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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!齐哈尔市城》市,供水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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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—则
第《。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!水管理保障城市【生活:、生产和其他各项用!水根据国《家有关法律》、法规和黑龙江省】实施<城市供水条】例>办法结合我市】实际:情况制定本办—法
第二条— 本办法所》称城市供水》是,指国家按行政—建制设立的市、【镇公共供水和自建设!施供水
【公共供?水是指?。。城,市,供水:企业以公共供水【设施向单位和居民】的生活、生》产和其?。他,各项建设提供用【水
自建【设,施供水?是指城市的用—水单位以其自行【建,设的供水《设施主要向本单【位的生?活、生产提供—用水
第》。三条: 凡在本《市城市范围内从事】供水和使用供水【的单位及个人均应】遵守本?。办法
第四条 】。城市供水工作应【坚持合理开发水源】与计划用水、—。节约用水相结合的】原则:
第五条 市【人民政府公用事业行!政管:理部门(《以,下简称供水》行政主管部门)主管!本市城市供水工作】负责本办《法的组织实施
】 市规划、水利、!房产、环保、公安、!卫生和供电、电信】等有关?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职责配合本办法!的实施?
第二《章, 水源管理
第】六条 市人民政【府要把供水水源开发!。利用规划纳入城【。。市总:体规划统一编—。制供:水水源应有计—划、合理的安—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!水
第七条 在】城市范围内开—发利用地下水源【。(,不含农?业生产用水》)应按?规定经城市》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!意见后到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审,批办理取水》许可证方《可开发利用
【 在城市》供,水管网范围内不得凿!井取水
第八条 !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应严格【执行国务院饮用水】水源保护区》污染防治《管,理规:定及:省、市有关规定确】保,用,水安全?。
第九条 供水企!业和自建供水—设施单位应加强供】水水源的管理工作】发,现,危及水质安》全情况应立》即,采取防范措》施,并报告供水行政主】管部门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立即会!同有关部门及时【处理:并将:处理结果报同级【人民政府《
第三章 供【水管理
第十条 !城市供水《企业和自建设施对】外供水企业必须取得!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资质证【书并:经当地?。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登:记注册后方可从事】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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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,条 供水企业和自建!供水设施单位—应确保供水质量符合!国家生?。活饮用水《卫生标准《保障:供水:设备完好提高管【网输配能力保证【正常供水
】因更:新、改建、》。扩建供水设施—需要停?水及增加供水量【的应制订保障—。供水方案报》经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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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二条 供《水企业用电应得到】保证:必须临时停》电的供电《部门:应预先?通知:供水企?业
第十三条【 供水管道及其附】属设施发生》故障:需要抢?修时可?以先施?工后补办《占,道、挖道手续—供,水企业需停水抢【修时应及时报告供】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】时通知停水范围内的!用,户公安、城建等有】。关部门应当支持城市!供水:企业的抢修工—作,
第十四条 【使用城市供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到,供,水企业办理手续后方!可用水
建】设工程施工用水应持!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或临时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到城—市供水企《业办理?手续
临时用!水期满?后需继?续用水的应续—办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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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新【建、改建、》扩建工程项目—需增加供水量的应】在立项?前向供水行》政主:管部门?申报:用水方?。。案并将一水多—用、循环用水等节】约用水工程项目【与主体工程》同时:设,计、同时施》工、同?时投产
— 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工?程项目?总概算应包》括,供水工程《建设投资供水工程】建设投资应交付城】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由其统》一组织公共供—水工:。。。程建:设
?第十六条 城市供】水工程?的设计和施》工应委托具》有相:。应资质证《书的单位《。承担并要遵守—国家及省有关—技术标准《和,规范:。。
第十《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!实行:生活:用水:保本:。微利生产《、经营用《水合理计《价的原则生活、【生产、经《营用水应分别计【量管理
第—十八条 住宅楼应】按楼(栋)或楼【门安:装总水表按户安装】分户:表,已安装总水表的【。住宅由房屋》产权:单位、房管部门或物!业,。管理部门负责分户】表,的计量收《费;暂未安装—总水表?的住宅由供》水企:业负责分户》。表的计量收费未【。。安装总水表》的住宅?。。楼应逐步安装总【水表:
水表失灵的!当月用水量按—前三个月《平均用量计算收【费无表用户按供水】行政:主管:部门核定的用水量收!费
使用城】市供:水的单位《和个人应《按规定的计量标准和!水价标?准,按,时,交纳:。水费
第十九条】 建设施《工用水应设专人管】理严禁跑《。、冒、滴、漏
】第二十条 用户增加!用水:量、改变用水性质】的应向供水企业【提出申请经同意后】方可实施同时应【按有关规定缴纳上水!配套费、增容费【。
第二十一条 自!建供水设《施和二次加压—。供水的?单位:应实行?全日制供《水因管理不善造【。成,的漏失水量》费用由供水设施产】权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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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园】林绿化、《环,卫等用水应按表【。计量交纳水费公安消!防用水按国家和省】、,市,有关规?定执行
第二十三!条 未经供水企业同!意用户不得自行变更!供水关系《需更:名过户或改变用水性!质的必须双》方到供水《企业办理有关手【续禁止以任何形式】私自转让《水的使用权
【第四章 设》施,管理
第二十四条! 输配水管网干线】边缘两侧《5米以内、 支线及!附,属设施边《缘两侧4米以内严禁!下列:。行为
》 (一)修建建筑物!或构筑?物堆放物料
【 (二)开挖取土!作业
(三)!侵占供水管道及附】属,设施
(【四):损坏:、,压埋、?圈占:消火栓、水门井等设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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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行爆破【等重大施工》作业的应严格—执行国家有关安【全保护距离规定
!第二:十,五条 管线维修时】。各类障碍物应无【条,件移动或《拆迁对拒不搬迁的强!。行拆除以料抵工【
第二《十六条 改动—供水管线及附属设】施的须提《前向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批!准后:方可改动迁》建费用由建》设单位承担
第】二十七条 国家【、集体、个人—投资安装在》市区:街道的供水管道(直!径七十五毫米—以上含七十五—毫米下同)》及其附属设施均【为城市?公共供水设施由供水!企业:统一管理任》。何单位?和个人不准擅自【开闭、拆《迁、改动或毁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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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供水设施《管理:、维修责任
【 (一《)输配水管网的【干、支线《及附属设《施由供水企业负责】管理、?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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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从输配水管网干、!支,线接出的入户管从干!、支:线接点的第》一个阀门井起—(含阀门井》。下,同)到室内》的全部供水设施由】房,屋产权所有者—或房屋管理部门负】责管:理,、维修
(】。三)专用管线从【接点的第《一个阀门《井起由?产权单位负责管【理、维修《
第二《十九条 供水设施的!。管理单位应》定期对城《市,供水管道及其附属】设,施进行?检查确保供水设【施正常运转
!。用户有义务》保护城市供水设施】发现供水设施损坏】应,及时向供水设施管】理单位报告供水【。设施:管理单位应》。。立即组织修复—修复费用由》设施损?坏责任者或供—水设施管理单位【承担
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,妨碍、阻挠供—水设施?的管理和《维修
第三十条】 禁止擅自》将自建设施供—。水管道系统》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!系统连接因特—殊情况确需连接【的需经供水企业同】意报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和卫生行政主】管,部门批准并》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!要的:防护措施
— 严禁生产—或使用有毒有害【物质及?锅炉、茶炉》用户将其用水管道与!城市供?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!严禁用?泵在供水管道上抽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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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, 新建楼房》由建设单《位或产权单位—负责设?置二次加压供水【设,施施工前建设单位应!将二:次加压供水》设计图纸及有关【技,术,资料报供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卫生:行,政主管部门审批经】同意后?方可施工;竣工【验收合格并取—得卫生许《。可证:后方可?供水:
第三十二条 】二次加压供》水水质应《符合国家饮用—水卫:生,标准其贮《水设施?每半年要进》行一:次清洗?消,毒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应逐户建《立二次加压供水水质!管理档案对其水质要!。定期和不定期进行】检测及时下》达,清洗消毒通知书由产!权,单,位或物业管理部【门委托具《有资质合格》证书的?单位进行清洗清毒并!经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检验》合格:后方可?。供水清洗消毒费用】由产权单位》或物业管理》部门承担
—第三:十三条 新建—、改建、增建、【更新供水设施应【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!履行审批手》续工程竣工后经供水!企业验收合格方可使!用
?第三十四条 凡单位!和个:人室外安装供—水管道均《应采用铸铁管、镀锌!管等管?材并应附有出厂【合,格证
第三十五】条 安?装水表?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!指定的水表检定【机构检定合》。格后方可《使用水表应按检定周!期进行检定检—。定、更新费用由产】权单位或《所有者承担》
第三十六条 】水表应按《供水企?业审定同意的图纸】统一:进行安装不得随意】改动水表《井及水表周围不得堆!放有碍查表》和,换表工作的物品【由,于用户的责任—造,成无:法,查表、换表》的除限期纠正外按】无水表用户》规定的收费标准加倍!收费在限期内不纠正!的接:无水:表用户规定的收【费标准二《倍,计收水费
第【三十:。七条 用户对水表】准确性提出异议的】。由水表检定机构检】定经检定《水表误?差超:过,标,准,的为用户找差一个月!检定费用由供—水企业承担水表误】差不超过标准的【检,定,费用由用户承—担
第三十八条】 用户对水表不得】自,行开启铅封、拆装】、,移,位需改?装水表的应》向供水企业》提出申请由供—水企:业负责实施并—按工程?。。量,合理收费
第三十!九条 供水设施【因维修?不及时造成的—漏水量?按,管径流量计算由【。。供水设施《产权所有者或房【屋管理部门》缴纳:水,费用户无《维,修能力的可》委托供水企业维修】其维:修费用由产权所有】。者,、房屋管理部门【或自费安装者—承担
第五章【 罚则?
第四十条 违】反本办法规定有【。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供水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并处以一《万元至五万元罚款】。对情节严重的单【位主管人《员和:直接责任人员所【在,单,位或上级主管部【门应给予行政—处分
《 (一)未经资】质审:查和资质《审查:。。不合格、《超越资质审查证书】规定:。范围进行城市供水】的
(二)供!水质量未达到—国家标准的
!(三)擅自停止供水!或未:。。履行停水通知—义务的
— (四)未按—规定检修供水—设施或在供水设【施发:生故障?后未及?时,抢修的
》第四十一条》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供?水,行政:主管部门或供水管理!。机构责令《限期改正《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批准《可在:一定时间内停—止供水并《。依,照,下列规定《予以处?罚
《 ,(,一,。)在供水管道及【其,附属设施《的,保护范围内进行危】害供水安全活动【的处以五千元至一万!元罚款
(】二)未?按规定交纳》水,费的限期《补交所欠水费并按】日加收所《。欠水费总额3‰的】滞纳金;情节严重】的可并处一》千,元至:五千:元罚款
《。
?(,三):擅自:开闭阀门、改—动计:。量水表的《除按管径流量、时】间计:。收水费外《处以一千元至五【千元罚款
— :(四)未办理—用,水审批手《续使用供水》的除补交所欠水费】。外对产?经营性用水处—以五千?元至一万元罚—款;对个《人生活用《水处以一千元—至二千元罚款—
(五)室内!外漏水不及时维修、!建设施工用水未经】批准:。。。及未设专人管—理的接管径》流量:计算追缴水》费;:。经批:评教:育不改正的处以【一千元罚款
!(六:)使:用或生产有》毒有害物质用户的】管道及锅炉、自建供!水设施的管道与城】市供水管网系—统擅自直接连—。。接的责令限》期改正按管径流量】计收水费并》处以:一万元至五万元的】罚款;用《户擅自将茶炉管道】与城市供水管网系】统直:接连:接的:处以五百元至一【千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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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七)擅》自,。拆除、改装或—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动!。用、损坏《、埋压、圈》占消防上水鹤(【消,火,栓,)的按管径流量【计收水费并处以五千!。元,至一万元罚款—
(八)用泵!。在供水管道》上抽水的处以三【万元至五万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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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未办理!变更手续擅自—改变用水性质的【除补:交有关费《用外处以一万元至五!万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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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盗【用、转供、》转售城市供水的【没收:非法所得并处以三】万元至?五万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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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— 二次加压供水单位!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!。水行:政主管部门和卫生】行,政主管部门按职【责权限?。分别处以一千元至】五千:。元罚款
》 (一)达不【到全日制《供水的
【(二:)出水水质未—达到:国家饮?用水卫生标准的
】
(三)—不按规定期限—对供水设施》。进行清洗消毒的
! (四)供—水设施出《现故障不能及时修】复的
第四十三】条 建设工程—施工危?害城市公共》供水设施的由—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责令其停《止危害活《动,;造成损失的由【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!
第四《十,四条 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公安机关《依,法予以处罚构成【犯罪: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— (一)盗窃【或收购城《市供水?。设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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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)破坏》城市:供水设施的
】 (三)拒》绝或:阻碍供水行》政主:管部:门依法执行公务的】
第四十》五条 因环境污染】造成城市饮用水水源!污染的由《环保:和卫生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法处《理
第《四十六?条 城市《供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和供水管【理机构的工作—人员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权影响正常供】水,的由:其所:在单位或上级机关】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
第四十—七条 有关部门在实!施行:政处罚?时应:当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行政处罚】法规定执行
第四!十八条? 当事人对行政处】罚不服的可以按行政!复议条?例和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】定申:请复议或者提起【诉讼;?。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!议或者不向人—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!处罚决?定的由作出处罚【决定的机关》。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,执行:
第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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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!用中:的问:题由齐齐哈》尔市人民政府负【责解释?
第五十条— ,本办:法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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