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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齐齐哈《尔市城?市供水管《理办法
【。第一章 总则—
第一条 为加】强城:市供水管《理保障城市生活、】生产:和其他?各项用水根据国【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黑龙江省实施<城市!供水条例>办法【结合我?市实际情况制—定本:办法
第二条【 本办法所称城【市供水?是,指国家按行政—建制设立的市、镇】。公共:供,水和自建《设施:供,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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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公共供水是指城】市供水企业以公【共供水设施向单【位和居民的生活、生!产,和其:他各项建《设提供用水
】 自建设《施供:水是指城市的用【。。水单位以其自—行建设的供》水设: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!。活、生产《提供用水
—第三条 凡在本市】城市范围内从事供】。水,和使用供水的单【位及个人均应遵守】。本办法?
第四条 城【市供水工作应坚【持合:理开发水源与—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!相,结合的原则
第五!条 :市,人民政府公用事【业行:政管理?部门(以下简称供】水行政主管部门)】主管:。本市城?市供水工作负—责本办法的组织【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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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规划、【水利、房产、环保】、公安、卫》生,和供电、电信—等有关部门》应当按照《各自职责配合本办法!的实施
第—二章 水源》管理:
第?六条:。 ,市人民政府要把【。。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!划纳入城市总体【规划:。统一:编制供水水源应有】。计划、合理的安排】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!
第七条》。 在城市范围内【开,。发利用地下水—源(不含农业—生产用水)应按规】定经: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审核?并签署意见后到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办理取水许可—证方可开发利—用
《 在城市供水管网】范,围内不得凿井取【水
第八条 【饮用水水源》。保护区?应严格执行》国务院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污染防—治管理规《定及省、市有关【规定:确保:用水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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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供水【企业和自《建供水设《施单位应加强—供水水源的管理【。工作:发现危及水质—安全情?况应:立即采取防》范措施并报告供水行!政,主管部门供水—行,政主管部门应立【即会同有关部—门及时处《理并将处理结果【。报同级人民政府
!。第三:章 供水管理
第!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!和自建设《施对外供水企—业,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!主管:部,门资质证书并经当地!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登记注册《后方可从事经—营活:动
第十》一条 供水企业和自!建供水设施单位应】确保供?水质量符合国—家生活饮《用水卫?生标准保障》。。供,水设备完好提高管】网输配能力保证【正常供水
】因更新、改建、【扩建:供水设施《需要:停水及增加》供水量的应制—订保:障供水方《案报经供水行—政主管?部门批准《。后实施
第—十,。二条 供水》企,业用电应得到—。保证必须临时停电】的供:电部门应预先—通知供水企业—
第十《三条 供《水管道及其》附属设施发生故【障需要抢修时—可以先施工后补办占!道、挖道手续供水企!业需:停水抢修时应及【时报告供《水,行政主管《部门同时通知停水】范围内的《用户公安、》城建等有关部门应】当支持城市供水企业!的抢修工作
第十!。四条 ?使用城市供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到!供水企业办》理手续后方可用水】
: 建设《工程施工《用水应持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或临时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到城市】供水企业办理—。手续
—。临时用水期满后需】。继续用水的应续办手!续
第十》五条 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—。工程项目需增—加供水量的应—在立项前向》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。申报用水方》案并将一水多用、】。循环用水等节约用水!工程:项目与?主,体工程同时》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时投产
— 新建、》扩建:、改建工《程,项目总概算应包【。括供水工程建—设投资供《水工程?建设:投资应交《付城市供水行政【主管部门由其统【。一组织?公共供水工》程建设
第—十六条 《城市: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!工应委?托具有相应》资,质证书?的单:位承担并要遵—守国家及省有—关技术标准和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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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七条 城市供水【价格实行生》活用水保本》微利生产、经营用水!合理计价《的原则生《活、生?。产、经营用》水应:分别计量管理—。。
:。第十八条 住—宅楼应按楼(栋)】或,。楼门安装总》水表按户安装分【户表已安装总—水表的住宅由—房屋:产权单位、房管部门!或物业?管理部门负责分户表!。的,计量收费;暂未安】装,总水表?的住宅由供水—企,业负责分户表—的计量收费未—安装总水表的住宅楼!应逐步安装总水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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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表》。失灵的当《月,用,水量按前三》个月平均用量计算】收费:无表:用,户按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核《定的用水《量收费
— 使用城《市供水的单位—和,个人应按规定的计】量标:准和水价标准按时交!。纳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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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九条 建设施工】用水应设专人管【理,严禁跑?、冒、?滴、漏
第二十条! 用户增加用—水量、?改变用水性质的【。应向供水企业提出】申请经同《意后方可《实施:同时应按有》关规定缴纳》上水配套费、增【。。容费
第二—十一条 自建供水】设施和二《次加压?供水的单位应实【行全日制供水—因管:理不善造《成的漏失水》量费用由供水设施】产权单位承担—
第二十二条【 园:林,绿化、环卫等用【水应按表计量—交纳水费《。公安:消防用水按》国家和?省、市有关规—定执行
第二十】三条 未经供水企业!同意用户《不得自行变》更,供水关系需更名过户!或改变用《水性质的必》须双:方到供水企》业办理有关手续禁止!。以任何形式私自转】让水的?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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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章 设施《管理
第二—。十四条 《输,配水管网《干,线边:缘两侧5米以—内、 ?支线及附属设—施边缘两侧4—米,以内严禁下》列行为
》 (一)》修建建筑物或—构筑物堆放物料
!。 (二《)开挖取土作业
! , (三)《侵占: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!
(四)损坏!、压埋、圈占—消,火栓、水门井等设】施,
: 进?行,。爆破等重大施—工作业的应》严格执行《国家有关安全保护】距离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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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五条 管线维修】时各:类障碍物应无条件】移动或拆迁对拒不】搬迁:的强行拆除以料抵】工
第《二十六条 改动【。供水管?线及附?属设施的须提前向】供水行?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批!准后方可《改动:迁建:费用由建设单位承】担
第二》十,七条 国家、集体】、个人投资安装在市!区街道?的供水管道》。(直径?七十五毫《。米以上含七十五毫】。。米下同)及其附属】设施均为《城市公共供水设【施由供水企业—统一管理任何—单位和?个人不准擅自—开闭、拆迁、改动或!毁,坏
第《二十八条 供水设】施,管理、维修》责任
(一】)输配水《。管网:的干、支线》及附属设《施由供?水企业负责管—理、维?修
? (二)》从输配水管网干、】支线接出的入户管】从干、?支线接点的第一【个阀门井起(含阀门!井下同)《到室内?的全部供水设施由】。房屋产?权所有者或》房屋管理《部门负责管理—、维修?
(三)【专用管线从接点的第!一个阀门井》起由产权单位负责】管理、维《修
第二十九【条 供水设施的管理!单位应定期对城市】供水管道及其附属】设施进行检查—确保供水设施—正常:运转:
用》户有义务《保护城市供水设【施发现?供水设施《。损,坏应及时向供水【设施管理单位报告】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!立即组织修复修复】。费用由设施损—。坏责任者或供水设施!管,理,单位承?。担
《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妨碍、阻挠【供水设施《的管理和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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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禁止】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!管道系统与城—市公共供水》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!。情况确需连接—。的需经供水企—业,同意报供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和《卫生: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!。在管道?连接处采《取必要的防》护措施
严禁!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!物质及锅炉、—茶炉用户将其用【水管道与城市供【水管网系统直—。接连接严禁用泵【在供水管道上—抽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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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— 新建楼房由建设】单位或?产权单位负责设【置二次加压供水设施!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!二次加压《供水设计图》纸及有关《技术资料报供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:审批经同意后方【可施工?;竣工验收》合格:并取得卫生》许可证后方可供水】
:第三:十二条 二次—。加压供?水水质应符合国家】饮用水卫生》。。标,准其贮水设施每半年!要进行一次》清洗:消毒卫?生行政?主管部门《应逐户建立二次加】压供水水质管理档】。案对其水《质要定?期和不定《期进行检《测及时下达清洗消】毒通知书由产权单】位或物业管理部【门,委托具有资质—合格证书的单位进】行清洗清《毒并:经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!清洗消毒《。费用由产权单位或物!业管理部门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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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新建!、改建、《增建、更新供水设施!应向供水《企业提?出申请履行》审,批手续工程》竣工后?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!方可使?用
第《三十四条 凡单【位,。和个人室《外安装供水管道【均应采用铸铁管【、镀锌管等管材并】应附:有出厂合格》证
第三十—五条 安装水表必】须,由技术监督部—门指定的水表检定机!构检定合《。格后:方可使用水表应按检!定周:期进行检定》。检定、更新费用【。由产权单位或所有者!承担
《。第,三十六?条 水表应按—供水:企业审定同意的【图纸统一进行安【装不得随意》改动水表井及水表周!围不得堆放》有碍:查表和换《表工作的物》品由于用户的—责任造?成,无法查表、换—表的除限期》纠正外?按无水表用》户规定的收费标【准加倍收费在限【期内不纠《。正,的接无?水表用户《规定的收费标—准二倍计收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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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七条 用户对水表准!确,性,。提出异议的由—水表检定机构—检定经检《定水表误差》超过标?准的为用户找差一】个,月检定费用由—供水企业承担—水表误差《不超:过标准的检定—费用由用户承担【
:第三十八条 用户对!水表不?得自行?开启:铅封、拆装、—移位需改《装水表的应向供【水企:业提出申请由供【水企业?负责实施并》按工程量合理收费】
第?。三十九条 供—水设施因《维修不及时》造,成的:漏水量按《。管径流量计算—由供水设施产—。权所:有者或房屋》管理部门《。。缴纳水费用户无维修!能力的可委托供水】企业维修《其维修费用由—产,权所有者、房屋【管理部门《。或自费安装者承【担
第《五章 罚则
【第四十?条 违?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!。行为之一的由供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责令改正》。并处以一万元至五万!元罚:款对情节严重的单】位,主管人?员和:直接:责任:人员所在单位—或上级?。主,管部门应给予行政处!分
(—一):未经资质审查和【资质审查不》。合格:、,超越资?质审:查证书?规定范围进行城市】供水的
— (二)供》水,质量未达到国—家标准的
【 (三)擅自—停,止供水或未履行【停水通知义务的
! (四《),未按规定检修供水】设,施或在供水设—施,发生故?障后未及时抢修的
!
第四十《一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供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或供水管【理机构责令限期【改,正情:节严重的经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批准:可在一?定时间内停止供【水并依照下列规【定予以处罚
】。 (一)在》供水管道及其附【。属设施的保护—范围内进行》。危,害供:水,安全活动的》处以五千《元至一?万元罚款
— (二)未按规】定交纳水费的限期】补交所欠水费并按】日加:收所欠水费总额3‰!的滞纳金《;情节严重的—可,并处:一千元至五千元罚】款
《 (三)《擅自开闭阀》。门、:改动计量水》表的除按管径—流量、时间计—收水费外《。。处,以一千元《至五千?元罚款?
(四)未】办理用水审批手【续使用供水的—除补交所欠》水,费外:对产:经营性用水处以五】千元至一万》元罚款;对个—人生活用水处以一千!元至二?。千元罚款
【 (五?)室:内外漏水不及时维修!、建:设施工用水未经批准!及未设专人管—理,。的接管径流量计算追!缴水费;经批评教】育不改正的处—以一千元罚》款
(六)】。使用或?生产有毒有》害物质用户的—管道及锅《炉、自建供》水设施的管道与城市!。供水管网系统—擅自直接连接的责令!限期改正按管—径,流量计收水》费并:处以一万元至—五万元的罚款;用户!擅自将茶《炉管道?与,城市供水管》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!。以五百元至一千元】罚,款
(七)擅!自拆除、改》装或迁移城市—供,水设施动用、损坏】、埋压、圈占消【防上水鹤(消火【栓)的按管径流量】计收水费并处—以五千元《至,一万元罚款》。
(八)用泵!在供水管道》上抽水的处以三万】元,至五万元罚款
【
(九)—未办:理变更?。手续擅?自改变?用水性质的》除,补交有关费》用外处以一》万元至五《万元罚款
(!十)盗用、转供、转!售城市供水的没收非!法所得并处》以三万元《至五万元罚款—
第四十二条 】二次加压供水单位】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和,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按职责权》限,分,别,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!罚款
《 (一)达不到】全日制?供水的
《
, (二《)出水水质》未达到国家饮用水】卫生标准的
!(三:)不:按规定期限对—供水设施进行清【洗消:毒的:
? (四)供水—设施出现《故,障不能及时修复的
!
第四十三条— 建:设工程施工危—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!的由供?水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其停止【。危害活动;》造成损失的》由,责任:方依法赔《偿损:。失
第四十—四,条 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法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【(一)盗窃或—收购城市供》水,设施的
》 (二)破—坏城市供水设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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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拒绝或阻碍供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执行公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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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?五,条, 因环?。境污染造成城—市饮用水水源污【染的由环保》和卫:生行政主《。。管,部门依法处》理,
第四十》六,条, 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。和供水管理》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!职守、滥《用职:权影响正常供水的由!其,所,。在单位或上级—机关给予《行政: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第四!十七条 有》关部门在实施行政】处罚时应《当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处《罚法规?定执行?
第四十》八条 当事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!。可以按行《政复议?条例:和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!申请复议《或,者提:起诉讼;当事—人,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!不向人民法院起诉】又不履行处罚—决定的由作出—处罚决定《的,机关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》
第六章 附【则
第四十九条】 本办法具》体应:。用中的?问题由齐齐哈—尔市人民政》府负责解释
【第五十条 本—办法自公布之日【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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