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3 管理准备
6.3.1 本条的试运行指挥机构主要包括领导小组、技术组、操作组、应急维修组、后勤保障组、安全保卫组等,各组人员及数量由参与单位根据专业及分工内容确定;保障调度指挥畅通有效的通信录及通信联络方式应明确,关键人员可以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。
试运行指挥机构为临时机构,在完成投料试车,待装置达到稳定生产后将视情况及时撤销。
试运行期间的临时措施应主要包括:
(1)夜间值班及安全保卫制度;
(2)紧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制度;
(3)盲板、临时管道管理制度;
(4)操作手册、设备维修保养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随时借阅措施;
(5)备品备件、专用工具、维修器材等保管和紧急采购措施;
(6)试运行期间“三废”排放或收集处理管理制度。
6.3.2 业主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应涵盖所有生产活动及相关责任人,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:
(1)生产调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;
(2)岗位职责及生产巡检制度;
(3)日常值班作息时间管理制度;
(4)物资供应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;
(5)设备运行与维护保养制度;
(6)资料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;
(7)工艺流程制定及生产技术管理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