、覆盖、拆除】、损:坏排水?设施 《     —(二)倾倒》垃圾、残土等废【弃物或排放易燃【、易爆、有毒、【有害物?质    】 (三)爆破、【放牧、?养,鱼、抽水、截流或挖!坑取:土、滥?垦滥种、乱堆乱放、!明火作业《、修建建筑物—及构筑物《  》   (四)—植树、埋设》各,种线杆 》。。 : 第十八条】 ,未经批准《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不得圈占、》占,压市政排水》。设施确需临时—。圈占、占压有排【水设施地段或—开,挖,排水:管道的应经排水【管理机构同意—圈占、占压期间圈占!、占压单位应采【取防护措施并负责该!范围内排水管—井的清掏和疏通城】市排水设《施,出现故障需》要抢:修时可以先行—拆除占压物损失由】临时占?。压者承担《 — 第十九》条 排水设施因发生!突,发性故?障进行抢《修或特殊维护作业】时排水单位和—个人应按城市排水】设施管护单位指【令无条?件停:止排水在《紧急情况下可先施】工后补办相关手【续有关部《门应予以《配合: ? 第二十条! ,因建设?项目:施工:需要临?。。时向排水管网排放地!下水或?施工废水《时应提前向排水【管理机构申报—经批准后方可—排放严禁泥沙—。、,杂物:。等沉淀物进入排水设!施因:沉淀物造成排水【管网堵?塞不畅的由排放者】负责:清理:疏通并承担》。经济:损失 】 第二十一条【 ,用于公共排》。水,设施养?护维修?的专用?车辆和机具应—当设置明显标志市】政专用?车辆进行《养护维修作业时在保!证交:通畅通?。的情况下不受禁【行路线和时间—的限制 【 第二十二】条 凡可能影—响城:市排水设《施安全?。的,各类工程施工建设】单位在施《工前应与城市排水管!理机构商定保护措施!并在其监督下施【。工   【。  各类排》水设:施,需废除、灭迹—的应报经《排水管?理机构核准同意【后实施 第四【章 水质水》量,管理 第》二十三条 有毒及】含有易燃、易爆等】。对排水设施》有危:害的污水必》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!规定:标准并经《环保:部门批准后》方可排入城市排【水管:。道 !第二十四《条 排水实行"排水!许可证"《制度凡单位或个【。人使:用排水设施排—水均应办理排水许】可证其中排水者【。改变或原建筑物改】变,用,途及水质《、,水量发生变化的还】应重新办理排水【许可:证   【 , 所排?污、废水的水质【、水量发生变化时应!及时报告城市—排水管?理机构不得隐瞒不】报或有意少报 】 ? 第二十五条】。 污、废水》排放量超过公共排水!管网能力的区—域排水管理》机构可对排水者实】施调度排水措施【排水者?应当按调度要求【排,放 ? :。 ? 第二十《六条 ?因使有毒《或含易燃、易爆【等物质的污水进【入城市?排水设?施时排水者应立即】报告排水《设施管理《机构并与其共同采】取补救措施所—需费用由责任者【承担 ! 第二十七条 【凡向城?市,排水管网《排水者?均应按国家和省规定!的标准向城市—排水管理机》构缴纳污水处理费 ! 第五章 》罚 则 第—二十八条 违—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!。排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!定处罚? 《    (》一)违?反第八条规定排水工!程,。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施!工及接头入》网的:责,令停止施《工或限期改正同【时处以工程造价5】%,至10%的罚款【并禁止向城市—排水管网《。排水   】  (二)违反第十!。三条规定排水—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!收不合格《及不交付竣工资料】。的,。排水部门不予排【水并处以工程造价】5%至?。10%的罚款 !   ?  :(三)违《反第十四《条、第?十五条规定未履行排!水设施管《理责任?造成后果《的责令?赔偿损?失对责任者》处以2000元【至5000元罚【款 《     》(四)违反第十七条!第一项规定》。的责令其立即—清除赔偿损失并处以!30:00元至5000】元罚款;违》反第二项、第四项规!。定,的责令限期清除并】处以个人200元、!单位2000元【至50?00元的罚款;违】反第三项《规定的责令限期清】除(拆除)》、赔偿损失并处以】个人:10:。。0元至3《00元、单位—1000元》至3:000元的》罚款    ! ,(五:)违反第十八—条规定拒《不拆除排水设施占】压物的?由排:水管理机《构强行拆除并处以拆!。除费用3《至5倍的罚款 !     》(六)?违反第二十条规定】的排水管理》机构停?止其排水处以1【000元至2000!元罚款;造》。成管道堵塞的由排放!者,承担清掏费用— :     (【七)违反第》二十三条规定的停止!其,排水并?对个人处以10【0元至50》。0元罚款;对单位处!以2000元至50!00元罚款;造成】损害:的责令赔偿》损失   】。  (八)》。违反第二十四条规】定的责令限》期补办手《续逾期?不办的责令停—止排放并处以1【00:0元至2000元】罚款:     】(九)?。违反第二十六条规】定,的,。停,止,其排水并处以50】00元?至1:0000元罚—款 :     (十!)违反第二十七条】规定的停止》其排水?。并处于?欠缴额度1至3倍】的罚款 】 第二十九条 !。。。当事人对行政—处,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!。复议或向人民法【院起诉当事人既【不履行?。处罚决定又不申请】复,。议,、不起诉的做出处】罚决定机关可依【法,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执行【 : , 第三十】条, 违:反本条例规》定应给予《治,安管理?处,罚的由公安》部门按治《。安管理?处罚条例进行处罚;!触犯刑律的由司法】。部门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 】 :。。 第三》十一条 城市排水】管理人员玩》忽职守徇《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或上级主管】部门给?予行政处分》情节严?重,构成犯罪《。的由司法部门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,第六章 附 则 】 第三?十二条 本条—例具体应《用中的问题由市人】民政府负《责解释 — 第三【十三条 本条—例自发布之日起实】施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