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— 管线布置
!
1】3.1? 一般规定
!
?
13.1—.,1 电缆布—置应符合现行国【家标准金属非—金属:矿山:安全规?程GB 16—4,23:和矿山电力设计规范!GB 50070】的有关规定》
《
13.1.2 ! 通讯电缆、—信,。号电缆?不宜与电力》。电缆设在井筒的同】一侧必须敷设在同】一,侧,时在井筒中其—距离不应小于—300m《m在:。平巷中?其间距不应小于1】00mm并》应将:电,力电缆?设在下方
】
13.1—.3 电》。缆与水管、风—管,。平行:敷设时?电缆应?在管道上《方且净距不应小于】300mm
—
:
13.—1.4? 人行道一—侧不宜敷设电力电】缆
—
1:3.1.5 【平巷管路宜》敷设在巷《道拱顶部位当—敷设在人行道—侧时管路宜布置在人!行道顶部《。且不应占用人行道有!。效净:空
?
:
13.》1.6 电缆悬】挂点的距离》电力电缆《小应:大于3m控制和信】号电缆及小断面电缆!应为1.0m~【1.5m;电—缆与巷道壁的最【小净距离不应小于】5,0mm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