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! 三亚市无障碍设】施建设管理规定 】 第一条 为】加强我市无障碍【设施:的建设?和管理促进社—。会文明?和进步根《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残疾:人保障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。老年人?权,益保障法、城—市道路管理》条例:、海南省城市—市政设施管理—条例等?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情况制定本【规定 】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!的无障?碍设施?。是,指为保?。障残疾人、》老,年人、伤病》人,和儿童等群体安全通!行和使用便》利在建设项目—中配套建设的—设施 第三条 本!。市行政区域》内,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城!市道:。路、公共建筑、【居住建筑、》居住区等建》设项目配套》建设无障碍设施【及,其,相关管理《活动适用《本规:定  前款规—定的城市道路、【公,共建筑、居住建筑、!。居住区的《具体:范围依照国家有关城!市道路和建筑—。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!要求执行  现【。有城市道路、建【。筑物有条件》的应逐步增设、完善!无障碍设施 — 第四?条 三亚市城市【无障碍设施建设领】导小组负责对全市】无障碍建设进—行指导、监督、协】调和检查  —住建、交通、规划】、国土、卫》生、园林环》卫、旅游、》商务、教育、民政】等行政主《管部门依照各自【职,责做好无障碍设施】的建:设和管理工作 【 第五条 》城市无障碍设施【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发!展规划 第—六条 ?新,建、:改,建,、扩建建设项目的建!设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强制【性规范配套》建,设,无障碍设《施,,并与建设工—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,时验:收交付?使用: 第七条 设计】单位在设计建—设项目?时,应当按照国【家强制性规范—配,套设计无障碍—设,施  设《计单位?。在设:计无障碍设施中【的盲道时应当—与建设?项目周边已有—的无障碍设》施相衔接 》 第八条 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在对建《设项目进行审查【。时应当将《配套建设无障—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!查范围对于》不符合规《定要求的不》予核发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 《   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在对【建设项目施工—图设计文件进行审】查时,对《不依照国《。家强制?性规:范进行?无障:。碍设计的不予核发】建设工程施工—许可证 《 : 第九条 施—工单:位应当按照》经批准的施工—图设计文件和—有关施工规范进行】。无障碍设施的—施工 第十条! ,建设项目竣工—后建设单位在—组,织验收时应当—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!无障碍设施并将【含有无障碍设施建】设内容的工程竣工】。验收报告报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备案【  依法接受建设】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委托:的,建设工?程质量监督机构在】提交的?建设工程质量监督】报告:。中应:当含有无障碍设施】建设:。的内容  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或依法接受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委【。托的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机?构发现建设单位在】竣工验?收过:程中有违反本—办法规定《行为的应《当责:。令其限期整改— 第》十一条 对》已建成的无障碍【设,施产权单位》。或维护?单位应当按照—国家的有关规—定设置指导和提【示人们正确》使用无?障碍设?施的图形标》志 第十二条! 对本办法实施前】已建成但未配—套建设无障碍设【施,:。或者:已,配套建设无障—。碍设施但不符合【规定:标准:。和要求的建》设项目,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应,当会同有关部门【制定改造计划—产权单位《或维护单位应—。。当按照国家》强制性规范》及本地的《改,。造计划?对无障?。碍设施进《行改造与道路、桥】梁等市?政设施配套的无【障碍设施的改造【任务由维护单位【承担与道路、桥梁等!市政设施配套的无障!碍设施?的改造资《金由各级财政安排;!其他建设项目配【套的无障《碍设:施改造资金由产【权单位?承,担 第十【三条 ?无障碍设《施的维护由》产权单位或维护【。单位:负责  无障碍【设施维护人应—当,按照规定的要—求对无障碍设—。施,进行日?常维护确保无—障碍设施的正常【使用对存在安全隐】患的维?护人应当及时—改建或修整 【 , 第十四条 —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损毁?。、侵占无障碍—设施:或者改变无障—碍设:施的用途  因【。。城市:建设或者重大社会公!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!城市道路《的应当避免占用【无障碍设施;确【。。需,临时占用无》障碍:设施的?应当经?无障:碍设施的产权—。单位或维护单—位同意,《并设置警《示标志或者信—号设施临《时占用期满占—用单位应当及时【恢复:原状 第【十五条 《建设、规划、综合行!政执法等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!施建设、改造、维护!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发!现有违反本》。办法规定行为的应】当及时予《以制止,并依法【进行:处,理  市残联—、老龄委以及—其他社会组织—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!。碍设施的建设、改】造、维护《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!有违反本办法规【。定行:为的可以向规划、建!设、综合执法等行】政主管?部门反映《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及时—调,查处理 — 第十【六条: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损害附《属于市政设施—的,无障碍设施的—由综合?行政执法依据海【南省:城市市政《设,施管理?条例第四《十七:条规定责令其停【。止违法行为恢复【原状并处10—00元以下罚款【;造成?人身:伤害或者《财产:损失的应当依—法承:担赔偿责任  擅自!占,用附属于市》政,设施的无《障,碍设施?。的由综合《行政执法依据海南】省城市市政设施管】理,。条例第四十八条【规定责?令限期改《正并处1000【元以上2万元以【下的罚?款;造成人身伤害】或者财产损失的应】当依法承《担赔偿责任》 第》十七条?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未按照?无障碍?设施建设《强制性标准设计、】建造无障碍》设施的由有关行政】主管部?门按: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处理】 第》十八条 本办法具】体适:用问题由市住房和】城乡:建设局负责解释 ! 第十《九条 本办法自20!10年12月18】日起施行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