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齐齐哈尔市【城市规划管》理条:例
黑龙【江,省人大常委会—(199《5年5月25日【黑龙:江省齐?齐哈尔市《第十一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?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!1995年6—月30日黑龙江【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!次会议批《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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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!。
第一条 为科【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!强城市规划管理促】进经济和社》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!华,人民:共和国城市规—划,法和黑?龙江省实施<中华人!民共和?国城市规划法>办】法结合我市实际【情况制定《本条例
《
第】二条 制定和—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!规划区内进行建【设都必须遵守本【。条例
— ? 城市规划区的具】体,范围在齐齐哈尔市】城,市总体规划中划定
!
, ,
》第三条 市人民政】府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(以下简称市【规划:部,门)管理全》市城市规划工—。作并负责组织实【施本条?例,其主要职责是
! (一)贯!彻,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!理方面?的法律、《。法规和规章
【 《 , (二?)承办城市总—体规:划的编制《、报批并组织—实施组织分区规划】和详:。细规划的编制、【审查、报批和实施
!
: ? (三《)负:责,城市规划区内—建设:用地和建设工程【的,规划审?批核发建设项—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证和【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
!(四)负责对城市规!划的实施进行检查、!监督依法查处违反】城市规划《的,行为
?
, —(五:)负责城市规划设计!、城市勘《察、城建档案以【及城市规《划的科学研究、【技术进?步和人才开发
!。 ? (六)负责对各!县(市)、》区城市规《划工作的业务指导】
【 第四条 区—人,民政府?城市规划行政—。管理部门《(以下?简称区规划部门)】在市规划部门指【。导下按职责分工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有关城?市,规划:管理工作
】
第五条 城!市规:划管理人员凭省【。城市:规,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制?发的城市《。规划检查证有权【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!工程和?建设活动是》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!进行检查《。被,检查:的单位?和个人应如实提【供情况和必要—。的,资料
】。 检查人员—应当遵守国家的【保密制度为被—检查者保守技术秘】密和业务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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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在城市规划区内】的乡镇人民》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!工矿:企业、驻齐单—位和其他部门无权】对建设用《地和建设《工程进行规划—。审,。批
【 第七《条 任何《单位:。和个:人都有遵守城市【规划:的义务并有权对违】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!。行检:举和:控告
第》二,章, 城市规《划的制定
第八】条 编制城市—规划必须从实—。际出发科学预测城】市,远景发展的需要;】应当注意保》护和改善城市—生态环境防止污染】和其:他公害;保护—历史文化遗产、【城市传统风貌—地方特色和自然【景观;贯彻》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!、促进流《通、繁荣《经济、促进科—学技术文《化教育事业的—原则
?。
— 第九条 城市规划!分为总体规划、分】区规划、《详细规划
【。。 详细【规划包?。括控制性详细规【划和修?建性详细规》划
!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!必须:符合总体规》划
—
?第十条 《城市总体规》划由市人民》政,府负:责组:织编制
【 : , 城市总体规—划在报请省》人民政府审查前需经!市,人民:代表大会或》其常务委《员会审查同意
】 :
? 第十一条 城市】总体规划经国—务院批准后市人【民政府应《及时予?以公布
—
第十二】条 市人《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!。经济和社《会发:。展需要对城市总【体规:划进行局部调整报】市人民代表》大,会常务委员会和原】批准机关备案—
,。
城】市总体规划有下列】。重大变更的须经【。市人民代表大—会,。或其常务委》。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!批准:机关审批
】 (一)【城市性质有重大【。变更:的
《 ? (二)城市人】口规模、用地规【模有:重大变更的
【 《 (三)》改,变城市用地发展方向!的
?。 :。 (四—),城市功能分区和布】局有重大变更的【
】(五)城《市中心区改》变位置的
— : : (六)城市道路!网格局有《重大变?更的:
】第十三条 城市分区!规划由市《规,划部门负《责组织编制报市人】民政府?审批:
?
:
第十四—条, 详细规划》中的:控制性详细规划由】市规划部门组—织编制;修建性【。详细:。规划由?。建设单位按市规划部!。门提出的设计要求】委托具有设计—资格的单位编—制
】 ,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由市人民政府】审批
【 ?修建:性详细规划除—重要:的须报市《人,民政府审批》外其他由《市规划部门审—批
《
第十五】条 城市分区—规,划和详细规划一【经批准必须严格执】行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改变》;确需改变》的必须经原审批机】关,批准
?
第三章 新区开】发和旧区改建
】。第十六条《 城市?新区开发和旧区改】建,必须坚持统》。一规划、合理布【局、因?地制宜、综合开发】、配套建设的原【则兼顾?社会效益、》环境效益和经—济效:益
》 《各项建设工程不得】妨碍城?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!安,全污染?和破坏城市环境影】。响城市各项功能【的协调
《。
》。。 第十七》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!改建应?当加强基础设施和】公,共设施建设逐步提高!基础设施现代化水】平和城市环境质【量;:。坚持主?体,工程:与配套?设施以及绿化、环境!保护设施同》步建设的原则和【坚,持先:地下后地上的建设顺!序
《
? 第十八条 旧城!改建需有计划、有步!骤地成片进行—严格限制零星—插建控制建筑—密度:。旧区改建的重点【是危房、棚》户区以及《市政公用设施简【陋、交?通堵:塞、环境污染严重】的街区和地段
!
第—十九条 《住宅建?设应与基础设施【和公共设施同—时规划、同步—建设:、综合验收
—
住宅!。小区内不得》修,建,与规划不符的—任何建筑物和其他】设施
?。
》 :。第二十条《 旧:区内应严格》控制新?建企业对现》有严重污染环—境和影响《居住安全的》企业应限期治理按】城市规划《已决定迁出的企业不!。得,在原地改建、—。扩建
—
第二十一条! 新:区开发和旧区改【建须符合城市—规划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不得侵占城市道【路、园林绿地—、,地,下管线、市政公用设!。施、高压供电—走,廊、重要微波—通道和学校用地【。
【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改变上述规!。划,控制区域用途
!
:
第二十二【条 新区开发和【旧区改建应》根,据地形特《点合理规划绿化用地!新区开发《的绿化用地不—应,低于总?用地面积的30【%旧城改建区的【绿化用地不应—低于总?用,地面积的2》5%
第四章 建!设,用地规划《管理
第二十【三条 ?城市规划和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应—当协调在城市规【划,。区内建?设,用地规划管》理应当符合城市【规划及节约用地、合!理,用地和严格控制占】用蔬菜基《地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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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四条 在《城市规划区内新【建,工程项目《选址和布《局必须符《合城市规划报批项】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!书必须附有城市规划!部门核?发的选址《意见书?
第!。二十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在城—市规:划区内进行建设需】要申请用地必须向】规,划部门申请领取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建设单位《或个人取得建—设用地?。规划许可《证后方?可向市人民》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!请,用地
《
—第二十?六条 申《请建设用《地规划?许可:证的程序
】 ? (一)建设单【位或个人向规划部】门,提交建设项目—的有效批准证件和】申请定点的书面报】告经市规划部—门审查确定其用【地,位置发给定》点通知书
》
》。 (二《)建设单《位或个人填》报建设?用地申请《表,市规划部《。门审查核定》建设项?。目,。用地的具体位置【和界限提出》规划设计要》求
《 : (三)建设单位或!。个人向市规》划部门?提交具有设计资格】单位编制的规划【设计方案经审查【批准后市规划部【门应在1《5日内?核发建设用地—规划:。许可证?
—第二十?七条: 在城市规划区内临!时用地的单位和个人!经,规划部门审查核发】。临时用地《规划许?可证:后方可向土》地,管理部门《申请办理临时用地】手,。续,
【 临:时用地使用期—限不得超过》两年使用期》。满使用单位》和个人必须无条【件退出需要》续期的应当重新【办理审批手续—。
? ? :批准的临时用—地超过六个》月未使用的又—未办理续《期手续的已经—批准的证件自—行失:效
? 严禁】在批准的临》时用:。地范围?内修建永久性—建筑:物、构筑物及其他设!施
?
?
第二》十八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必】须服从市人民政【府,根据城市规划作出】的,调整用?地,决定
》 ,
《第二十?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必须按照市规划部!门确:定的土地《使用者和土地使用性!质,、界限使用土—地确需?变更土地《使用者或《改变使用性质和界】限的须经市规划【部门批准
!
:。 ,。第三:十条 建设用地不】得征而?不用多征少用早【征晚用
】 城市规划区】内国有土《地出让、转让、出租!必须符?合城市规划出让【、转让?、出租?合同必须附》有规划设计条—件
:
《
, 第?。。三,十一条? 在城市规划区【内从事采石、—挖沙、取土、打井、!。。填占水面等改变地形!。地,貌的活动须先—。经,。市规:划部门?。审查同意方可—。到,有关部门办理手【续
第五》章 建设工》程规划管《理
:。
第三十二条 本条!例所称建设工程【是指单位和个—人在:城市规划区内新建】、扩建、改建、翻建!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!道,路、广场、铁路、桥!涵、架空杆线、市政!管,线、地下工程、【水利工程、绿化工】程及其他工程建设】
【 现有建筑》物改造和外部装修以!及城:市,重要部?位,的雕塑视《同建设工《程
】 第三十《三条 任何》单位:和个人在城市规划】区内:进行建设必须—向规划部门提出【申请经?批准后?方可建设
】。
: 第?三十四条 单位【建设工?程执行下列规—。。划,审批程?序
:
? (一)申】请,建设的?单位:向市规划部》门提交?批准:计划投资文件、土地!权属证明和经上级主!管部门批《准的建?设申请报告市规【划部门受理立项后】现场勘?察建设条件经审【查,同意发给建设工程】申请:书明:确用地范围和提【出规划?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!据此编制建设规【划方案
》 : : (二)建设规】划方案报市》规划:。部门审?。查同意后发给—建,设工程位置通—。知书申请建》。设,的单位应《。持通知书《和批准的建设规划方!案向有关部》门办理相关的审批】手续委托工》程设计和进行施工】。准备
! (三)建设项目的!工程:设计方案经有关主管!。部门审查《同意后报市规划部门!审批建设单位根据】审批意见《进行施工图设计
】。
? (四《)建设单位向—市规划部门提交【施工图市规划部门】审,核批:准,后现场定位核发【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建设单—位持证可向有—关部门申请办理开】。工手续
【 第三十五—条 个人建设生产、!。经,营性质的建设—工程按单位建—设工程?的规划审批程序执】行
— : 个人建设住宅执】行下列?。规,划,审批程序
【 (—一)申请人须—持户籍、土地使用权!、房屋产权等有关】证件经街道办事处或!乡(镇)《人民政府签署—。意见后向《规划部门提》出申请
《
, ? ?(二)?建房申请《经规划部门审查符】合审批?标准的规划部门【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证,申请建?。房人在取得建—。设工程规《。划许可证后须到土】地管: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!手续或登记》备案方可进行建设】
(!三)建设工程完工后!建房人须持建设工】程规:划许可证向批准【建设:的规:。划部门申请验收【。经验:收,合格的建《房人方?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!申请办理《产权手续《
— (四《),审批个人新建、扩建!、翻建自《住房屋须先》经房地产管》理部门进行建房【资格审?查
? : (五)个人!建设楼房住宅—的按单?位建设工《程规划审批》程序执行
》
?
《第三十六条》 在城市规划—区内进行建》设实行分《级审批中心城区【申请建设的单位向】市规划部《。门,提出申请个人建房】经区:规划部门初审同【意后报市规》划部门审批其—他城区?申请建设的》单位和个人》向本区规《划部门提出申请市人!民政府指定》的街道两《侧及指?定区域内《的建筑物《由市规划部
】。。 , 门审批【其余由市规划部门】委托区规划》部门审批
!
第三十七条 !规划部门《在收到单位或个人】的建设申请后应在】1,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!待建设?单,位或个人办理相关手!续后规划《部门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
,
— 第三十八条 【任何单?位和:个人在取得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超】过,六个月未开》工建设又未办理【延期手续的批准证件!自,行,失,效
—
第三十九【条 在城市规划【区内进?行临:时建:设的单?位和:个人按审批程序【。向规划部门提出【申请经审《查同意后《核发临时建设—工,程规划许可证
】 —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!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!后必须自行》拆除:确需:延长使?用期限的必须重【新履行报批手续施】。工暂设工程必须在工!程竣工验《收前拆?除
:
《 临时建设【工程在使用期—限内国家建设需要时!必须:按要求无偿》自行拆?除
》
,
, 第四十条— 建设工程的规划】设计必须符合消防、!交通、抗震、—环境保护、》卫生防疫、文物【保护:、园:林绿化、供电、邮电!通信、供水、—供,。热、:燃气、排水、—防洪、防空及其他】专业的?规定
《。
》 第:四十一?条 城市道路两侧】和广场周围的建设工!程必须符合》下列规定
》。
(】一)城市《道路两?侧、广场周》围的新建建》筑,物须根据其规模、】性质及使用功能退】出道路红线建设主干!道两侧?建筑物?突出部分外缘—距,。道路红线不得小【于6米次干道不【得小于4《米其他道路两侧【建,筑物与道《路红线的《。间,距由市人民政府制】定,
?。 (二)】主次干道两侧临【街面不得修建有【碍市容卫生和污染环!境的设?施,
》 (三)在主次!干道两侧设置书报】亭、电话亭、阅报】栏、画?廊,、候车站点、存车处!等,设施在?城市市容管理—部门审查《。批准前须征得市【规划部门同意
】
《 第四《十二条 有日—照要求?的,建筑应满《。足规定的日》照间距
【 ? 各类建《筑物日照《间,。距的有关具体技术规!。定,由市人民《政府制定
!
第四》十三条 新建—。、扩建建筑面积在3!000平方米以上】的,宾馆、招待》所,、娱乐?。场所、?体育场(馆)—、商店、医院等【公共建?筑必须按《其总建筑面》积的5-《1,0%设?置停车场或集散【地
!。停车场或集散地可建!在地:上也可建在》地下也可《以按上述规定由建设!单位和个人出资政府!统一建设
】
,
?第四十四《。条, 城:市规:划区内?主要街道两》侧增设商业服务【网点:或住房改变用—途经:商办企业的在工【商行政主《管部门?核发营业执照前【须经市规划部—。门审查批准
【
》 第四十五》条 建筑物增层工程!须向市规划部门申】请符合城市规—划的经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指《定的技术鉴定—部门鉴定后由市规】划部门审《查批准核《发,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可,证
【 第四十六条 在!城市规划区》内已建成的建—筑,物,申,请改变外装修的经】产权管?理,。部门和城市市容【管理部?门同意后《由市规划部门审查批!准核发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
【
第四】十七:条 各?类建筑工程建—成验收后《建设单位要在—六个月?内向: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部门报送》有关竣工资》料,个人建?。。。房完工后建》房人要在建房年【度内向市《规,。划部门报请验收
!第六章 法》律责任?
第四十八—条 在城市》规划区内未取得【建设用地规》划许:可,证,或违反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要求—占用土地的占—用的土?地由市?、区人民政府责令】退回
《
?
: 第:四十九?条 未?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、—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!。。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和临时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规定进行》建设对城市规—划有一定影响—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!由规划部门责—。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!程总造价5-7%】的罚款
! 第五十条 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、临》时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或者违反建》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和临时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,。规定进?行建:设有下列违法建设之!一者由规划部—门责令停建》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!法建筑物、构筑【物或其他设施;
! (》一)在道路红—线内建设或》建筑物与道》路红线间《距达不到《规定要?求的
! (二)压占地下管!线的
《 —(三)污染城市环】境或有碍各》种防灾规《划的:
《 ? (四)在主要街】道建:设影响城市景观、】重,点工程?建设:和整:体布局的
》
— (五?)占:用公共绿地、广【。场破坏?或影响文物保护【和风:景名胜的
! : (:六,)在临时《用,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!物、构?筑物或其他》设施的
— ? , (:七)未按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确定的建设位置、范!围、性质《、层:数、标高、建筑【面积进行建设不【能限期改正的
】
第【五十:一条 有《下列违?法行为之一者由规划!部门责令其改正【。。并,处以500-300!。0元的罚款
】 》(一)擅自》改变:建筑物、构筑物使用!性质:的
!(二)未领取—规划:管理验收合》格证而将建筑—物投入使用的—
(!。三)擅?自,改变临时《建筑:使用性?质的
【 (四)—。各类建筑《工,。程建成验收后不按】规定向有关部门报】送竣工资《料和个人《建房完工之后不按】规定:向有关?部门报请验收的【
: :
第五—十二条 对正在建设!中的违法建设—。工,程由规?。划部门下《达违法?建,设通知书和处—罚决定责令》其停:止建设限期拆—除或改正对拒—不执行违法建—设通知书和处罚【决定继续进行违法】建,设的规划《部门有权没收违法】建,筑物没?收后:。的违法建《筑物需要《拆除:的由规?划部:门依:法予以拆除
!
第五—十三条 新建、扩】建较大公共建—筑,未按规定设置公【共停:车,场和集散《地的责令其》就近设置相》应,。规模的停《车场和?集散地拒不》设置的处以设置【相应规模停车场【费用:2-3倍《的罚款
》
》 第五十四条 擅】自进行建《筑物增层的》经规划部门和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指定的技术!鉴定部门鉴定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】筑物增层标准的【。。应补办审批手续并】处以工程总造—价10%的罚款;】不符合城《。市规划或建》筑物增层标准的责】令其限期拆》除
第五十—五条 在城市规【划区内擅自改变外】装修:。影响市?容的由规划部门【责令限期拆除擅【自改变外装修后对】市容有影响但可【以改正的《责,令其限期改正并【处以工程总造价【10%?的罚款
】
?第,五十六条《 在住?宅小:区内修建未》经规划部门批—准的建筑物责令【其限期拆《。除,并处以工程总造【价20%《的,罚款
【
: 第五十《七条 处罚决定自下!达之日起规划部门】对被处罚的单位和】个人暂停其他建设项!目,的建设用地》、建设?工程的规划审—批,直至处罚决定完【全,执行:为止
! 第:五,十八条?。。 城市规划部门自接!。到建设单《位和:个,。人,的申请之日起超期】不能决定批准或不批!准,。的由市?人民政府追究责【任人员的行政和经济!责任:
【 第五十九条 对】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!的违法审批》上一级规划部门或同!级人:民政府有权予—以,撤销并对建筑—。物作出处理由此【造成的经济》损失由责《任部门承担》并依法追究有关人】。员的责?任
《。
第六十】条 :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!员执行本条例—不力在其分管的【范围内出现私建【滥建不能有效制止】、纠:正又不及时》报,告的市、区人—民政府应给予行政】。处,。分
:
?
: 第六十一条【。 城市规划管理工】作人:员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以权谋私、勒】卡单:位和群?众的由所在》单位或上级主—管部门?视,。情节轻重给予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其—刑,事责任
! 第六十二条 】阻挠:城市:规划管理人员正常】工,作干扰经批准的建设!。工程正常进行的由公!。安部:门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治安管理《处罚:条例的规《定处罚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
:
》 第六?。十三条 《罚款全?部,上缴:同级财政部门罚款应!使用全省《。统一票据
!
第六十四条 当事!人对行?。。政处罚?决,。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!罚通知之日起15日!内向作出处罚决定】的机:关的上一级机关申】请复议;对复议【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!复议决定之日—起,1,。5日内直接向—人民:。法院起诉当》事人也可《在接到处罚》通知之日起1—5日内直接向人【民法院起诉当事人】逾期不申请复议也】不向人民法院—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!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!的机关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执行
】
, : 在?复议和?起诉期?间建设工程必须停建!
第?七章 附 则
】第六十五条 —齐齐哈尔《市所辖?县(市?)的城市规》划管理?工作可参《照本条例执行—。。
第!六十六条 本条【例具体应用的问题】由市规划部门负责】解释
《
第六十!七条 本条》例自公布《之日起施行1—98:9,年公布?。施行的齐齐哈尔市城!市规划管理》。条例同时废止—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