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齐?。齐哈尔市城市供【水,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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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章 :总则:
第一《条 为加强》城市供水管理—保,障,。城市生活、生—产和其他《。各项用水根据国家有!关法:律、法规和黑龙【江省实施<城市供】水条例>办法结【合我:市实:际情况制定本办法】
第?二条 本办法所【称城市供水是指国家!按行政建《制设立的市》、镇公共供水—和自建?设施: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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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公共供水是【指城市?供水企业以公—共供水设施向—单,位和居民的》生活:、生产和其他各项建!设提:供用水?
: 自建设施—。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!单位以其《自,行建设的《供,水设施主《要向本?单位的生《活、生产提供用水】
第三条 凡在】本市城市范围内【从事供水和使—用供水?的单位及个人均应】遵守本办法
第】四条 城市供水工作!应坚:持合理开发水源与】计划用水、节约用】水相结合的原则
!第五条 《市人民政府公—用事业行政管理【部门(?以下简称供水—行政主管部门—)主管?本市城市《供水工?。作负责本办》。。法的组织实施
】 市规《。划、水利《、房产、环保、公安!。、卫生和供电、电】信等有关部门应【当按照各自职—责配合本办法的实】施
第二》章 水源管理
】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!要把供水水源开【发利用规划纳入【城市总体《规划统一编制供水水!源应有计划、合理的!安排利用《地表水和《地下水
第七【条 在城市范—围内开?发利用地下水源【(不含农业生产【用水)应按规定【经城市供水》行,政主管部门审核并】签,署意见后到水行政】主管:部门审批办理取【水许可证方可—开发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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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在城市供水管网【范围内不《得凿井?取水
第八条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应,严格执行国务院饮】用水水源保护区污】染,防治管理规》定及省、市有关【规定确保用水安全】
第九条》。 供水?企,。业和自建供水—设施:单位:。应加强?供水水源的管—理,工作发现危》及水质安全情况【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!并报告供《。水行:政,主管:部门:供水行?政主管部门应立【即会同有关》部门及时处》理并将处理结果【报同级人《民政府
》第三章 供水管【理
第十》条 城市供水—企业: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!企业必须取得省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资质证书【并经当地工商行政】管理部门登记注【册后:方,可从事?经营活?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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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条 供水企业和【自建:供水:设,施单:位应确?保供水质量符合【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!标准保障《供水设备《完好提高管》网输:配能:力保证正常供水【
因更—新、改?建,、扩建供水设施【需要停水《及增加供水》量的应制订保障【供水方案《报经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:后,实施
第十—二条 ?供水企业用电应得到!保证必须临时停电的!供电部门应预先通知!供水企业
第十三!。条 供?水管道及其附属【设施:发生故障《需要:抢修时?可以先?施工后补办占道【、挖道手续供—水企业需停水抢修】时应及时《报,告供水?行政主管《。。部门同时通知停水范!围内的用户公安、城!建等有关部门—应当支持城市供水】企业的抢修工作【
第十四条— 使用?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!人应到供《水企业办理手续后方!。可用水
【建设工程《施工用水应持建设工!程规划许《可证或临时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证到城市供水企业!。办理手?续
临时用】水期满后需继续用】水的应?。续办手续
第十】。五条 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工【程项目需增加—供水量的应在立项】前向供水行政—主管部门申》报用:。。水方:案,并将一?水多用、循环—用水等节《约用水?。工程:项目: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:计、同时施工—、同时投《产
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》工程:项目总概算》。应包括供水工程【建,。设投:资供水工程建设【投资应交付城市供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由其统一组织【公共:供水工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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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六?条, 城: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!施工应?委托具?有相应资《质证书的单位承【担并要?遵守国家及》。省有关技术标准【和规范
》。第十七条《 城市供水》价格实?行,生活用水保本微利】。生产、经营用—水,合理计价的》原则生活《、生产、经营用水】应分别计量管理
!第十八条 住宅楼应!按楼(?栋)或楼门》。安装总水表按—。户安:装,分户表已安装总水】表的住宅《。由房屋产权单位【。、房管部门》。或物业管理》部门:负责分户《表的计量收费;【暂未安?装总水表的》住,宅由:供水:企业:负责分户表》的计量?收费未安装总—水表的住宅》楼应:逐步安装总》水表
水表】。失灵的当《月用水?量,按前:三个:月平均用量计算收】费无表用户按供水行!政主管部门》核定的用《水,。量收费
》 使用城市—供,水的单?。。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的!计,量标准和水价—标准按时交》纳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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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建【设,施工:用水应设专人管【理,严禁跑、冒、滴【、漏
第》二十条 用户—增加用水量、—改变用水性质的应】向,供水企业提出—申请经同意》后,方可实施同时应按有!关规定?缴纳上水配套费、增!容费
第》二十一条 自建供】水设施和二次加压】。。供水:的单位应实行全【日制供水因管—理不善造《。成的漏失水量—费用由供《水设施?产权单位《承,担
第二》。十二条 园》林绿化、环卫等用水!应按表计量交纳水费!公安消防用》水按国家和省、【市,有关规定执行
第!二十三条 未经供】水企业同意》用,户不得?自行变更供水关系需!更名过户或》改,。变用水性质的必【须双方到供水企业办!理有关手续》禁止以任何形式私】自转让水的使—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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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设施【管理
第二十四条! 输配水《管,网干线边缘两—侧5米以内、 【支线及附属设施边缘!两,侧4:米以内?。。严禁下列行》为
(—。一)修?建建筑?物或构筑物堆放【物料
—(二)开挖取土作业!
: (三《。)侵占?供水管道及附—属设施
(】四)损坏、压埋、】圈占消火栓、—水门井等设施—
? 进行爆破等重大】施工:作业的应严格执行】国家有关安全—保护距离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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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五条 管《。线维修时《各类障碍物应无条件!移动或拆迁对—拒不:搬迁的强行拆除【以料抵?工
第二十六条】。 改动供水》。管线及附《属设施的须》提前向供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申报经批准【后,方可改?动迁建费用由建设】单,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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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国】家、集体、个人投】资安装?在市区街道》的供水管道(直径七!十五毫米《以上含七十五毫米】下,同)及其附属设施】均为城市公共供水】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!管理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准擅自开闭、拆!迁、改动或毁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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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供水!设施管理、》维修:责任:。
(一)【输配水管网的干、】支线及?附属设施由》供水:企业负责管理、【维,修
(二)从!输,配水管网干》、支线接《出,的入户?。管从:干、支线接》点的第一个阀—门,井起(?含阀:门井下同《)到室内的全部【供,水设施由房屋—。产权所有者》或房屋管理部—。。门负责管理、维修】
(》三,)专用管线从—接,点的第一个阀—门井起由产权单位负!责管理、《维修
第二十【九条 ?供,水设施?的管理单位应定期】。对城市?供水管?道及其附属设施【进行检查确》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!
《用户有义务》保护:城市供水《设施发现供水设施】损坏应及时向供水设!施管理单位》。报告供水设施管【理单位应立即—组织修复《修复费用由设—施,。损坏责任者或供水设!施管:理单位承担
!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妨:碍、阻?挠供水?设,施的管理和维修
!第三十条 禁止擅】自,将自建设施供水管】道系统与城市—公共供水管网—系统连接因特殊情】况确需?连接:。的需经供水企—业同意报供水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和卫生》行,政主:管部门批准并—在管道连接》处采取必要》的防:护措施
严】禁生:产或使用有毒—。有害物?质及锅炉、茶炉用户!将其用水管道与【城市供?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!严禁:用泵:在供水管道》上,抽水
《第三十?一条 新建楼—房由建设单位或【。产权单位负责设置二!次加压供《水设施施工前建设单!位应将?二,次加压供水》设计图纸《及有关?技术资料《报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和卫生行政主】管,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!可施工;竣工—验收合格并取得【。卫生:许可证后方可—供,水,
第三十》二条 二次加—压供水水质应符合】国家饮用《水卫生?。标准其贮水设施【每,半年要进行》。一次:清洗消毒《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逐户建立二》次,加压供?水水质管《。理,档案对其水》。质要定期和》。不定期进行》检测及时下达清洗】消毒:通知书由产权—单位或物业管理【。部,门委托具有资—质合格证书》的单位进行》清洗清毒并》经卫:生行政主管部—门检验合《格后方可供水清洗消!毒,费用由产权单位【或物业?管理部门承担
】第三十三《条 新建《、改建?、增建、更新—供水设施《。应向供水企业—提出申请履行审【批手续工程竣工后】经供水企业》验收合格方可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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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— 凡单位和》个,人室外安装供水【管道均应采用铸铁】管、镀锌管》等管材并应附有【出,厂合格?证
第三》十五条 安装水表】必须由技术》监督部门指定的水表!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!方可使用水表应按检!定周期?进行检定检》定、更新费用由产】权单位或《所有者承担
第三!十六条 《水表:应按:供,水企业审定》同,意,的图纸统一进行安】装不得随意》。改动水?表井及?。水表周围不》得堆放有碍查表和换!。。表工作的物品由于】用户的责任》造成无法《查表、?换表的除限》期纠正外按无水表用!户规:定的收费标》准加倍收费在限期】内不纠正《的接无水表用户【规定的收《费标准二倍计收【水,费
第三十七条】 用户?对水表准确性—提出异议的》由水表?检定机?。构,检定经检定水表【误差超过《标准的为用户找差一!个月检定费用—由供:水企:业承担水表》误差不超过》标准的?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!
第三十八条 用!户对:水表不得自行—开启:。铅封、拆装、—移位需改装水表的】应向: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!供水企业负》责实施并按工程【量合理收费
【第三十?九条 供《水设施因维修不【及时造成的漏水量按!管径流量《计算由供水设施产权!所有者或《。房屋管理部》门缴纳水费用户【。无维修能力的—可委托供水企业维】修其维修费用由产权!所有者、《房屋管理部门或自】费安装者承担—。。
第?。五章 罚则
第】四十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》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》由供: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,责令改?正并处以一》万元至五《万元罚款对情节严重!。的单位主《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!员所在?单位或上级主管【部门应给予》。行政处?分
? , ,。(一)?。未,经资质审查和资质审!查不合格、》超越资质审查证书】规定范围《进行城?市供水的
【 (二)《供水质量未达到国】家,标准的
《
(三)擅自】停止供水或未—履行停水《通知义?务的
《 (?四)未按《规,定检修供水设施或】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!后未及时抢修的
!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!办法规?定有: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?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或供水》管理机?构责令?限期改正《情节:严重:的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批准可在一【定时间内停》止供水并依》。照,下列:规定予以处》罚
(—一)在供水管道及】其附属设施的保护】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!安全活动的处以五】千元至一万元—。罚款
(二】)未按规定交纳水】费的限期补交—所欠水费并按日加】收所欠水费》总,额3:。‰的:滞纳金;情节—严重的可并处一千元!至五千元罚款
!。 (三)擅自开闭阀!门、改动计》量水表的除按管【。径流量、时间—计收水费《外处以一千》元至五千元》罚款
(四)!未办理用水审批手】续使用供《水的除补交所欠水费!外对产经营性—用水处?以五千?。元至一万元》罚款;?对个人生活用—水处以一千元—至二千元罚》款
(—五)室内《外漏水不及时—维修、建设》施工用水未经—。批准及未设》专人管理的接—管径流?量计算追缴水费;】。经,批评:教育不改正的—。。处以一千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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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六?。)使用或《生产有毒有害物质】。用户:的管道及锅炉、自】建供水设施的管道】与城市供水管网系】统擅自直接连接的责!。令限期改正按—管径:流量:计收:水费并处《以一:。。万元至五万》元的罚款;用户擅自!将茶炉?。管道与城市供水管网!系统直接连接—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!元罚款?
(七)擅】自拆除、《改装或迁移城—市供:。水设施动用、—。损坏:、埋压、圈占—消,防上水鹤(消火栓】)的按管《径流量计《收水费并处以—五千元至一万元【罚款:
(八—)用泵在供水—管道上抽水的—处以三万元至—五万元罚款
【 (九)未办理变!更手续擅自改变【用水性?质的除补交有关费用!外处以一万元至五万!元罚款?
?。。 (十)《盗用:、,转供、转售城市供】。水的没收《非,法所得并处以—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!。
:第四十二条 二次加!压供水单位有—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由供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和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按职】责,。权限分别《处以一?千元至五千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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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达不》到全日制供水的
】
(二)—出水水?质未:。达到国?家饮用水卫生—标准:的
(—三)不按规定—期限对供水》设施进?行清洗消毒》的
》(四)?供,水设施出现故障不能!及时修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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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— 建设?工程施工危害城市】公共:供水设施《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?其停止?危害活动《;造: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!法赔偿损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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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四条 有下列行】为之一?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】以处罚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!(一)盗窃或—收购城市供》水设施的
【 (二)破坏城市供!水设施的
【 (三)拒绝或阻碍!供水行?政,主管:部门依法执行公务】的
第四十五条 !因环境污《染造成城市饮—用水水?源污染的由环保和卫!生行政主管部门【依法处理
—第四:十六条 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和供水管理机【构的工作人员玩忽】职守、滥《用职权?。影响正常《供水:的由其所在》单位:或上级?机关给予《行政处?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第四十!七条 有关部门【在,实施:行政处罚时应当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行政:处罚:法规定?。执,行
第《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!行政处罚不服的可】以按行政复》议条例和中》华人民共和》国行政?诉讼法的《规定:申请复议或者提【。起诉讼?;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议:或者不向人民—法院起诉又不履行】处罚决定的由作出】处罚决定的机关申】请人民?法院强制执》行
第六章 附则!。
第?四,十九条 本办—法具体?应用中的问》题由齐齐《哈尔市人民政府负责!解释
《第五十条 本—办,法自公?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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