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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】平市市政公用设【施管理实《施细则
第】一章 总 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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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了加强【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充!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!的功能和作用根【据,吉林省城市》。建,设管理?条例结合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】本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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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管理【。范围市?区的:道路、桥《梁、:隧道、排《水管:渠,(包括检查井、雨水!。井、出水口等)、防!洪堤坝、路灯、路牌!等市:政设施;《水源、给《水,、煤气、热力—。、公共汽车及侯【车亭等公《用,设施;公共厕所、】垃圾:箱(台)粪》便垃圾无害》化处理场等环—境卫生设施;—测量标志《和消防、《人防、邮电、—交,通,。、气象等设》施
第三【条 本市《城,市规划区《域内的?所有单位、居—民,、车辆和外》。地来平人员、车辆必!须遵守本细则
】第,二章: 城市道路—管理
第四—条, 城市道路(包括】主干道、次干道、】巷,道、人行步道—)严禁私自挖—掘确:因,需要挖掘时必须【按下列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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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埋设维【修各种管线挖掘【道路时经公安交【通主管?部门同意后到市城建!管理部门办理审【批手续方可施工挖掘!许可证留施工—现场备查末经—。。批,准擅自挖掘的除【。责令停?工补交道路》修复费外处以五十】元至二?百元罚款
【 《 (二?。)挖掘道路前必【须按:规定交纳占道费【和道:。路修复费《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!道路工程《竣工:后五年内《(除抢修等特—殊情况外)不得【挖掘对因工程建设确!需挖掘?的须经城市建设主】管部门批准违—者除责令停工补交道!。路修:复费外外以》五十元至二百元的罚!款
— , (三)—严,。格控:。制主干道《挖掘如必须挖掘【。时要避?开交通?高峰施工横断的【。大面积挖《掘道路必须》分段施工和回—填不得全线开工【必要时应《备好钢板做临时【覆,盖保证紧急通车【违者除责令停—工外处以五》。十,。元至二百元罚—款,承担后果《责任
— : (四)挖【。掘,。道,路,必须在指定地点、时!间,按批准面积和要求】。施工因故需》扩大挖?掘面:积或延长《时间:须经:城建管理《。部门:批准:并补缴费用违者【除追缴费用外处五】十元至二百元罚【款
】 (五)》。施,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回!填时:凡高级?路面:一律采?用水沉?砂,方法回填;》其他道路要按—路结构分层夯实、填!平并及?时清运残《土经批准部》门验收合格后方可】交工:凡不符合要求的重】新,返工:或按:工程:质量标准缴》纳返工费
! (六)【在施:。工,中遇有?地下构筑《物和其他工程设施】的应:设法:避让确需拆》。。。除或移动上述设施】时应报审批》部门和设施主管部】门,协商处理因挖掘道路!造,成市政设施损坏的】施工单位应》按规定?。向市政设施管—理部门交纳赔偿【费
《 《 (七)挖掘道路!施工现场必须—有安全防围措—施和:设置明显标志因【未设标志造》成交通和人身伤亡事!故的根据情》。节,由施:。工单位承担相—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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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 末经批准不准】在道路?(包括人《行道、绿化带)【上搭设?临时建?筑、:。安装:设,备进行施工作业【、砂浆?倒入排?水管:渠及其他《附属设施《违者除按损坏道路面!。积(含人行道)、】市政设施、花—草树木的价值—赔偿:损失:外责令拆除》。临时建?筑和设备《对单位处以五十【元至100元罚款对!直接责任者处以十元!至五十元罚》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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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严,禁在道?路(:含人行步道)上【。从事生产和经—商活动经《批准占用道》。路的(含人行—步道)必须按有【关零售价规》定,缴纳占道费如损坏】道路及市政设施【的按价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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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各—种机动车试刹车【时必须在城建和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!准的指定路线—。进行违者除给予批】评教育外处以—。二十至五十元罚款如!损坏路面《及,市政设?施的另按造价—收缴修复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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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。。 ,严,禁各种履带车在市区!铺装:路,面,上行:驶确因需要通—过市区时须经城【建管理部门》批准:按指定时间》。、,路线、铺设垫层后】行驶如损坏路面按规!定缴纳修《复费
《第三章 市政【公用设施管》理
?第九条?。。 各种机动车—和非机动车不准在人!行道上?行驶应在指定—地点停放如损坏人行!道、:自来水?、排水井《、路边石、行道【树、卫生箱、—交通标志、桥—梁扩栏、路牌等各种!市政公用设施—时应立即《向城建管理》部门报告并按有【关规定?赔偿损?失,违,者除责令其赔偿【损失外?处以责任《者十至一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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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工业【。废水排放管线需【要接入城市排水管网!时必须持环》保部门的化验单【并按规定缴纳排【水,设施使用费严禁向】城市排水管》渠,排放腐蚀、危害排】水设施的污》水、废水和有—毒有害气体》不,条例符合国家规定】排放标准的不予接】引违者?除责令其《拆除其所接管线外对!单位:领导和责任者处以十!元至一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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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凡!因,施工建设、生产、生!活需:要安装排水管道时必!须持:城建、?规划部门的》批准书?、,详细:图,纸到市政设施—管理部门办》理手:续缴纳费用并按规定!位置和规定时间施工!不准在市区排水【管线上凿眼砌井【违者除按规定赔偿】损失外责《令其拆除违章设施并!对单位领导和责任】者处以十元至—一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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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楼!房必须按规定要求修!建化粪池排》。放生活污水》违者除责令》其拆除管线》外,处以责任单位及直接!责任者十元至一百元!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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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【 道路两《侧的:雨水井(含检—查井:)是排放大路—面雨水的《专用设?施严禁擅《自接引?违者除责令》其拆:除外处以责任—者十元至《一百元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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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四条 《因施工埋设电缆、给!水、供?热、:煤气管线开挖—人防工程需移动排水!管线:时须经城建主管【部门批准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】的除责令其》立即停工外处以【。责任者十元至一【百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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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地】下,工程与排《水管线相通》需,要临时架设排—水管线的除按第【十四条规定》办理外在《工程:结束:时必须按《要求恢复经市政【维护管理部门检查】验收合格后方—可拆除临时管线违者!除按规定《。。缴纳修复《费外处以责任者十元!。至一百元《罚款
第十】六条 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准向:路面上排、》漏水违者除责令【其拆除设施并—在限期?内清除外处以责任】者五元至二十—元罚款
【第十:七,条 严禁向排—水口:、出水口《及其两侧倾倒—垃圾、残《土、冰雪违者对个】人处以五元至二十元!罚款对?单位处以《十至一百元》罚款并责令其将所】倒垃圾、残土、冰】雪清运干净
!第,十八条 各种车【辆必须遵守桥涵所规!定的:限重限高规定—违者除处以十至一】百元罚款外同—时应承担相应—的,后果责任
】。第十九条 》供热、供气管线、电!缆以及各种管线【通过桥涵时必—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!件;与桥涵有—。关,的工程施《工须到城建主管部】门办理手续经批【准后方可施工违【者除责令停工—外处以十元至一【百元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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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凡《损坏桥涵上的各种】设施(如护栏、【台柱、路灯、—电线、电《缆及各种标志—等)者除按》规定赔偿外对责任者!处以十元《至一百元罚款—
第二十一条 不!准擅自接引、移动、!拆除路灯和》线路及设《施如需接《引、移动《、拆除?时,须经市城《建,主管部?门批准?对于损坏、盗窃【路灯灯泡《、灯具、灯柱、【电线者?。除按造?价赔偿外处以十元至!一百: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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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二,条, :。 任何单《位,和个人?严,禁向道路上的各【种检查井、》。雨,水,井、公共厕所、人】防工程?入口倾?倒液:化气:残液违者处以—十至一百元罚款
!第四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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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,二十:三条 市城建管理】。部门必须认》真履:。行,职,责及时管理和维【护市:政公用?设施因?城,市建设管《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。的,。失职给公民、—法人和其他组织造】成损失的应依法【承担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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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四条 对违反本【。细则情节严重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!除按有关规定处罚】外提:请公安机关依照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!。理,;构成犯罪的由【司法机关依》法,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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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】如果当事人对—给予的处《罚决定不服的可在】收到通知《书十五日内向做出处!罚的上级《。城,市建设主管部门申】请复议?对复议决定》不服的可以在接到】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!五日内向人》民法:院起诉?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!民法院?起拆当事《人逾期不申请复议】也不:向法院?起,拆又不?履行处罚《决定的由城》建部门申《请人: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!法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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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章 附 则
!第二十六《条, 本实施细则由市城!建局组织《实施
】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!细则自发布》。之日起实行各县【(市)区可参照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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