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试运行总体计划与实施方案
5.1 试运行总体计划
5.1.2 本条说明了试运行总体计划的编制是在业主或总承包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专利商及制造商的参与下共同完成的。因此试运行总体计划批准发布后,应通报相关参与单位,使其提前做好人员、技术及物资准备工作。试运行总体计划经批准后发布执行,是为了保证试运行总体计划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。
编制计划中规定要明确运行顺序、起止时间点和进度要求,是为了保证试运行总体计划的执行更加明确、有效、实用。在现场试运行中,由于情况复杂,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试运行计划,但是主要作业流程,即试运行准备、单机试车、系统调试、联动试车、投料试车、生产考核等是不能随意改变的。
5.1.3 试运行作业分为几个阶段:试运行准备、单机试车、系统调试、联动试车、投料试车、生产考核。为保证有效顺利地执行试运行计划,应根据设计文件,结合现场实际,参照国内同类化纤工厂的经验,业主单位、总承包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制造商或专利商共同参加,编制每个阶段的详细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