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。
本》标准用词说明
【
?1 为便于在执】行本标?准条文时区别—对待对要《求严格?程度不同《的用词说明》如下:
: , 1)表—示很严?格非:。这样做不《可的
【 ?正面词采用“必须】”反面?词,采用“严禁》”;
》 2)表示严】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!这样做?的
? , 正—面词:采用“应”》反,面词采用“不—应”:。或“:不得”;
】。。 3?)表示?允许:稍,有选:。。择在条件许可时【首先:应,这样做的
【 《 正面词采用“宜”!反面:词采:用“不宜”;—
4)】表示有?选择在一定》条件下可以这样【做,的采用“可”
!
2: 条文中指明应按!。其他有关标准执【行的写法为“应符合!……的规定(或要求!),”,或“应按……执行】”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