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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齐齐哈尔市!城市排水设》施管理?。。条例 黑!。龙,江省第九《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》会 《(2000年4月7!日黑龙江省第九届】。人,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十【六次会?。议批准) 第【一章 总 则 第!一,条 为加强城—市,排水设施管》理规范排水行为【保护城?市环境根据国家法】律法规结合》本市实际情况制定】本条例? 第!二条 ?。凡在本市城市规【划区内的排》水设施?的规:划,、,建设、管《理及其?使用、维修、保护等!。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! : 第三【条 本条例》所,称排水设施是指【污,水、雨?水泵站排水管—网(含并网的用户支!线)、沟渠、检查并!、收水井《及其附件、闸—门、起调蓄作用的滞!水池和天《然,水泡、氧化塘、【污水:处理厂及其附属设】施 【 , 第四条《 城市排水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】、配:套建设、有》偿使:用、有偿《服务:污、废水点(源)分!别治理?和集中处理》相结:合的原则 》 : ?。 第五条 市【排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是城市排水工】作的主管部门—。下设:市排水管《。理机构?负责城市排水设施日!常管理工《作并受市排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行!使对用?户,支线和区排》水,设施的检查监督和】指导协调《职能 —    区城市排水!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辖—区内排水明》渠、滞水池及—道,路侧沟等排水设【施的清障、》清淤和养《护,。的管理工作确保【。排,。水畅通和设施—完好    !。 ,县,(,市)排水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辖区内】排水设施管理—工作  【   规划、—环保、?水利、卫生》防疫:、土地、房产、公安!。等有关部门应按【各自的职责权限【配合做好城市排【。水设施?。管理工?。作 !第六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】保护城市排》水,设施的义务和制止】、举报损坏城—市排水设施行为【的权利 第二【章 规?划与建设《 第七条 —。市、县(市)、【区人:民政府应《当,组织有关部》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!和江河流域规划【编制城市排水设施建!设及污、废水治【理,规划并?将城市排水》。设施建?设及污、废水治理项!目纳:。入城市建设年—度计划 — 》。第八:条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?建的:需向城市排水—设施排水的工程项】。目应到市排水管理】机构办理排》水审:批手续经其同意【后方:。可入网排水所接分支!管道的管《径、:坡度、接设位置等均!应符合有关技术要】。求 —。 , 第?九条 城《。市,排水工程《的设计、施工应【由具有相应》资质证书的单位【承担并遵守国—家有关技术标准和】。。规范 《 》 ,第十条 使用城市市!政排水设施的单位】和,个人新建、改—。建排:水设施应经排水管理!机构同意新》建、:。改建、?扩建的排水》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!。水规划的要求 】 —第十一条 城市污水!处理厂和排水设施建!设,资金:可采取国家投资、】地,方自筹、利》用国内?外资金?、向受?益单位开征污水【处理费等方》式筹措鼓励和支持国!内外:。企业和个人》在本市投资兴办城】市,。排水设施并在有关政!策上给予优惠 】 第十二!条 单位或个人自建!的排水设施在综合】城市排水《专业规划流量允许的!前提下应准许其【。。他单:位有偿入网》 — 第十三条 新】建、:改,。建、扩?建排水?工程竣?工后经排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按国家和省有【关规:定验收合格后—方可向城《市排水?管网排水建设—者应同时将竣工资料!。移交城市排水管理】机构存档 —第三章 设施管理】。 第十四条 排】水设施管理责任【划分    ! (一)市政排水设!施和:集中污水处理设施】由市排水设施管理机!构负责 《   》  (?二,)自建排水设施由】产,权所有者负责;【属联建单位的由【联,建单位共同负责;委!托,他人代管的》由被委托者负责 】 :     (—。三)封闭式集贸【市场:、摊区?。内占压?的公共排水设施【由占压者或市场、摊!区,主办者负责》   —  (四)》。滞水池及《其,。。连接管和《附属设?施、道?路侧沟、排水明【渠由其所《在,区城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?负责 — 第十五条】 排水设施管理单】位,应对所分管的排【。。水设施进行清掏【养,护、维修和管—理确:保各类排水设—施完好畅通因管理】不善致使排水设【施损害、堵塞—、污水漫溢造—成损失的其》责,任者应视损》失程:度予以赔偿》    【 未:经市排水管理机构同!意任何单位和个人】。不,得改动、《私自接装分支管道或!改变排水流向;不】得擅自拆卸排—水设施、穿》越排水管《。网检查井《(污、雨《水井);以及不按排!水管理机构指定地】点排放污《、废水 》 》 第十六条 城市】排水设施安全保护】区   【  (一)重力流排!水管道外《缘,两侧各3米;—压力流管道外缘【两侧各5米 — :  :   (二》)排水泵站》围墙外缘15米 】     (三!)滞水池栅栏—外缘3米  !  : (四)检查—井、收吐水口外缘2!米  —   (五)区【辖雨水?。干渠自坝脚起—背水:面外延各5米 】 ? , 第十七条 【在排水设施安—全保护区范围内【。严禁有下列行—为   【  (一)圈占、】堵塞、覆《。盖、拆除《、损坏排水设施 】  《   (二)倾【倒垃圾?、残土等废弃—物或排?。放易燃、易爆、有】毒、:有害物质《     】(三)爆破、放牧、!养鱼、抽水、—截流或挖坑取土【、滥垦滥种、—乱堆乱放、明火作业!。、修建建筑》物及构筑物 【  ? ,  (?四)植?树、埋设各》种线杆 ! 第十八》条 未经批》准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圈占、占!。。压,市政排水设施确需】临时圈占、占压【有排水设施地段【或开挖排《水管道的应经排水管!理机构同《意圈占、占压—期间圈占、占压【单位应采取防—护措施?并负责该范围—内排水管井的清掏】和疏通?城市排水设施出【。现故障需要抢修时可!以先行?拆除占压物损失【由临时占压者—承担 ? 【第十九条 排水【设施:因发生突发》。性,故障进?。行抢修或特殊维护】作业时排《水单位和个人应按城!市,排水设施《管护单位指令—无,条件停止排水在紧】。急,。情况下可先》施工后补办相关手】。续有关部门应—予以配合 】 第二—十条 因建》设,项目:施工需要临》时向排水管》网,排放:地下水?或施工废水时应【提前向排《水,管理机构申》报经:批准后方《可排放严禁泥沙【。、杂物等沉淀—物进入排水设施因】沉,淀物造?成排水管网》堵塞不畅《的由排放者负—责清理疏通并—承担:经济损失 ! , 第二十一—条, 用于公共》排水设施养护—。维修的?专用车辆和机具应】当设置明《显标志市政专用车辆!进,行养护维修》作业:时在:保证交通畅通的【情况下不受禁行【路线和时间的—限制: 第!二十二?条 凡可能影响【城市排水设施安【全的:各类工程《施,工,建设单位在》施工前应与》城,市,排水管理机》构商定保护》措施:并在其监督》。下施工 》 :  :  各类排水设【施,需,废除、?灭迹的应报经排水管!理机构核准同意【后实施 第四章 !水,质水量管理 — 第二十三条 有】毒及含有易燃—、易爆等对排水设】施有危害的污水【必须经?过处理达到国—家规定标准并经环保!部门:批准后方《可排入城《市排水管道 — ? 第》二十四条《 排水实行"排水】许可证"制度—凡单位?或个人使《用排水设施排—水均:应办理排水许可【证其:中排:水者改变《或原建筑《物改变用途》及水质、水量发【生变:化的还?应重新办理排水许】可证 《    》。 所排污、》废水的水质、水【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!报告城?市排水管《理,机构不得隐瞒不报】或有意?少报 ? 》。 第二十》五条 污、废水排】放,量超过公共排水【管网:能力的区域排水【管理机构可》对排水?者实施?调度排水措施排水】者应当按调度要求】排放 》 ? 第?二十:六条 因使有毒【或含易燃、易爆等物!质的污水进入—城市排水设施时排】水者应立即报—告排水设施管理机构!并,与其:。共同采取补救措【施所需费用由责任者!承担 ? 第二!十七:条 凡向城市排【水管网排水者均应】按国家?和省规定的标准【向,城市排水管理机构】缴纳污水处》理费 《。第五章 罚 则 !第二十八条 —违反:本,条例: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由城市排》。水行:政主管?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!罚  —   (一》)违反第八条规定排!水,工程项目《未经审批擅自—施,工及接头入网的责令!停止:施工或?限期改正同时—。处以工程造》价5%至10%的罚!款并禁止向》城市排水管网排水】 :   《  (二)违—反第十?三条规定排水工程】未经验收或经—验,收不合?格及不交付竣工资】料的排水部门不予】排水并处以工程造价!5%至?10%的罚》款 《   ?  (三)违反【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!规定未履行排水【设施:管理责任造成后果】的责令赔偿损失【对责任者处以200!0元至?5000元罚款 !  ?。   (四)违【反第十?七条第一项》。规定的责令其—立即清?除,赔偿损?失并处?以3000》元至500》0元罚款;违反第二!项,、第四项规定的责令!限期清?除并处以个》人20?0元、单位2—000元至50【00元的罚款;【违反第三《项规定的责令限期】。清除(拆除)、赔偿!损,失并处以个人1【00元至300【元、单位10—。00:。元至3000元【。的罚款 【    (五)违反!第十八条规定拒不】拆除排水设施占压】物的由排水管理【机,构强行拆除并—处以:拆,除,费用3至5倍的罚】款,     (!六)违反第二—十条:规定的排《水管:理机构停止其—排水处以100【0,元至200》0元罚款;造—成管道堵塞的由排放!者承:担清掏费用》     】(七)违反第二十三!条规定的停》止其排水《并对个?。人处以1《00元至500元】罚款;对单位处以2!000?。元至500》0元罚款;造成【损害的责令》赔偿损失 》。  《   ?(八)违反第—二十:四条规定的责令限】期补:。办手续逾期》不办:的责令停止排放并】处以100》0元至?2000元》罚款 》 ,。    (》九):违反第二十六条规】定的:。停止其排水并处以】5000元至10】。000?元罚款?。 ? ,    (十)违反!第二十七《条,规定:的,。停止:其排:。水并处于欠缴额【度1至3倍的—罚款 】。 , 第二十九》条 当事人》。对行:政处罚不《服,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!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!人既不履行》处罚决定又不—申请:。复议、不起诉—的做出处罚》决定机关可依—法申请人民法院强】制执行 》 , 第三【十条 ?违反本?条例规?定应给予《治,安管理处《罚的由公《安部门按治安管理】处罚条例进行处罚】;触犯刑律》的由司法《部门: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! 第三十—一条 ?城市排水管》理人员?。玩忽职守徇私—舞,弊的: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!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情节严《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。部门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【 第六章 》附 :则 : 第三十《。二条 本条例具【体应用中的问题由】市,人,民政府负责解释 ! 第三】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!布之:。日起实施《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