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本标准用词说明
!
1 为—便于在执行本—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!对要:求,严格程?度不同的用词—说明如下
! 1)表示很严格非!这,样做不?可的
】 正?面词采?用“必须”反—面词采用“严禁”;!
: 2)表示严!格在正常《情况下均应这样【做的
【 : ,正面词采用》“应:”反:面词采?用“不应”或“不】得”;
— , 3)表示—允许稍有选》择在条件《许可时?首先应这样做的
】
? 正面词采用!“宜”反面词采【用“不宜《”;
— 4)表》示有选择在一定条】件下可?以这样做的》采用“可”
—
:
2 条》文中指?明应按其他有关标】准执行的写法—为,。。“应符合…》…的:规定(或《要求)”《或“应?按……执行”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