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3? 污水处理系统】
》
?3.1 《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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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1 !。 生产过程的排水应!遵循:以,下原则
《。
1 】清,污分:流污污分《流;
】2 ?分质处?理重复利用
】
3.?1.2 《 污水处《理系统应《满足:稳,定运行的要求污水】量操:作弹性范围宜取【最高日平均时流量的!6,0%:~115%》
《3.1.《3 污水处—理站(?场,。),应设置调节池及事故!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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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》4 污《水处理?站(场?)各处理设施应【设置排净设施其排净!液不得直接排放
】
3.1.【5 寒冷地—区污水处理站(场】。)的设计应采—。取防冻、《保,温及采暖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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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.1.6 》。 排往化工园区、】城镇:污水处?理厂等公共污水处理!系,统的污水其》水质应?符合现行国家—标准硫酸工业—污,染物排放标准—GB ?2,6132、磷肥工业!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】GB 15580】。、,铅、锌工业污染物】排放标?准GB 2546】6、铜?、镍、钴工业污染物!排放:标准G?B :25467中间接排!放限值的《。规定以及《现行行业《标准污水排入城镇】下水道水《。。质标:准C:J 34《3,的接管要求
【
3?.1:.7: 硫酸、》。磷肥生产《企业的生活污水不】应与硫酸、磷—肥,生产污水合并—处,理
3.【1.8 《 ,调节:池的容积《宜根:。据进水水量、—水质变化资料来确定!当无法取得资—料时调节池的容积】宜按8h~1—2,h最高日平均时【污水量确定
【
3.1.9 !。污水处理站(场)】事故池的容》积可按12h—~24h最》高日平均时污水量来!。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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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3.1.《10: 沉淀池(槽)设!计参数?宜根:据污:泥沉降试《验确定?当不具备试验—条件时竖《流式沉?淀池(槽)污泥沉】降速度宜为》0.10mm/s~!0,.30mm/s幅】流式:沉,淀池水力《负荷宜为0.—6,m3/(m2·【h):~1.0m》3/(m2·h【)
3.【1.11 —沉淀池(槽)底部应!设置污泥回流—设施使污泥回流至】絮凝池?(,槽)其回流比—宜为1?0%
3.】1.12 含砷】、铅及其他重金【属污染物的》硫酸生产《污水当其水》质符:合现行国家标准硫】酸,工业污?染物排放标准—GB: 26?132、铅》、锌工业《污染物排放标准【GB 254—66和铜、镍、钴工!业污染物排》放标准GB 254!67的规定时可与磷!肥生产污水合—。并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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