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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齐齐哈尔市城市】供水管理办法 【。 第《一章 总则 第一!条 为加强城—市供水管《理保:障城:。。市生活、生产和其他!各项用水根据国家有!关法律、法规和黑】龙江省实施<—城市:供水条?例>办法结合我市实!际情况制定本—办法 第二—。。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!。供水是指《国家按行政建—制设立的市、镇公共!供水:和自建设施供水 】  : 公共供水是指城】市供水企业》以,公共供水设》施向单位和居—民的生活、生产【和,其,他各:项建设提供用—水  《 自建设施》供水是指城市的【用水单位以》其自行建设的—供水设施主要向本】单位的生《活、生产提供—用水 第三条【 ,凡在本市《。城,市范围内从事供水】和使用供水》的单位及个人均【应遵守本办法 【。 第四条 城市供水!工作:应坚持合理开发【水,源与计划《用水、节约用水相结!合,的原则 《 第五条 市人民】政府公?用事:业行政管理部门(以!下,简称:供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)主管本《市城市?供水工作《负责本?办法的组织实—施 :  : 市规划《、水利、房产—、环保、公安、卫】生和供电、电信等】有关部门《应当:。按照各自职责配合】本办法的实施 第!二,章, 水源管理 第六!条 市人民政府要】把供:水,水源开发利用规划】纳入城市《总,。。体规划统《一编制供水水源应】。有计:划、:合,理的安排利用—。地表水和《地下水? 第七条 —在城市?。范围内开发》利用地下水源(【不含农业生产用【水,)应按?。规定经城市》供水行?政主管?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!。。后到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!方可开?发利用 《   在城市供水管!网,范围内不得》凿井:取水 第八条 】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应严格》执行国务院饮—用水水源保》护区:污染防治管》理规定及省、市有关!规定确保《用水安全 —第九条 《供水企业和自建供】水设施单位应加强】供水水?源的管理工》作发现?危及水质安全—情,况,应立即采《取防范措施并—。报告供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供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应立即【会同有关部门及【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!报同级?人民政府 》 第三章 供水【管理 第十条 】城市供水企业—。和自:建设施对外》供水企业必须取【得省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资质《证书并经当地工商】行政管?理部门登记》注,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!动 第十一条【 供水?。企业和自建供水设】施单位应确保供水】。质,量符合国家》生活饮用水卫生【标准保障供水设【备完好提高》管网输?。配能:力保证正常供水【 ,   因更》新、:改建、扩建供水设】。施需要停水及增加供!水量的应制订保【障供水方案》报,经,供水行?政主管?部门批准《后,实,施 第十》二条 供《。水企业用电》应得:到保证必《须临时停电的—供,电部门应预》先通知供《水企业 第—十三条? 供水管道及其附】属设:施发生故障需—要,抢修时可以先—施工后补办》占道:、挖:道手续?。供水企业需停水【。抢修时应及时报告供!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】时通知停水范围内的!用户公安、城—建等有关《部门应当支持城【市供水企业的—抢修工?作 第十》四条:。 使用?城市供水的》单位和个人应到供水!企业办?理手续后方》可用水 《   建设工程【施工用?水应持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或临时建设工】程规:划许可证《。到城市供水企业【办理手续  【 ,临时用水期满后需继!续用水的应续办手】续 第《十五条 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!需增加供水量—的应:在立项前向供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申报用水《。方案并将一水多【用、循环用水等节约!用水工程项目与主体!工程:。同时设计、》同时施工、同时【投,产   》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!程项目总概算应【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!资供水?工程建?设投资应交付—城市: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由其统一《组织公共供水—工程建设 —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!工程的设计》和施工应《委托具有相应资【质证书的单位承【担并要?遵守国?家及省有关技术标准!和规范 第十【七条 城市供水【价格实行生活用【水保本微利生产、经!营用水合理计—价的原则生活—、生产、《经营用水应分别【计量管理 》 ,第十八条 住宅楼】应按:楼(栋)或楼—门,安,装,总水表按户安装分户!表,已安装总《水表的?住宅由?房屋产权单位、房管!。部门或?物业管理部门负责】分户表?的计量收费;暂【未安装总《水表的住宅》由供水企业》负责:分户:表的计?量,收费未安装总水表】的住:。宅楼应逐步安装总水!表   水—表失灵的当月—用水:量按前三个》月平均用量计算【收费无表《用户按供水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核定的用水】量收费? :  使用城市供【水的单位和个—人应按规定的计量标!。准和水价标》准按时交纳水费 】 第十九条 建【设施工?用,水应设?专人管理严禁跑、】冒、滴、漏 第二!十条: 用户增加用水量、!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向!供水企业提出—申请经同意后方可】实施同时《应按有?关规定缴纳上水配】。。套费、增《容费 第二十【。一条 自建供水设】施和:二次加压供》水的单位应实行【全日制供水》因管理?不善造成的漏失水量!费,用由:供水设施产权单【位承担 第—二十:二条 ?园林绿化、环—。卫等用水应》按表计量交纳水【费公安消防用水按】国家和?省、市有关规定执】行 : 第二?十三条 未经供【水企业同意》用户不得自行变更】供水关系《需更名过户》或改变用水》性质的必《须,双方到供水企业【办,理有:关手续禁止以任何形!式私自转让水的【使用权 》第,四章 设施》管理 第二—十四条 输配水管网!干线边缘两侧5米以!内、 支线及附【属设施边缘两侧4米!以,内严:禁下列?行为  》 (一)修建建筑】物或构?筑物堆?放物料? , ,  (二)开挖取】土作业   (】三)侵占供》水管道及《。附属设施   】。(四)损坏、压【埋、圈占《消火栓、水门井【。等设施   进行!爆破等重《。大施工?作业的应严格执行】国家有关《安全保护《距,离规:定 ?第二十五条 管线】维修时各《类障碍?物应无条件》移动:或拆迁对拒》不搬迁的强行拆除以!料抵工 第二【十,六,条 改动供水管线】及附属设施》。的须提?前,向供:。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申报经批》准后:方可改动迁》。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!担, 第二十七条 】国家、?集体:。、个人投资安装在】市区街道的供水管】道(:直径七十五毫米以上!含七十五毫米下【同)及其附属设施均!为城市?公,共供水设施由供水企!业统一管理任何单】位和个?人,。不准:擅自开闭、拆—迁、:改动或毁《坏 第《二十八条 供—水,设施管理、维—修责任 《   (《一)输配《水管网的干、—。支线及?附属设施《由供水?企业负?责管理、《维,修   (—二)从输配水—管网干?、支:线接出的入》户管从干、支—线接:点的第?一个阀门井起(含】。阀,门井:下同:)到室内《的全:部供水?设施由房《屋产权所有者或【房屋管理部门负【责管理、《维修   —。(三)?专用管线《从接点的《第一个阀门井起【由产权?单位负责管理—、维修 第—二十九条 供水设】施的管理单位应定】期对城市供》水管道及《其附:属设施进《行检查?确保供水设施正常】运转 ?   用户有—义务保护城市供【水,设施发?现供水?设施损坏应》及时:向供:水,设,施管理单位报告供】。水设施管理单位应立!即组织修复修—复费用由设施—。损坏责任《者或供水设》施管:理单位承担  】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妨碍、阻挠【供水设?施的管理和》维修 第三十【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!设施:供水管道系统—与城市公共供水【。。管网系统连接因特】殊情况确《需,。。连接:的需经?供水企业同意报【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和:卫生:行政主管部》门,批准并在管道连【接处采取必》要的防护措施  ! ,严禁生产或使用有毒!有害物?质及锅炉、茶炉【用户将其用水管道】。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!直接连接严》禁用泵在供水管道】上抽水 《 第三十一》条 新建楼》房由建?设单位?或产权单位负—责设置二《次,加,。压供水设施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】将二次加压供—水设计图纸》及有关技术资料【报,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批—经同意后方》可施:工,;竣工验收合格【并,。。取得卫生许可证【后方可供《水 ?第三:十二条 二次加【压供水水《质应符合国家—饮,用水卫生标》准其贮水设施—每半年要进行一【次清洗?消毒卫生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逐户建立二次】加压供水《。水质管理档案对【其水质要定期和不定!。期进行检测》及时下?达清洗消毒通—知书由产权》。单位或物业》管理部?门委托具有资质合格!证书的单位进—行清:洗清毒并经卫生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检验?合格:后方可供水清洗消毒!费用由产权单位或物!业管理部门承担【 第三十三条 】新建:、,改建:、增建、《更新供水设施应向供!。水企业?提出申请《。。履行审批手续工【程竣工后经供水【企,。业,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! 第三十四》条 凡?单位和个人室外【安装供水管道均【应采:用铸:铁,管、镀锌管等—管材并应附》有出厂?合格证 第三十】五条 ?。安,装水表必须由—技术监督部门指定】的水表检定机—构,检定合格《后方可使用水表应】按检定周期进行检】。定检定?、更新费用》由产:权单位或所》有者承担《 :第,三十六条 水表应按!供,水企业审定同意【的图:纸统一进《行安装不得随意【改动水表井》及水:。表周围不得堆—。。放有碍查表》和换表工作的物品由!于用户的责任—造成:。无法查?表、换表的除限期纠!正外按无《水表用户规定的收】。。费标准加倍》收费在?。限期内不纠》。正的:接无水表用》户规定的收费—标准二倍计收水【费 第三十七条】 用户对《水表准确性》提出:。异,议的由水表》检定机构《。检定经检定水—表误差超过标—准的为用《户找差一《个月检定费用由供】水企:业,承担水表误差不【超过:标准:的,检定费用由》用户承担 第【三十八?条 用户对水表不得!。自行:开启铅封、拆装、】移位需?改,装水表的应》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!由供水企业》。负责实?施,。并按工?程量合?理,收费 第三十九】条 供水设施因维】修不及时造》成的漏?水量:按管径?流量计算由》供,水设施产权》所有者或房屋管【理部门?缴纳水?费用户无维修能力的!可委:托供水企《业维:修,其,维修费用由产—权,所有者、房屋管理】部门:或自:费安:装者承担 》 第五章 罚—则, 第?。四十条 违反—本办:法规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?的,由供水?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!以一万元《。至五万元罚》款对情节严》。重的单?位主管人员和—直接责任人员所【在单: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!给予:行政处分 —。。  (一)未经资质!审查和资质审—查不:合格:、超越资质审—查证书规定范—围进:行城市供水的 】  (二)》供水:质,。量未达到国家标准】的   》(三)擅自停—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!通知义务的  】 (四)未按规定检!。修供:水设施或在供—水,设,施发生故障》后未及时抢修的 】 第四十一条 违】反本办法规定—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的由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或供水管理机!构责令限期改正【。情节严重的经—县级以?。。上人民政府批准可】在一定时间内停【止供水并依照下【列规定予以处—罚   (—一)在供《水管道?及其附?属设施的保护范围内!进行危害《。供,水安:全,活动:的处以五千》元至一万元罚款【  ? (二)未按规【定交纳水费》的限期补交所—欠水费并《按日加收所欠水【费总额3‰的滞纳金!;情节严重的可并】处一千元《至五千元罚款 】  (?三)擅?。自开:闭阀:门、改动计》量水表的除按管径流!量、时间计收水费外!处以:一千元?至五千元罚》。款   (—四)未办理用水审】批,手续使用供水的除】补交所?欠水费外对》产经营?。性用水处以》五千元至一万—元罚:款;:对个:人生活用水》处以一千元》至二千元《罚款 《  (五)室内外漏!水不及时维修、【建设施工用水未经】批,准及未设专人—管理的接管径流量计!。算追缴水费;经批评!教育:不改正的处以一千】元罚款  — (六?)使:。用或:生,产有:毒,有害物质用户的【管道及锅《炉、自建供水—设施的?管道与城《市供水管《网系统擅《自直接?连接的责令限期【。改正按管径流量【计收水费并处以一万!元至五万元的罚【。款;用户《擅自将茶炉》管道与?城市供水管》网系统直接连—接的处以五百元至一!千元罚款   (!七)擅自拆除、改】装,或迁移城市供水设】施,动用、损坏、埋【压、圈占消防上【水鹤(消火栓)【的按:管径流量计》。收,。水费并?处以五千元至一万】元罚款   (八!)用泵在供水管【道上抽水的》处以三?万元至五《万元罚款 —  :(九:)未办理变更手续擅!自改:变用:。水性质的除》补交有关费用外处】以一万元至五万【元罚款   【(十)盗用、—转供、转《售城市?供,水的没收非法所得】并处:以三万元至五万【元罚:款 第四十二【条 二次加压供【水单位有下列行【。为,。之一的由供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!生行政?主,管部门按职》责权限分别处以【一千元至五千元【罚款: :  :(一)达不到—全日制供水》的 :   (二》)出水水质未达到】国家饮用水卫—生,标准的   (】三)不按《规定期限对供水设】施进行清《洗消毒的 —  (四)供—水,设施出现故障不能及!时修复的 —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!程施工?危害城市公共—供水设施的由—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其:停,止危害活动;造成损!失的由责任方—依法赔?偿损失 第四【十四条 《有下列?。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!关依法予《以,。处罚构成《犯罪:。的,依法追?。究刑事责任 —   (一)盗窃】或收购城市供—水设:施的   —(二)破坏城市供水!设施:的, ,   (三)拒绝】或阻碍供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依法执行公—务的 第四—十五:条 因环《境污染造《成城:市饮用水水源污染的!由环保和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处理 第四—十六条 城》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和供水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!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权》影响正常供水—的由其所在单位【或上级机关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。成犯罪的依》。法,追究刑事责》任 第四十七条】 有关?部门在实施行政【。处罚时应当》按照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行政处罚法》规定执行 第四】十八条 当》事人对行政处罚【。不服的可以按行政】复议条例和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行政诉讼法【的,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!起诉:讼,;当事人《逾期不申请复—议或者不《向人民法院起—诉又不履《行处罚决《定的: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申请?。人民法院强制—执,行 第六章 附】则 第四》十九条 本办法具体!应,用中的问题》由齐齐?哈尔市人《。民,政府:负,责解释 第五十条! 本办法自公布【之日起施行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