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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!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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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放线单位提【供的:测量报告《应当: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!。积计:算,规,范(GB/T 5】03:532005)和城!市,测量规范(CJJ !8-9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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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三十:一条 ?重庆市城乡规划【条例第四十》八条所?列乡、村规划—区内乡?村建设项目的规划】核实参照本规程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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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【 本规《程自2010—年12月《5日起施行有效【期为5年《重庆市建《设工程竣工》规划:验收:暂行规程(》渝规:发[:2,006]147【号)、重《庆市规划《局建设工《程跟:踪,管,理,办,法(渝规发[—20:08]54号—。)同: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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