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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】用词:说明
1【 为便于在执【行本标准条文时【。区别对?。待对:要求严格程度不同】的用词说明如下
】。
? 1)表示—很严格非《这样做不可的
】 正面词!采用“必《须”反面词采用“严!禁”;
!。2)表示严格在正常!情况下均应这样做】的
— 正《面词采?用“应”反面词采用!。“不应”《或“不得”;
! ?3):表示允许稍有选择】在条:件许可时首》先应这样做的
! 正面词】采用“宜”反面词】采用“不宜》”;
《 4)表【示有选择在一定条】件下:可,以这样做的》采用“?。。可”
2【 条文中指明应按!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!写法为“应》符合……的规定(或!要求:),”或“应按……执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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