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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齐齐哈尔市保护】街区:和保护建筑条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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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于2005年—3月:30日由齐齐哈【尔市第十《三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六次】会议审议《通过200》5年:6月24《日经黑龙江省第十】届,人,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五次】会议审议《。。批准现予公布自【2005年8—月1日起施》。行
齐齐哈—尔,市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
20】0,5年7?。月1日
第—。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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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对!本市保护街区和保】护建筑的保护管【理继承优秀》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!设和社会文》化协调发展》根据:。中,。华,人民:共,。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!律法规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《本,条例
第二—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保护街区和保【护,建,筑,的确:定以及保护管理适用!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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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例所【称,保护街区《和保护建筑》是指由市《人民:政,府所:公布的建成年限在】30:年以上并《具有较高建》筑艺术价值》、风貌特色》、历史意义而—应当予?。以保护的街》区和建筑
保!护建筑被依法确【定为文物的其保护】管理:依照国家和》省文物方面法—律、法规的》有关规定《执行
第三条【 市:、县(市)、区【人民政府统一—领导和协《调所辖行政区—域内的保护街—区,和保护建《筑的保护管理工作】
市、—县(市)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!护街区和保护建【。筑的规划《工作
市、县!(市)建设》行,政主管?。部门和城市管理【行,政执法部门负—责本行?政区:域内保护街》区和保护建》筑的日常管》理工作
【文化、旅游、公安、!园林、国土资源、民!族宗教等《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!好保护街区》和保:护建筑的保护管理】工作
第四条 】对保护街区和保护建!筑的保?护,应当坚持统一规【划、科学管理—、有效保《护和合理利用相【结合、利用服从保护!的原则
第五【条, 任:何,单位、组织和个【人都有对保护街区和!保护建?筑进行保《护,的义务有权检举并制!止破坏、《损害保护街区和保】护建筑?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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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市保护街区和保护建!筑专:家委员会按照本条】例的规定负》责市级保护街区【和保护建筑》的评审工作为市人民!政,府决策提供咨询【意见专家委》员,会的组成办法—和工作规则由市【人,民政:。府确定
第—二章 认定
第】七条 市《级保护街《区应当同《时具备?下列条件《。
(一)历史!建筑比较集中—。保存比较完整具有】一定规模形》成时间在30年【。以上;
》 (二)》有一定数量的标志】性,建筑;
》 (三)街区【景观能体现本市一】。定历史?时期的传统风貌【以及地域文化特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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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市级保护》建筑形成时间—应当在?30年以上同—时具:备下列条件之一
】
(一)基本为!原物建筑样式、施】工工艺和工程技术体!现一定历史时期建筑!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!。学研究价值》;
(二)】反映地域建筑历史】文化特点;》。
(》三,)在城市建设—。发展史上《具有代表性;—
,
(四)体现】民族、宗教特点民俗!文化;
【(五:)历史文化名人【故居;
【。(六)具有其—他历史文化》意义
第九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均可】以向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提交保护街区【和保护建筑的推荐名!单
各—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。规划、文化等—有关部门开》展保护街区和保护】建筑的普查发—掘历史人文资—源
市级保护!街区和?。保护建筑初审名单】由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?门提出?。。征求:相关部门意见和【向社:。会公开征求意—。见经:专家委员会评审后】报市:人民政府通》过
市—。人民政?府应当将市级保护街!区和保护建筑的名单!报请市人民代表【大,。。会常务委《。员会审议决》。定
? , 省级?以上保护《街区和保护建筑【的确:。定按:照国家和省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【
第十《条 经市《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决定的保】护街区和保护建筑名!单由市人民政府公布!
由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在【保护:街区:主要出入口和保护建!筑上设置保护—标志保护标》志应当?。。包括保护《街区:和保护?建筑的名称、—。主要特点、年—代、批准机关—、树立标志机关以】及实施保护的类别等!项内容?
第十一》条 城市改》造建设中发现—有保:护价:值,但尚:未确定为保护街区和!保护建筑的》经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?门按:。照,第七条规定初—步确:认后:应当先采取措施【予以保护《再按照本条》例第九条规定的【。程序报批
—第,十二条 依》法确定的市级保护街!区,。和保护建《筑不得擅自调整【或者撤销确因—不可抗力或》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!调整或者撤》销的应?当由:。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意见专家委【员会论?证后并向社会—公示由市人民政府】报请同?级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:委员:会,。审议决定后予以【公布
《第三章 保护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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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市级《保护街区和保—护建筑名《单经批准公布后市】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规划—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!总体:规划在6《个月内组织编制保】。护街区和保护建【筑保护?规划(以下》简称保护规划)【由专家?委员:会,评审后报市人民【政府批准
第【十四:。条 :保护:规划应当《包括下?列内容
【。。(一)确定保护【街区:和保护建筑的风【貌,特色及其保》护原则和保护要点;!
(二)保】护街区和《保护建筑的》保护范?围、核心保护—范围和建设控制【。范,。围;
?。
(三)根据保!护街区风貌确—定的土?地使用性质以及【对保护建筑》空间:环,境和景观的保护【要,求;
》 (:四)对与保》。护街区?和保护建筑风—貌特色不协调建筑的!整,改要求和措施;【
(》五)保?护建筑的保》护类别
第十【五条 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保护规划编】制控制性详细—规划对每处保护街】区,和保护建筑制定保护!方,案经专家委员会评审!后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
《市建设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按:照批:。准的保护方》案进行实《施
?第十六条《保护规划一经—批准由市人民政府】予以公布《
第四章 保护措!施
第十七条 保!护街区和保护建【筑控制区内的土地利!用和各?项建设必须》。符合保护《规,划,
第十八》条 在保护街区核】心保护范围内进行】建设活动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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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设【。计单位必须》。按照保护规划—的要求进行设—计不得改变保护街区!原有的平面》布局、?建筑风格、色彩、庭!院绿化以及》附属设施《;
(二【),建设单位《不,得新:。建、:翻建、扩建工业企】业,以,及其:他和保护街》区传统风格不—协调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;
(三!)不:得拆除、翻建构成保!护,街区特色《的建筑?以及附属设施—;
》(四)对现有—建筑:以及道路进行修缮】时不得破坏其—历,史文化特色;
】 (五)施工单位!必须按照《建设工?程规划行政许可进行!施工不得造成污染】。和破坏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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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。在建:设过程中发现隐【藏物时应当暂—停施工、保》护现场并报告有关】部门
第》十九条 在保护街】。区建设?控制范围内进行建】设活动应当符—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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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新建:、扩建、《改,建工程应当在建筑】风,格、高度、》体量:、色:彩等方面和》保护街区风貌相协调!并符合?环境保护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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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道【路改造时不得破【坏保:护街区风貌和格【局应当保护其—完整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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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在【保护街区和保—护建筑的保护范围】内不得新建建筑物】和构筑物保护—街区和保护建筑【。确需建造附属设【。施的应当《经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:批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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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一条 保护建【筑,在使用和修》缮养护时应当—按,照以:下标准执行
【 (一《)一类保护建筑【其原有的立面造【型、结构、表面材】质和:色彩、平面布—。局和室内装饰不得】改变;
— (:二)二类保护建【筑其原有《的立面造型、结构、!。表面材质和色彩【以及有特《色的内部装饰不得】改变;
《
(三)三类】保护建?筑其主要《立面不得改变
】第二十?二条: 在保护建筑—的,建设控制范》围内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的建筑物和—构筑物应当在使【用,性质、建筑》和装:饰风格、高度、体量!、立:。面,、材料、色彩等方】面和保护建》筑风格?相协调不得改—变保:护建筑周围原有【的空间景观》特征以及影》响保护建筑的正常】使用:
:第二十三条 保护建!筑的使用性质—不得擅自改变—保,护建:筑的所有权人需要】改变或?者恢复使用性—质的应?当根据保《护,。建,。筑,的具体保护要求制定!改,建方:案,。并报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市—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!应当听取专家委员会!的意见
》 保护街区—内的:。房屋和保护建筑转】让、出租时双方【应当签订保护协议】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。。。备案
保护协!议的:标准文本《由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统—一制定
第—二十四条 在—保护建筑保护—范围内禁《止下:列行为
》 , (一)在保护建】筑内存?放或者?使用易燃、易爆【、具:有腐蚀性《等有:害、危?险物品的;
【 :(二)在保护建【筑,及,其附属设施》内安装损害》保护建筑动力设【备的;?
,
(三)爆破】。、,挖沙、取土的;
】
: (四)拆除与保护!建筑主体结构相【连接的设《施、:。设备;
— (五?)设置破《坏或:。者,影,响保护建《筑风貌?的,广告、标牌、标【语等;
(】六)损坏保护建【筑主体承重结—构的;?
(七—)其他危《害保:护建筑的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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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依法!确定的?保护建?筑不得?迁移、拆除》。。。因特殊?需要必须迁移、拆除!或者复建的应当【依照:本条:例第十二条规—定的程?序报批
迁】移、拆除《。和复建保护建筑的应!当在实施《。过程中?做好:建筑的?详细测绘、信息记录!和档案?资料保存《工作并按照》建筑工程竣工—档案管理的》有关规定《及时存档
第二十!六,条 在保护街区内】或者保护建筑—。。上设置户外广告、】牌匾等设施》应,当,符合保?。护,街区和保护建筑保护!规划的要求》不得破坏《。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!
第二十七条【 保护街区和保护建!筑的:消防设施《、设备以及》。通道应当按照—有,关的技术规范予以完!善、疏通《;,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公安消防部门制定】相应的防火》安全措施确保其【。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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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县(!市)、?区人民政府应当【组织有关部》门和保护《建筑所有权人定期】对保:护街区和保护—建筑进?。行维修养《护及时?组织抢修和整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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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保护街区和保—护建筑所有权属公有!的或者弃管》的由:有关部门负》责维修养护》其余的保护建筑由】。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养!护,并承担相《应的费?用
》对保护街区内的【房屋和保护建筑进行!维,修的其维修人—应,当提出方案》报,。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!行维修?
第二十九条【 保护街区》和保护?建筑所?在地:。的县(市)》。、区人?民,政府应当依法采取】措施治理《污染:、噪:声以:及振动等《公害改善环》境
第三十条 】鼓励旅游《经营活动和社—会,。力量捐?资或者通过》市场化运作等形【式,多方筹集《资金:维修养护保护街区】和保护建筑市、【县(市?。)人民政府每年应当!安排:一定数量的》专项资金用于保护街!区和:保护建筑《的维修养护
第】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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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违反《。本条例?第十七条规定的由】市、县(市》)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其?限期改正
第三十!。二条 违反》本,条,例第:十八:条第一项规定—的由: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限期—改,正并按照有关—法规:处,理
第三十—三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十八条第二、三】、四项规《定的由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拆除并?处,。。30000》元,以上5000—。。0元以下罚款—
:第,。三十四?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,八条:第五项规定的由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50000元罚款】
第三十五—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十八条第六】项规定的按损—害隐:藏物:的实际?价值赔?偿并由市规》。。划行政主管部门处1!0000元罚—款
第三》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二十《。条规定的由》市,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》期,。拆除并处《30000元以上5!0000元》以下罚款
第三十!七条 ?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—一款规定的由市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责【。令限期改正并处1】0000元以—上50000—元以:下罚款
《
第三?十八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十?九条第二项第—二十四条第》二、三、四》、,五,、六、七《项第二十八条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市规划或者—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?改正:并按照下《列规定给予》处罚
《 (一)擅自【拆除、翻建构—成保护?街区特色的建筑以及!附属设施的责令限】期恢复并对拆除者】处,建筑:以及附属设施价值3!倍以上5倍以下【的罚款;对翻建者处!翻建:工程:造价30%的—罚款:
: :(二)擅自拆改保】护建筑主体承—重结构的《处1:00000元以【上,2,0000《0元以下罚款
】 (三《)擅自拆除与—保,护建筑主体结—构相连接的》设,施,、设备的处20【000元以上—50000元—以下罚款
》
?(四)在保护建筑】及其附属设施—内擅自安《装损害保护建筑动力!设,备的处100—00元以上200】00元以下罚款【
? (五)未》。报方案?。而擅自进《行修缮的处修缮所】。需,费用1至3倍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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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》条, 违反本条》。例第二十《四条第一《。项规定?的由:公安机关责令限【。期清除并《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!处罚
第》四十条 违反本【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!。。。款规:定的由市规》划行政主《管部门?责令限期恢复—并处保护《建筑价值3至5倍罚!款
第四十—一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六条》规,定的由?。市、县(市)—城市行政管理—。执法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3000元以上5】00:0元以下罚款
第!四十二条 各级行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对保护《街,区和保护建筑—的保护管理工作玩】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未构—成,犯罪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【。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!行政处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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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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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本】条例自20》05年8《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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