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?0 生产考核【
《
10.0.1】 生?产,考核应具备》下列条件
【
:
? 1 投料试车!应已完成相关生产】装置应达到》设计生产能力并应处!于稳定运行状态;】
《
2 】 在满负《荷试运行条件—下生产及各项工【。艺指标经调整应处】。于正常稳定》状态;
】。
》3 : 生产考核方案应】编制完成并》经批准;
】
4【 , 由:业主、总承包单位】、设计单《位,和专利商共同—参与的生产考核人】员应已?确定各专业》人员的任务应明确;!
,
— , 5 测试专用!工具、计《量仪器等应齐备并经!调校合格;
【
6! 检测项》目及频?次、分?析指标及《分析方法应已经确】定;
《
【 7 原料、辅料!。、燃料?、化学药品》、备:品备件等相关物资应!符合生产考核—质量要求《并可:确保连续稳定—供应;?
,
《
: : 8 水、—电、汽?、气:。等公用工程应运【行稳定?并能满足《生产考核要求;
!
》 9 —自控仪表、》报警和联锁装置应】已投入稳定运行
!
《10.0《.2 生产—考核的?具体内?容及指标应根据【合,同约定、相关—标准及化《纤工厂的生产特【点确:。定并应包《括下:列主要内容
!
? , 1 产品【品种及?规格;
—
:
2 【。 装:置生产能力;
】
【 3 ? 产品质量》。;
【 4 原料!、辅料及能源消【。耗指标;
—
5! 主要工艺指【标;
! 6 机械、!电气、仪表等设【备运行情况;—。
— , 7 》 自控仪表、在线分!。析仪:表,和联锁装《置运行情况;—
《
8 】 ,“,三废”处理及达【标排放情况;
【
?
《 9 》噪音强度、有—毒有害?气体及粉尘浓—度、放射性》污染的控制情—况;
】 《10 设计文件和!合同规定考核的【其他:项,目
?
,。
10.—0.3 生—产考核应符合—下列规定
》
》 : 1 生产【考核的时《间,。应为满负《荷连续?。运行72h》或72h以上;
!
2! :生产考核《方法除合同》约定外?应,按国家?、行业及《。地方相关《标准要求执行;【
》。
》3 本规范第10!.0.?2条:各项:指标的考核结果应】达到设计文》件规定或合》。同,约定的指标;
【
,
【 ,4, 首次生》。产考核?未能达到标准时应】由业主组织相关单】。位分析讨论提出【。处理意见并应—协商再次考核事宜】但再次考核应以【一次为限;
】
? , 5 》。 第二次生产考核】仍未合格时应按【合同约定协商解【决或仲裁解决
!
:
10.0.4【 :。生,。产考核?结束后业主应对生产!。考核的原始记—录进行?整理、归纳、—分析并应组织编制生!产,考核报告应与总承】。包,单位、设计单位及专!利商共同签署—。
1【0.0.5 生】产考核报告应主【要包括?下列内容《
! 1: 工?厂或项目《名,称;
! ?。2 : 生产考核过程简述!;
】 3 生【产考:核方法、内容—和对应考核指标值】;
—
4 】。考核结论、未合格时!存在问题的》处,理意见;
】
: ? 5 相》关参与单位授权人的!签字及日期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