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— 管线布置—
,
《
13.1! 一?般规定
《
?
1》3.1.1 电】缆布:置应符合现行国【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!山安全规程GB 】16423和矿山电!。力,设,计规范GB》 50?070的有关规【。定,
13】.1.2 通【讯,电缆、信号电缆不】宜,与电力电缆设在井】筒的同一侧》。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!在井筒中《其距离不应小于【300mm在平巷】中其间距不应—小于100》mm:并应将电力电缆设】在下方?。
13.!1.3 电—缆与:水管、风管平行敷设!时电缆应在管道上】方且净?距不应小《。于3:00mm
—
?
13.1.4 】 人行道一》侧不:宜敷设电力电—缆
《
?13.1.5 【 平巷管路宜敷【设在巷道《拱顶部?位当敷设在》人行道侧时管路宜布!置在人行道顶部且】不应:占用人?行道:。有效:净空
》
13.1.6! 电?缆,悬挂:点的距离电力电缆】小应大?于3m控制和信号】电缆及小断面电缆应!为1.0m~1.5!m;电缆与巷道【壁的最小《净,距离不应小》于50mm
【