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3! 围护结》构热工设计》
4.3.1! 围护《结构:的热:工性能应符》合表4.3.—1-1、表》4.3.1-2的】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!文,规定时必须》按本标?准4.5《.2条?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!
表4.3—.1-?1 围《护结构?传热系数和遮阳【系数限值《
:
,
: :。 注1 外墙【传热系数为包括【结构:性热桥?在内的平均传热【。系,数,Km平均传》热系:数应按?。本标准附录》A的规定计算—;
— — 2 北向外窗(!包,括透明幕墙)的遮】阳系数?SC值不限制外遮阳!系数应按照本标准附!录B的规定计算;
!
《 , —3 当单一—朝向个别外窗(包】括,透明幕墙)的传【热系数?不符合表中限值时允!许采用面积加权平均!的计算方法》使该朝向外窗的平均!传热系数符合表中】限值即可;
—
— ?4 本《数值:适用于?除宾馆以外的公【建如下部为宾馆【则楼:板的:传热系数值无要求
!
表4.3.—。1-2 采暖【、空:。调房间地《面和采暖、空调地下!。室外墙热阻限值【
】
【
, , 《 围护?。结构
】 热阻R[(m2!·K)?/,。W]
【
】
采暖!、空调?房间地面
】 ? ,≥1.50
—
: , ,
】
【采暖、空调地下室外!墙(与土壤接触【的墙)?
《 : ≥1.》。50
《 ,
!
注1 ! 地面热《阻,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!以上各层材科的热阻!之和:;
! 2 地】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!壤,以内各层材料的热】阻之和
! :4.3.2 在】执行4.3.1条】时设:。计建筑外窗的传【热系数及《遮阳系数应》按本标准附录—C采用
》 :
《4.3.3》 外窗的》气密性能不应低【于建筑?外门窗气密、—水密、抗风压性能】分,级检测方法G—B/T 7》106-2008】。规定的6级水平;透!明幕墙的气密—性能不应《低于:建筑幕?墙GB?/T ?21:086-200【7规定的3级水平】。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