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齐齐哈尔市城—市供水管《理办法?
第一章 】总则
第一条 为!加强城市供水管理】保障城市生活、生产!和其他各项用水【根据:。国家有关《法律、?法规和黑龙江省实施!<城市供《水,条例>办法结—合我市实《际情况制定本—办,法
第二条— 本:办法:所称城市供》水是:指国: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!市、镇公共》供水和自建设施【供水
》 公共供《水是指城市供水企】业以:公共供水设施—。向单位和《居民:的生:活、:生产和其《他各项建设提—供用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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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自建设施《供水是指城市的用】水单位以其自行【。建设的供水设施【主要向本《单位的生活、生产提!供用水
第三条 !凡在本市城市范围】内从事?供水和?。使用供?水的单位及个人均应!。遵守本办法》。
第?四,条 :城市供水工作应【坚,持,合理开发水源与【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!。相结合的原则
】第五条? 市:人,民政府公《用事:。业行政管理部门(以!下,简称供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)主管本市城市】供水工作负责本办】法的组?织实施
— 市规划《。、水利、房产、环保!、公安?。。、卫生?和,供电、电信等—有关部门《应当按?照,各自职责配合本办法!的实施
》第二:章 水源管理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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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市—人民政府要》把供水水源》开发利用规划纳【入城市总体规划【统一编制供水水源】。。应有计?划、合理的安排【利用地表水和—。地,下水
《第七条 在城市范】围内开发利》用地:下,水源:(不含?农业生产用水)应】按规定经城市供水行!政主管部门》审核:并签署意见》后到水行政主—。管,。部门审批《办理取水许可证方可!开发利用
【 在城市《供水管网范围内【不,得凿井取水
第】。八条 饮用水水【源保:。护区应?。严格执行国务—院饮用水水》源保护区污》染防治管理规—定及省?、市有关规定确保】用水安?全
?第九:。条 供?水企业和自建—供水:设施单位应加—强供水水源的管理工!作发现?危及:。水质安全情况应【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!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立即会同有关部】门及时处理并将处】理结果报同》级人民政《府
?。第三章 供》水管理
》第十条 城市供水】企业:。和自建设施对外供】水企业?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资质—证书并经当地工商】行政管?理部:门登记注册后方【可从事经营活—动,
第十一条 供】水企业?和自建供水设施单】位应确保《供水质量符》合国家生活饮用水】卫生标准保障供【水设备完好》提高:管网:输配能力《。保证正常供水
【
因更新—、改建、扩建—供,水设施需要停水及】增加供水量》的应:制订保障供水方案】报经供水行政主【管,部,门批准后实》施
?第十二?。条 供水企业—用电应?得到保证必须临【时停电的供》电,部门应?预先通知供水企【。业
第十》三条 供水管—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!故障需要抢修时【可以:先施工后补办占【。道、挖道手续—。供水企业需停—水抢修时应及时【报告供水行》政主:管部门同时通知停水!范围内的用户公【安、城建《等有关部门应—当支持城市》供水企业的抢修【工作
《第十四条 使—用,城市:供,水,的单位和个人应【。到,供水企业办》理手续后方可用【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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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【施工用水应持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—或,临时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城!市供水企业办理【。手,续
临—时用水期满》后,需继续用水的应续办!手续
第》十五条 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工程【项目需增加供水【量的应在立项—前向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申报用水方案—并将一水多》用、:循环用?水等节?约用水工《程项目与主体工程】同时设计、同—时施工、《同时投产
— 新建、扩建、】改,建工:程项目?。总概算应包》括供水工程》建设投资供水工【程建:设投资应交》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!部门由其《统一组织公共—供水工程建设
】第,。十六条? 城市供水》工程的?。设计和?施工应委托》具有:相应资质证书的单】位承担并要遵—守,国家及省有关技【术标准?和规范
第十【。七,条, 城市供水》价格实行生》活用水保本微利生】产、经?营用水合理计价的】原则生活、》生产、经营》用水:应,分别计量管理
第!十八条? 住宅楼应按—楼(栋)或楼门安装!总,水表按户安装分户表!已安装总《水表:的住宅?。由房屋?产权:单位、房《管部:门或:物业管理部门负责】分户表的《计量收费;暂未【安装总水表的住宅】由供水企业负责分】户表:。的计:量收费未《安装总水表的住【宅楼应逐步安装总水!表,
水表失灵的!当月用水量按前【三,个月平均用量计算】收费无表用户按供水!行,政主管部门核定的】用水量?收费:
使》用城市供水的单位】和个人应按》规定:的计量?。标准和水《。价标准按时交纳【水费
第十九条】。 建:设施工用水》应设专人管》理严禁?跑、冒、滴、漏【
第二十条— 用户增《加用水量、改变用水!性质的应向供水企业!提,出申:请,经同:意后方可实施同时】应按有关《规定缴纳《上,水配:套费、?增,容费
第二—十一条 自建供水设!。施和:二次加压供》水的:单位应实行全—日制供水《因,管理不善造》成的:漏失水量费用—由供水设施产权单位!承担
第二十二】条 园林绿化、环】卫等用水《应按:表计量交纳水费公】。安消防?用水按国家和省【、市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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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,条 未?经供水企业同意【用户:不得自行《变更供水关系需更】名过户或改变—用水性?质的必须双方到【供水企业《办理有关手续禁【止以任何《形式私?自转让水的》使用:权
第四章 设】施管理
》。第二十四条 输配水!管网干线边缘两【侧5米?以内、 支线及附属!设施边缘两侧—4米:以内严?禁下列行为
!。(一:)修建?建,。筑物或构《筑物堆放物料
【
(《二)开挖取土作业】
(三)侵占!供水管道及附属设】施
(四)损!坏、:压埋、圈占消—火栓、水门》井,等设施
《
, :进行爆?破等重大施》工作业的应严格执】行国家有关安全保护!距离规定
第二十!五条 管《线维:修时各类障碍物【应,。无条:件移动或拆迁—对拒不搬《迁的强行拆除以料】抵工
《第二十六条 改动】供水管?。线及附属设》施的须提《前向: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申报经批准后方】可改动迁建费—用由建?设单位承担
第二!十七条 国》家、集体、个人投】资安装?在市:区街:道的供水《管道(直《。。径七十?五,毫米:以上含?七十五毫米下同【)及其附属设施【均为城市公共—供水设施由》供水企?业统一管理任—何单:位和个?。人不准擅自开闭【、拆迁、改动或【毁,坏,
第二十八条 】供水设施管理、【维修责任
(!一)输配水》管网的干、支线【及,附属设施由供—水企业负责管理、维!修
(二)】从输配水《管网干、《支线接出的入户管从!干、支线接点的第】一个阀门井起(【含阀:门井下同《)到室内的全部供】水,设施由房屋产权【。所有者或房屋管【理部门负责管理、】维修
(【三)专用管线—从接:点的第一《。。个阀门井起由—产权单位负》。责管理、维》。。修
第二十—九条 供水设施【的,管理单位《应定期对城市—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!施进行检查确—保供水?设施正常运转
】 :用,户有义务保》护城市供水》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!。坏应及时向供水设施!管理:单位报告供水—设施管理单位应立即!。组织修复《修复费用由设施损坏!。责任:者或供?水设:施,管理单位承》担
? 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妨碍、阻】挠供水设施的管理和!维修
第三十【。条 禁止擅》自将:自建设?施供水管《道系统与城市公共】供水管网《系统连?。接因特殊《情况确需《连接的需经供—水企业同意报供水行!政,。主管部门和卫—生行: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并在管—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!防护措施
— 严禁生产或【使用有毒有害—物质及锅炉、茶炉】用,户将其用《水管道与城市供【。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!严禁用泵《在供水管道上抽水】
:第三十一条 —新建楼房由建设【单位或产权单位负】责设置二《次加压供水设—施施工前建设单位】应,将,二次加压供水—。设计图纸及有关技】术资料报供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:。审批经同意》后方可施工;竣【。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卫!生许:可证后方可供水
!。第三十?二条 二次加压供】水水质应《符合:。。国家饮用《水卫生?标准其贮水设—施每半年要》进,。行,一次:清洗消毒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逐!户建立二《次加:压供水水《质管理?档案对其水质—要定期和不定期进】。。行检测及《时下:达清洗消毒通知【书由产权《单位:或物业?管理部门委托具有】。资质合格证书—的单位进行清洗【清毒并经卫》生行政主管部—门检:验合格后方》可,供,水,清洗消毒费用—由产: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!门承担
第—三十三条 》。新建、改建、增【建、更新供水设施应!向供水企业提出【申请履行审批—手续工程竣工后【经供水企业验收【合格方可使用—
第三《十四条 《凡单位和个人室【外安装供《水管道均应采用铸】铁管、镀锌管等管】材并:应附有出厂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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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:十五条 安装水【表,必须由技《术监督部《门指定的水表检【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!可使用水表应按【检定周期进行检定】。检定、?更,新费用由产权单位或!所有者承担》。
第?三十六条 水表应按!供,。水企业审定》同意的图《纸统一进行安装【不,得随:意改动水表井及水表!周围:。不得堆放有碍查表】和换表工作的物品】由于用户的责任【造成无?法查表、换表的除】限,期纠正外按》。无水:表用户规定》。的收费标准》。加倍收费在限期内不!。纠正的接无水表【用户规定的收—费标准?二倍计收《水费
《第三十七条 用户对!水表准确性提—。出异议的由水表检定!机构检定经检—定水:表误差超《过标准的为用—户找差一《个月检定费》用由供水企业承担】水表误差不》超,过标准的检定费【用,由用户承担
第三!十,八条 用户对水【表不得自《行开启铅封、拆装、!移位需?改装水表的》应向供水企业提【出申请由供水企业】负责实施并按工程】量合理收费》。
第三十》九条 供《水设施因维修不及时!造成的漏水》量按管径流量计算由!供水设施《产权所有者或房【屋,管,理部门缴纳水费【用户无维修能力【的可委托供水—企业维修其维—修费用由产权所【有者、房屋管理部门!或自费安装》者承担
第五【章 罚则
—第四十条 》违反本?办法规?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。的由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并处以一万元至】五万元罚款》对,情节严重《的单位主管人员和】直,。。接责:任人员所在单位或】上,级主管部《。门应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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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《)未经资质》审查和资质审查不合!格,、超越?。资质审查证书规定】范,围进行城《市供水的
(!。二):供水质?量未:达到国家标准的【
(三)【擅自停止《供水或未《履行停水通知—。义务的
(四!)未按规定检—修供水设施或在【供水设?施发生故障后—未及时抢修的
【
第四十一条—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供水行政】主,管部门或供水管【理机构责令限期【改正情节《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批准可在【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!并依照下列规定予以!处罚:
(一)在】。供水管?道及其附属设施【的保护范《围内进行危害供水】安全活动的处以五千!元至一万元罚款【
(二)未】按规定交纳》。水费的限期补交【。所欠水?费并按日加收所欠水!费,总额3‰的滞纳【金;情节严重的可】并处一千元》至五千元《罚款
—(三)擅《自开闭阀《门、:改动计量水》表的除按管径流量】、时:间计收水《费外处以一千元至五!千元:罚款
(四)!未办理用水审批手】续使用供《水,的除补交所欠水费】外对产经营性用水处!以五千元至一—万元罚款;对个人生!活用:水处以一千》元至二千元罚款【。
(五)【室内外漏水不及时】维修、建设施工用水!未,。经批准?及未设专人管理的】接管:径,流量计算追缴水费】;经批?评教育不《改正的处以》一千元?罚款
—。(,六)使用或生—产有毒有害》物质用户《的管道及锅炉、【自建供水设》施的管道与》城市:供水:管网系统擅自直接】连接的责令》限期改正按管径流量!计收水费并》处以一万元至五万】元的罚款;用—。户擅自将茶炉管【道与城市供水—管网系统直接—连接的处以》五百元?至一千元《罚款
(【七)擅自拆除、改装!或迁移城市供—水设施动用、—损,坏,、埋压、《圈占消防上水鹤(消!火栓)的按》管径流量《计收水?费并处以五》千元至一万元罚【款
》(八)用泵在供水管!道上:抽水:的,处以三?万元至五万元—罚款
(九】),未办理变更手续擅】自改变用水性质的】除补交有关费用【外处以?一万:元至:五万元罚款
【 (十)盗用、转!供、转售城市供【。水的没收非法所【得并处以三万元【至五万元罚款
第!四十二条 二—次加压供水单位有】。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《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和:卫生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按职责权限分别处以!一,。。千元至五《千元罚?款
《 ,(一)达不到—全日制供水》的
(—。二)出水水质未【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!标准的
【(三)不按规定期限!对供:水设:施进行清洗消—毒的
(【四):供水设施出现故【。障不能及时修—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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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三,条 建设工程施【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!设施的由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其—停止危害活动;造】成损失的由责任【方依:法赔偿损失
【第四:十,四,条 有?下列行为之》一的:由公安机关依法予】以,处,罚构:成犯罪的依》。法,追究刑事责任—
《(一)盗窃》或收购城市供水设施!的
(—二)破?坏城市?供,。水设施的《
(三)【。拒绝:或阻碍供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依法执行公【务的
第四十五】条 因环境污染【造成:城市饮用水》水源:污染的由环》保和卫生行政主管】。部门依法处理
第!。四十六条《 城市?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和供水管理机】构的工?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、滥用?。。职权影响《正常供?水的由其所在—单位:或上级?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》依,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第《四十:七条 ?有关部门《在实施行政处—罚时应当《按照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?政处罚法规》定执行
第四十】。八条 当事人—对行政处罚》。不服的可以》按行政复议条例和中!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!讼法的规定》申,。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!;当事人逾期—不,申请复议或者不【向人民法院起诉【又不履?行处:罚决定的《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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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《 ,附则
第》四十九条 本—办法具体应用中【的问题由齐齐哈尔市!人民政府负责解【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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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—本办法自公布之【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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