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6.2 照明节!能设计
《
6.》2.1 建筑照明!功率密度《值不应大《于表6?.2.1-》1~表6.2.【1-5的规定当【房间或场《所的照度值》高于或低于》以下各表所规定的】对应:照度值时其照明【功率密度值》应按比例提高或【折减
表6—.2.1-1 】办,公建筑照明功率密】度值:
?
【 表6.2—.1-2 商业建】筑照明功率密—度值:
【
》。表6.2《。.1:-3:。 旅馆建筑—照明功?率密度值
!
《
表6.2.】1,-4 医院建【筑照明功《率,密度值
《
:
?
《 表6.2—.1-5 》 学校建《筑照明功率密—度值
《。 :
: : 注1 下列【照明设施不》包括在内
— :。 , 《。 1)》建筑中用于展—示和加强的照明如设!有重点照明的商【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!度每平?方米可增加5—W;
?
: — 2)》与设备或测试装置】组合在一起》的照:明;
》 : 【3,。)广告与指》向性标志的照明【;
》 , 4)!商品特写或教育【示范的?照明;
— ? 5)】设装饰性灯》具,场所可将实》。际,采用的装饰性灯具】总功率的50—%计入照《明功率密度值的【计算
— , 2 表中】功率密?度,除光源功《率外还包括电器【配件(?镇流器等)的—负荷
《。
?
6.》2.2 室内照明!光,源的选择宜符合以】下要:求
!1 充分》。利用自然光以有效节!约电能;
》
【2 : 一般照《明场所宜采用细【管径直管《荧光灯、紧凑型荧光!灯、金属卤化物【灯、高压《钠灯和?高效的气体放电灯
!
3】 一般照明场所不!宜采用荧《光高压汞灯不应采】用自镇流高压汞【灯、普通《白炽灯(《在特殊情况下—需,要采用时《其额定功率不应【超,过10?0W);
》。
, ? : 4 疏散指示】灯、出口标志灯、夜!间,照明灯?的光源应优先选【用,场致发光《板及发光二》极管
】 6.《2.3 室外照明!光源及灯具的选择】应符合以下》要求:。
,
《 1 》 功率大于》100?。W的室外光源其光】效不应低于》601m/W不得】使用白炽灯;
】 》 2 室外景观】照明宜控制》外溢光和杂散光应采!用高效、长寿、安全!、稳定的光源—如紧凑?型荧光节能灯—、高频无极》灯、冷阴极银—光等、半《导体照明灯等;
】
《 : 3: 院区《内道:路、广场等》户外场地照明应选用!高压钠灯有显色【性要求?场所可选用金属卤】化物灯;
》
, :。 《4 除水下—。照,明等特殊需要外应采!用高效的《气体放?电灯
》
:
?6.2.4 灯】具的光输出比—应满足以下要求
! 1 在】满足眩光限制—和,。配光要求下》所选灯具的效—率应符?合表6.2.4-1!和6.?2.:4-2的规定
】表6.2.4-1】 :直管型荧光》。灯灯具的《效率
【
?
《
— 灯具出光】口,的情况
— 敞—开
《 保—护罩(玻璃和塑料)!
《 格栅
!
!
透!明
— 漫射》
—
,。
:
】 灯具效率
! 《 ≥75
!。 , ≥《6,5
:
— ≥55
】 : , ≥60
》。
?
!。
表—。6.2.4》-2 高》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!的效率
—
】。 ?
: : ? 灯具出光口—形式
《。 : 开敞式
! ? 隔栅或透光罩!
【
】。 : 灯具》效,率
!7,5%:
】60%
《
!
:
》 2 选》用的灯具《。附件应符合国—家有:关能效标准的规定;!
】3, 自镇流荧光灯应!配用电子镇流器或】节,能型电感镇流器;】
4! 金属卤化物灯及!高压钠?灯应:配用节能型电感镇】流器
》
6—.2.5《 :照明:配电系统设计—中应减少配电线【。路中的电《能损耗
! 6.2》.6 》三相:配电干线的各相负】荷宜:。分配平衡最大相【负,。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!平均值的1》15%最小相—负荷不?宜,小于三相负》荷平均值的85%】
:。
—6,.2.7 照明控!制应满足以下要【。求
!1 走廊、楼梯间!、门厅?等公共场所的照明】宜采用?集中控?制并根据建筑使用】条件:和具体天然采—光状况采取分区【。、分:组控制对于旅—馆建筑中的门厅【、电梯大堂及客房走!廊等场所采用夜间】定时降低照度的自】动调:光装置;
】 2? :旅馆建?筑中的客房每间(套!)应:设置:节能控制型总—开关对于《床头灯?宜采用调光控制【;
? : 3 对于大开!间的房间或场所【设有两列《或多列?灯具时宜按所控灯列!与侧窗平行的方式和!分,组控制?对于天然采光良【好,的场所宜按该—场所照度自动开关或!调光控制;
】 ?4 对于电化教】室、会议厅、多功能!。厅、:报,告厅等大空间的场】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!。进行分?组控制有条件时宜】采用调光控制—。;,
》 5 对于—体育馆、影剧院、大!型宴会厅《、候机厅、》候车:厅等公共场》。所应采用《集,中控制并《。根据需要采取调光或!降低照度的控—制措施;
】 , 6: 每个照》明开关?。所控光源数不宜太】多每个房《间灯的开关数不【宜少于?2,个(只设置》1只光源《的除外?);
】7 个《人使用的办公—室有条件时可—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!感应等方式自动开】关的灯具;
—
8 【 对于大中型建筑】有条件时可按—具,体条件采用集—中或集?散的:、多功?能或单一功能的自】动控制系统;—
: : :。9 庭院照明、景!观,照明:以及:道路照明应根据不同!季节:进,行时间和光电自动控!制
》6.2?.8 有条件时宜!利用自然光及太阳】能等:可,。再生能源《作为照明光源
【。
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